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初五,蔚县,赌场门口。

    吵吵闹闹的人群里,被推搡着摔出来一位青年,伴随着一字一句的骂:“没钱!没钱你也到这来?也不看看这是谁的地界,赖皮耍到爷脸上来了,三天!给你三天把钱还了。”

    骂人的伙计有些胖,此时缩着脖子,两手抱胸,居高临下的对着他骂,活像个癞蛤蟆。

    “没钱不是还有胳膊腿吗!三天不还,爷送你去做人彘。”

    青年起身,徒劳无功的扑打着腚上的尘土,“狗眼看人低。”

    “你他妈还还嘴…”见青年不服,胖伙计怒气冲冲的往下跑,举着拳头想动手。

    底下伸出一只小巧精致的乌皮靴,轻轻一绊,胖伙计扑通一声摔下去两三级台阶,哎哟哎哟的喊着疼,嘴里不忘骂骂咧咧,

    “谁他妈找死!”

    “欠你多少钱,我两倍替他还。”看热闹的人群纷纷回头,不只什么时候过来的妙龄少女,一袭红衣,俏生生的站在那里,格外的显眼。

    青年诧异的抬头,这是刘珩第一眼见到兰泉。

    在人生中足够狼狈的时刻,她轻纱掩映在红衣里,长马尾摇曳生姿,艳丽的不安分的红色发带被风吹起,在如桃花般娇嫩的脸颊边上轻拂。

    一双极美的眼睛,眼尾上扬,把本相里的妩媚盖住,有淡淡的戏虐,笑着看着刘珩:

    “没想到你这么狼狈啊,我皇。”

    人群熙熙攘攘,吵吵闹闹,但刘珩的时光仿佛是静止的。他看着少女从腰间拿出钱袋,像扔狗食一样扔给胖伙计。

    把他这二十年挣扎求生,所有的狼狈和不堪,挥手间,轻轻的解决。

    然后她一路带着自己,走到了做梦都不敢想的地方。直到多年以后,刘珩临死前又依稀记起今天的场景,他一直以为是兰泉一路带着他,看到的是权力的活色生香,不是,活色生香的从来都不是权力,是兰泉。

    只是此时的他,什么都不知道。

    “我真的要做皇帝了吗?”

    “真的,真的,千真万确,龙袍皇冠已经按你的尺寸快马加鞭的送到你的寝殿了。登基仪式在二月二,我们紧赶慢赶差不多半个月到京城,放心吧,陛下。”

    马车晃晃悠悠,回京路上的第一天,刘珩问了不下三十遍。这剩下的十四天,她实在不想再受折磨。

    “你问吧,你想知道什么,我今天一一回答。明天就不许再问我了。”兰泉歪在茶几边上,吃了一口茶点,“我一定知无不言。”

    “你是谁?”

    “兰泉。”

    “你就是兰泉!兰相国是你爹!”刘珩惊的要跳起来。

    “对,我父亲兰成祀,兰相国。我们兰家五世相宇,是绝对的忠臣,你做皇帝有福咯。”

    “听说你十二岁就中状元了?”

    兰泉看着他那一脸八卦,实在是无语,“当然!我是先帝在殿试上钦点的状元。”

    “女的?”

    “你这是什么表情!不出意外,我大宇将出第一个女丞相,还等陛下你钦点呢。”兰泉倒也没夸张,兰家谋士出身,代代出宰相,到兰泉父亲身上更是登峰造极。

    兰成祀是大宇开国三百年第一任相国,剑履上殿,入殿不跪。

    生在这样的世家,从小看的画本是奏章,习的文体是圣旨,家里谈论的是君君臣臣,从小耳濡目染,是环境成就了她的身份。

    她虽是女孩,但是独女,朝中上下看着她成才,及笄后入朝为官,仿佛约定俗成,从没有人提出过异议。

    “那我呢,我是先皇的儿子吗?”

    刘珩对自己的身世一片模糊,从记事起就是自己一个人,兰泉未出现之前,他以为自己就是个孤儿。

    “先皇的皇子是不少,但在那场宫乱里一个没剩,你是万崇皇帝的第三代玄孙。”

    “……这么远啊。”

    兰泉明白他说的是血脉,“不远了,足够你做皇帝。”

    他们在出发前,刘珩就被伺候着沐浴更衣,身上这套衣裳不知是什么丝绸锦缎,又软又轻,让穿惯了褐衣粗布的他不是十分舒坦,坐不住,上下打量着马车。

    与其说是一辆车,不如说是一间房,车篷用乳白色和亮黄底色,绘制大朵的流云与凤鸟,笔画纤细而流畅,色彩绚丽,与车厢上的菱形条纹缎带遥相呼应。兰泉坐的软榻上倚着狐裘,小茶几上摆着鲜花、茶具,糕点,车架上还挂着琴。

    这应该是兰家兰泉的专驾,华丽又舒适,可见兰泉不只在兰家,在朝内也是吃香的人物。刘珩不知哪些是皇家专属的装饰,但这凤鸟不应该出现在臣女的车架上,偏偏兰泉用的理所当然。

    刘珩心里想着,“也确实配得上。”

    她仿佛极爱穿红,烈焰一样,那张脸更是艳丽,长眉媚眼,神情里却带着点恹,鼻尖点点的红,看得人心痒痒。兰家,兰泉啊,果然名不虚传。

    刘珩不敢再看,掀开凤翎装饰的窗帘,车队浩浩荡荡,问了句:“是谁的兵?”

    “楼家。”要不是刘珩开口,兰泉被马车晃悠的快要睡着。

    “楼家现在掌权的是楼重檐,他二十五岁平宫乱,官拜大司马有三年了。”兰泉拿起桌上一只小小的瓷白小兔,抬眼看着刘珩,继续说道:“兵符在他手里更像个把玩件,楼家先祖是开国功勋,掌了三百年的兵。这些兵认人,不识兵符。”

    兰泉点到为止,总不能直接说楼重檐不好惹。

    刘珩却被她那只拿瓷兔的手吸住了视线,十指纤纤,又细又白,与瓷白兔子几成一体,指尖浅浅的胭脂色,怎么会有人媚到了指尖上。还有十四天到京城,做皇帝,刘珩有点分不清自己的心,是想快点到,还是再慢一点,慢一点。

    马车里弥漫着极淡的一缕花香,不知是不是......

    马车晃晃悠悠,载着思绪纷飞的皇帝,和浑然不知,只想顺顺利利速速归朝的小兰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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