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KTV,程晓晓一上来就点了生日快乐歌,切换到循环播放模式。
沈知昱拿出了提前准备的生日蛋糕,竟然刚好是林冉喜欢的榴莲千层。
林冉看着拿出来的蛋糕:成一也喜欢榴莲千层?
“谢谢兄弟,虽然我不太吃得了榴莲千层,但看在是你亲手做的份上,我今天就给你个面子。”成一爽朗的说。
“有人喜欢的。”沈知昱语气中有几分笃定。
成一叫正在沉浸式唱《因为爱情》的朱未和另一位大学同学丁宴棋过来一起吃蛋糕。
成一切了一块蛋糕,首先递给了沈知昱。
沈知昱递给了坐在右边的林冉。
林冉看着沈知昱,目光有些有些疑惑,“嗯?”
沈知昱:“你爱吃,尝尝。”
林冉本就疑惑的表情闪过了一丝讶异,“你,你怎么知道?”
沈知昱小声说了一句,眼睛闪过一抹意味深长的笑:“我会读心术。”
林冉被沈知昱这句话逗笑了,接过蛋糕,说了一句“谢谢。”
吃过蛋糕后,成一和晓晓在颇有兴致合唱他俩都爱的摇滚歌曲,另外几位同学在扔骰子比赛喝酒。
林冉不爱热闹的场合,她不会唱歌,也不会扔骰子。
但喝酒她是会一点的。
她拿起面前桌子上的一瓶酒,走到在同样一个人在角落的沈知昱旁边。
“来一杯吗?”
沈知昱抬头,望着林冉,她的五官在朦胧的灯光下显得更加清晰,加上她略带笑意的嘴角,竟有种侵略性的魅力。
“好啊,”沈知昱停顿了几秒,“姐姐,”沈知昱拿起他的酒杯,递到林冉面前。
姐姐?
林冉被这一声“姐姐”竟弄得有些微微脸红,但她又不想被察觉到,强装镇定地坐到他旁边,给他倒了一杯酒。
“你为什么不加入他们的狂欢,和他们一起唱歌喝酒?”
“两个人落单倒显得没有那么凄凉,况且,我不落单,姐姐怎么会主动来找我呢?”
林冉一时不知道怎样回答,脸竟然不争气地更红了。
“你的脸现在终于有血色了,”沈知昱摇晃着他的酒杯,嘴角微微上扬,轻吐出两个字:“好看。”
“我发现……你这人……真的……”
“姐姐不要紧张。”
这时晓晓刚好过来了,问沈知昱:“紧张什么?你们在聊什么?”
沈知昱恢复了平静又温和的微笑,“奥,没什么。我跟林大作家说不要紧张,小说慢慢写。”说完,又转头盯着脸红红的林冉。
晓晓:“冉冉,你是不是喝了很多酒啊,脸怎么这么红。”
林冉看了一眼沈知昱,有些不自然的回答:“我……我没有啊。”
“什么没有啊,你的脸刚经历了火烧云呐”,晓晓转头对成一说:“成一,冉冉喝了酒,我先送她回去了。”
成一:“不然我送你俩吧。”
晓晓:“不用,你和他们再玩一会儿。”
成一:“那你们路上小心。”
晓晓又笑眯眯对着沈知昱,声调上扬,“帅哥,下次一起爬山。”
沈知昱微笑着点了点头。
林冉本来不喜欢这种场合。往常可以提早回家的话,早就欢呼雀跃了,可这次林冉总觉得还有些话还没说完,有些动作和表情还堵在边界地带。但也只能跟着晓晓走了。
等林冉和晓晓走后,沈知昱也站起身来准备走了,突然看见地上有一颗珍珠吊坠,他知道那是林冉今天穿的高跟鞋上的,便顺手捡起来拽在手心里。然后对成一说:“我走了。”
成一:“去哪,再玩一会儿啊。”
沈知昱:“不玩了,最想一起玩的人已经走了。”
成一一脸懵:“啊?”
沈知昱着看他,笑而不答,然后拍了拍成一的肩膀说了一句“生日快乐”。便带着神秘的笑意离开了包厢。
正当成一疑惑之际,其他人过来拉着他加入了酒局。
回到家以后,林冉才后知后觉自己高跟鞋上的珍珠吊坠不见了,她也想不起来了具体掉在哪儿了,兴许是落在路上了。
她叹了一口气,开始卸妆,脑子不断回想今天宴会的场景。
奇怪的是,林冉这两年一直奉行着“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处事原则,总是告诉自己不要轻易在外人面前流露情绪,她害怕她的情绪会成为别人控制她的把柄。可没想到的是,今晚竟然在一个比自己小的弟弟面前乱了分寸,还是今天第一次见面的弟弟。更要命的是,这个人还是鸣言的编辑,自己的小说还要他帮忙审核。一想到这,林冉更不淡定了。
四年来,这种感觉还是第一次。
回到家之后的沈知昱洗完澡,穿着浴袍坐在沙发上,没有丝毫睡意的他给自己倒了一杯红酒,摇晃着红酒杯,想到今天KTV林冉红着的脸,沈知昱嘴角不禁地微微上扬。
沈知昱的父亲是北安城最大的私立医院的院长兼内科医生沈国梁,母亲也是有名的骨科医生郑洁。他父母一直都希望他能继承衣钵学医,然而他从上高中起就对文科感兴趣,理科一窍不通,物理的最高纪录是四十七分。即便在父母的威逼利诱下,他依旧选择了文科。
因为父亲和母亲都是在北安城最好的大学——明城大学的医学本硕博连读,沈知昱也一直将明城大学作为自己的目标,可是第一年他虽然考了六百一十二分,但仍然无缘明城大学的中文系,母亲劝他选另一所大学的法学,沈知昱毅然拒绝,选择复读。第二年成功以六百五十一分的成绩考上了明城大学的中文系。
大学毕业后,父亲希望他继续深造,将来进高校当老师,他却一毕业就进入尚林当了编辑。
他是固执的。不过也一向如此。
小时候学滑板、学滑冰、学骑自行车都是在两天以内就学会了,哪怕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第二天依然像个没事人似的继续学,直到完全掌握。然而像奥数班、编程班却死活都不愿去上,好不容易拽去了,坐不了三分钟,就好似屁股被架在滚烫的热水上,根本坐不住。
一切的归因只在于他的心。
虽不善言辞,但认定的事就会坚持到底。
当然,认定的人也一样。
虽然今天是沈知昱今天第一次见到林冉,但其实他对她并不陌生。
他看过林冉的小说和文字访谈,林冉不喜出现在荧幕前,所以并没有视频访谈。
在第一次读她的小说时,他就惊讶于一个二十五岁左右的人竟然如此深谙人性。
在一个个失眠的晚上,他通过她的文字来寻求共鸣,就好似一个知己在与他彻夜长谈。
沈知昱比今天任何一个人都期待见到林冉。
他没有告诉任何人,他来鸣言有一小部分原因确实是成一,但根本原因还是林冉。
因为他知道,林冉一直只跟鸣言合作。
今天终于见到她了,却跟他设想的作家“念星”大相径庭。
他原以为见到的会是一个冷酷理性的女作家,毕竟作家“念星”偏爱凶杀、悬疑、权谋题材,鲜有恋爱题材,即便偶尔涉及,也总赋予其悲凉韵味。
可今天见到她,尤其在KTV跟他交流的她,却给人一种清冷中包裹着暖意,沉静背后富有无言的生气。
他对她更有兴趣了。
今晚注定是个不眠之夜,于他,也是于她。
虽然失眠对他俩而言早已成为习惯,但今天失眠的理由却是彼此。
翌日清晨,沈知昱早早就来到了公司。
他坐在办公椅上,看着手里的珍珠吊坠,想着要怎样才能还给林冉。
他拨通了电话。
“喂”,电话那边传来了成一的声音。
“把林冉电话号码给我一下。”沈知昱声音低低的,有一种不容拒绝的感觉。
“不是,虽然林冉拖延症严重,但你也没毕业一大早就打电话催人家吧。”“你先给我。”沈知昱的声音低沉却有力量。
“好好好,我给你。”显然,成一已经习惯了沈知昱这个样子。
叮叮叮……
来电铃声惊醒了还在睡梦中的林冉,
林冉不由得有些烦躁,她凌晨三点半才睡着,现在也只不过是早上八点。
“谁呀”,林冉微微皱了皱眉头,像个瞎子似的摸找放在床头柜上的手机,半虚着眼睛,来电显示的是一个陌生号码。
心想:这些诈骗犯们开工还真早。
“我不贷款,不办卡,不报班,不买保险,不买房,我没钱!!”林冉用慵懒又略微烦躁的口吻回答道。
“我是沈知昱。”
低沉又温柔的语气。
林冉睁大了眼睛,一下子清醒了,“奥你好,有什么事吗?”语速平缓了下来。
“告诉我你家地址吧。”
林冉:?
这弟弟可真够猛的,原本以为是人畜无害的小鲜肉,没想到今天一大早就上门来催稿了。
“不用了吧,那个……那个小说我会尽快更新的,到时候第一时间发给你。”
“你有东西落我这儿了。”沈知昱语气依旧平静。
“啊,什么东西?”
“我给你送过来就知道了。”
“我自己来拿吧。”林冉大概猜到了是昨晚掉的珍珠吊坠。
“你的时间要留给小说更新,别忘了,你已经延迟很久了。”
“可是就这点时间……”
“读者都在等着你哦。”温柔却十分有力,让人不容辩驳。
“我……”
“加个微信,微信号是这个号码吧。”还没等林冉说完,沈知昱突然又来一句。
林冉:?
“别误会,加微信把定位发给我更方便。”沈知昱的语气好像早上醒来呼吸新鲜空气一般,理所应当,“先挂了,待会儿见。”
她想了想:至少这个弟弟长得帅,管他呢,微信列表里多个帅哥,何乐而不为呢。再说后面还有那么多工作交接,也不好现在就随便回绝他,于是点了好友同意,把定位发给了沈知昱。
沈知昱看了一下地图导航,到林冉家开车大概需要十五分钟,现在离正式上班时间还有四十五分钟,完全来得及。他决定现在就去林冉家。
发了定位后,林冉看了看自己像狗窝一样的房间,一下子从床上弹跳起来收拾。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要因为一个弟弟的到来收拾她七零八落的房间。当然,她给找了个理由:这个弟弟是她接下来要合作的编辑。
门铃响了。
林冉打开门刚好和沈知昱四目相对。今天的他穿的是工作装:白衬衣黑领带搭配黑色西装裤。身姿挺拔,多了几分职场干练。
“给你买的咖啡。”站在门口的沈知昱温柔的桃花眼有种勾人的韵味。
林冉:“其实不用的。”
沈知昱:“咖啡提神,让你更好地投入小说创作中。”
林冉噗呲一声笑了出来,用手接过咖啡。“原来是这样啊,谢谢。不过,你应该不是专门给来我送咖啡的吧。”
“当然不是,送咖啡只是想加你微信的幌子罢了。”沈知昱嘴角上扬得更厉害了。
……
林冉半虚着眼睛,有些无语。
沈知昱上扬的嘴角是他内心在坏笑的证明。
他打开了从西装裤口袋里拿出的小盒子,“这个。”
林冉一看,正是昨天掉的那个珍珠吊坠。
“我还以为不见了,你在哪儿捡到的?”林冉有些惊喜地问沈知昱。
沈知昱:“昨晚落在KTV了。”
林冉接过装着珍珠吊坠的盒子,“谢谢,要不要进来坐会儿?”
“不用了,还得赶回去上班。”
得,白收拾房间了。
“那下次请你喝咖啡。”
“好。”沈知昱微微点头。
待沈知昱转过身,林冉准备关门时,他突然停下脚步,又缓缓转过身来,用一双迷人的眼睛看着林冉,用全世界最温柔最勾人的声音,缓缓说了一句:“再见,姐姐。”
说完,带着轻快的步伐,转身小跑下了楼梯。
只给林冉留下了一个瘦瘦得背影。
林冉站在门口,有些失神。
关了房门,一看手中的咖啡,刚好是她喜欢的美式。
林冉回到书桌前打开电脑,和煦的阳光照在林冉握鼠标的手上,望着窗外的树叶,盛夏清晨的生命力使她忘却了十分钟前的睡意。
她突然没那么讨厌夏天了。
沈知昱拿出了提前准备的生日蛋糕,竟然刚好是林冉喜欢的榴莲千层。
林冉看着拿出来的蛋糕:成一也喜欢榴莲千层?
“谢谢兄弟,虽然我不太吃得了榴莲千层,但看在是你亲手做的份上,我今天就给你个面子。”成一爽朗的说。
“有人喜欢的。”沈知昱语气中有几分笃定。
成一叫正在沉浸式唱《因为爱情》的朱未和另一位大学同学丁宴棋过来一起吃蛋糕。
成一切了一块蛋糕,首先递给了沈知昱。
沈知昱递给了坐在右边的林冉。
林冉看着沈知昱,目光有些有些疑惑,“嗯?”
沈知昱:“你爱吃,尝尝。”
林冉本就疑惑的表情闪过了一丝讶异,“你,你怎么知道?”
沈知昱小声说了一句,眼睛闪过一抹意味深长的笑:“我会读心术。”
林冉被沈知昱这句话逗笑了,接过蛋糕,说了一句“谢谢。”
吃过蛋糕后,成一和晓晓在颇有兴致合唱他俩都爱的摇滚歌曲,另外几位同学在扔骰子比赛喝酒。
林冉不爱热闹的场合,她不会唱歌,也不会扔骰子。
但喝酒她是会一点的。
她拿起面前桌子上的一瓶酒,走到在同样一个人在角落的沈知昱旁边。
“来一杯吗?”
沈知昱抬头,望着林冉,她的五官在朦胧的灯光下显得更加清晰,加上她略带笑意的嘴角,竟有种侵略性的魅力。
“好啊,”沈知昱停顿了几秒,“姐姐,”沈知昱拿起他的酒杯,递到林冉面前。
姐姐?
林冉被这一声“姐姐”竟弄得有些微微脸红,但她又不想被察觉到,强装镇定地坐到他旁边,给他倒了一杯酒。
“你为什么不加入他们的狂欢,和他们一起唱歌喝酒?”
“两个人落单倒显得没有那么凄凉,况且,我不落单,姐姐怎么会主动来找我呢?”
林冉一时不知道怎样回答,脸竟然不争气地更红了。
“你的脸现在终于有血色了,”沈知昱摇晃着他的酒杯,嘴角微微上扬,轻吐出两个字:“好看。”
“我发现……你这人……真的……”
“姐姐不要紧张。”
这时晓晓刚好过来了,问沈知昱:“紧张什么?你们在聊什么?”
沈知昱恢复了平静又温和的微笑,“奥,没什么。我跟林大作家说不要紧张,小说慢慢写。”说完,又转头盯着脸红红的林冉。
晓晓:“冉冉,你是不是喝了很多酒啊,脸怎么这么红。”
林冉看了一眼沈知昱,有些不自然的回答:“我……我没有啊。”
“什么没有啊,你的脸刚经历了火烧云呐”,晓晓转头对成一说:“成一,冉冉喝了酒,我先送她回去了。”
成一:“不然我送你俩吧。”
晓晓:“不用,你和他们再玩一会儿。”
成一:“那你们路上小心。”
晓晓又笑眯眯对着沈知昱,声调上扬,“帅哥,下次一起爬山。”
沈知昱微笑着点了点头。
林冉本来不喜欢这种场合。往常可以提早回家的话,早就欢呼雀跃了,可这次林冉总觉得还有些话还没说完,有些动作和表情还堵在边界地带。但也只能跟着晓晓走了。
等林冉和晓晓走后,沈知昱也站起身来准备走了,突然看见地上有一颗珍珠吊坠,他知道那是林冉今天穿的高跟鞋上的,便顺手捡起来拽在手心里。然后对成一说:“我走了。”
成一:“去哪,再玩一会儿啊。”
沈知昱:“不玩了,最想一起玩的人已经走了。”
成一一脸懵:“啊?”
沈知昱着看他,笑而不答,然后拍了拍成一的肩膀说了一句“生日快乐”。便带着神秘的笑意离开了包厢。
正当成一疑惑之际,其他人过来拉着他加入了酒局。
回到家以后,林冉才后知后觉自己高跟鞋上的珍珠吊坠不见了,她也想不起来了具体掉在哪儿了,兴许是落在路上了。
她叹了一口气,开始卸妆,脑子不断回想今天宴会的场景。
奇怪的是,林冉这两年一直奉行着“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处事原则,总是告诉自己不要轻易在外人面前流露情绪,她害怕她的情绪会成为别人控制她的把柄。可没想到的是,今晚竟然在一个比自己小的弟弟面前乱了分寸,还是今天第一次见面的弟弟。更要命的是,这个人还是鸣言的编辑,自己的小说还要他帮忙审核。一想到这,林冉更不淡定了。
四年来,这种感觉还是第一次。
回到家之后的沈知昱洗完澡,穿着浴袍坐在沙发上,没有丝毫睡意的他给自己倒了一杯红酒,摇晃着红酒杯,想到今天KTV林冉红着的脸,沈知昱嘴角不禁地微微上扬。
沈知昱的父亲是北安城最大的私立医院的院长兼内科医生沈国梁,母亲也是有名的骨科医生郑洁。他父母一直都希望他能继承衣钵学医,然而他从上高中起就对文科感兴趣,理科一窍不通,物理的最高纪录是四十七分。即便在父母的威逼利诱下,他依旧选择了文科。
因为父亲和母亲都是在北安城最好的大学——明城大学的医学本硕博连读,沈知昱也一直将明城大学作为自己的目标,可是第一年他虽然考了六百一十二分,但仍然无缘明城大学的中文系,母亲劝他选另一所大学的法学,沈知昱毅然拒绝,选择复读。第二年成功以六百五十一分的成绩考上了明城大学的中文系。
大学毕业后,父亲希望他继续深造,将来进高校当老师,他却一毕业就进入尚林当了编辑。
他是固执的。不过也一向如此。
小时候学滑板、学滑冰、学骑自行车都是在两天以内就学会了,哪怕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第二天依然像个没事人似的继续学,直到完全掌握。然而像奥数班、编程班却死活都不愿去上,好不容易拽去了,坐不了三分钟,就好似屁股被架在滚烫的热水上,根本坐不住。
一切的归因只在于他的心。
虽不善言辞,但认定的事就会坚持到底。
当然,认定的人也一样。
虽然今天是沈知昱今天第一次见到林冉,但其实他对她并不陌生。
他看过林冉的小说和文字访谈,林冉不喜出现在荧幕前,所以并没有视频访谈。
在第一次读她的小说时,他就惊讶于一个二十五岁左右的人竟然如此深谙人性。
在一个个失眠的晚上,他通过她的文字来寻求共鸣,就好似一个知己在与他彻夜长谈。
沈知昱比今天任何一个人都期待见到林冉。
他没有告诉任何人,他来鸣言有一小部分原因确实是成一,但根本原因还是林冉。
因为他知道,林冉一直只跟鸣言合作。
今天终于见到她了,却跟他设想的作家“念星”大相径庭。
他原以为见到的会是一个冷酷理性的女作家,毕竟作家“念星”偏爱凶杀、悬疑、权谋题材,鲜有恋爱题材,即便偶尔涉及,也总赋予其悲凉韵味。
可今天见到她,尤其在KTV跟他交流的她,却给人一种清冷中包裹着暖意,沉静背后富有无言的生气。
他对她更有兴趣了。
今晚注定是个不眠之夜,于他,也是于她。
虽然失眠对他俩而言早已成为习惯,但今天失眠的理由却是彼此。
翌日清晨,沈知昱早早就来到了公司。
他坐在办公椅上,看着手里的珍珠吊坠,想着要怎样才能还给林冉。
他拨通了电话。
“喂”,电话那边传来了成一的声音。
“把林冉电话号码给我一下。”沈知昱声音低低的,有一种不容拒绝的感觉。
“不是,虽然林冉拖延症严重,但你也没毕业一大早就打电话催人家吧。”“你先给我。”沈知昱的声音低沉却有力量。
“好好好,我给你。”显然,成一已经习惯了沈知昱这个样子。
叮叮叮……
来电铃声惊醒了还在睡梦中的林冉,
林冉不由得有些烦躁,她凌晨三点半才睡着,现在也只不过是早上八点。
“谁呀”,林冉微微皱了皱眉头,像个瞎子似的摸找放在床头柜上的手机,半虚着眼睛,来电显示的是一个陌生号码。
心想:这些诈骗犯们开工还真早。
“我不贷款,不办卡,不报班,不买保险,不买房,我没钱!!”林冉用慵懒又略微烦躁的口吻回答道。
“我是沈知昱。”
低沉又温柔的语气。
林冉睁大了眼睛,一下子清醒了,“奥你好,有什么事吗?”语速平缓了下来。
“告诉我你家地址吧。”
林冉:?
这弟弟可真够猛的,原本以为是人畜无害的小鲜肉,没想到今天一大早就上门来催稿了。
“不用了吧,那个……那个小说我会尽快更新的,到时候第一时间发给你。”
“你有东西落我这儿了。”沈知昱语气依旧平静。
“啊,什么东西?”
“我给你送过来就知道了。”
“我自己来拿吧。”林冉大概猜到了是昨晚掉的珍珠吊坠。
“你的时间要留给小说更新,别忘了,你已经延迟很久了。”
“可是就这点时间……”
“读者都在等着你哦。”温柔却十分有力,让人不容辩驳。
“我……”
“加个微信,微信号是这个号码吧。”还没等林冉说完,沈知昱突然又来一句。
林冉:?
“别误会,加微信把定位发给我更方便。”沈知昱的语气好像早上醒来呼吸新鲜空气一般,理所应当,“先挂了,待会儿见。”
她想了想:至少这个弟弟长得帅,管他呢,微信列表里多个帅哥,何乐而不为呢。再说后面还有那么多工作交接,也不好现在就随便回绝他,于是点了好友同意,把定位发给了沈知昱。
沈知昱看了一下地图导航,到林冉家开车大概需要十五分钟,现在离正式上班时间还有四十五分钟,完全来得及。他决定现在就去林冉家。
发了定位后,林冉看了看自己像狗窝一样的房间,一下子从床上弹跳起来收拾。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要因为一个弟弟的到来收拾她七零八落的房间。当然,她给找了个理由:这个弟弟是她接下来要合作的编辑。
门铃响了。
林冉打开门刚好和沈知昱四目相对。今天的他穿的是工作装:白衬衣黑领带搭配黑色西装裤。身姿挺拔,多了几分职场干练。
“给你买的咖啡。”站在门口的沈知昱温柔的桃花眼有种勾人的韵味。
林冉:“其实不用的。”
沈知昱:“咖啡提神,让你更好地投入小说创作中。”
林冉噗呲一声笑了出来,用手接过咖啡。“原来是这样啊,谢谢。不过,你应该不是专门给来我送咖啡的吧。”
“当然不是,送咖啡只是想加你微信的幌子罢了。”沈知昱嘴角上扬得更厉害了。
……
林冉半虚着眼睛,有些无语。
沈知昱上扬的嘴角是他内心在坏笑的证明。
他打开了从西装裤口袋里拿出的小盒子,“这个。”
林冉一看,正是昨天掉的那个珍珠吊坠。
“我还以为不见了,你在哪儿捡到的?”林冉有些惊喜地问沈知昱。
沈知昱:“昨晚落在KTV了。”
林冉接过装着珍珠吊坠的盒子,“谢谢,要不要进来坐会儿?”
“不用了,还得赶回去上班。”
得,白收拾房间了。
“那下次请你喝咖啡。”
“好。”沈知昱微微点头。
待沈知昱转过身,林冉准备关门时,他突然停下脚步,又缓缓转过身来,用一双迷人的眼睛看着林冉,用全世界最温柔最勾人的声音,缓缓说了一句:“再见,姐姐。”
说完,带着轻快的步伐,转身小跑下了楼梯。
只给林冉留下了一个瘦瘦得背影。
林冉站在门口,有些失神。
关了房门,一看手中的咖啡,刚好是她喜欢的美式。
林冉回到书桌前打开电脑,和煦的阳光照在林冉握鼠标的手上,望着窗外的树叶,盛夏清晨的生命力使她忘却了十分钟前的睡意。
她突然没那么讨厌夏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