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的北都,罕见地下了一场小雨,空气里有些尘土的味道。

    出租车驶到君临大酒店,我拎着手包,撑开雨伞向门口走去。

    真是倒霉。在这种鬼天气还要被拉来挡酒。

    今天借的这身礼服极其显身材,黑色的贴身裁剪映衬每一寸肌肤,流畅的纹理到后腰处戛然而止,低调不失高雅。

    美大约是美的,就是很紧,迈不动步子,我只好踩着八公分的高跟鞋在雨中提着裙摆避水坑,完全没有一丝优雅可言。

    贵也是贵的,要是溅上一滴泥水不知道要赔多少钱。

    我臭着脸,心里又给老板记上了一笔。

    又是个高档酒店,又是个大佬云集的酒会,又被老板拎出来当女伴的我对这种盛大场面早就没有了初来乍到的新鲜感,却还是忍不住从伞沿下偷瞄,数着身边路过的名车,换算着自己的年薪。

    今天的酒会是北都著名投资商的生日宴,各行大佬来了不少,各怀心思,觥筹交错。

    这种虚与委蛇的场合我不太喜欢,单纯因为酒量好被老板看中,每次吃饭聚会被拉来奉命挡酒,时间一长也就学会了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那套,没有老板那样如鱼得水,但也深谙出席这些社交场合的技巧。

    跟老板报道后,我端了杯红酒躲在角落发呆,尽职尽责地充当小透明,随时等候电话或眼神召唤,然后瞬间切换假笑模式,替一个老板喝倒一群老板。

    “赵云佳!”

    我抬头就看见苏天杭穿着一身扎眼的红西装靠在不远处一张高脚桌旁,许久不见,这家伙还是一如既往骚包,不过我挺惊喜能在这种无聊的酒会遇见熟人,笑着问他:“你怎么在这?”

    “这种场合,怎么少得了我?”

    想着他爱凑热闹的秉性我点点头:“怎么来北都了?今天来的可都是找王总要投资搭关系的,南城的钱已经不够你苏少赚了?”

    苏天杭翻我个白眼,没好气地解释:“最近在创业,就是来找王总搭关系的。”

    “你?创业?不去继承你爸的家产了?”

    “那破车场爱谁谁,老子本科学计算机的,谁去经营那玩意儿。”

    这话说得真招恨,南城是安平省仅次于省会北都的第二大经济发展城市,苏家的车厂可是南城首屈一指的货车龙头,光停车场都好几亩地,更别说四面八方的货物订单。

    富二代的思维我真是不懂。

    刚准备开口说话,苏天杭突然加大音量喊了句:“这儿!”抬手看向我身后,话音刚落又僵硬地转回视线看我,伸出的手将落不落,一脸尴尬,欲言又止。

    知道他在招呼旁人过来,想到又要和陌生人寒暄我下意识准备好假笑,转身看向来人。

    一张熟悉又陌生的脸,我顿时血液倒流。

    男人身穿深蓝色西装,低调沉稳,眉眼含笑,嘴唇微微勾起。西装外套纽扣被解开,衬衫却规规矩矩地系到最上面一颗扣子,喉结正下方,严丝合缝,一丝不苟,有些禁欲的慵懒,黑色的领带随着走路微微晃动,许是酒气上头,人也微醺。

    他单手举着一杯香槟,缓步而来。

    向雨泽。

    短寸依旧是短寸,眼睛依旧是炯炯有神满含笑意,甚至嘴角的弧度都和多年前别无二致。

    恍如隔世。

    “好久不见。”他说。

    一切都与十年前那个穿着蓝色校服的青涩少年渐渐重合,但是眼前这个西装革履的男人又分明变了模样,棱角鲜明。

    今天之前,这十年间无数个日日夜夜,我幻想过无数次我们重逢的场面,也在夜深人静时独自在脑海预演过无数次自己的言行举止。

    也许我们会熟捻地拥抱,也许会陌生到视若无睹,只是我从未料到再次见面会尴尬至此。我终于知道苏天杭那脸僵硬从何而来,心里将这狗东西狠狠骂了一遍。

    向雨泽一身蓝色西装,右手一杯红酒,缓步走来。

    我看向来人,微微颔首,露出了职业微笑回应:“好久不见。”

    十年了,确实好久。

    白云苍狗,野马尘埃,斗转星移,物是人非。

    我本就是个爱怀旧的人,恰巧眼前这个,是我少得可怜的感情史上最浓墨重彩的一笔,面对眼前人,我总觉得自己无端矮了一截。

    “我还有事,你们先聊。”苏天杭小声说了一句,溜之大吉。

    杭狗是真的狗,自己制造完修罗场,转身就跑。

    “我就说背影有些像。”向雨泽喝了口酒,喉结滚动,“变了很多,没敢认。”

    被他一瞬不瞬地望着,我有些不舒服。他总是自带一种神奇的气场,将我笼罩在巨大的悲伤中。

    可这么多年过去,我早已不再是当初那个自卑敏感的小姑娘了。大敌当前,我不能露怯。我下意识挺直脊背,微微一笑,不甘示弱地盯回去:“你也变了很多。”

    寒暄是吗?我最会客套了。

    “你一个人来参加酒会?”他问。

    时间原来真的会改变一个人,眼前这个人何时主动过问别人的事,年少时总是我自己叽叽喳喳地问再自言自语地回答,他总是惜字如金,心情好时才会多说几句。现在竟然反过来了,主动询问的是他,无话可说的是我。多年不见,他竟也学会了礼貌寒暄。

    我轻抿一口红酒,微微的苦涩滑入心头:“跟老板来应酬。你呢?跟苏天杭一起?”

    他似是松了一口气,眼角竟带起了笑意:“嗯。”

    我点头,细细回想刚才的话方觉不对,心底诧异,便开口问:“你当年不是考的军校吗?怎么想起跟苏天杭出来创业?”

    “嗯,准备转行了。”

    涉及隐私,我一个半生不熟的陌生人,再问下去就没意思了,我收住话口,再次低头看向手中的酒杯:“这不像你的风格。”

    “我的风格?我的风格会怎么做?”

    神啊,救命啊,太尴尬了,地缝已经解决不了问题了,我应该换个星球生活。谁会在一个昔日暗恋过、明恋过、表白过、还被拒绝过的初恋面前装作自己很了解他的样子,还会说出这么失态的话,关键是这个人已经有十年没见过了。我多大脸啊居然还用肯定句!

    内心惊涛骇浪,面上不动声色,27岁的我绝不可能在这个人面前怯场:“毕业等待分配工作,收入稳定,买房买车,结婚生子,孝顺父母。”

    我看见向雨泽诧异地挑眉就知道我说对了。

    “你还......挺了解我的。”

    就在我不知道怎么接话时,手机适时传来振动,老板来电。

    我下意识朝老板所在方向看去,恰好对方向我使眼色,我从来没有这么感谢过原扒皮。时间差不多该过去挡酒了,眼下的尴尬氛围实在让我喘不过气,我放下酒杯,掐了电话示意要工作,赶忙道失陪。

    今天的相遇是场意外,我还没有做好御敌的万全准备,只能仓皇逃走。

    如果仔细看背影,大抵是有些狼狈的。希望的自己背影不足以被他盯着看。

    哦,我又自作多情了,他的眼神从不会为我停留。

    可能今天对他来说只是偶遇老同学,对我来说却是一次战斗,一场准备了很久却被偷袭的、赢得不算太漂亮的战斗。

    但至少,我赢了,总算这次是他看我背影,我也不算失态。

    *

    我从路过的服务生手里接过一杯香槟,走到老板身边点头示意:“原主任。”

    什么是人与人之间的差距呢?

    明明是同龄人,原鸣野是空降北城电视台的部门主任,履历漂亮的没话说,年纪轻轻就把北都大小官商喝了个遍,推杯换盏间就能轻松拉到赞助,这两年甚至隐隐压过台里老主任一头。

    我呢,一个金融专业毕业跑去干新闻的职场菜鸟,自己人生过得马马虎虎,工作几年仍旧业绩平平,能被领导看见的特长也只是会喝酒。

    原鸣野看见我笑得特真诚,我时常怀疑他这演技能去拿个影帝,他长臂虚揽向王总介绍我:“这是我们部门小赵,就是那个——上次吃饭您说特能喝的小姑娘。”

    “噢——是你呀,记起来了记起来了。”大腹便便的王总一拍脑袋。

    也不知道是真的想起还是客套,多半后者。我立刻也堆出真诚笑容,感觉自己嘴角都快咧出天际了:“我一个不起眼的小朋友,王总记不记得哪里重要,重要的是今天王总生日,您跟我们原主任喝高兴了就行,我随时陪着!”

    “好好好,下雨天,喝酒天,此是人间第一欢!”

    原鸣野看着我:“刚刚王总还为下雨给宾客带来麻烦发愁呢,你一说喝酒王总都忘了。”

    这话看着像是对我说的,安慰的人确是王总。

    我接着拍马屁:“都说‘下雨如下财,风雨贵人来’这些宾客好多我都只在杂志上见过,这可都是来给王总您送财来的!安平省这么旱偏偏您生日这天下雨,这说明您聚天地财气呀!以您的投资能力这还不是双赢?那个宾客会觉得麻烦呢!”

    王总调侃原主任:“哈哈哈,这小姑娘不愧是你带出来的啊!不仅会喝酒还这么会说话!”

    我陪笑,心里觉得自己也能拿个影后当当了。

    酒过三巡,窗外雨势越来越大,我看着雨水打在窗上,滑落,忽就想起刚刚没来得及细细追忆的十七岁,记忆深处,也有这样一场滂沱的大雨。

    我可能是真的有点醉了。

    高二那年,算得上南城雨水最多的一个夏季了。安平省位于全国北部本就多旱,所以那年的雨水丰沛总是叫我记得清楚。窗外的雨猛烈地拍打着车窗,是入夏的兆头。

    我靠在公交车的椅背上,紧了紧怀里的书包,双手不安地在mp3上摩挲。

    已经5点多了,而看这糟糕的交通状况,公交车十几分钟才能堪堪向前挪动三五米,要想在6点之前到教室简直是天方夜谭。

    想象一下迟到后班主任那张不苟言笑的脸……我打了个寒颤,心里毛毛的。可这糟糕的交通注定要迟到,着急也没用,索性就破罐子破摔了。

    我盯着前方发呆,余光却看见了一个人。

    黑色的短袖,黑色的运动长裤,左手提着一个黑色的行李袋。

    清瘦、高挑,还有一双标志性的大眼睛。

    是向雨泽,我的同班同学。

    他从座位后方向前走,就要路过我身旁走向公交车后门,眼看着是要下车。

    14路公交车始发站是高铁站,从郊区要很长一段路才能到市里,然后路过一中。按理说住在本地的,很少有人坐这趟车,倒是我们青镇的小伙伴能碰见不少,且大多都认识,不认识的也能混个脸熟。

    在我印象中他不是青镇人,反正我在南城上了五年学,来来回回无数趟,交通工具从火车变成了高铁,偶尔换成公交、大巴,可我从未碰见过他。

    也许家住郊区?

    纵然并不熟捻,甚至于没说过几次话,但毕竟是同班同学,碰见了,对视了,该打的招呼还是不能缺。

    本着同学之间相亲相爱的原则,我缓缓伸出左手,盯着向同学想say hai。

    他看了我两眼,转身下了车,徒留下我脑袋顶上的乌鸦。

    周遭空气都凝固了,伸出的手上的细小的汗毛都叫嚣着尴尬,我只得假装什么都没发生,胳膊在空中顿了一下,假装拨弄头发,深呼吸两次才勉强把嘴边的脏话憋回去。

    这男的,长得白白净净,真是没礼貌。

    我抬头看看站牌,还有好几站才到学校,他为什么着急下车?

    我耸耸肩,表示无解。

    对于那时候的我来说,只是漫长学生时代平平无奇的一天。

    就像陶杰在《杀死鹌鹑的少女》中写到的:“当你老了,回顾一生,就会发觉:什么时候出国读书、什么时候决定做第一份职业、何时选定了对象而恋爱、什么时候结婚,其实都是命运的巨变。只是当时站在三岔路口,还以为是生命中普通的一天。”

    后来,每当回首这段往事,我都会恍然,原来真的,有命运这回事。

    无论经过多少年,我都会记得那个大雨滂沱的下午。

    那段记忆被雨水一遍遍打磨,我至今闭上眼仿若都能看见那年夏天的每一处鲜活。每回忆一遍,他的衣角、神态,连同那节闷热又潮湿的公交车厢,都会被雨水洗刷的更清晰一分,恍若一层层滤镜不断地为之润色。

    哪怕后来,太多的细枝末节被遗忘在时光里,我都不会忘记那个场景。

    那是一切开始的地方。

    好像一只搅弄风云的大手有预谋性地,按下了故事开始的按钮。

    今天也是一个雨天,下雨天是他出场的 BGM 吗?

    我想我是真的有些喝多了,总是能想起这些无关紧要的细枝末节。

    向雨泽真的喜欢我吗?

    和他做同桌的那三个月我总是问自己这样的问题,好像是又好像不是,这个人真真假假我总是猜不透。

    后来这个问题答案对我不再重要了,我终于开始独享一个关于自由的夏天,那个人也变成了被折起来的无疾而终的泛黄书签,我终于学会接受不是所有故事都有圆满结局,也终于走进下一个充满生命力的秋天。

    校园广场的石英钟指针晕开斑驳锈迹,我们早就在一个兵荒马乱的夏天各奔东西。

    只是世界好像在下一场永远不会停歇的大雨,冲刷着。

    许多年后,那个人有着如故的诚恳与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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