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助人为乐”
焉支山,水草丰美的放牧天堂。
这里被匈奴称之为天母山,也叫母山,传说中,天神孕育的第一批的匈奴人,就是从焉支山走出,然后依靠着这一片挡住南下冷空气,回旋出湿热暖流的地方,逐渐繁荣昌盛。
此时的焉支山草场却显得不那么平静。
烈焰灼烧,将天空映照成火烧云一样的景色。
大片大片的帐篷,才刚刚扎在草地上不久,就在一群汉人友好的帮助下,付之一炬,化作来年给予牧草营养的灰烬。
一群人数不多,熟悉牧羊赶牛的乌孙人笑得合不拢嘴。
他们三五成群,从外围骑着骏马,呼喝着号子,将成群的牛羊朝着蜂腰口赶去。
而搓了一整个冬季麻绳的汉人骑兵们,则是将成片的匈奴人绑缚成长长的连队,每隔三五十人的间隔,便有一支什队看守,慢慢的将他们带出了蜂腰口,交给正在建造营盘的辅兵们看管。
杨敞压力骤增,看着营地里的俘虏越来越多,不由得揪紧了头发,不停的在行辕来回走动,时不时还会眺望天边,期望能在晚霞映照的落日余晖中,看见那名行军多变的将军。
不多时,杨敞眼前一亮,也不等孟焕带人进营,立刻骑上骏马迎了上去。
“将军,您要这么多俘虏作甚?为了趁敌不备占领蜂腰口,我们可是轻装上阵,所得军粮不过半月之数!”
“可不要忘了,我们是来攻打休屠、浑邪二部的,如今你绕开休屠,只打浑邪,这是何意?”
孟焕嘿嘿一笑:“孟某啊,就是好助人为乐,我这可是在帮浑邪王收缩力量,坚壁清野!古之战者不都是如此以拒外敌吗?”
众骑一阵无语,你把人口都掠夺了,把牛羊马都赶回了自己家,让十数个小部落付之一炬,如果这也算是做好事的话,那匈奴人怕不是恨不得年年跑到中原也做几次这样的好事。
“匈奴者,以大部统帅小部,信奉的是强者为尊,可每次南下掳掠之时,大部族再强,也不过两三支万骑,强如单于,王廷万骑也才六支,你想一想,这多出来的几支万骑,是从何而来?”
“大部率小部,合众者为匈奴,其本质还是部落联盟,我们只要剪除这些中小型的部落,其实就是在逐个击破,等到与其决战之时,没有小部支撑,浑邪王廷满打满算也才两支万骑。”
“一万打两万,这不比打四万轻松的多?”
不过说起休屠部,孟焕就有些尴尬。
开春之后,自长安八百里加急,送来一封书信。
据信使说,这是大汉待人最为“和善”的法家弟子,廷尉张汤,在与休屠王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后,休屠王感怀天子仁德,感念张汤对他的“友善”,故而写给太子金日磾的家信。
或许是害怕孟焕看不懂,张汤还很贴心的请了几位匈奴归汉的翻译,将家信用小篆誊抄了一遍,才八百里加急,送到孟焕的手中。
张汤做事,滴水不漏,也多亏这封翻译好的书信,才让孟焕临时改变了对休屠部的战争布局。
说起来,孟某人很惭愧,对匈奴文字文盲也就算了,毕竟会说不代表会写。
前世他在给人做家教兼职的时候,也有不少抽烟烫头的好孩子,知道Hello,但是总是会写成德语的Hallo。
在见到金日磾三个字后,孟焕顿时觉得好像自己是不是在什么地方见到过这个名字,不然会有一种既熟悉又陌生的感觉。() ()
冥思苦想,他终于想了起来,这不就是“金日单”吗?原来这名字不该这么去读,正确读法应该是“金米迪”。
这特么差点闹出了乌龙,冒顿读作墨读,还是吃了简化汉字固有印象的亏。
金日磾何人?孟焕记得课本中有单独讲过此人,可谓是匈奴大贵族归汉的第一人,后来好像还成为汉武帝托孤重臣。
当然,孟焕能想起他,还是因为前世有一些自媒体,很有意思的将金日磾与韩国“汉武帝”联系在一起,更有甚者,为韩国和南边的金氏家族溯源,将金氏家族的先祖归源到汉臣金日磾身上。
这才能让他对此名记忆匪浅。
既然是半个自己人,孟焕觉得,对待这样的英雄人物,自然不能一概而论,他有充分的理由,让金日磾回归到汉族一家亲的怀抱之中。
于是,这便有了每过一片草场,休屠部丝毫不动,凡是被抓捕焚毁的浑邪部聚落,都要将金日磾一心向汉,要让浑邪王去长安陪他父王跳舞的消息广而告之。
甚至还会故意放走一些舌头,就是想看看,这样一个送上门的理由,浑邪王会不会抓住机会,趁机强行融合休屠部。
毕竟休屠部的人口和资源,一口吃下去,浑邪部瞬间就能变成能和右贤王叫板,就连军臣单于也要正视的存在。
听完孟焕的打算,杨敞张大了嘴,一脸的惊讶的感慨:“将军,你就一点都不害怕金日磾,真的会顺势和浑邪部合二为一吗?”
“一个浑邪部打起来就已经非常棘手,若是让二者合一,我军可就要一万打六万,陛下此次阵仗这么大,你可千万别弄巧成拙!”
“融合?放心吧,他们不会!”
“将军何故如此斩钉截铁?”
孟焕翻身下马,拍了拍自己屁股,有些玩味的问道:“若一山中有二虎一狼,你为其中一虎,如今有一虎重伤,独狼窥伺,你是选择干掉与你日日争利的伤虎,还是放它一马,选择和窥伺的独狼相争?”
“放心吧,我早就为浑邪王准备一份小小的礼品,等他收到之时,自然不会与休屠联合!”
杨敞为之一愣,没想到孟焕居然用寓言来和他解答。
还不等他利用儒家辩经的思路去回答问题,只见大军身后,唐柿一路轻骑奔来。
“大兄!大兄!”
“浑邪王那个老梆子果然大发雷霆,已经领了两支万骑,朝着休屠部一路狂奔而去。”
孟焕闻言大喜过望,重重的拍打着杨敞的肩膀:“你看,现在这只老虎不就做出了选择?消灭肉质丰满,威胁最高的休屠部!”
“来人!传我军令!”
“赵德邦、唐柿听令!你二者率五千骑兵,带足箭矢,今夜疾行,绕到浑邪部王廷,只管做大声势,若敌有备,射他几轮就回,若敌无备,杀光抢光烧光!让匈奴人也体味一下,被人劫掠的滋味!”
“诺!”
“杨敞听令,尔率三万辅兵,固守蜂腰口,防止敌军声东击西,不得有误!”
“诺……不是,将军那你去哪儿?”
孟焕高高扬起手中的骑枪,指向西北方向的休屠部:“嘿嘿,我们的友军正在饱受摧残,我当时要提前进场,在休屠部附近埋伏下来。”
“若是二部交战,那自然是再好不过,若是金日磾还在犹犹豫豫,孟某不介意帮他做好决定!”
这里被匈奴称之为天母山,也叫母山,传说中,天神孕育的第一批的匈奴人,就是从焉支山走出,然后依靠着这一片挡住南下冷空气,回旋出湿热暖流的地方,逐渐繁荣昌盛。
此时的焉支山草场却显得不那么平静。
烈焰灼烧,将天空映照成火烧云一样的景色。
大片大片的帐篷,才刚刚扎在草地上不久,就在一群汉人友好的帮助下,付之一炬,化作来年给予牧草营养的灰烬。
一群人数不多,熟悉牧羊赶牛的乌孙人笑得合不拢嘴。
他们三五成群,从外围骑着骏马,呼喝着号子,将成群的牛羊朝着蜂腰口赶去。
而搓了一整个冬季麻绳的汉人骑兵们,则是将成片的匈奴人绑缚成长长的连队,每隔三五十人的间隔,便有一支什队看守,慢慢的将他们带出了蜂腰口,交给正在建造营盘的辅兵们看管。
杨敞压力骤增,看着营地里的俘虏越来越多,不由得揪紧了头发,不停的在行辕来回走动,时不时还会眺望天边,期望能在晚霞映照的落日余晖中,看见那名行军多变的将军。
不多时,杨敞眼前一亮,也不等孟焕带人进营,立刻骑上骏马迎了上去。
“将军,您要这么多俘虏作甚?为了趁敌不备占领蜂腰口,我们可是轻装上阵,所得军粮不过半月之数!”
“可不要忘了,我们是来攻打休屠、浑邪二部的,如今你绕开休屠,只打浑邪,这是何意?”
孟焕嘿嘿一笑:“孟某啊,就是好助人为乐,我这可是在帮浑邪王收缩力量,坚壁清野!古之战者不都是如此以拒外敌吗?”
众骑一阵无语,你把人口都掠夺了,把牛羊马都赶回了自己家,让十数个小部落付之一炬,如果这也算是做好事的话,那匈奴人怕不是恨不得年年跑到中原也做几次这样的好事。
“匈奴者,以大部统帅小部,信奉的是强者为尊,可每次南下掳掠之时,大部族再强,也不过两三支万骑,强如单于,王廷万骑也才六支,你想一想,这多出来的几支万骑,是从何而来?”
“大部率小部,合众者为匈奴,其本质还是部落联盟,我们只要剪除这些中小型的部落,其实就是在逐个击破,等到与其决战之时,没有小部支撑,浑邪王廷满打满算也才两支万骑。”
“一万打两万,这不比打四万轻松的多?”
不过说起休屠部,孟焕就有些尴尬。
开春之后,自长安八百里加急,送来一封书信。
据信使说,这是大汉待人最为“和善”的法家弟子,廷尉张汤,在与休屠王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后,休屠王感怀天子仁德,感念张汤对他的“友善”,故而写给太子金日磾的家信。
或许是害怕孟焕看不懂,张汤还很贴心的请了几位匈奴归汉的翻译,将家信用小篆誊抄了一遍,才八百里加急,送到孟焕的手中。
张汤做事,滴水不漏,也多亏这封翻译好的书信,才让孟焕临时改变了对休屠部的战争布局。
说起来,孟某人很惭愧,对匈奴文字文盲也就算了,毕竟会说不代表会写。
前世他在给人做家教兼职的时候,也有不少抽烟烫头的好孩子,知道Hello,但是总是会写成德语的Hallo。
在见到金日磾三个字后,孟焕顿时觉得好像自己是不是在什么地方见到过这个名字,不然会有一种既熟悉又陌生的感觉。() ()
冥思苦想,他终于想了起来,这不就是“金日单”吗?原来这名字不该这么去读,正确读法应该是“金米迪”。
这特么差点闹出了乌龙,冒顿读作墨读,还是吃了简化汉字固有印象的亏。
金日磾何人?孟焕记得课本中有单独讲过此人,可谓是匈奴大贵族归汉的第一人,后来好像还成为汉武帝托孤重臣。
当然,孟焕能想起他,还是因为前世有一些自媒体,很有意思的将金日磾与韩国“汉武帝”联系在一起,更有甚者,为韩国和南边的金氏家族溯源,将金氏家族的先祖归源到汉臣金日磾身上。
这才能让他对此名记忆匪浅。
既然是半个自己人,孟焕觉得,对待这样的英雄人物,自然不能一概而论,他有充分的理由,让金日磾回归到汉族一家亲的怀抱之中。
于是,这便有了每过一片草场,休屠部丝毫不动,凡是被抓捕焚毁的浑邪部聚落,都要将金日磾一心向汉,要让浑邪王去长安陪他父王跳舞的消息广而告之。
甚至还会故意放走一些舌头,就是想看看,这样一个送上门的理由,浑邪王会不会抓住机会,趁机强行融合休屠部。
毕竟休屠部的人口和资源,一口吃下去,浑邪部瞬间就能变成能和右贤王叫板,就连军臣单于也要正视的存在。
听完孟焕的打算,杨敞张大了嘴,一脸的惊讶的感慨:“将军,你就一点都不害怕金日磾,真的会顺势和浑邪部合二为一吗?”
“一个浑邪部打起来就已经非常棘手,若是让二者合一,我军可就要一万打六万,陛下此次阵仗这么大,你可千万别弄巧成拙!”
“融合?放心吧,他们不会!”
“将军何故如此斩钉截铁?”
孟焕翻身下马,拍了拍自己屁股,有些玩味的问道:“若一山中有二虎一狼,你为其中一虎,如今有一虎重伤,独狼窥伺,你是选择干掉与你日日争利的伤虎,还是放它一马,选择和窥伺的独狼相争?”
“放心吧,我早就为浑邪王准备一份小小的礼品,等他收到之时,自然不会与休屠联合!”
杨敞为之一愣,没想到孟焕居然用寓言来和他解答。
还不等他利用儒家辩经的思路去回答问题,只见大军身后,唐柿一路轻骑奔来。
“大兄!大兄!”
“浑邪王那个老梆子果然大发雷霆,已经领了两支万骑,朝着休屠部一路狂奔而去。”
孟焕闻言大喜过望,重重的拍打着杨敞的肩膀:“你看,现在这只老虎不就做出了选择?消灭肉质丰满,威胁最高的休屠部!”
“来人!传我军令!”
“赵德邦、唐柿听令!你二者率五千骑兵,带足箭矢,今夜疾行,绕到浑邪部王廷,只管做大声势,若敌有备,射他几轮就回,若敌无备,杀光抢光烧光!让匈奴人也体味一下,被人劫掠的滋味!”
“诺!”
“杨敞听令,尔率三万辅兵,固守蜂腰口,防止敌军声东击西,不得有误!”
“诺……不是,将军那你去哪儿?”
孟焕高高扬起手中的骑枪,指向西北方向的休屠部:“嘿嘿,我们的友军正在饱受摧残,我当时要提前进场,在休屠部附近埋伏下来。”
“若是二部交战,那自然是再好不过,若是金日磾还在犹犹豫豫,孟某不介意帮他做好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