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九点,整座城像睁着睡眼的巨兽,昏暗中被人们的热闹点醒。自心脏地带圣诞街区点灯之后,夜晚就像变成了真正的童话世界。

    叶翩坐在贵宾候机室里,远离一切繁华,无所事事地翻看发小给自己选的新房子。

    她并不准备住家里,打算用一个攒下来的钱创立一个属于自己的工作室。说到这里,还要多亏孟兆生送来的一笔横财。

    叶翩登上好久没上的ins,跟塑料姐妹贴贴完,看见尤安发了一张三人的合照,自己站在c位,笑得很甜,附文还艾特了安德里工作室。

    她又去看相册,那天尤安发邮件给她传的那些照片,主角是她和周行隅。

    何佑太着急栽赃,竟然拍了自己和周行隅的照片做证据。不过那照片拍得模糊,两人又都是侧脸,的确可以以假乱真。

    范昕月下了班来送她,这时候正接了个工作电话。施禾雨本来想翘课来,叶翩阻止了。看施禾雨在聊天框里留连,几乎没话找话。

    叶翩把那照片发过去,【你帮我看看,你那晚对这人有没有印象?】

    只是为了堵施禾雨的嘴,没期待有什么回复,叶翩闭上眼。

    因为要回去,前一天晚上睡得并不安稳。今天起来只觉得脖子上架着的球形物体像装着水的玻璃鱼缸,稍微摇晃就觉得天旋地转。

    她今晚穿一件灰色的羊角扣大衣,即使是在室内也把围巾裹得严严实实,因为眼睛太肿太困还戴了副墨镜。

    尤其是范昕月打完电话回来,像只小麻雀一样在边上叽叽喳喳的,让她更加困倦。

    于是她从机场开始一路昏沉,到北城的时候,反而没太觉得疲惫。

    机票是家里订好的头等,加上北城也渐渐到深秋,机舱内温度有些低,没让她感觉到太大的温度差。她一觉睡了好久,醒来的时候,险些误以为自己只是去哪个欧洲城市city walk。

    下机的时候看见乘务员熟悉的笑容,才迟钝地想起自己这是回了家。

    叶翩随身带的行李不多,李叔很轻易的拎起来放进后备箱,问她:“怎么带的东西这么少,又不打算在家里常待吗?”

    虽说入了秋,阳光依旧把柏油路面晒得泛着热气的光,北城的午后还是有几分热。叶翩坐在后座,把围巾塞进随身的中号托特,又脱了外套,只留下一件撞色针织衫,托着下巴:

    “我爸让你问的吧,担心我又敷衍他一下就回去?”

    看李叔讪笑,假装认真开车不回答,叶翩没趣地耸耸肩。

    街景在行驶中倒退,一路驶过,车辆越来越少。直到驶进盘山公路,快要到家的时候,李叔才开口,

    “毕竟是独生,你爸爸还是想你的。他这几年都让你姑姑一家跟着一块儿住,估计就是因为年纪大了爱热闹。”

    叶翩对李叔的提醒不太领情,明明自己是主人,好像还要顾忌着姑姑一家。

    尤其想到姑姑家讨人厌的小男孩,掩饰不住地烦躁,“这么热闹还叫我回来干嘛?我最讨厌热闹。”

    果不其然,叶翩刚下车就听见姑姑家的小孩笑着尖叫:“妖精姐姐回来了!快跑!”

    他也没有真的跑开,一个九岁的小男孩,现在正躲在他妈妈后面天真又邪恶地笑着看她。

    他妈妈像是看不出叶翩的不高兴,也带着纵容的笑站在旁边。

    叶翩从包里找了一颗在贵宾室里随手抓的薄荷糖,把于皓从他妈妈腿后边拽出来。

    一手装作抚摸,揪住他的头发,在他忍不住哭之前压低声音:

    “你再敢叫一句,我就半夜把你丢到山上去喂野猪。”

    孟兆生不知道听了什么风水大师的谗言,在远离市区的一座小山上建了座带大院的独栋,离公司足足两小时车程。

    所以把于皓丢到山上去喂野猪,也不是什么扯皮的瞎话,是真的可以做到。

    叶翩口红颜色很是鲜艳,加上阴森森的笑容,于皓哇的一声就哭了。

    等他大哭着跑开,面对姑姑的疑问,叶翩才摊开手心,很无辜:

    “好像小皓不爱吃薄荷味的糖。”

    姑姑孟雪几年前和丈夫离婚后,独自带着小孩缠上了孟兆生。毕竟他们一大家族,就数孟兆生最能耐。几十年前吃上富家千金的软饭以后,孟兆生可再也没穷过。尤其在叶翩妈妈叶书缇生病去世后,更是独立门户,在乡亲们眼中那叫一个气派。

    孟雪有这样的关系,哪里还看得上自己那做小商贩的丈夫,没完没了得闹了几年离婚,这才千方百计带着孩子过上了“好日子”。

    穿过豪华但土气的欧派木门,孟兆生就坐在大厅的水晶吊灯下边。

    叶翩叫了声爸,看了眼吊灯,都有些担心那灯某天会受不住压力直接砸在孟兆生脑袋上。

    那场面,想想就刺激。

    叶翩默默找了个离灯远着的位置坐下。

    她和孟兆生是电话里沉默,见了面更沉默。但是她发现孟兆生对这个外甥倒是挺热切的,估计是见得多,从学校生活说到补习班,足足俩小时不带语塞。

    叶翩对这种鸡毛蒜皮的事儿实感无趣,在微信上疯狂戳发小程璟晚饭后来救驾。

    孟兆生也不知道是抽了什么风,一个劲地瞪她,又不说话。

    叶翩装作没看见,其实心里直想笑,担心他中风,才施舍般地开口问他:“怎么了吗?”

    结果孟兆生只冷哼一声。

    还好马上就有阿姨来通知开饭,不然叶翩都担心自己笑得死在水晶吊灯下边。

    吃饭时候孟兆生看她行李还放在大厅,支使阿姨帮她放回楼上。叶翩赶忙把嘴里的骨头吐出来,摆手,“不用,我一会儿自己来。”

    孟兆生又说,“你那房间最大,又不常回来,现在是你姑姑在住着,你住到隔壁去。”

    那行李在那放几个小时了,这时候才提起,果然是有别的事。

    叶翩抽了张纸擦手,笑说:“那更得我自己来了。”

    孟兆生看一眼她那双和她妈妈极为相似的眼睛,没再说什么。

    叶翩洗完手,程璟发来消息,说自己快到了。他们“一家三口”还在饭桌上其乐融融,叶翩拎着行李,敲了敲饭厅的屏风,“我吃饱了,就不打扰你们,先走了。”

    明白过来她的意思,简直像什么喜剧电影里被慢放的滑稽情节——孟兆生拍案而起,脸涨得通红,指着她大骂不孝;李叔闻声过来,说她还有外套落在车上,委婉劝她。

    叶翩都好像听不见,转而笑着对孟雪说:“那外套留给姑姑穿吧,我们身形差不多,你应该穿得了。”

    孟雪脸色不太好看,她哪里缺这一件外套,叶翩是在明着说:

    无论房间还是外套,都是她不要的东西。

    孟雪不好意思讲,自己对这个侄女,是有嫉妒。

    她从小出生在农村,没读过太多书,也赚不到太多钱。对这个出生就含着金汤匙的女孩,哪怕她是自己哥哥的女儿,也是嫉妒大于疼爱。

    但这种隐秘的心思好像在这一瞬间猛地被戳破,让她难堪地想钻进地缝里。

    而叶翩已经浑不在意地走出大门。

    -

    程璟今天穿了件黑灰色系的花衬衫,懒洋洋地靠在车门边上,要把公子哥的气质贯彻到底的架势。

    他是薄唇单眼皮,侧脸看过去,也有几分难以接近的气质。

    不过余光瞥见叶翩走近,转过脸来一笑,这气质就全没有了。

    听说叶翩刚吵过架,他夸张地回头张望,只望见花园里亮着彩灯的喷泉,“孟叔叔没有愤怒地追出来吧?”

    叶翩把包丢进车里,说:“他不干这么丢人的事。”

    想到孟兆生的所作所为,又忍不住笑,“可能拿自己当皇上了,今天一个劲地给我脸色看,想等我自觉意识到错误。”

    “什么错误?”

    “不知道。我怕他憋坏了还主动问他,他又不说话。”叶翩坐进副驾驶,靠着车窗笑得不行。

    她和程璟是住在叶家时候的邻居,从幼儿园就认识,孟兆生从叶家独立出来以后两家也就没什么往来了,但是两个人的关系一直还不错。

    程璟是个十足闲散的家伙,开了个娱乐公司玩,每天上班的时间还不如在家打switch的时间多,偶尔飞去国外找叶翩一起旅行。

    叶翩的卷发是烫的,每天出门前会很规整地收拾一遍,今天没时间处理,散着搭在肩膀上,又垂到腰间。

    门口的小路灯昏黄地一照,像搭在车座上的细腻丝带,那张笑颜更显得分外动人。

    路上程璟说起拍卖的事,叶翩直言猜测。

    程璟偷偷看她,“你不伤心吧?”

    叶翩知道他的意思,摆了摆手,“有什么伤心的,又不是只有他会买,最后竞价那么焦灼,没有他也有的是人喜欢。”

    那群人精明着呢,没有价值犯不着拍上这么高价。

    程璟找的房子是个带小院的独栋,叶翩没出多少钱,以为位置不会好,没想到离市中心不算太远。

    程璟说:“这边临水呢,你不就要环境好吗?”

    叶翩毕竟是大学前都在北城生活,知道这旁边是北城最好的大学,离景区都不算远。

    车刚开进小区,她就察觉出不对劲来,

    ——“你的房子吧?”

    “……哪儿的话。”

    “钱退我。”叶翩搡他一把。

    “行了,你自己进去吧,我周围转转。”

    “今天你还不累啊…”

    他话说一半,看叶翩的手已经握上了车门把手。

    “行行行你去你去吧,迷路了打物业电话啊我懒得接你。”

    孟兆生一家晚餐时间比较早,这时候还不到晚上八点,正是消食散步的好时候。因为地段好,入住率难得的高,这时候能碰上不少出来散步的住户。

    还没走开几米,听见手机的信息提示音,叶翩半靠着草坪边的木椅,在包包里翻找自己的手机。终于在围巾里混着一颗薄荷糖找到,还没来得及拿出来,一个毛茸茸的不明物体猝不及防地撞进怀里。

    说是“撞”真是生动又亲切。

    叶翩感觉自己的骨头都要散架,手机滑回包里,打眼一看,竟然是一只狗。一只成年金毛犬,毛色发亮,看起来养的很好。扑过叶翩以后,转了一圈在边上坐下,吐着舌头喘气,直愣愣地盯着她。

    后背撞在金属材质的靠背上,硌得生疼。

    叶翩还有心思顺带摸了一把这只大狗的毛,撑着自己在长椅上坐下。

    她对可爱的动物没有抵抗力,又看它不像是流浪狗,一时无措。

    隔三差五有人散步路过,也不知道为什么,这只大狗偏偏选中了自己。

    叶翩撸着狗头,低头打量它脖子上的项圈,想摸索寻找别的线索,才一伸手就有一只毛茸茸的大狗爪子放自己手上。

    来回往复几次,让人哭笑不得。

    还好有一位约莫五十来岁的阿姨路过,老远喊着什么,走近了叶翩才听清,是叫这只大狗“点点”。

    叶翩就以为这是狗主人了,站起来就准备解释,没想到对方反而问她,“今天周教授不在呀?哎呀小姑娘,以前没见过你呢。”

    “你是小周的女朋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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