刘茵,最初在姚致远心中就是个女神,漂亮、端庄、优雅,比他上初中时的那些女同学不知强了多少倍,但也只是个女神,仰慕而已,不曾有过任何其他想法,因为他和她的差距实在太大,不可能有任何交集。

    可一旦面对刘茵含情脉脉的目光时,他的内心就无法平静了,就像温暖和煦的春风温柔地吹过湖面,泛起层层涟漪,他明白她的意思,他也渴望得到这份珍贵的感情,但他又不相信这样美好的事情会降临到自己头上,因为在莽山高级中学比他优秀的男生太多了,追求刘茵的更是大有人在,仅他们班就有四五个。

    这四五个人中,在姚致远看来,最有可能的是他班的团支部书记杨旭——全班唯一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男生:

    全班三十八个人,五个团员,他是支部书记;

    高一期末考试,全班第二;

    校合唱队队长,指挥过大合唱《歌唱祖国》;

    在学校春季运动会上,获得乒乓球单打和羽毛球单打两项冠军;

    长相么,虽然算不上很帅,却也仪表堂堂,文质彬彬。

    父亲还是副县长。

    俩人可谓是门当户对,天生地配。

    而且杨旭多次向刘茵示好:今天送一本书,明天邀她去打乒乓球,后天又约她一块去看电影,……。

    但大多数情况下都被刘茵婉拒了,还有几次被直接怼了回去,给姚致远印象最深的一次是给刘茵送笔。

    那是下午课外活动时间,大部分同学都到操场活动去了,教室里只留下杨旭、姚致远和刘茵三个人。

    姚致远在聚精会神地归纳整理本周学过的内容,刘茵埋头做参考书上的题,杨旭则在教室后面的学习栏里抄写本周评选出来的模范作文——刘茵写的《向王杰同志学习》。

    教室里静悄悄的。

    突然,传来了脚步声,姚致远抬头一看,原来是杨旭拿着那份正抄写的作文稿纸朝他坐的方向走来了,他以为找他,正要打招呼,却见杨旭在刘茵的桌子旁边停下了,并晃了晃手上的作文稿纸,笑吟吟地对刘茵说:“你的这篇作文写得真好。”

    刘茵抬头看了他一眼,不以为然地说:“一般般。”

    杨旭说:“不用谦虚,好就是好,”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支圆珠笔递给刘茵,“送你一枝笔,最新式的,两种颜色,按这个是红色,按这个是兰色,”他一边说还一边做着示范。

    刘茵看了看那支笔,说:“这么高级的笔,你还是留着自己用吧!”

    “我还有一支呢,这支是送你的。”杨旭将笔放到了刘茵正做着题的本子上。

    刘茵把笔推到了一边,说:“无功不受禄,我不能要你的东西。”

    杨旭笑了笑:“什么功不功禄不禄的,不就一支笔么!”

    刘茵拿起那支笔,直接举到了杨旭的鼻子前面,口气生硬地说:“你最好还是拿回去!”

    杨旭尴尬地“嘿嘿”了两声:“送人的东西还能再拿回去?”说完转身走了,可他刚走了两步,刘茵就追上去把笔硬塞给了他:“你的东西你拿走,我这里可没地方给你保管!”

    杨旭摇摇头走了。

    这一幕无疑给姚致远敲了一个惊钟:刘茵对杨旭尚且如此,自己的条件比杨旭差的不是一点点,又怎么可能让她心有所愿呢?即使她对自己有想法,那也一定是头脑发热、一时的感情冲动而已,一旦冷静下来,她的心肯定就会另有所属的。

    退一万步讲,即使她愿意,她的父母会同意吗?

    想到这,他不由地自嘲道:真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异想天开。

    还是算了吧,他在心里告诫自己:别胡思乱想了,好好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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