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奇心驱使下,向十二走过去。小黑看她一眼,摇了摇尾巴,埋头回去继续吃,舌头卷着,吞食声啧啧作响。

    天太黑,看不清是什么。小黑狗一边吃,一边紧绷着身体,热情中透露着一丝防备。

    再往里看,里面有个狗窝,除此之外,一无所有。

    她摇头,起身,一瘸一拐地往回走,再一次坐回去,望着院外天色,群山拍面,圆月低垂,于黑夜中宛如一头蛰伏于山间,长醉不醒的野怪。

    ——让十三单独和林风待在一起,会不会,太不靠谱了些?

    她不该走的。

    但不走又能做什么?这是个送命题,她脆弱的连普通人都不是对手。从将林风叫来的那一刻起,就等于已经开始了“饮鸩止渴”。

    不得不承认,到底是嫩了些。早该想到,所做的一切,怎么可能逃得过向二爷的眼线,假死脱身都不行。

    保住十三,恐怕只有向昭昭那样,才能做到吧。

    *

    三更天,月亮埋进云层,天上下起了雨。女人从厨房里出来,端着碗粥,匆匆送到向十二手里,粥很烫。

    这样端着,倒挺暖手——但并不敢喝,怕下毒。她低头,搅着粥,粥面扒开,碗底垫着很多红枣,几乎满满一碗。

    一下子,又想起了外婆。

    想起她,鼻尖发涩。

    不多时,女人再一次出来,端着张桌子,向十二放下碗筷,赶忙上前帮忙。

    搬完桌子,俩人围桌而坐,大眼瞪小眼。

    向十二将丢在地上的粥碗捡回来,往桌角一放,有些忐忑。桌上约莫四五盘菜,三素两荤,素是胡萝卜、土豆、白菜,荤是鸡、鸭。

    向十二眼睛就越发紧。素昧平生的,这对她而言,实在太丰盛了。

    在女人的催促下,向十二僵在那里,不敢动筷子。

    女人拍了拍自己的手背,示意她看自己的手,一只手搓着指甲——让她看,不脏。

    给她看完,女人又扯下一块肉、一点菜,往碗里放,左手夹起筷子,一点点往嘴里扒,扒完看她,神色小心翼翼。

    向十二不敢看她过分希翼的眼神,低头夹菜。筷子是新的、碗也像新的,如此种种,足以看出,她对她很是上心。

    吃了口胡萝卜,入口香咸,带着股淡淡的甜味,很好吃。在女人的注视下,她硬着头皮点头:“好吃。”

    女人几乎喜极而泣,一双长满眼尾纹的眼睛弯起来,眼睛亮晶晶的,月牙儿一样。

    向十二忽然意识到,她是能听懂她的话的。她心头一动:“这么一桌菜,要请…”她指了指房间方向,“要请她过来吗?”

    女人的脸由笑转悲,分外难过。

    好像…说了不该说的。

    向十二低头,埋头搅粥:“不好意思,如果是我说错了话,您别往心里去。”

    犹豫了下,女人起身,打开链门,将里面的人放了出来。

    听着动静,向十二回头看,这是一个身形干瘦、头发浓密杂乱的女子,一双眼正盯着她,充满了防备。

    等走近之后,她坐下,视线一动不动打在脸上,一动不动。被这样看着,向十二回看过去,她两侧脸颊全是青紫色的伤口。

    她问:“脸是怎么了?”

    女人咿咿呀呀,掐着自己的脸,和向十二比划。

    向十二:“自己掐的?”

    女人猛点头。

    向十二将旁边的碗分出来一只,给她递碗筷,温声和她说:“……痛吗?”

    声音很轻,宛如一片羽毛,悠悠从天而降,抚落在人心上。这一瞬间,女人眸光闪动,说了句:“痛,我痛。”

    向十二有些诧异,这回答的反应,不像傻子。接着,她就看她走到一边,拎起一个铁桶,往里面放添柴放炭,动作无比熟练。

    碳火燃起,她把铁桶盖上,放在桌下,重新坐了回去,然后埋头,筷子点着空碗,继续沉默。

    想了想,向十二回头找包,在里面摸索了一阵儿,找出来了一包暖贴,暖贴还未拆封,她把东西送去:“如果觉得冷,就贴几贴吧。”

    末了,她又补了句:“应该是心病吧?如果你愿意,可以讲给我听——”这话脱口而出,鬼新娘自杀的画面在她脑海中一闪而过,她立马改口,“不愿意也可以。没事。”

    太多时候,很多事,多数人更宁愿烂在心里也不说,因为,对他们而言,烂在心底的痛,已经是最轻最轻的痛。

    “你是谁?”

    向十二愣了愣:“我、你叫我十二就好,我从外面来的,路上遇到了点麻烦,脚受了伤……”

    “所以,你也要离开吗?”

    这个“也”字,戳了下心窝子,为什么要用“也”?此前有人离开?她咽了口唾沫,点头:“是。”

    “你该问,我叫什么——这才是让人和你掏心窝子的第一步。”

    这句话言之凿凿,一瞬间,向十二忽然看到了自己的局限——是啊,在问他人之前,至少应该多一份真诚,而她,虽然看起来真诚,但那都是高高在上的真诚。要想让别人敞开心扉,最先做的,应该是,做朋友。

    而做朋友的第一步,是真诚。

    向十二:“那你,你的名字,是什么?”

    “王明月。”

    “王明月,”向十二喃喃念着,一字一句重复,“好名字。”

    王明月笑笑,满眼可惜:“我有病。”

    她轻描淡写:“这次是精神分裂。和别人不一样,我一年到头,极少有正常的时候,你算幸运的,刚好碰见我最正常的样子。”

    她抿唇:“我妈,她很喜欢你。”

    原来是……母女关系吗?

    向十二看看两人,俩人模样天差地别。王明月虽然狼狈,气质样貌都能轻易被get到是美人,她是温婉的,清丽的,很有书卷气。而对面的女人,面面容是肉眼可见的……不好看。

    王明月看她一眼:“我随男方。”

    “你…爸爸呢?”

    王明月:“死了。”

    她又说:“自杀死的。”

    说起生死,她的语气竟像是在扯家长里短。这倒让向十二吃了一惊,一时不知该不该为自己的唐突抱歉。

    王明月抬头,目光中带着点审视人的意味,冰冷且无情。她一改被动形式,反问:“你,出马仙吧?身后有仙,还是宿世情愿。身后那位……”她笑着摇头,“合该是来杀我的。罢了、罢了,命数已尽,早该有今日。”

    听她说完,向十二心头何止是惊惧,不过是随意扫了她一眼,竟然就能看出这么多门道,这也太厉害了。不,“来杀我”,是什么意思?“命数已尽”,又是什么意思?

    王明月微微偏头,一双眸子带着些玩味:“寻常人听我这么说,都以为我疯了。你倒是我碰见的,唯一一个,可与言之的人。”

    她盯着向十二,眼珠子在她身上转来转去、转去转来,蓦地,她停住眸子,满眼震惊:“你,和向昭昭,是什么关系?”

    听到这三个字,向十二更震惊了,心底甚至开始怀疑对面是不是有人找的托。她抿唇,不想说,但出于好奇,回了句:“她应该是我的太奶奶。”

    “太奶奶?”王明月声音扬起,转而又摇头,分外笃定,“不,你不是。你就是她。”

    说完这句,她摇头,笑了:“我道今日来取我性命的是谁,原来是你。倒真是业果洵洄、善恶有报。”

    短短几句话,向十二心头已然翻起惊涛骇浪:“什么意思?”

    王明月笑了:“你不用知道。”

    “——这附近十里八乡的妖怪,都和向昭昭有仇,你、竟然还敢回来。这荒山野岭的、来的路上,没碰见什么奇怪的东西吧?”

    “……”

    *

    雨水哗啦啦地下,下得没完没了。吃完了饭,送妈妈睡下,王明月坐在屋檐下,静静看雨,这样看着,心里有种久违的宁静。

    向十二站到她身后,听她慢悠悠地讲:“你说,这人间,值不值得?”

    犹豫了下,向十二:“值得。”

    “值得?”

    她抱着双腿,抬头看天,眉眼间带着不符年龄的落寂。

    向十二走过去,立在她身侧:“你…怎么认识向昭昭的,能和我讲讲她吗?”

    “向昭昭啊。”

    提起这三个字,一道惊雷从天而降,雨幕更大,雨点扑簌簌往檐下飘。旁边烫的火红的铁桶被水溅得滋滋作响。

    “知道这些,对你没好处。不过,我乐意让你知道。”

    *

    未做人时,我叫膏肓。

    膏肓,顾名思义,我是一只藏于膏肓的鬼,人在“病”入膏肓时、痛入骨髓时,我就会出现,成为他们害怕的样子。

    上一世,为了修行,我利用了不知多少人心中的恶,攥着他们的痛苦,一点一点、将他们送进了地狱。

    在那个女人没出现的时候,我自以为,我就是神。只要人心有贪嗔痴,我就无往不胜。

    直到在战场上,我遇到了她。

    那个姑娘,是位战地医生,救死扶伤,终日混在一堆又一堆的尸山里,没日没夜地工作。那时——

    身为膏肓,很多时候,总会身不由己地出现在各种人身上,我新上身的这个人,是位解放军,普普通通,普通到,刚入伍一天、不能上前线,只能跑后勤。

    临走前,家里人送别他,和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不要上战场,要活着回家。

    我知道,活着回家,在那个年代,是句遗言。是场夙愿。尤其是,他遇到了我。

    入伍第一天,战火纷飞,昔日里养尊处优的少爷,被吓傻了眼。前线炮火连天,后勤也像打仗,他的耳朵里更装了一场战争,耳鸣一阵接着一阵。

    他是被迫入伍来的。

    没有“为国捐躯”的理想,不想上前线、后勤都不想。唯一的心愿,是活着。然后,回家。

    可第一天,那些同行来的,战死了一半,他抬着朋友的尸体,收起地上那些残肢断臂,亲手送别他们。送别战友,棺材都没有,“万人坑”里,只有发烂腐臭的、长满蛆虫的尸体。

    第二天,要上战场。

    为了不上战场,不成为被蛆虫啃食的对象,他折断了一只手。

    和她的初次照面,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

    她一眼就看穿了他的伪装,本该上报的、本该被通报批评、本该成为一个逃兵,被大众所诟病,但都没有。她只和他说,没有下次了。

    不知道为什么,见色起意吧、又或许是她过分温柔,一来二去,他竟真的上了战场,且阴差阳错地在战场上活了下来。

    一年、两年过去,他从当初的新兵蛋子,变成了副团长。已经足够铁石心肠,足够杀人不眨眼。

    他和她的关系,也从陌路天涯,变成了无话不谈的知己。

    后来,抗日战争迎来了全面胜利,他们相约,等到天下太平,就领证结婚。结婚要在夏日,等繁花似锦时,叫上所有战友。

    而天下太平,就在眼下了。

    但没过多久,国共内战开始,一切事与愿违。

    一天、两天、一年过去。

    她和他兵戎相向。

    他杀光了往日里的好兄弟、好战友,杀到最后,甚至忘了自己是谁。随之而来的,是和她的关系的疏远。他成了百姓口中无恶不作的一方恶霸。

    他知道,一切都变了。

    杀到最后,什么都没剩下。

    只剩下一句军令如山。

    他又一次从枪林弹雨中活了下来。

    再后来么,与她两两对拜,是在刑场。他被众人捆到断头台上,他头颅高昂,一声不吭地看着她。

    她像夏日里的凌霄花。一如初见那时,不悲不喜,见到他,花照常开,日月星辰照样在她心头轮转。而他,他再一次从她眼里看到了,一如当日,为了逃避打仗,卑鄙地折断胳膊的一视同仁。

    佛光普照吧。他觉得,他像迷途的信徒,终于有了知返的路。

    可早已面目全非。

    也就是那时,身为膏肓,次次都是我看穿别人。独独她,竟让我有了一种被看穿的恐惧。世人哭我笑我,而她看的、从不是我,是他。

    他死之后,我跟着她一路游荡。

    那时我想、她一定不甘吧、一定恨吧,一定会痛苦吧。一旦她痛苦,我就有机可乘,能够进到她心里去,看一看、看一看她心中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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