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顺腿上的伤势现在已经好了许多,跟最开始只能一动不动比起来,他现在可以时不时坐坐,偶尔挪动一下,活泛得多。尽管如此,他心里还是不太安乐。

    他心中有一个最大的担忧,那就是以后不能站起来。如果真是那样,那就成了个废人了,得拖累女儿一辈子。尽管巧云总是宽慰他,叫他不要想太多,家里一切都可以支应过来,可他一个人在家里养伤总是忍不住胡思乱想,每当看着女儿从地里回来一身疲累,心里又添了自责。

    他在院儿待着时,耳边听着村儿里的狗吠鸡鸣,眼睛看着天空、屋檐飞鸟飞过,心上的阴郁能略减少些,所以巧云得了空总是把他弄出屋来透气。

    昨天女儿跟他说要和素花合起伙儿来弄个酥饼生意,他感觉很新鲜。江家世世代代都是种地的,大富大贵那是从未有过,最多就是填饱肚子,再翻盖几间房屋。没想到在巧云这儿反倒开了窍,有那心思去摆弄生意了。

    不过她打小脑子就机灵,也不十分出乎他的意料。记得巧云还小的时候,有一次她问他,说为什么有的人有钱,可以顿顿吃肉,有的人却穷得只能喝粥,难道是天生的吗?

    他当时说,家里过的好与差多数得看祖辈积累,像那生下来就有家财万贯的,一辈子都能吃香喝辣自不必说。可有的人生下来家里连遮头的瓦都无,再加上家里老、病、弱,是很难翻身的。

    巧云眼睛转了转,就说,那有钱的人肯定也不是从祖辈起天生就有钱的,皇帝尚有更换落魄的时候,老百姓更是了,只要每代人都努力,后辈的日子才能渐渐好过。

    他一想也是这个道理。这十几年来不管刮风下雨,他不是在田地里耕种,就是在码头挑担子赚钱,少有歇息的时候。有许多性子安分的人就跟他说,你何苦这样挣命呢,若是有个男娃还说给他积攒家业了,你就一个女花儿,盼大了嫁出去等着享福就是了。

    他没听那些人的话,在他心里女儿并不比儿郎差。也好在他一直勤劳不放松,攒了点积蓄,不然这次他腿伤了,家里只怕锅都揭不开了。

    他虽勤劳,脑筋却不活,巧云这份活泛心思兴许是随了她娘吧。他已经很久没想起那个女人了,那是个美丽的女人,名叫莲儿。

    犹记得那是十八年前的一个傍晚,他在码头干完活准备回家,看见一个女子在路边踌躇徘徊。周围的人都陆续下工回家了,码头上人越来越少,他见她又很脸生,以为她是探亲迷路了,于是好心打问了两句。

    交谈过后,才知她县里一个大户人家的丫鬟,老爷想纳她为妾,夫人又不是容人的,暗暗跟心腹丫鬟商量着要把她卖到窑子里去。

    她害怕极了,于是趁出来买菜的功夫逃走了。她遮了脸,对船夫谎称是探亲的,用买菜的钱给了船钱,一路到了这里。她本想找户人家继续做使女,又怕露了踪迹被原主人抓回去,只能往乡下走。

    眼瞧着天黑了,她又没个落脚的去处,才在小路上徘徊。

    江顺是个善心人,把她领到自个儿的茅草屋去,找了点吃食给她,晚上他回他伯娘家落宿了,把茅草屋让给了她。

    第二天他下工回到茅草屋,本以为她走了,却见她熬了一锅大碴子粥,还扯了野菜腌拌做成小菜,在家等着他。那一瞬间,他感觉这个茅草屋仿佛变幻了模样,成了个可以遮风挡雨的家。

    他对这个女人有了好感。她一直在茅草屋没走,过了一段时间后,他明白她是想找个家落下来,于是就问她愿不愿意跟他过日子。

    她答应了。

    他用为数不多的积蓄扯了三尺红布,让她做了一身衣裳,办了个简单的仪式,两人便算成亲了。成亲时只有他们两个,他伯娘一家从一开始就不赞同他收留她。

    江老太说,这女人生得是好,小门小户的哪里消受得起这么好的颜色,再说瞧她手白嫩细腻,一看就不是个能下地做活的女人,更不适合庄稼汉讨来过日子。庄稼汉就活该找个勤劳肯干、身板儿结实的女人过日子嘛。

    可他铁了心的要跟这个女人组成一个家庭,自己拗着将这门亲事做成了。他这样坚持倒不是被莲儿迷住了,他伯娘说的没错,庄稼汉就应该找农家女过日子,可要正经娶个媳妇儿哪里少得了财礼呢?他没有多少积蓄,也不想给养大他的伯娘家添负累了。

    他想着莲儿无处可去,配他正好,两人就这样过吧,兴许能过出头来。

    成亲后两人过了一段甜蜜日子,她不出门做活,但每日在家浆洗、做饭、打扫屋子,让他有干净的衣裳穿,有热腾腾的饭吃,他则在外头种地挣钱。对于她不能下地里干活他毫无怨言,反而打心眼儿里对她好,有了钱总是给她买些穿戴花粉,空了还带她去镇上赶集。

    直到她有了身孕,他才猛然发现家里实在太穷了,拿什么来养活一个娃娃呢?他成亲后早已从伯娘家分了出来,不可能再回去吃饭了。这个让他背心出了一阵冷汗,他不想自己的娃娃再如同他一样只能寄人篱下,他想给娃儿一个温暖的家。

    于是他一边盼着这个娃娃落地,一边更加卖力地在外头干活,早出晚归的,给妻子买衣料胭脂的次数也少了,他迫切想把钱攒起来,再过几个月孩子呱呱坠地,时间不等人。

    为了忙着干活,他陪妻子的时间少了许多,两人间的感情渐渐淡了,她总是自己去镇上赶集看戏,也算过得开心。直到后来她生下巧云,孩子绊住了手脚,日子再也不如以前那样轻松了,她终于耐不住这样贫穷又寡淡的日子,跟一个唱戏的小生跑了。

    “爹,你快尝尝,看好不好吃。”

    巧云的声音让他猛地从久远繁杂的思绪中抽离出来,睁眼瞧见面前有个碗,酱色的粗陶碗里盛着一叠儿酥松喷香的饼子,饼子上面或是有芝麻或是有葱花,各色各样的,瞧着馋人。

    “怎么拿了这么多?我有一块儿尝尝就是了。”他道。

    巧云笑道:“这就是做来试味儿的,拢共做了六个味儿的,我每样切了一角让您尝尝,看哪个味道更好。”

    有庆嘴里叼着饼出来了,手里端着一个碗,“巧云姐,我给我娘拿去了啊。”何氏上午跟素花去镇上买东西走了路,腰上不得劲儿了,这会儿在家躺着。

    “去吧,等你娘吃完了再回来,问她哪个味儿好吃。”巧云道。

    “知道啦!”他端着碗飞快跑了。

    每个饼都切成五角,五个人各一角,大家一齐尝尝到底那个味更好,哪个味儿不足,不好的也好调整。素花将灶里的火用草木灰掩了,拿着自己和巧云的饼出来了,三人在坐在院儿里一起品尝。

    江顺拍了拍手上莫须有的灰尘,拿了一块儿面儿上的酥饼。

    酥饼里面有大小不一的泡泡,这是用油酥起酥后的结果,拿着也不如四面饼子那样压手。饼上有几颗干花,闻着像是桂花,还有淡黄色的糖渍,应当是白糖在饼里被烙化了,成了淌出来的糖浆。他本不是爱吃甜的人,但有桂花香气诱着,倒让他很想尝尝了。

    他咬了一口。入口除了甜,还有香,面饼香、油香、花香混在一起,成了一种十分独特的味道。他几口就将那角饼吃完了。

    “爹,这个味儿如何?”巧云一直在旁边观察她爹的表情,这些个口味里,她对桂花蜜糖的是最没把握的。她是想起以前在点心铺子看过有玫瑰蜜糖的点心,便突发奇想试试这规划蜜糖做饼如何。

    本地不产玫瑰,玫瑰难得,干货铺从外地进来的干玫瑰,价格很是昂贵,不是她们这种小本买卖能考虑的。桂花本地到多,她便大胆试了试。

    江顺咽下嘴里的饼子,咂吧了下嘴,说:“不错,好吃。”

    要知道,她爹难得说甜味的吃食不错,巧云松了口气,有了点信心,她又转头问素花,“你觉得这桂花蜜糖的咋样?”

    素花早就发现这口味儿的奇特之处了,大声道:“好吃!吃着一点都不腻。”

    猪油跟糖混在一起做的吃食最易发闷了,没想到小小的几粒干桂花竟然增香去腻的效果,她敢说,这口味在所有的酥饼里也绝对是独一份的!

    巧云听了忍不住咧开嘴笑了,自己拿起那块饼子开始吃,确实比她想象中的味道还要好。

    接下来是肉馅儿酥饼,肉馅儿瘦多肥少,里面和了剁碎的大葱末,老远就能闻到香味。尽管肉馅儿里的肥肉不多,可有面剂子里本就有猪油做的油酥,两下一中和,将味道平衡得很好,既不寡淡,也不腻味。

    毫不意外的三人都觉得好吃,不过江顺提了个建议,“要是能在里头加点辣子,肯定更开胃。”

    干重活的人大多口重,也没得那个闲心去细细品嚼,香辣的味道就很勾人,一下就能把人的舌头给抓住了。

    巧云觉得有理,可转念又想,总有人不爱吃辣子的,干脆就做了辣酱吧,要吃辣的烙的时候现家就好了。

    素花也觉得这个法子好,不过......“这样你又得琢磨辣酱了,是不是太麻烦了?”

    巧云心有成竹道:“不麻烦,我心里已经有谱了,一会儿吃完了饼我就弄些出来给你们尝尝。”

    “成。”

    吃过肉馅儿的,再吃白味儿的就显得有些平淡,不过这本就是为了手头实在紧张的人准备的,对于他们来说,就算是白味儿的酥饼也很好吃了,毕竟里面有油酥呢。

    回想一下前几日小壮的生辰,巧云便是做的白味儿的,大家伙不也赞不绝口么,小壮吃得猴急猴急的,把舌头咬了好几下。

    咸香芝麻和梅干菜主要突出的都是香,但香味大不相同,一个是芝麻新香,一个是坛藏陈香,各有千秋,江顺哪个都爱,在他心里难以分出个高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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