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四月份似乎来的特别快,好像刚刚过完年,就已经快进入夏季了,距离高考还有最后两个多月,整个高三年级都像绷紧弦的弓,蓄势待发。

    周五下午上完最后一节课,李若林和王凌云在食堂早早吃完晚饭,距离晚自习他们有一个半小时的休息时间,之前他们都是回宿舍呆一会,但是今天不一样,因为周五是李若林去学校信件收发室取信的日子。

    “你跟我去一趟信件收发室吧,我看看有没有我的信。”李若林小声的对王凌云说。

    “我看你还是别去了,上次就没有,这次肯定没有,咱们都白跑了多少回了,我看你那个侯兆铭不会再给你回信了。”王凌云撇撇嘴,一脸无奈。

    “你忘了他吧,都多少年了,坚持还有什么意义呢?再说他都不知道你喜欢他,暗恋她,说不定他现在已经有喜欢的女生了。”说最后一句话的时候王凌云提高了音调。

    “不会!他应该不会谈恋爱的,他不是随便就恋爱的人,我知道他!”李若林的语调几乎是肯定不容置疑。

    是啊,不知道这个习惯李若林已经坚持多长时间了,已经高三了,她还是忘不掉侯兆铭。

    侯兆铭是她之前的小学同学,也是她一直暗恋的男生,小学四年级的时候他转到他们班级,在做自我介绍的时候,她就对这个个子矮矮的小男孩一见钟情了,那个时候她是不懂爱情的,更不知道何为一见钟情,只是知道,这个男孩子自己一眼就喜欢,侯兆铭学习成绩特别优异,年年都是班里第一名,长得也秀气,小脸很白净,有着精致小巧的五官,他永远都那么安静,常穿旧旧的,很朴素的衣服,头发剪得很短,在当初小小的李若林眼里,他几乎就是完美的象征。

    当时年幼的她竟然会想到长大以后要和他结婚......

    从小学到中学,他们在一个学校,这足以让她觉得幸运不已,后来中考之后,他们便分开了,侯找铭因为成绩优异,被县城重点高中县一中录取,她呢,因为成绩一般,家里又不想让她去很差的学校,托了关系才勉强去了比县一中差一点的十八中,这样他们虽然不在一个学校,但是起码在一个县城了,李若林常常这样安慰自己。

    有时候李若林也挺佩服自己,足足暗恋了一个男生七年,她甚至觉得,侯兆铭应该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男生了,谁都比不上。

    李若林偷偷喜欢了侯兆铭这么多年,却连一点表白的勇气都没有,她害怕被拒绝,被漠视,害怕因为自己的唐突会毁掉她和他唯一残存的同学关系。所以她对和侯兆铭的这段同窗情谊格外的珍视,她觉得这是神圣的,不可随便拿来做赌注的。更不能因为可能发生的表白失败,而让侯兆铭另眼看自己。

    为了能够和侯兆铭有点交集,李若林动了一点小聪明,她四处找同学打听侯兆铭在一中的班级,主动给侯兆铭写去了信,当然,不是表白,只是借着谈论学习的幌子能够和他在信上说说话,这对她来说已经心满意足了,她不敢再奢望别的了,对于这点小私心,李若林希望侯兆铭永远不知道,想到这些,李若林感到一股发自内心深处的自卑,甚至羞愧。可又有什么办法呢?忘不掉他。

    他们的信件来往的并不频繁,有时候李若林把信寄过去,等到回信得需要大半个月的时间,甚至会更长,她不在乎,只要有他的回信,哪怕等一年她也是愿意的,只是要忍受等待的煎熬要久一些,煎熬越久,她似乎对他思念更深。

    学校信件收发室规定周五开门,有信件要取的同学都在这天去,周五也就成了李若林每周最期待的日子,他们到了收发室门口,里面挤满了取信的同学。

    小个子的李若林轻松的就挤到了那一堆信件旁边,那么多花花绿绿的信件足以令她眩晕,那个时候流行一种色彩鲜艳的信封纸,上面印着各种各样的时尚图案,有精美的插画,也有粉色的爱心,传达这少男少女纯真美好的情愫,侯的信封永远都是那种白底红边的常规款式,这种信封常常用来邮寄文件或者单位通知的信函,找到侯的信但从信封上找就已经轻而易举了。

    取信的的学生已经走得七七八八,最后屋子里就剩下她和王凌云了,“还是没有吧,我就说了,没有那么快,上个月你不是刚收到么?和上周五一样,咱们还是白跑一趟,”,王凌云站在门口,伸了伸懒腰。

    李若林又找了一遍,还是没有,她抿了抿嘴唇,“呐,走吧,下周五再来看看”,转身走了出去。

    每次来取信,李若林都感觉自己就像一个沉浸在恋爱中,等待男友回信的小女生,当然,自始至终这都是她自己一个人的独角戏罢了。

    “哎”,王凌云朝她叹了一口气。

    第二节晚自习,教室里静静的,班主任来了,他在门口站了会,掐掉手里剩下的小半截香烟,径直走上讲台,清了一下嗓子,“同学们都停停,我有个事说下,距离高考还有最后两个多月,同学们备战也很辛苦,今天开校务会议,为了给咱们高三班学生缓解下压力,增进文理科班学生的交流和学习,学校领导还有老师们决定组织一场竞赛性质的文学谈论会,所以呢,学校通知整个高三年级,每个班级选出一名代表参赛,比赛时间呢就定在这周天上午,地点在咱们学校的大会议室,所以这周除了参赛的同学,其他同学时间可以自由安排,当然也可以回家”。

    班主任的话刚说完,下面就开始沸腾了。

    “安静!”班主任拿着黑板擦在讲台上拍了两下,下面顿时安静下来,“这个活动校长也很赞成,到时候学校领导都会参加,至于咱们班的参赛代表,我看就选咱们的语文课代表李若林去吧,所以希望明天参赛的同学做好充分的准备,明天好好发挥,”同学们一阵赞许,李若林停下手中的钢笔,抬头看了看班主任,又低下了头。

    同学们都长长的舒了一口气,暗自庆幸,因为这是语文课代表的事,与他们无关,连续上了一个月,终于可以回家了,李若林一手托腮,另一手拿着钢笔在打转,她是语文课代表,但是文学竞赛的事情她完全没有听在心里。整个晚上她都在胡思乱想,侯为什么这么久都没有回信?

    “周几?”她问同桌,“周日,咱们不能回家了,算是加班,哎!”她的同桌孟凡是个高高瘦瘦的男孩子,他是数学课代表,数学成绩很好,班主任为了让班里偏科的同学在高考之前抓紧补习,特意这样安排座位,数学极差的李若林理所当然就和数学课代表在一桌。

    李若林这周日是要打算回家的,因为听她哥哥说,她妈妈又住院了,她妈妈身体不好,经常生病,家里的大姐和二姐又都出嫁了,不能每天在身边照看,只能隔几天去看看,哥哥也成家了,虽然在家里,但是白天出去工作也不能每时每刻都在妈妈身边,嫂子又刚生了孩子,照顾一个嗷嗷待哺的婴儿还很吃力,又何况腾出精力去照顾婆婆呢?

    每每想到这里,她都心疼的难受,很多次她都不想上学了,就想回到家里照顾妈妈。这次周日的文学竞赛,她回家是不可能了,如果她不是语文课代表还好些,可以给班主任请假,但是她身为语文课代表不去的话,是说不过去的,班主任肯定不会同意。她有些焦急。

    班主任在教室里转了几圈就走了,李若林不知道该怎么办?她是要必须回家的,到现在她还不知道妈妈的病情怎么样了,哥哥说姐姐他们几个轮流照看,但是自己不在妈妈身边,总是放心不下。

    下了晚自习,她让凌云先回宿舍,她想去一个人去操场上走走,顺便给哥哥打个电话,问问妈妈的情况,她拨通了号码:“喂,哥哥,你还在医院吗?咱妈怎么样了?没事了吧”,她几乎要哭出来了,“没事啦,放心吧,咱妈好多了,医生说明天就能回家,她还是那个老毛病,肠胃的事,你放心吧,你干啥呢?放学了吗?最近学习紧吗?”

    听哥哥的口气好像是妈妈已经没事了,她紧张的心稍微放松了一点点,“我没事,晚上刚放学,你好好照顾咱妈,给她说别吃凉的了,不好消化的东西也别吃了,她老是不好好吃饭,都是随便吃。”李若林的眼睛湿了。

    “没事,我给她说,对了,你要是学习紧,这周就别回来了,咱妈也没事了,你别记挂这了,好好学习,快高考了,别累着,劳逸结合,知道吗?钱还够吗?不够我再给你打点。”

    “够,我还有钱,现在还行,不是很紧张,下周模拟考试,我想回去看看咱妈,我三星期没见她了。”李若林眼睛里噙着泪。

    “你不用回来,反正咱妈也没事了,你还晕车,来回跑,等下次回家的时候一起吧”

    哥哥总是这样,家里的事情很少让她知道,尽量给她自由的学习时间,让她能够心无旁骛的学习,期望她能够考上大学,这是哥哥的梦想,当初哥哥学习也是很好的,父亲去世后,家里没有经济来源,哥哥就辍学打工了,这么多年来,都是哥哥供着李若林上小学,上初中,上高中,在李若林的心里,长兄如父,哥哥就像去世的爸爸那样疼她。

    等文学竞赛完我就回去,无论如何都要回家,看看妈妈,李若林紧紧的攥了攥手,暗暗下了决心。

    和哥哥通完电话,李若林就回宿舍了,等她洗漱收拾完,已经快11点了,上床后,她拿出英语单词本,她还要背20个单词才能睡觉。

    对于高三学生来说,晚上的学习时间并未结束,等到宿舍统一熄灯之后,宿舍里的小灯光又开始接二连三的亮起,放电池的小手电筒每人都有,有的爬在被窝里,有的坐在床铺上,还有的干脆起来坐个小马扎,伏在床上看书,做习题,他们往往要学习到凌晨两点才真正的休息,最后的冲刺阶段已经开始了,同学们都在争分夺秒。

    李若林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场中倍感吃力,她数学和英语成绩都不算好,只要语文成绩还行,可是这是没有任何优势的,她不想让哥哥失望,更不想让自己失败,她仿佛感觉自己将要被高三强压力的浪潮所淹没。

    昨晚又梦见妈妈了,早上五点多,李若林就醒了,她用手摸了摸枕头上浅浅的几道泪痕。最近老是梦见妈妈,梦见她生病。这肯定不是什么好的征兆,她内心暗暗的想,关上闹钟,李若林揉了揉微肿的眼睛。

    今天周六,难得没有课,同学们可以休息一天,一大早王凌云就嚷嚷,“李若林,我这周不想回家了,不如今天咱们去唐塔玩吧,咱们好久没去那边玩了”。

    这个时候王凌云已经换上了一件桃红色的连帽卫衣,卫衣中间有个大大的米老鼠图案,下面穿着一条深蓝色的修身牛仔裤,搭配了一双雪白的皮面运动鞋,全身搭配下来很好看,她个子娇小,身上肉乎乎的,肤色偏黑些,有着一双晶亮晶亮的大眼睛,虽然不算是精致小美女,也算是灵动可爱型。

    因为妈妈生病,加上明天文学竞赛的事,李若林一点出去玩的心情都没有,她摇了摇头,叹了一口气,倏地又坐在了床上,“我不想出去了,很多事情得需要做,还得准备明天比赛的事情,我累极了,哎,怎么会有做不完的事情呢?”

    “你又叹气了,你怎么老是叹气,我可告诉你,你没听过别人说吗,叹气老十岁呢。”王凌云一脸认真。

    “要是那样就好了,我情愿老十岁,不对,我要多叹几声,这样我就可以跳过高考了,最好一下子70岁,80岁,这样我就能啥也不用干了,等着死就行了。”李若林说的这些话让王凌云着实吓了一跳。

    “你疯了,我们还没开始享受人生呢你就想老去了,我就说你真是太悲观了,天天唉声叹气的,有什么可叹的呢,我们正青春呢”。

    望着王凌云一脸的自信和期待,李若林不由得暗自羡慕她,是啊,她是无忧无虑的,她有健全的爱她的爸爸妈妈,她是家里的独生女,全家的掌上明珠,她没有那么大的学习压力,即使她偏科也不会那么在意,考不上大学也没关系,她爸爸在县农业局上班,家里又有关系,以后工作也不愁,即使以后大学毕业不在大城市生活,回到老家县城,照样也过的舒适轻松,可是自己呢?想到这里,李若林不由得又叹了一口气。

    “好了,林妹妹,别再叹气了,我们走吧,赶紧换身衣服,咱们出发,时间已经不早了。咱们玩一会就回来行吧。下午准备也晚不了啊。”王凌云推搡着李若林,督促她赶紧收拾。

    “这几天因为妈妈生病心情特别糟,谢天谢地她已经没事了,加上侯仍旧没有回信给她,总觉得有不好的预感,出去玩一玩也好,散散心。下午回来再准备竞赛也来得及。文学竞赛,应该不是太难。”李若林想了一通。就答应了。

    李若林的衣服都是清一色的长裤和短袖,外面再穿个校服外套,就是她平时的穿着了,她喜欢这样穿,清清色色,简简单单,话说回来,她也没有多余的钱去买那些时尚的女装,她历来是简朴节约的,觉得学生就要吃苦的,还不是享受装扮的时候。平时回家哥哥给她点零花钱,她也不会用来买衣服,都会存下来买一些书籍或者学习资料。

    等李若林换了衣服,洗漱完,他们各自背了一个小背包就出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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