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是下午四点,窗外树木耷拉着脑袋,生命力蓬勃的夏日把大地烤的死气沉沉,四周是令人莫名烦躁的寂静。

    林冉还在床上,半睡半醒。

    昨晚她又失眠了。

    “叮叮叮……”

    手机铃声又响起了。

    已经是今天第三个电话了。

    “冉冉,说好了哦,下午六点圣西里饭店。”电话那边是大学同学成一的声音。

    “我会去的。”简短的一句话,林冉便挂掉了电话。

    她现在比上大学时干脆利落多了。

    林冉从床上起来,在衣柜里挑了一件还算优雅的法式复古连衣裙,不慌不忙打开了化妆包,随意化了一个淡妆。

    她平日里也不太爱浓妆艳抹,何况只是一场大学朋友的生日宴,又怎值得她冒喧宾夺主的险呢?

    电话铃又响了,竟然又……

    “才过几分钟呀?我会去的。”

    林冉以为又是成一那小子打来的,不由得有些不耐烦。

    “什么几分钟?”原来是程晓晓。

    “冉冉,你好了没有啊,我马上就到你家门口了,成一特意叮嘱我一定要带你一起去呢。”

    “好,你直接上来吧。”林冉便挂了电话。

    程晓晓既是林冉的好姐妹,也是她的大学室友,现在又住在隔壁小区。

    大学毕业四年,林冉成了职业小说家,平常都接触不到什么人,时过境迁,身边也就只剩下这么一个能说心里话的朋友了。

    不过还好,林冉擅长孤独。

    鞋柜前。

    林冉在高跟鞋和马丁靴之间犹豫,这时晓晓按门铃进来了。

    “晓晓,这次宴会我穿马丁靴更合适吧。”

    晓晓仔细看了看鞋柜,拿起了一双珍珠一字带水晶高跟鞋。

    “穿这双吧,这双鞋跟你身上的裙子很适配。”

    “可是,只是一场生日宴,这双鞋子会不会太闪了?”

    这双高跟鞋是姑姑在林冉18岁生日的时候送给她的,虽然有些年头了,但林冉一共也没穿过几次。

    “哎呀,我的公主,你平常低调的都快要隐形了,毕业之后的同学聚会一次都没参加,你也几乎不参加别人的生日宴会,这次成一的生日宴听说请了好多以前的同学呢,好不容易在阔别多年的同学面前露面,打扮的隆重点理所当然的。再说了,万一周星恪……”晓晓突然停顿。

    林冉突然心头一紧。

    这个名字!已经久到她自己都快忘记了。

    晓晓愣了一下,她知道那件事情对林冉的影响,也知道那个人在林冉心中的分量。

    “那……那就当是为了我,我今天穿了特别高的高跟鞋,你不穿的话,咱俩走在一起一高一矮的,很像弹跳的水晶球欸。”说完程晓晓眯着眼,脸上挤出一个略带尴尬的笑容。

    林冉妥协道:“那我穿这双。”

    快到宴会场地了,林冉不常来这种场合,不由地有些紧张。

    不过她在心里默默地告诉自己:不能让别人察觉出她的社恐属性,为i做e这种事情,她常常做,目的就是不让别人尴尬,当然更多的是不能让自己尴尬。这种社交场合,最忌讳的就是一言不发。有些事情装着装着,人设就立起来了,真真假假谁又在乎呢?

    到了宴会场地,是非常气派的饭店,大厅可以用金碧辉煌来形容。

    也是,成一上大学时就是学校有名的贵公子,他父亲是北安城最大的出版社——鸣言出版社的社长,而他在一毕业就成为了鸣言的总经理,为人热情,幽默风趣,虽然样貌称不上玉树临风,但也周正,平常喜欢各种运动,也爱张罗聚会,广交好友。

    林冉和程晓晓走到了铺满地毯的走廊尽头,抬头看了看房间号——601,就是这儿了。

    一推开门,十几双眼睛便齐刷刷地看向林冉和晓晓。林冉虽对这种场合有些无所适从,但也习惯性地绽放她的“礼仪笑容”,并率先开口道:“哟,大家都到啦,不好意思,让大家久等了。”

    成一笑着起身迎接,“终于来啦,就等你们了,快坐。”说着特别绅士地给林冉和晓晓拉椅子。

    还没等林冉坐下,便看到了一位熟悉的故友。

    林冉表情闪过一丝慌乱:朱未!她怎么在这?她不是在……接着又镇定下来,还好还好,他没来。

    朱未也是林冉的大学同学。她今天穿着一袭黑色抹胸裙,用鲜艳的大红色口红加以点缀,再加上大波浪卷发轻拂在肩上,一种明艳精致感扑面而来。

    不管了,现在跟她没多大关系了。

    林冉坐到成一和程晓晓中间,注意到了一个气质极其出众的男人。

    咦!是生面孔。

    他戴着黑色鸭舌帽,棒球服外套里套着灰色卫衣。在这个大多数人西装革履的场合,这个男人身上却有一股特别的少年气。

    正当林冉看着他时,这个男子也正好抬头和林冉四目相对,他的眼睛像早春和煦的微风,温暖中渗透着寒冬刚过去残留的一丝冷意,舒适但不忍长留。

    林冉收回目光,拿起酒杯,转头用标准的微笑看着成一,“生日快乐呀成一,这杯酒敬你。”

    成一微笑回敬,并说道:“谢谢冉冉,对了,你的小说写的怎么样了,我都不忍心催你了。”

    要不是自己的小说投稿经常要跟成一合作,以林冉的个性,她是不太可能来参加这种宴会的。

    “不忍心催干嘛还催,我可是来祝你生日快乐的,不是来跟你谈工作的哈。”林冉带着小俏皮的声音回答道。

    “好好好,以后啊,我都不催你了,因为我已经把这个艰巨的任务交给我们新来的编辑了。”说着,成一走到戴着黑色帽子的男子座位旁边,拍了拍他的肩膀,微笑地看着他。

    “新来的编辑?”程晓晓眨着她的大眼睛,一脸疑惑看着成一,“你们公司什么时候来了一位这么帅的编辑?”

    “奥对,忘了给你俩介绍了,这是我公司新来的编辑沈知昱,去年刚从明城大学毕业,本来之前在尚林报刊杂志社工作,我花了好大劲才把人请到我鸣言来。知昱,这是我大学同学林冉和程晓晓。林冉也就是‘念星’。”

    “念星”是林冉的笔名。

    沈知昱朝林冉和程晓晓点了点头,微笑着说了句“你们好”。

    他的声音有些低但并不沉闷,疏离但又不冷漠,搭配今天的场景和今天刚遇见的人似乎刚刚好。

    这次仔细看了看他的脸,极具少年感的脸上却生着一双让人捉摸不透的眼睛,左眼睛旁的泪痣让他本就淡淡的笑容更添了一丝清冷。

    “你好呀,以后还请沈主编催稿的时候手下留情以及嘴下留情。”林冉故意用略带轻松的语气说,又加了一个双手抱拳的手势,希望可以稍微稀释一下空气中拘束的凉意。

    沈知昱略带笑意地望着林冉,“没问题,希望合作愉快。”

    他注意到她的脸好白好白,不是化妆后的假白,倒像是原生的惨白,没有一丝血色。如果不是生病的原因的话,大概就是长时间呆在室内写小说捂出来的。这种肤色让原本身材就瘦小的她更添了一份清减的气质,因此有一种与她尽力想表现出活泼的神色不相称的撕裂感。不过肩上一头乌黑的卷发倒衬得她五官极其和谐。

    晓晓转头微笑着看着成一,“不错嘛,成老板,把这么帅的帅哥挖来你们公司做编辑。说说吧,咋认识的?借鉴借鉴认识帅哥的经验。”

    成一笑着说道,“一次爬山的时候认识的,我俩都很喜欢爬山。谁让我每次爬山叫你们的时候都不搭理我。”

    晓晓装作不知道的样子,“啊?有吗?你叫我们了吗?”

    成一一脸无语又无奈的样子,他知道程晓晓平时就喜欢打嘴仗。

    “快吃饭吧,待会儿菜凉了。”这时候朱未开口说了一句。

    “对了成一,星恪呢?今天的生日宴你没有叫周星恪吗?上学的时候,他可是我们班的班长,还是公认的班草呢。”朱未说着,眼神不自觉地往林冉那边瞟了一眼,并露出了意味深长的表情。

    成一神情不自然地看了林冉一眼。在座的其他人也都不自然地看了看林冉。

    晓晓也看着林冉,眼睛里露出了些许担忧,带着气愤的语气对着朱未,“朱未,你有毛病吧,好端端地你提那个人干嘛。”

    “说起来,林冉跟他可是非常熟呢?”朱未又缓缓地吐出一句。

    原来毕业后朱未没有和周星恪一起去南州。

    四年过去了,直到今天,林冉才知道。

    林冉努力让自己镇静,脸部挤出了微笑。

    “我连他现在是死是活都不知道,何来熟悉一说?兴许是人家没空,毕竟毕业前他就是大忙人了。不过如果是你朱未下次生日去邀请的话,他也许会在百忙之中抽空来赏你一个面子,毕竟你之前追了他那么久……虽然没追到。”在其他人看来,林冉的神情平静得可怕。

    大家不自然的表情上更添了几分局促。

    朱未的脸不由控制地涨红了,生气但确实又不知道说什么来反驳,只能紧紧拽着手上的刀叉,手心都拽的憋成惨白色了。

    沈知昱注意到了这一场面,这次他眼睛直直地看着林冉,像是在思索着什么。

    成一见状,连忙说:“好了好了,大家先吃饭,吃完饭我请大家唱歌,房间都已经定好了。”

    正当大家吃得差不多要去往KTV时,林冉拉着成一,小声说:“成一,KTV我就不去了吧。”

    “欸你要干嘛去?”成一一脸疑惑。

    “当然是回家赶您要的稿子咯。”林冉故意把“您”字说得很重。

    还没等成一回答。

    “放心,我暂时不会催你的。”不紧不慢的低音,原来是身后的沈知昱。

    这次他的脸上是少年般的笑容。

    林冉又再次被他那双与少年稚气脸庞不相符合的眼睛吸引。

    像大海一样,似乎永远见不到底。

    林冉看着沈知昱,目光竟有些愣。

    程晓晓上前来拉着林冉的手,眨了眨她的大眼睛,“走啦宝贝,就当是陪我一起,你忍心看着可爱的晓晓孤单一人吗?”说完,她装作一副要哭的表情。

    没等林冉回答,程晓晓拉着她一起从包厢飞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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