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子,长得挺俊的!”
“你在这儿躺了很久了吧?”
“不过,你是个柔然人,我是魏国人,咱俩是敌人,我不能救你,抱歉了!”
“要是你死了,到阎王爷那儿可千万不要告我的状。要怪你就怪两国的首领,或是把你扔在这里的人!”
她看到对方左手手指上戴着四个颜色各异的戒指,都是纯金打造的,上面还镶嵌着猫眼、祖母绿、孔雀蓝、红宝石。
“你这家伙,还挺有钱的!莫不是偷了你家族长的宝贝儿,被丢到这里来了吧?”
边歌一时心动,想来她这么多年都过得贫苦不堪,当大夫只能勉强维持生存,根本不能富贵。而且在抚冥镇,来看病的多是贫穷之人,也没有多少钱,至于更穷的,那就只能听天由命,随死随埋!更有甚者,死了都没人埋,就是路边野狗的食物,天上鹫鹰的口粮。
“你看你,死都已经死了,这些东西估计也用不上了!不如,都让我拿走吧!也算是你死后帮你积点功德。”
边歌将对方手指上的戒指一个个取下来,对着太阳看了看,质地精纯,颜色晶莹透亮,是上等的货。金色圈子上还有很多雕刻精细的花纹,内侧还有蚀刻的文字,不过这不是汉字,像是某种符号或是密文,所以边歌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将戒指收起来,她站着多看了两眼,虽然心里有些愧疚,良心不安,但是她还是不打算多管闲事。转身离开,这时他的脚被那人抓住。
那人没有睁眼,却用尽全身力气抓住这根最后的救命稻草。
“喂——松开!快松开!”
“救——救——救……我……”
“我叫你松开听到了没?”那人还是不肯松手。
边歌站起来狠狠地踹了一脚躺着的柔然人,那人脸上迅速拧皱起来,似乎很痛苦。而刚刚自己踢的地方就是人家的伤口,黑色的血正汩汩地从伤口里流出来。
边歌连滚带爬地离开。
在山下他一边走,一边又忍不住回头,如果没有刚刚那一脚,她不会这么良心不安。他低着头走路,脑子里不断地闪现出那人的呼喊声,那双沾满血的手抓着他的裤脚,不断地撕扯着!
“抱歉!我不是故意的!”边歌反复地道歉,反复对自己说。
然而,她又想起滚下山的时候,要不是那个柔然人在底下垫着,恐怕躺在那里的就是他了!她看到自己脚上的血,这个血迹当然不是她的,是她踹中人家伤口的时候不小心沾上的。
“边歌啊边歌,好歹人家也算浅浅地救了你一命!你呢?你先是把人压岔气了,又往人家伤口上踹了一脚,这算什么回事嘛?”
她自言自语着,远远地看到了抚冥镇,那个横卧在满天黄尘中的一座孤城,小小的,寂寞的像一只离群的大雁。
她转身又折了回去。
受伤的柔然人已经奄奄一息了。
“算你好运!我是大夫,医者仁心,我就救你一次。”
边歌在那人的身旁蹲下来,抓起对方的手腕把脉:“脉象很虚,失血过多,生命垂危,有点难救!”
对方却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反手抓着她的手不肯放开。
“放心放心,我会救你的,我会尽力的。”
边歌好不容易才将那人的手掰开,再一看自己的手腕,已经被对方攥出了五个手指印:这家伙!明明都快死了,怎么还这么大劲儿?
她将伤者抱起来,放到一个大石头的凹陷处,石头凸出来的地方可以挡雨,边歌知道今天晚上他是不可能把伤者带回去了,只能明天再来。
她取下对方的狼头帽,霎时间黑色长发像瀑布一样倾泻而下,随后解开对方的狼皮衣裳,里面是一层白色麻衣,右侧腹部全都被血浸透。
“这么严重!”
她迅速将人从狼皮外衣中剥出来,解开里衣,看到了一条贯穿右侧腹部的刀伤。
“这种伤不是中原刀剑的伤,你是被你族人砍伤的吧?”
那人没有反应。边歌从背篓里拿了止血的药放在咀嚼,手掌碾碎止痛的药,然后混在一起敷在那人的伤口上。
“咝——”那人的齿间发出痛苦的吸气声,伸手要护住自己的伤口。
“别动!”边歌抓住那人的手,“我在给你上药,救你的命!痛就忍着!不想死的话就不要叫出声!”
边歌故意吓唬他,随后从自己衣裳下摆哗啦撕下了两根布条,俯下身子绑住对方的伤口,缠了三圈之后,在腰部侧面打了个结。
“好了,剩下的就看你自己了。”边歌拍拍手,半跪在那人的面前,她的目光落在对方胸前的狼牙上,她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的狼牙。
她伸手拿起狼牙,米白色的狼牙上刻有两个汉字:栖川。
“你叫栖川?”
“嗯。”对方的声音小的像蚊子叫一样,几乎弱不可闻。
“你是汉人?”
对方没有回答。
“你是柔然人?”
对方也没有回答。
边歌撩开对方的长发,露出了一张惊艳绝伦的脸,虽然苍白虚弱,但眉眼俊朗,眉峰如剑,充满了坚毅之气。
“水……”对方的嘴唇动了一下,发出一个音节。
“你说什么?大声点!你要什么?我耳朵不好!”
边歌的耳朵贴近对方。
“水。”
边歌从背篓里拿出了自己装水的葫芦,打开塞子,往对方嘴里灌了几口。
“不像柔然人,又会说汉话,长得又好看,可惜穿着柔然的袍子,带着柔然的东西。唉……那就姑且当你是汉人吧。”
边歌刚想离开,她的衣裳下摆又被对方抓住了。
“不要走……不要走……”
边歌又返回去蹲下来:“小哥,我要不走的话,我吃什么?会饿死在这里的!”
她把对方的手指一根根掰开,把自己的衣裳取出来:“乖,放手哈,我明天再来看你,顺便给你带一身衣裳。”
“不要走。”那人慢慢睁开了双眼,看着边歌。
“我救了你,现在我要回去吃饭了。你放不放手?”
……对方不肯放手。
“我告诉你,我是大夫,我救人是要收钱的,你有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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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他抬起左手,然而左手上的戒指已经不翼而飞了,他的眉头皱起来,眼神闪烁。
“你看看,你没有钱,所以只能按我心情来,得,我明天再来看你,你好自为之吧!”边歌站起来,转身欲走。
“等……不要走……”
边歌有些良心过不去,毕竟栖川手上的戒指可全在自己身上,那戒指肯定价值连城:“你还要说什么?我的时间很宝贵,在你这里多呆一会儿,就让我损失一个病人,那可是钱啊!白花花的银子!”
栖川的眼睛里闪着泪光:“我当你奴隶。”
“哈哈,栖川,你别开玩笑了,你现在说当奴隶,好了之后一走了之,我岂不是什么好处都捞不着?而且魏国早就废除了奴隶了,你这不是害我吗?”
“不走。”栖川低头看了看自己的狼牙,“这个给你,凭证。”
边歌心中有些动容,她转身取下栖川的狼牙,拿在手里:“这可是你自愿的!你自愿成为我的奴隶?”
“嗯。”
*
抚冥城外,暮色四合,一轮上弦月在东方的天空渐渐升高,路上的行人渐少,城楼上灯火明亮,守城的军士凝神伫立,遥望北方。
北方的草原萧索,牛羊早已归圈,只有北风在一望无际的原野上肆意吹刮。
荒凉的背景中,出现了一个黑点。那个黑点渐渐放大,走近。
是一个人背着另一个人。边歌作为一个姑娘家背着一个八尺青年,实在累得很,不得不走两步歇一歇。
“栖川,你多大了?”
“十八。”
“这么小。”边歌又继续问,“你是汉人还是柔然人?”
问到这个问题,栖川又陷入了沉默。
“你可别装哑巴,回答我,你到底是汉人还是柔然人?”
“都是,我娘亲是汉人,我……爹是柔然人。”
“哦,这有什么不好回答的?起码你是半个汉人,救你也不算投敌。”边歌背着他往前走,抚冥镇的路上已经很少人了,城楼上的旗帜猎猎作响。
栖川瑟缩了一下,他身上的狼皮外袍已经扔在了山上,现在身上只有一件薄薄的里衣。主要是边歌怕他穿着柔然军队的装束连城都进不去,还会连累自己。
“再撑一下,快到了。你怎么这么沉?”边歌虽然嘴上这么说,但是心里早就问候他祖宗十八代了,你个大男人竟然要我一个小姑娘背你?我真是倒了八辈子大霉了!
*
城门口,守城的士兵拦住边歌:“站住,文书。”
“在怀里,栖川,你帮我拿一下。”栖川低着头右手从肩头越过去,伸入边歌挂在腰间的背篓中,里面装满了各种草药,他从里面摸出了文书递给士兵。
士兵展开看了一眼:“大夫,去采药?”他瞟了一眼栖川背后的背箩,确定没问题后才问,“他怎么回事?”
“哦,他是附近的山民,打猎的时候掉到山崖下,我给捡回来了。”
“是汉人吗?”
“是。”边歌笑着从容答道。
“你,把头抬起来。”士兵指着栖川。
栖川抬起头看着士兵,眼里满是悲伤和失落。
士兵看了一眼那个少年,怔住了,这少年的容貌简直令人惊讶,貌如玉松,俊朗无比。
“我从山崖上摔下来,我爹摔死了,通关文书在我爹那儿。”
“多大了?”士兵问。
“十八。”
“伤好之后可来城楼找驻防将军签通关文书。”
“是。”栖川淡淡地答了一句,接过边歌的文书。
*
栖川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进入抚冥镇,里面的街道空旷宽广,两排都是整齐规划的屋子。再往城中走,就是各种酒坊铺子。
“别看现在静悄悄的,晚上都关门了,白天这里可热闹了!”边歌说道,“这个是张大爷的酒坊,他家的酒最辣最烈,也是味道最醇厚的。这一家是李小爷的,他家的酒数量最多,品种最多,不过,他家有个缺点时常被街坊邻里诟病。”
“嗯?”
“缺斤短两,还勾兑白水。”边歌指着一家包子铺,“这家包子最好吃,他家的包子个大馅儿足,而且味道好。过往的胡人都喜欢他家的包子。还有这个沈大娘的馄饨铺,也好吃……”
“你家在哪里?”栖川勉强撑着一口气趴在他背上。
“到了,这里就是。杏林堂。”
栖川勉强睁开眼睛看了一眼木牌上的三个汉字,还没看清楚是什么,就昏过去了。
*
边歌把人带回来。
杏林堂就这么大,前堂是放药材的,给病人看病的,后堂只有一间屋子,只够自己住。
她把人放在地上,随后将两张桌子拼起来,将人安放在上面,随后又从屋子里拿了一床棉被,给他盖上。
“栖川啊栖川,我算是对你仁至义尽了。你就在这儿好好休息,明天我再把你搬回里面。”
边歌把伤员安置好之后,开始整理白天采的草药,先给草药分类,然后把根部的泥土洗净,洗完之后再放到篮子里晾晒。做完一切,外面传来了打更的声音,她才知道已经是半夜了。
她带着一身的疲惫回里屋,躺在了床上。
烛火跳动,她拿出狼牙在指间摩挲,上面镌刻的栖川二字线条流畅,打磨精细,倒像是个女子的手法。柔然人没有自己的文字,他们学习中原文化,使用的也是中原汉字。
*
翌日清晨,鸡啼天明,日光斜射入户,使得杏林堂内一时间明白起来。
边歌起得早,她还要赶着开业治病呢!来到伤员的旁边,栖川还在沉睡。于是她小心地把被子掀开,然后把人拖拽到一边。
刚走到里屋门口,她却冷不防地看到栖川不知道什么时候睁开了眼睛:“我要开店治病,先把你挪进来。”
栖川的眼神有些迷茫,心思深沉,不知道在想什么,也许只是受伤了,来到陌生的地方一时间无所适从,又或者是,他把自己卖给了眼前这个男人当奴隶。
他说出一句让边歌摸不着头脑的话:“我从来没给人当过奴隶。”
“你在这儿躺了很久了吧?”
“不过,你是个柔然人,我是魏国人,咱俩是敌人,我不能救你,抱歉了!”
“要是你死了,到阎王爷那儿可千万不要告我的状。要怪你就怪两国的首领,或是把你扔在这里的人!”
她看到对方左手手指上戴着四个颜色各异的戒指,都是纯金打造的,上面还镶嵌着猫眼、祖母绿、孔雀蓝、红宝石。
“你这家伙,还挺有钱的!莫不是偷了你家族长的宝贝儿,被丢到这里来了吧?”
边歌一时心动,想来她这么多年都过得贫苦不堪,当大夫只能勉强维持生存,根本不能富贵。而且在抚冥镇,来看病的多是贫穷之人,也没有多少钱,至于更穷的,那就只能听天由命,随死随埋!更有甚者,死了都没人埋,就是路边野狗的食物,天上鹫鹰的口粮。
“你看你,死都已经死了,这些东西估计也用不上了!不如,都让我拿走吧!也算是你死后帮你积点功德。”
边歌将对方手指上的戒指一个个取下来,对着太阳看了看,质地精纯,颜色晶莹透亮,是上等的货。金色圈子上还有很多雕刻精细的花纹,内侧还有蚀刻的文字,不过这不是汉字,像是某种符号或是密文,所以边歌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将戒指收起来,她站着多看了两眼,虽然心里有些愧疚,良心不安,但是她还是不打算多管闲事。转身离开,这时他的脚被那人抓住。
那人没有睁眼,却用尽全身力气抓住这根最后的救命稻草。
“喂——松开!快松开!”
“救——救——救……我……”
“我叫你松开听到了没?”那人还是不肯松手。
边歌站起来狠狠地踹了一脚躺着的柔然人,那人脸上迅速拧皱起来,似乎很痛苦。而刚刚自己踢的地方就是人家的伤口,黑色的血正汩汩地从伤口里流出来。
边歌连滚带爬地离开。
在山下他一边走,一边又忍不住回头,如果没有刚刚那一脚,她不会这么良心不安。他低着头走路,脑子里不断地闪现出那人的呼喊声,那双沾满血的手抓着他的裤脚,不断地撕扯着!
“抱歉!我不是故意的!”边歌反复地道歉,反复对自己说。
然而,她又想起滚下山的时候,要不是那个柔然人在底下垫着,恐怕躺在那里的就是他了!她看到自己脚上的血,这个血迹当然不是她的,是她踹中人家伤口的时候不小心沾上的。
“边歌啊边歌,好歹人家也算浅浅地救了你一命!你呢?你先是把人压岔气了,又往人家伤口上踹了一脚,这算什么回事嘛?”
她自言自语着,远远地看到了抚冥镇,那个横卧在满天黄尘中的一座孤城,小小的,寂寞的像一只离群的大雁。
她转身又折了回去。
受伤的柔然人已经奄奄一息了。
“算你好运!我是大夫,医者仁心,我就救你一次。”
边歌在那人的身旁蹲下来,抓起对方的手腕把脉:“脉象很虚,失血过多,生命垂危,有点难救!”
对方却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反手抓着她的手不肯放开。
“放心放心,我会救你的,我会尽力的。”
边歌好不容易才将那人的手掰开,再一看自己的手腕,已经被对方攥出了五个手指印:这家伙!明明都快死了,怎么还这么大劲儿?
她将伤者抱起来,放到一个大石头的凹陷处,石头凸出来的地方可以挡雨,边歌知道今天晚上他是不可能把伤者带回去了,只能明天再来。
她取下对方的狼头帽,霎时间黑色长发像瀑布一样倾泻而下,随后解开对方的狼皮衣裳,里面是一层白色麻衣,右侧腹部全都被血浸透。
“这么严重!”
她迅速将人从狼皮外衣中剥出来,解开里衣,看到了一条贯穿右侧腹部的刀伤。
“这种伤不是中原刀剑的伤,你是被你族人砍伤的吧?”
那人没有反应。边歌从背篓里拿了止血的药放在咀嚼,手掌碾碎止痛的药,然后混在一起敷在那人的伤口上。
“咝——”那人的齿间发出痛苦的吸气声,伸手要护住自己的伤口。
“别动!”边歌抓住那人的手,“我在给你上药,救你的命!痛就忍着!不想死的话就不要叫出声!”
边歌故意吓唬他,随后从自己衣裳下摆哗啦撕下了两根布条,俯下身子绑住对方的伤口,缠了三圈之后,在腰部侧面打了个结。
“好了,剩下的就看你自己了。”边歌拍拍手,半跪在那人的面前,她的目光落在对方胸前的狼牙上,她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的狼牙。
她伸手拿起狼牙,米白色的狼牙上刻有两个汉字:栖川。
“你叫栖川?”
“嗯。”对方的声音小的像蚊子叫一样,几乎弱不可闻。
“你是汉人?”
对方没有回答。
“你是柔然人?”
对方也没有回答。
边歌撩开对方的长发,露出了一张惊艳绝伦的脸,虽然苍白虚弱,但眉眼俊朗,眉峰如剑,充满了坚毅之气。
“水……”对方的嘴唇动了一下,发出一个音节。
“你说什么?大声点!你要什么?我耳朵不好!”
边歌的耳朵贴近对方。
“水。”
边歌从背篓里拿出了自己装水的葫芦,打开塞子,往对方嘴里灌了几口。
“不像柔然人,又会说汉话,长得又好看,可惜穿着柔然的袍子,带着柔然的东西。唉……那就姑且当你是汉人吧。”
边歌刚想离开,她的衣裳下摆又被对方抓住了。
“不要走……不要走……”
边歌又返回去蹲下来:“小哥,我要不走的话,我吃什么?会饿死在这里的!”
她把对方的手指一根根掰开,把自己的衣裳取出来:“乖,放手哈,我明天再来看你,顺便给你带一身衣裳。”
“不要走。”那人慢慢睁开了双眼,看着边歌。
“我救了你,现在我要回去吃饭了。你放不放手?”
……对方不肯放手。
“我告诉你,我是大夫,我救人是要收钱的,你有钱吗?”
4
“有。”他抬起左手,然而左手上的戒指已经不翼而飞了,他的眉头皱起来,眼神闪烁。
“你看看,你没有钱,所以只能按我心情来,得,我明天再来看你,你好自为之吧!”边歌站起来,转身欲走。
“等……不要走……”
边歌有些良心过不去,毕竟栖川手上的戒指可全在自己身上,那戒指肯定价值连城:“你还要说什么?我的时间很宝贵,在你这里多呆一会儿,就让我损失一个病人,那可是钱啊!白花花的银子!”
栖川的眼睛里闪着泪光:“我当你奴隶。”
“哈哈,栖川,你别开玩笑了,你现在说当奴隶,好了之后一走了之,我岂不是什么好处都捞不着?而且魏国早就废除了奴隶了,你这不是害我吗?”
“不走。”栖川低头看了看自己的狼牙,“这个给你,凭证。”
边歌心中有些动容,她转身取下栖川的狼牙,拿在手里:“这可是你自愿的!你自愿成为我的奴隶?”
“嗯。”
*
抚冥城外,暮色四合,一轮上弦月在东方的天空渐渐升高,路上的行人渐少,城楼上灯火明亮,守城的军士凝神伫立,遥望北方。
北方的草原萧索,牛羊早已归圈,只有北风在一望无际的原野上肆意吹刮。
荒凉的背景中,出现了一个黑点。那个黑点渐渐放大,走近。
是一个人背着另一个人。边歌作为一个姑娘家背着一个八尺青年,实在累得很,不得不走两步歇一歇。
“栖川,你多大了?”
“十八。”
“这么小。”边歌又继续问,“你是汉人还是柔然人?”
问到这个问题,栖川又陷入了沉默。
“你可别装哑巴,回答我,你到底是汉人还是柔然人?”
“都是,我娘亲是汉人,我……爹是柔然人。”
“哦,这有什么不好回答的?起码你是半个汉人,救你也不算投敌。”边歌背着他往前走,抚冥镇的路上已经很少人了,城楼上的旗帜猎猎作响。
栖川瑟缩了一下,他身上的狼皮外袍已经扔在了山上,现在身上只有一件薄薄的里衣。主要是边歌怕他穿着柔然军队的装束连城都进不去,还会连累自己。
“再撑一下,快到了。你怎么这么沉?”边歌虽然嘴上这么说,但是心里早就问候他祖宗十八代了,你个大男人竟然要我一个小姑娘背你?我真是倒了八辈子大霉了!
*
城门口,守城的士兵拦住边歌:“站住,文书。”
“在怀里,栖川,你帮我拿一下。”栖川低着头右手从肩头越过去,伸入边歌挂在腰间的背篓中,里面装满了各种草药,他从里面摸出了文书递给士兵。
士兵展开看了一眼:“大夫,去采药?”他瞟了一眼栖川背后的背箩,确定没问题后才问,“他怎么回事?”
“哦,他是附近的山民,打猎的时候掉到山崖下,我给捡回来了。”
“是汉人吗?”
“是。”边歌笑着从容答道。
“你,把头抬起来。”士兵指着栖川。
栖川抬起头看着士兵,眼里满是悲伤和失落。
士兵看了一眼那个少年,怔住了,这少年的容貌简直令人惊讶,貌如玉松,俊朗无比。
“我从山崖上摔下来,我爹摔死了,通关文书在我爹那儿。”
“多大了?”士兵问。
“十八。”
“伤好之后可来城楼找驻防将军签通关文书。”
“是。”栖川淡淡地答了一句,接过边歌的文书。
*
栖川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进入抚冥镇,里面的街道空旷宽广,两排都是整齐规划的屋子。再往城中走,就是各种酒坊铺子。
“别看现在静悄悄的,晚上都关门了,白天这里可热闹了!”边歌说道,“这个是张大爷的酒坊,他家的酒最辣最烈,也是味道最醇厚的。这一家是李小爷的,他家的酒数量最多,品种最多,不过,他家有个缺点时常被街坊邻里诟病。”
“嗯?”
“缺斤短两,还勾兑白水。”边歌指着一家包子铺,“这家包子最好吃,他家的包子个大馅儿足,而且味道好。过往的胡人都喜欢他家的包子。还有这个沈大娘的馄饨铺,也好吃……”
“你家在哪里?”栖川勉强撑着一口气趴在他背上。
“到了,这里就是。杏林堂。”
栖川勉强睁开眼睛看了一眼木牌上的三个汉字,还没看清楚是什么,就昏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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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歌把人带回来。
杏林堂就这么大,前堂是放药材的,给病人看病的,后堂只有一间屋子,只够自己住。
她把人放在地上,随后将两张桌子拼起来,将人安放在上面,随后又从屋子里拿了一床棉被,给他盖上。
“栖川啊栖川,我算是对你仁至义尽了。你就在这儿好好休息,明天我再把你搬回里面。”
边歌把伤员安置好之后,开始整理白天采的草药,先给草药分类,然后把根部的泥土洗净,洗完之后再放到篮子里晾晒。做完一切,外面传来了打更的声音,她才知道已经是半夜了。
她带着一身的疲惫回里屋,躺在了床上。
烛火跳动,她拿出狼牙在指间摩挲,上面镌刻的栖川二字线条流畅,打磨精细,倒像是个女子的手法。柔然人没有自己的文字,他们学习中原文化,使用的也是中原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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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清晨,鸡啼天明,日光斜射入户,使得杏林堂内一时间明白起来。
边歌起得早,她还要赶着开业治病呢!来到伤员的旁边,栖川还在沉睡。于是她小心地把被子掀开,然后把人拖拽到一边。
刚走到里屋门口,她却冷不防地看到栖川不知道什么时候睁开了眼睛:“我要开店治病,先把你挪进来。”
栖川的眼神有些迷茫,心思深沉,不知道在想什么,也许只是受伤了,来到陌生的地方一时间无所适从,又或者是,他把自己卖给了眼前这个男人当奴隶。
他说出一句让边歌摸不着头脑的话:“我从来没给人当过奴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