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遇陆十安,是在七年前的曼城。

    她于异国他乡头一次迎来跨年,原本打算和好友周惟去看烟花倒数,对方却道,按照阴国的尿性,当日必定凄风冷雨,没必要出门受苦。她有个老乡在莱斯街旁置了公寓,当天会开轰趴,客厅的全景落地窗便是绝佳的观景地。

    周惟盛情邀请她同去。

    她是京城人,天性爽朗,交游广阔,妥妥的E人属性。

    同为初来乍到的大一新生,时从心还旱鸭子似的踩水试探,她已经一个猛子扎进异国洋流中,如鱼得水地游开了。

    完全不熟的圈子,时从心有些犹豫,却叫周惟一顿好哄。

    “放心,就你一个南方妹子,还不把你当眼珠子似的捧在手心?”

    她大咧咧地笑:“时怂怂,不该怂的时候不要怂,姐姐罩着你。”

    到了当天,麻神周惟中午起床就赶往聚会点搓四圈了,时从心和另几个同学先去逛街,而后打车过去。

    下车时天已全黑,街上人群摩肩接踵,肤色神态各异,各种口音的英语排山倒海而来。

    她对这个街区不熟,也没好意思问路——还是有点怂。

    对着谷歌地图原地转了几圈,最后只能打电话给周惟,叫她下来接自己。

    周惟搓了一下午,输得眼睛发红,且下不了战场。同桌人提醒,正好陆十安也到了附近,让他把人捎上来吧。

    时从心便是在这遇见了陆十安。

    人潮汹涌的异国街头,细雨连绵,新年的喜悦氛围如英国经年不散的雨雾,沉沉压在头顶。路灯和楼宇上的节日装饰在雾气中忽闪忽现,喜悦都要淡三分。

    她捏着手机,羽绒服的帽子扣在头顶,视线来回逡巡。

    周惟开扩音打给她:“穿一身黑的亚洲人,个儿高,看起来最帅最装逼最苦大仇深的那个就是。对了,鼻梁上有颗痣。”

    同桌人的嬉笑和揉搓的麻将声纠在一起,磨得她心下发毛。

    她有点想打退堂鼓,然而视线一转,惶惶定住。

    指间的猩红烟头明明灭灭,那人站在街角泛滥的垃圾桶边,丝毫不介意污浊。

    他将烟塞进嘴里,鼻梁上的痣倏忽一闪,复又湮没于升腾而起的灰白色烟雾。

    将举在耳畔的手机放下,他抬起头,沉沉的视线从街头众人的头顶掠过,最后落在她身上。

    目光灼灼。

    抽到一半的烟被轻巧弹开,那点火光于夜色中拖出流星般的尾翼,落在不远处弹了一弹。火星四溅。

    他迈步穿越人群而来,声线像大雪落下。

    “时从心?”

    *

    隔着七年时光,再见到这个人,仍旧是一身黑,个儿高,看起来最装逼最苦大仇深。

    鼻梁上仍有那颗痣。

    有段时间时从心喜欢在网上看冷知识科普,她印象很深,有一条说,人每隔七年,全身的细胞、骨骼、血液,都会自我更新一次。

    简而言之,脱胎换骨,再世为人。

    而面前这个人,除了更成熟,面部轮廓更加锋利英挺,其它几乎全无改变。

    一般的疏离冷漠,拒人于千里之外。

    甚至连那双眼睛都是一模一样的深不见底。

    周惟描述了他所有分明的外貌特征,唯独没提到眼睛。

    寒潭似的双眸,虹膜上覆一层猫科动物般的花纹,自瞳仁呈圆形放射开来,像永不凋谢的霜花。

    后来知道,他奶奶是俄罗斯人,高鼻深目,天生带三分斯拉夫人的缱绻忧伤。而他深眸黑发,气质大相径庭,看人一眼都是冰冻三尺。

    此刻那双动物般的双瞳再度锁定她。

    就像那个雪夜。

    他在街头将人打得毫无还手之力,抬头看向吓得像是被冰粘住双脚、动都不敢动的她,眼神阴鸷,蓄势待发下一段狩猎。

    地上躺着的白人嚎啕咒骂。

    典型的曼城口音,被揍得面目全非,血肉模糊,痛呼中似乎都带着血痰。

    惊慌之中她听不太清,只觉得似乎是在嚷着谋杀和报警,夹杂大量不甘心的种族歧视。

    时从心那时正和赵天赐暧昧,只差捅破最后一层窗户纸。赵天赐大她三岁,早已在大英留子圈混得如鱼得水,某天他状似无意地说了句,还记得陆十安吗?有人看到他和俄罗斯帮/派的人混在一起,不知道是不是也加入了。

    时从心一直都是乖乖女,只在新闻和电影上听过相关字眼,当时就唬了一跳,从此对这人能避则避。

    却在这样一个夜归的寒冷街头不期而遇。

    距离她租住的房子不过百米,拐个弯就能到。雪下得又急又密,风声呜咽,吹得她双眼迷蒙,却丝毫不影响亲眼目睹一场单方面的殴打。

    亚洲人痛扁本地白佬。

    啊不对。

    他算混血。

    惊恐之余,她居然还有心情想到,某次世界杯,英国足球流氓和战斗民族打成一片,几千人被人家两百人追得抱头鼠窜,闹上国际热搜。

    还被大帝嗤笑,说不明白为什么两千人被两百人按着暴打。

    陆十安无愧他身上的血统。

    哪怕只有四分之一,体型也只有地上那三百斤胖子的三分之一,也能将对方揍成一摊烂泥。

    站都站不起来,全身上下只剩一张嘴还硬。

    那他揍完对方了,然后呢?

    要报警吗?

    时从心还在胡思乱想,却骇然发现陆十安一脚迈过躺在地上的胖子,竟是朝自己走来。

    他要灭口?!

    后背发冷,她身体比脑子反应快,转身就跑。

    没几步就仰面摔倒在地。

    路边积雪被来往行人踩得密实,最是溜滑,她又方寸大乱,一时间摔得天昏地暗。

    倒在地上时左手下意识撑了一把。

    初初还没感觉,等回过神来,痛得她咬牙切齿,眼泪差点成冰。

    后来被送到医院拍片,左手骨折,一个月行动不便,衣服都要周惟帮忙穿。

    时母连夜飞来曼城,照顾到她拆了石膏,才依依不舍回国。

    她与陆十安相处寥寥,却留下如此深刻的印象。

    ——皆是由严寒和痛楚构成。

    还带着深深的恐惧。

    此刻那种灭顶的凉意再度冲顶而上。蛇一般沿着她的脊椎蜿蜒上行。

    时从心能感觉到,被他触碰过的那片肌肤汗毛耸立,鸡皮疙瘩起得尤为厉害。

    日料店的冷气真是开得太足了。

    陆十安耷着眉眼,很明显也认出了她,神色莫辨。

    “跑那么急做什么。”

    他说。

    语气寻常,好像他们并非久别重逢。

    时从心张了张嘴,刚要说什么,就听见背后传来急促的脚步声。

    “你——”

    她离开的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邓启阁还没反应过来,人已经消失。

    他气急败坏追出来,远远见到那女人居然没走远,和个男人站在门口纠缠不清。

    他边追边冷笑。

    就是这种女人。

    对着他拿乔卖乖,装出奇货可居的清高样。结果换个高富帅当场就能倒贴。

    不过,这高富帅似乎有点眼熟。

    未及细想,他发出的动静已然惊动他们。陆十安抬眸,冷冷看过来。

    邓启阁叫那眼神看得一惊,继而大喜。

    “陆总,你怎么也在这儿啊!”

    -

    脸上的阴戾一扫而空,邓启阁快步过去,隔老远就伸手作势要握,满脸堆笑。

    然而陆十安神情冷淡。并没有回握的意思。

    邓启阁捞了个空。脸上一僵,又从容给自己找补。

    “忘了,陆总不爱跟人握手。是我草率,是我草率。”

    他哈哈一笑,声音回荡在安静的店中,显得突兀而滑稽。

    他自说自话:“没想到在这儿也能遇到陆总,真是缘分啊。”

    二十多岁的人,带着显而易见的谄媚,只差手上再敬杯茅台。

    “还没谢过陆总呢,帮我订到了今天的包厢。陆总面子大啊,这里食材、服务、装修都算得上是潭城翘楚了。”

    说着斜觑一眼满脸官司的女孩:“只可惜有人不识好歹,浪费陆总一番美意。”

    被点到的“有人”终于站不下去。

    原来这包厢居然是陆十安帮他预定的。

    这样说来,两人可以算得上是交情匪浅。

    再想到刚刚不愉快的会面过程,时从心惊慌之余又多了分不耐烦。

    她不想用一丘之貉形容这两人,但眼下也没有更好的成语。

    也是真的不想再跟他们有任何往来。

    尤其是陆十安。

    相识七年,见过几面屈指可数,却没一次不要发生点什么倒霉事让她印象深刻。

    不是摔断手就是被偷钱包。连赵天赐攒个大场面跟她表白,也能被鹅追到失足跌进河里。一场浪漫喜剧变成憨豆先生的英式滑稽片。

    丝毫没留下哪怕一丁点美好的回忆。简直是她命中劫数。

    这样想着,她不动声色倒退两步,打算故技重施,趁他俩不注意溜之大吉。结果陆十安却像是背后长了眼睛似的。

    他明明面朝邓启阁,开口却是问她:“要走了?”

    邓启阁:?

    “且没有呢!陆总刚来吗,不如……”

    话音未落,就见高了他半个头的年轻男子漠然转身,干脆利落斩断他的喋喋不休。

    “要不要我送你?”

    他低垂眼眸,仿佛将她聚拢在视线中点。

    时从心:?

    邓启阁:???

    合着不是那娘们儿勾搭陆十安?

    时从心也被雷得不轻。

    他们没有熟到这种地步吧!

    忙尬笑着婉拒:“不用了。我开车来的,一会还有事,就先走了。你们吃着,回见。”

    说一句退一步,话音落地,人也已经退到室外。

    乐福鞋下是硌脚的鹅卵石,踩着有点痛,却带来比实木地板更为具象的真实感。

    热浪扑面而来,让久处冷室的她浑身一激,仿佛自水中回到陆地,周遭一切都是脚踏实地的安全。

    那个最危险的人还在门洞中。

    好在,他似乎不打算追上来,只远远凝视。

    时从心将那慑人眼神丢在身后,落荒而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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