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好,春日更好。

    放眼望去皆是春水与春花,亭台楼阁掩映在翠幕中,水汽朦胧、杨柳垂条、百花烂漫,鸭戏水、鸟啼飞,丝竹之音悠扬。

    纵是烟雨蒙蒙,雨雾随着拂面的春风飘迷了眼,也别有一番婉转绰约的江南韵味。

    ——假如萧同裳此时坐在檐下观烟雨,她一定会绞尽腹中所有文墨,写出吟咏江南的诗句来。

    只可惜这位身穿白色劲装的俏丽少女正在被从天而降的细雨浇湿衣衫。

    萧同裳骑着一头被养得油光水滑的毛驴穿梭在雨雾中。

    “快!”她拿着一根小皮鞭抽打着这头雄壮矫健的黑驴。

    此驴名为驴大将,是萧同裳的爱骑。三年前,驴大将驮着奄奄一息的萧同裳从边关脱险,从此跟着萧同裳走南闯北。萧同裳曾放言,只要有她一口饭吃,就绝不会缺了驴大将一口草料。

    “快点!再慢悠悠乱晃,就把你的皮剥了烤驴肉吃!”

    恃宠而骄的驴大将终于感受到了一丝危险,它夹紧屁股,一路狂奔到最近的一家酒肆前。

    这是金陵城外最大的一间客栈,门口高高悬挂着青白色的酒旗,上面写着“春风醉”。

    萧同裳下驴,店里的伙计即刻迎了上来,接过她手里的缰绳,要将驴大将牵去马棚。

    “给它找个舒服点的位置,喂些上好的草料。”她从怀里摸出一粒小碎银子,扔到伙计手上。

    小伙计立马喜笑颜开,“客官请进!”

    耳边的丝竹之音戛然而止,萧同裳后退两步,仰头朝楼上望去,只看到一角白色的衣袂。

    “小姐这边请”,掌柜的亲自出门迎接。

    “你认识我?”

    “当家的说了,看到骑驴过来的女子,当好生招待。”

    “你们当家的姓万?”萧同裳接过掌柜手里的白色方巾,拍去身上的雨水。

    “正是。”

    “给您留了天字第一号房。”掌柜的伸手示意萧同裳上楼。

    “多谢。”萧同裳点了点头。

    当年边关城破,萧同裳流落在外,险些被人牙子卖进青楼,幸得万老板出手相救。她一介落魄公主,名号说出去虽无人知晓,但一身的见识和胆魄足够她在江湖上闯荡。这些年她投桃报李,帮着万老板处理了不少事务。

    没想到万老板的产业都开到了这里。

    她上了楼,发现隔壁厢房门口站着两名黑衣侍卫。

    她眼神询问。

    掌柜的将她带进房间后,小声说道:“小姐当心,那是从京城来的贵人。”

    “什么身份?”

    掌柜的摇摇头,用手指了指隔壁,然后退了出去。

    萧同裳只是随口一问,掌柜的反应在她意料之中。

    她推开窗,雨还在下,没有停歇的势头。

    窗外又传来了丝竹之音,似是有人在弹奏古琴,声音绵柔中带有杀意。

    萧同裳脖颈一紧,立即把窗户关上,小心地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雨势陡然增大,骤雨噼里啪啦地拍打在树木和窗台上,扰得客栈所有人都不得平静。那阵琴音陡然变得尖锐,刺得萧同裳寒毛倒立。

    隐约间,她听见了兵刃碰撞的声音。

    客栈里传出一阵慌乱的尖叫。很快,贼人的脚步到了楼上。外面发生了械斗,栏杆似乎被撞断了几根,有人从楼上掉了下去,发出惨叫。

    她迅速锁紧门窗,身体紧贴着门边的墙壁,从腰间抽出随身携带的匕首,细密的汗珠从额角渗了出来。

    天煞的,这还没进城,怎就提前凶险上了!

    贼人很快来到了她这里,尖刀从门缝里刺进来,刀尖上还渗着鲜血。他试图将门踹开,几脚下去,木质的房门已经摇摇欲坠。

    萧同裳握紧匕首,眼神变得锐利。

    下一刻,贼人被制止了。一阵兵刃相接后,门外的动静停了下来。

    萧同裳小心地靠近房门,她听见了一阵清脆的敲门声,是指节叩击门板的声音。

    她屏声静气,不敢作答,鼻尖却萦绕着一股若有似无的花香,似是从门外传进来的。她透过门缝,看到了一袭白衣,与进客栈时往楼上看到的衣角一样。

    难道方才在客栈里抚琴的,是他?

    不等她有动作,那袭白衣的主人开了口,他的声音像一块温和的翠玉,语气柔和但显得有些虚弱,“打扰姑娘,已经没事了。”

    萧同裳不敢轻易放下戒备,她仔细分辨着门外的动静。待到嗅不到一丝危险的气息之后,她才小心翼翼地打开房门。

    果然,外面已经恢复了平静。隔壁的房门依旧紧闭,但门口的护卫已经不见踪影。楼梯的围栏被压断了几根,地面和墙面上还有刀劈剑刺的痕迹。伙计们习以为常地提着水桶出来擦洗地面,灰布擦出来,挤到木桶里的水渍都是暗红色。

    萧同裳这才松了一口气,将匕首收起来,重新放回腰间。

    这把匕首是已经饮恨沙场的武烈侯爷亲手所赠,由侯府最好的工匠用天外玄铁精心锻造而成,削铁如泥。一共有两柄,一柄在她这里,另一柄给了武烈侯世子,也就是她名义上的未婚夫,裴容。

    裴容是个在马背上长大的小将军,曾经是个纵马扬鞭驰骋在漠北,意气风发的少年。

    虽然名义上是她的未婚夫,但裴容有自己的心上人。萧同裳与他之间仅是兄妹情谊。

    这桩糊涂婚事是先帝在世时所赐,彼时她的胞兄在宫变中身亡,先帝怜她幼女无依,赐给了她一块漠北的封地,还将她与当时手握重兵的武烈侯府的世子赐婚。

    新帝即位后,她曾在宫里艰难生活过一段时间。不久,武烈侯回京,自请举家镇守边塞,他亲自向太后求了一道懿旨,将彼时面黄肌瘦的萧同裳一同接去了漠北。除了侯府,无人还记挂她这位曾经最受先帝宠爱的幺女的死活。

    时过境迁,那段往事已经跟随武烈侯府一起被掩埋在了一望无际的黄沙之下,留给萧同裳的,只有裴容和问素阿姐赠与她的驴大将,还有这把匕首。

    遭了!驴大将!

    萧同裳猛然惊觉,急急地冲下楼去。

    掌柜的正在大堂里跟一位身穿蓝衣劲装的男子说话。

    男子递给掌柜两枚金锭,说到:“这是对店里损失的赔付,还请掌柜的...”

    掌柜的接过金锭放在牙下咬了一口,顿时喜笑颜开,“好说好说。”

    萧同裳留意了一眼蓝衣男子,他长得一副眉清目秀的少年样貌,穿着打扮也是京城里常见的样式,看样子是隔壁那“贵人”的家仆。

    蓝衣男子也注意到了她,目光投射了过来,眼神中带着警惕。

    她低下头,假装没看见二人,穿过大堂进了后院的马棚。

    “驴大将!”萧同裳担忧惊扰了其他马匹,小声喊着。

    “啊呃!”

    她顺着声音寻过去,在马棚的最里面找到了它。

    牵马的小伙计收了钱,果然给它安排了一个好住处。侧边临墙,远远地与其他高大威猛的马匹隔开,正前方还有一个食槽,里边是被吃了一半的新鲜草料。

    ——与处变不惊的骏马相比,驴大将就显得惊慌狼狈地多,它有些狂躁地在原地打转,来回踢动前蹄。

    萧同裳凑上前去,驴大将除了沾了一脸的泥土和草料之外,身上没有半点伤痕。她松了一口气。

    “你干什么?”

    驴大将一口咬住了萧同裳的胳膊,将她拉扯进入马棚。

    萧同裳有些愠怒,但很快就发现了不对。

    地面上有些许血迹,未干,应是刚留下的。

    血迹点点滴滴一直蔓延到墙角,她顺着找过去,在角落里发现了一只蜷缩成一团的黄狗,后腿上有一条深可见骨的伤痕,翻出来的血肉已经开始腐烂,伤口上蠕动着蛆虫。

    小狗看起来奄奄一息,不知道伤了多少天。

    萧同裳倒吸一口凉气,从裙摆处撕下一块白布,将黄狗裹住,抱了起来。

    她安抚了躁动的驴大将,试图将黄狗带回房里医治。

    她曾在边关学过一些医术,学艺不精,但是治疗这种程度的创伤绰绰有余。治人尚且可以,治狗,应该也不难。

    在臭气熏天的马棚中,少女触景伤情,动了恻隐之心。

    与此同时,一队侍卫迅速进入马棚。

    萧同裳大惊,但面色不显,佝偻地怀抱黄狗站在角落,警惕地观察这群人。

    他们皆是侍卫禁军穿着,腰间佩戴着金色纹饰腰带。一行人并没有关注到她,反而在牵下马匹之后匆匆离开。

    金陵城中,何人能用禁军护卫,难道....

    萧同裳飞快思索着,脚步不由自主跟了出去。

    客栈外停着一辆由四匹马拉载的高大马车,整个车身由雕刻精美的紫檀木制成,关键处使用了精铁加固,车厢前甚至插着应季的鲜花。

    很快,萧同裳看见了一个熟人。大堂里的那名蓝衣男子和一个黑衣侍卫掺着一个身穿白衣,头戴纱帽的男人进了马车。白纱遮掩下,男子看不清容貌。

    随后,蓝衣男子亲自驾车,表情看起来非常急切。他们以一种极快的速度启程进城,以至于根本没有发现萧同裳在附近。

    有意思。

    帝城霓裳芳菲盛,大漠穷秋血染沙。

    萧同裳目送着他们远去,怀里抱着受伤的黄狗,黄狗呜咽一声,血污渗过白布沾在了她的衣衫上。

    她低头看向染在白衣上的血污,犹如那年的鲜血浸染在漠北的沙土上,经久不去,直至大雪落下来,也覆盖不了那片刺眼的红。

    如今三年已去,整个大绪朝,还有几位记得曾经忠心报国、血洒边疆的武烈侯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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