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歌尴尬地笑了笑,将人放在床上,随后拿枕头给垫在后颈下,再伸手掖过被子给他盖好。整个过程,栖川都在睁着那双迷茫的大眼睛看着她。
“你安心养伤。”
边歌做完一切,正打算离开,那青年才抓住他的左手袖子非常诚恳地说了一句:“不过,我听你的,你叫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我叫你杀人你去吗?”边歌笑着扯开自己的袖子和衣服下摆,免得这青年老是拉扯自己的衣裳,她的衣裳也就那么两三套,坏了又得花一笔钱去置办,但栖川没有松手。
“去。”栖川的眼神坚定,但很快笼罩在眼神中的迷茫又跑回来。
杀谁呢?边歌是个大夫,救人还来不及,怎么可能去杀人?而且他当大夫也没什么仇人。看这个问题为难不了他,就随口换了个问题。
“让你烧火煮饭呢?”
“做。”栖川的眼神又变回了坚定,然而过了一会儿之后,他忽然想起他一个在大草原上的,哪里会什么烧火做饭!他撒了谎,脸一下子落满了红霞,原本抓着边歌的手立即松开,他低着头,不敢再看边歌,心跳得很快。“对不起,我从来没烧火做过饭。”
边歌这次确实吓到了栖川,赶紧退后远离这个青年,随后笑着说道:“放心,以后做饭会教你的,现在不会以后总会的。好好休息吧。”
他看到边歌离开的背影,下意识地抬手朝自己胸前摸了一下,挂在胸前的狼牙项链已经当做契约抵押给边歌了。
他真的成了别人的奴隶!
他有些慌乱,原来还觉得没什么,只要能活下来就行。
当奴隶应该怎么样当呢?他不太清楚。
但是他知道他们部落里的奴隶整个都归主人所有,不能忤逆主人的任何要求。原来在部落里也不是没有这种情况发生,只是自己从来不会在意。那时候,他眼里只有柔然部落的人,奴隶根本不算人。
他咬着下唇,攥着被子的手指关节发白。
*
咚咚!
房门被敲了两声,他立即抬头:“谁?”
“我进来了。”边歌左手拿着两个冒着热气的包子,右手拿着一个篮子,她径直坐到床边,把包子放在床头的柜子上,篮子放在脚边。
她伸手就要掀被子,栖川下意识地护住被子:“你要干什么?”
“帮你换药啊。”她从篮子里拿出三瓶白瓷瓶,“特制金疮药,连续三天,保管伤口愈合。”
“不然呢?难道我看起来像是心怀不轨的人吗?”她一边调侃一边拉开被子,解开栖川的里衣,随后将缠在伤口的布条一圈圈解开。
栖川的脸蹭的一下又红了,他别开脸。
边歌嘴角忍不住露出了一丝笑,心想这人真逗!这么容易脸红的人还是第一次见!为防止尴尬还是转移话题:“这伤口……忍着点啊!”
她把昨天敷在伤口上的草药去掉,再撒上药粉,随后又从篮子里拿出白色纱布缠在伤口上。
“好了,记得把包子吃了,吃完之后好好休息。”
“嗯。”
*
坐在杏林堂里,陆陆续续有病人进来了。
“大夫,我这两天心里闹得慌,吃不好也睡不好,您帮我看看是咋回事?”一个中年女人进来。
边歌示意她把手伸出来,诊断完脉象之后,边歌露出了一个浅笑:“恭喜嫂子,你是有喜了。”
“啊?有喜了。”她仅仅只是高兴了一会儿,脸色变得更阴郁了。
“大概一个月左右。怎么了?”
“唉,世道艰难,也不知道生下来能不能活。”
边歌收起了笑容:“人各有命,儿孙自有儿孙福,你不把他生下来怎么知道他有没有福气呢?回去吧,顺其自然。”
“唉,他爹被征去充军了,不知道能不能活着回来,我不想让他一生下来就没爹。大夫,不如给我一剂打胎药,让他另投个好去处?”
边歌有些哭笑不得:“嫂子啊,这天赐孩子,得是修了几辈子福气才能成一家人,就顺其自然吧。打胎药一剂要八十文钱。你看,你还要吗?”
“这么贵?你这医馆也太坑人了吧?”
“这样吧,今天的诊费,我不收嫂子的就是了。官府出了告示,如果你打胎药,就得八十文钱,有五十文是给官府的,剩下的三十文才是我的草药钱。”
“这……那我不要药了。今天的诊断真是太感谢大夫了。”
女人走了之后,边歌才松下心来,差一点自己就害了一条性命。虽然她爱钱,对别人的生死不在意,但也绝对不会因为钱害死别人。
俗话说,钱要赚,但手不能沾血。
十日后,白日渐长,天气也渐渐热起来了。抚冥镇虽然在北方,但也逃不过炽热的太阳。
柔然的铁骑被阻拦在塞外,魏国大军的粮草囤积在抚冥镇,并且持续不断地向塞北供给。
边歌走出医馆,抬手在眼前挡了一下太阳,街上的人都扇着扇子,绿荫柳树下挤满了乞丐,他们为了一点阴凉把柳树围得水泄不通。
“沈大娘,来两碗馄饨。”
“好嘞,边大夫,你带回来的那个好点了没?”沈大娘在灶头下了一锅馄饨,头也不回地问道。
“啊,您都知道了?”边歌有些不好意思,她从来没有告诉过谁自己捡回了一个受伤的青年。她也不想破坏平时他在街坊邻里面前立的人设——一心赚钱,不管闲事。
“当然啰,整条街都传遍了。那天晚上,城门守门的一个是你隔壁潘大姐的儿子,他回来就跟潘大姐说了,然后潘大姐就跟我们说了。唉,我就说你是个善良的孩子,不会一心掉进钱眼里,六亲不认的!”
坐在沈大娘的馄饨铺子上的边歌突然被人这么一夸,有些不好意思,幸好沈大娘把馄饨煮好了,给她端过来:“趁热吃吧。那孩子还吃得习惯吗?”
“习惯,我吃什么他就吃什么。”
“改天领出来咱们看看,咱们镇上好久没有其他的外地的汉人来了,整天见到的不是胡人,就是鲜卑人。唉,人老了,就是想念故乡,想念故人。”
“沈大娘,您不是抚冥镇的人吗?”边歌忙问到。
“不是。”沈大娘摸了一下鬓边的白发,思绪飘回很久以前,“我是黄河边上的人,洛阳和长安的交界处,后来丈夫从军来到这儿屯田,我就跟着迁过来了。没想到……这一来,竟就成了永别,还有我那可怜的两个儿子……”沈大娘掩面叹息,擦了一下眼角的泪。
“沈大娘,您别难过,这里不是还有我们吗?我们就是您的亲人。”边歌拍着沈大娘的肩膀,屋里,沈大娘的小儿子坐在椅子上捏馄饨,稚嫩的双手从面团上掐下一小块,然后用擀面杖擀成薄皮儿,在把肉放到薄皮儿上,捏成型包好。
“您还有个小儿子,好好将养,日后他也会记得您的。”
“是啊是啊,你看看,这才说会儿话,我老婆子就老泪纵横了。快吃馄饨吧!别凉了,不好吃了!”沈大娘说完,下意识地瞥了一眼屋里的小儿子,确定刚刚的失态他没有看到后,才放心地走到灶台旁边继续煮馄饨。
吃完之后,边歌照例摸出四枚铜钱排在桌面上,自己带着另一碗馄饨回去。
*
杏林堂里屋,栖川扶着床沿慢慢站起来,右手捂着伤口,慢慢地在屋子里走动。这十天以来,都是边歌在替他开药,配药和敷药,中间也没有吃过什么大补的东西,没想到伤口好得这么快。当初他在部落里受伤,最算是最好的巫医来看,没有两三个月也好不了。
里屋太过于狭小,他走出了外堂。
外堂很大,宽敞明亮,左边墙壁上是一列的药柜,每一种药都贴有标签。杏林堂里弥漫着一股浓郁的药草香味。他的视线落在附子一格。
他记得母亲说过这种东西,附子是救命的药,在救治效果不理想的情况下,重用附子,可以险中求生,但是附子本身有毒,一旦用不好,就会一命呜呼,因此很多大夫不到万不得已,不会用这种东西。
他拉开抽屉,从里面拿出了一块,碾碎了放在鼻尖闻了闻味道,干草的味道。他放进嘴里想尝一下什么味道。
“停!别吃!”
边歌从门口走进来,看到他拿起一片附子就要往嘴里送,赶忙制止:“那个东西有毒,不能吃的。”
“我没想吃,就是好奇它是什么味道。”他把附子拿在手里,似乎还舍不得放下。
“你可以尝一下,但不要吃下去。”边歌放下悬着的心,“诶,你怎么出来了?”
“里面太闷了。”他轻轻咬了一口附子,立即吐了出来,这东西有点苦,有点辣,之后就是一种麻麻的感觉覆盖在舌尖上。
“怎么样?味道好吗?”边歌忍不住勾起了嘴角。
“不好,有点苦,有点辣,现在舌头有点麻。”他把附子随手放在桌面,随后又转向边歌,“我会中毒而死吗?”
“不会,就刚刚那点药量,都毒不死一只蚂蚁。今天吃馄饨,吃吧。”边歌把一碗馄饨放到他面前。
他在柔然没有吃过这些东西,拿过来吃了一口,滑溜溜的,很香,咬下去之后里面还有肉馅儿。
“怎么样?还是我们的东西好吃吧。”
“嗯嗯。”栖川又舀了一勺,忽然他停下了手中的动作,默默地将面前的馄饨推过去给边歌,“主人,你先吃。”
“我已经吃过了。”
栖川吞咽了一下口水,但他还是没有动。
“我真的已经吃过了,不信你可以出门问问旁边的沈大娘,我就是在她家买的。”边歌笑着说道,心想,捡到这个小奴隶还挺好的,以后等他伤好了,应该可以好好使唤吧?
栖川将馄饨挪回自己面前,继续埋头吃起来。
边歌将栖川咬过的附子收起来,摇摇头:这块肯定不能放回去了,扔了又太可惜,索性留下来,谁知道哪天这小子又用上呢?
她打开自己的锦囊,把附子片放进去,锦囊里还有四个宝石戒指和一个狼牙,她把锦囊挂在腰间。
她不知道的是,这一切都被栖川看在眼里。
栖川假装没有看见,继续吃馄饨,他不明白这个年轻的大夫为什么要把自己咬过的药材收起来?不应该直接扔了吗?
“栖川,你为什么会被人砍伤扔在扶摇山下?”
“回主人,我在部落里被人谋杀,我自己逃出来的,逃到扶摇山晕倒在那里。”他吃完了馄饨,双手捧起搪瓷碗喝汤。
“以后不用叫我主人了。”
“是,主人,可我不叫你主人叫你做什么?”栖川喝完了最后一口汤。
“我叫边歌,字聆音。”
“边歌,边聆音?你有两个名字,我叫哪一个?”栖川的眼中又充满了迷雾。
“算了算了,你直接叫我边歌就成,不必太麻烦!”
“要不我还是叫你作主人吧?”
“不行,这是在魏国,你会害死我的。要不你叫我公子也行。”
“是,公子。”
“你姓什么?应该不会是姓栖吧?”
“不是,我姓郁……”
“郁栖川,好名字,你的名字是你娘亲取的吗?”
“是。”
“一会儿去城防司签入关文书,你就报这个名字。”边歌在药柜上翻来覆去,拉开一个又关上,拉开一个又关上。
“嗯。”郁栖川低下头,似乎有什么心事。“公子,你在找什么?”
“我在检查哪些药不够用,到月底上山采些药。这段时间你这个病号实在是太耗药了,我上次采下来的也用得差不多了。”
郁栖川下意识地摸了一下自己的伤口,现在伤口已经结痂,他已经不必再敷药了,只是不能剧烈运动而已。
“我也想去。”
“你?你的伤口还没好。”边歌拖来木梯,慢慢爬上去,检查高一点的药柜。
“到月底会好的。”郁栖川披着长发,眼神却无比坚定。
边歌笑了笑:“我是大夫还是你是大夫?”
“你是大夫,我信你。”
听到这句话,站在梯子上的边歌抖了一下,差点要摔下来,但她还是勉强站稳了。“既然这样,就跟去吧。”
她检查了药柜的药材,又有一部分药材用完了,她站在梯子的最顶端问:“会写字吗?”
“会。”
“你安心养伤。”
边歌做完一切,正打算离开,那青年才抓住他的左手袖子非常诚恳地说了一句:“不过,我听你的,你叫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我叫你杀人你去吗?”边歌笑着扯开自己的袖子和衣服下摆,免得这青年老是拉扯自己的衣裳,她的衣裳也就那么两三套,坏了又得花一笔钱去置办,但栖川没有松手。
“去。”栖川的眼神坚定,但很快笼罩在眼神中的迷茫又跑回来。
杀谁呢?边歌是个大夫,救人还来不及,怎么可能去杀人?而且他当大夫也没什么仇人。看这个问题为难不了他,就随口换了个问题。
“让你烧火煮饭呢?”
“做。”栖川的眼神又变回了坚定,然而过了一会儿之后,他忽然想起他一个在大草原上的,哪里会什么烧火做饭!他撒了谎,脸一下子落满了红霞,原本抓着边歌的手立即松开,他低着头,不敢再看边歌,心跳得很快。“对不起,我从来没烧火做过饭。”
边歌这次确实吓到了栖川,赶紧退后远离这个青年,随后笑着说道:“放心,以后做饭会教你的,现在不会以后总会的。好好休息吧。”
他看到边歌离开的背影,下意识地抬手朝自己胸前摸了一下,挂在胸前的狼牙项链已经当做契约抵押给边歌了。
他真的成了别人的奴隶!
他有些慌乱,原来还觉得没什么,只要能活下来就行。
当奴隶应该怎么样当呢?他不太清楚。
但是他知道他们部落里的奴隶整个都归主人所有,不能忤逆主人的任何要求。原来在部落里也不是没有这种情况发生,只是自己从来不会在意。那时候,他眼里只有柔然部落的人,奴隶根本不算人。
他咬着下唇,攥着被子的手指关节发白。
*
咚咚!
房门被敲了两声,他立即抬头:“谁?”
“我进来了。”边歌左手拿着两个冒着热气的包子,右手拿着一个篮子,她径直坐到床边,把包子放在床头的柜子上,篮子放在脚边。
她伸手就要掀被子,栖川下意识地护住被子:“你要干什么?”
“帮你换药啊。”她从篮子里拿出三瓶白瓷瓶,“特制金疮药,连续三天,保管伤口愈合。”
“不然呢?难道我看起来像是心怀不轨的人吗?”她一边调侃一边拉开被子,解开栖川的里衣,随后将缠在伤口的布条一圈圈解开。
栖川的脸蹭的一下又红了,他别开脸。
边歌嘴角忍不住露出了一丝笑,心想这人真逗!这么容易脸红的人还是第一次见!为防止尴尬还是转移话题:“这伤口……忍着点啊!”
她把昨天敷在伤口上的草药去掉,再撒上药粉,随后又从篮子里拿出白色纱布缠在伤口上。
“好了,记得把包子吃了,吃完之后好好休息。”
“嗯。”
*
坐在杏林堂里,陆陆续续有病人进来了。
“大夫,我这两天心里闹得慌,吃不好也睡不好,您帮我看看是咋回事?”一个中年女人进来。
边歌示意她把手伸出来,诊断完脉象之后,边歌露出了一个浅笑:“恭喜嫂子,你是有喜了。”
“啊?有喜了。”她仅仅只是高兴了一会儿,脸色变得更阴郁了。
“大概一个月左右。怎么了?”
“唉,世道艰难,也不知道生下来能不能活。”
边歌收起了笑容:“人各有命,儿孙自有儿孙福,你不把他生下来怎么知道他有没有福气呢?回去吧,顺其自然。”
“唉,他爹被征去充军了,不知道能不能活着回来,我不想让他一生下来就没爹。大夫,不如给我一剂打胎药,让他另投个好去处?”
边歌有些哭笑不得:“嫂子啊,这天赐孩子,得是修了几辈子福气才能成一家人,就顺其自然吧。打胎药一剂要八十文钱。你看,你还要吗?”
“这么贵?你这医馆也太坑人了吧?”
“这样吧,今天的诊费,我不收嫂子的就是了。官府出了告示,如果你打胎药,就得八十文钱,有五十文是给官府的,剩下的三十文才是我的草药钱。”
“这……那我不要药了。今天的诊断真是太感谢大夫了。”
女人走了之后,边歌才松下心来,差一点自己就害了一条性命。虽然她爱钱,对别人的生死不在意,但也绝对不会因为钱害死别人。
俗话说,钱要赚,但手不能沾血。
十日后,白日渐长,天气也渐渐热起来了。抚冥镇虽然在北方,但也逃不过炽热的太阳。
柔然的铁骑被阻拦在塞外,魏国大军的粮草囤积在抚冥镇,并且持续不断地向塞北供给。
边歌走出医馆,抬手在眼前挡了一下太阳,街上的人都扇着扇子,绿荫柳树下挤满了乞丐,他们为了一点阴凉把柳树围得水泄不通。
“沈大娘,来两碗馄饨。”
“好嘞,边大夫,你带回来的那个好点了没?”沈大娘在灶头下了一锅馄饨,头也不回地问道。
“啊,您都知道了?”边歌有些不好意思,她从来没有告诉过谁自己捡回了一个受伤的青年。她也不想破坏平时他在街坊邻里面前立的人设——一心赚钱,不管闲事。
“当然啰,整条街都传遍了。那天晚上,城门守门的一个是你隔壁潘大姐的儿子,他回来就跟潘大姐说了,然后潘大姐就跟我们说了。唉,我就说你是个善良的孩子,不会一心掉进钱眼里,六亲不认的!”
坐在沈大娘的馄饨铺子上的边歌突然被人这么一夸,有些不好意思,幸好沈大娘把馄饨煮好了,给她端过来:“趁热吃吧。那孩子还吃得习惯吗?”
“习惯,我吃什么他就吃什么。”
“改天领出来咱们看看,咱们镇上好久没有其他的外地的汉人来了,整天见到的不是胡人,就是鲜卑人。唉,人老了,就是想念故乡,想念故人。”
“沈大娘,您不是抚冥镇的人吗?”边歌忙问到。
“不是。”沈大娘摸了一下鬓边的白发,思绪飘回很久以前,“我是黄河边上的人,洛阳和长安的交界处,后来丈夫从军来到这儿屯田,我就跟着迁过来了。没想到……这一来,竟就成了永别,还有我那可怜的两个儿子……”沈大娘掩面叹息,擦了一下眼角的泪。
“沈大娘,您别难过,这里不是还有我们吗?我们就是您的亲人。”边歌拍着沈大娘的肩膀,屋里,沈大娘的小儿子坐在椅子上捏馄饨,稚嫩的双手从面团上掐下一小块,然后用擀面杖擀成薄皮儿,在把肉放到薄皮儿上,捏成型包好。
“您还有个小儿子,好好将养,日后他也会记得您的。”
“是啊是啊,你看看,这才说会儿话,我老婆子就老泪纵横了。快吃馄饨吧!别凉了,不好吃了!”沈大娘说完,下意识地瞥了一眼屋里的小儿子,确定刚刚的失态他没有看到后,才放心地走到灶台旁边继续煮馄饨。
吃完之后,边歌照例摸出四枚铜钱排在桌面上,自己带着另一碗馄饨回去。
*
杏林堂里屋,栖川扶着床沿慢慢站起来,右手捂着伤口,慢慢地在屋子里走动。这十天以来,都是边歌在替他开药,配药和敷药,中间也没有吃过什么大补的东西,没想到伤口好得这么快。当初他在部落里受伤,最算是最好的巫医来看,没有两三个月也好不了。
里屋太过于狭小,他走出了外堂。
外堂很大,宽敞明亮,左边墙壁上是一列的药柜,每一种药都贴有标签。杏林堂里弥漫着一股浓郁的药草香味。他的视线落在附子一格。
他记得母亲说过这种东西,附子是救命的药,在救治效果不理想的情况下,重用附子,可以险中求生,但是附子本身有毒,一旦用不好,就会一命呜呼,因此很多大夫不到万不得已,不会用这种东西。
他拉开抽屉,从里面拿出了一块,碾碎了放在鼻尖闻了闻味道,干草的味道。他放进嘴里想尝一下什么味道。
“停!别吃!”
边歌从门口走进来,看到他拿起一片附子就要往嘴里送,赶忙制止:“那个东西有毒,不能吃的。”
“我没想吃,就是好奇它是什么味道。”他把附子拿在手里,似乎还舍不得放下。
“你可以尝一下,但不要吃下去。”边歌放下悬着的心,“诶,你怎么出来了?”
“里面太闷了。”他轻轻咬了一口附子,立即吐了出来,这东西有点苦,有点辣,之后就是一种麻麻的感觉覆盖在舌尖上。
“怎么样?味道好吗?”边歌忍不住勾起了嘴角。
“不好,有点苦,有点辣,现在舌头有点麻。”他把附子随手放在桌面,随后又转向边歌,“我会中毒而死吗?”
“不会,就刚刚那点药量,都毒不死一只蚂蚁。今天吃馄饨,吃吧。”边歌把一碗馄饨放到他面前。
他在柔然没有吃过这些东西,拿过来吃了一口,滑溜溜的,很香,咬下去之后里面还有肉馅儿。
“怎么样?还是我们的东西好吃吧。”
“嗯嗯。”栖川又舀了一勺,忽然他停下了手中的动作,默默地将面前的馄饨推过去给边歌,“主人,你先吃。”
“我已经吃过了。”
栖川吞咽了一下口水,但他还是没有动。
“我真的已经吃过了,不信你可以出门问问旁边的沈大娘,我就是在她家买的。”边歌笑着说道,心想,捡到这个小奴隶还挺好的,以后等他伤好了,应该可以好好使唤吧?
栖川将馄饨挪回自己面前,继续埋头吃起来。
边歌将栖川咬过的附子收起来,摇摇头:这块肯定不能放回去了,扔了又太可惜,索性留下来,谁知道哪天这小子又用上呢?
她打开自己的锦囊,把附子片放进去,锦囊里还有四个宝石戒指和一个狼牙,她把锦囊挂在腰间。
她不知道的是,这一切都被栖川看在眼里。
栖川假装没有看见,继续吃馄饨,他不明白这个年轻的大夫为什么要把自己咬过的药材收起来?不应该直接扔了吗?
“栖川,你为什么会被人砍伤扔在扶摇山下?”
“回主人,我在部落里被人谋杀,我自己逃出来的,逃到扶摇山晕倒在那里。”他吃完了馄饨,双手捧起搪瓷碗喝汤。
“以后不用叫我主人了。”
“是,主人,可我不叫你主人叫你做什么?”栖川喝完了最后一口汤。
“我叫边歌,字聆音。”
“边歌,边聆音?你有两个名字,我叫哪一个?”栖川的眼中又充满了迷雾。
“算了算了,你直接叫我边歌就成,不必太麻烦!”
“要不我还是叫你作主人吧?”
“不行,这是在魏国,你会害死我的。要不你叫我公子也行。”
“是,公子。”
“你姓什么?应该不会是姓栖吧?”
“不是,我姓郁……”
“郁栖川,好名字,你的名字是你娘亲取的吗?”
“是。”
“一会儿去城防司签入关文书,你就报这个名字。”边歌在药柜上翻来覆去,拉开一个又关上,拉开一个又关上。
“嗯。”郁栖川低下头,似乎有什么心事。“公子,你在找什么?”
“我在检查哪些药不够用,到月底上山采些药。这段时间你这个病号实在是太耗药了,我上次采下来的也用得差不多了。”
郁栖川下意识地摸了一下自己的伤口,现在伤口已经结痂,他已经不必再敷药了,只是不能剧烈运动而已。
“我也想去。”
“你?你的伤口还没好。”边歌拖来木梯,慢慢爬上去,检查高一点的药柜。
“到月底会好的。”郁栖川披着长发,眼神却无比坚定。
边歌笑了笑:“我是大夫还是你是大夫?”
“你是大夫,我信你。”
听到这句话,站在梯子上的边歌抖了一下,差点要摔下来,但她还是勉强站稳了。“既然这样,就跟去吧。”
她检查了药柜的药材,又有一部分药材用完了,她站在梯子的最顶端问:“会写字吗?”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