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漂亮的女人
此时正值四月初,校园里的蔷薇和月季开的正艳,学校主教学楼前面的凉亭里坐满了学生,早春的风柔和中带点清冷。
李若林和王凌云手挽手在校园里走着,他们两个是高二分班认识的,从班主任排座位将他们排到一桌开始,他们就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一起上课,一起去食堂打饭,他们宿舍的床铺都是挨着的,晚上可以面对面说半夜的悄悄话,对于第一次离开家,适应学校住宿生活的李若林来说,可以有这样的一个知心知意的好朋友,她也不会感到那么孤独了。
李若林看到了墙边的蔷薇花,站住脚,松开王凌云的胳膊,走了过去,用手轻轻捻住一个花枝子,拉倒眼前,定定的看着,许久,她喃喃自语: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
“走啦,大诗人,你又开始吟诗作对了,别担心,你这朵花肯定有人怜,说不定今天就遇见你的意中人啦,哈哈哈”,王凌云调皮地调侃她。
“啥呀,讨厌,我不是这个意思啊”,李若林拉着王凌云就往校门口跑。
“咦,你看,咱们学校有钱人还不少,你看这些车,都是家长来接学生的”,王凌云朝着门口停放的私家车,努努嘴。
李若林笑了笑。看着一辆又一辆私家车来来往往,那些兴高采烈被家长开车接走的学生,她不由得叹了一口气。
这周六虽然不加班,但是各个年级的教室门并不锁着,不少学生仍旧继续去教室学习,理科8班早早就坐满了人,这个班是学校的重点班,班里的学生个个都是尖子生,班里的第一名江弘毅更是在整个高三年级排名前五,他是个极其自律的男生,早晨6点准时起床,洗漱完先去操场跑步,再去食堂吃早饭,然后回教室学习,虽然今天不上课,他仍然和往常一样,第一个到教室。
嘟嘟嘟,他的手机响了两声,他拿起手机,是妈妈发来的短信。“儿子,我到你们学校门口了,收拾收拾我们走吧。”
今天妈妈来接他,他家住在县城,只要不加班的周末,都是妈妈一早来接他回家,今天他和妈妈要去新华书店,去买几本辅导书和习题册。
江弘毅快速有序的收拾好书本和文具,他把书装进书桌的时候,里面两封信掉了出来,一个信封是粉红色的,一个信封是紫色,他瞥了一眼,然后捡起信扔进了书桌最里面。拉上书包拉链,快步走出去了。
李若林和王凌云正在路边等车子,每到周末,他们学校门总是挤着很多的摩托三轮车,这里的学生去县城中心或者去逛街,都会坐摩托三轮去,十八中位置有些偏僻,距离县城中心还有十多公里,2块钱一个人,这路费对于没有任何经济收入的学生来说,还算是可以接受,李若林很少去县城里面玩,周末有时间她要么去教室学习,要么就去宿舍洗洗刷刷,收拾东西,这次跟王凌云出去玩,她觉得简直是浪费了半天的时间。
远远地,李若林看见马路对面站着一个气质很好的女人,旁边停着一辆红色的小轿车,那女人大约刚四十出头的年龄,虽然隔着远,但是能看出身材很好,头发烫着细卷,松松的披在肩上,额边的两缕头发挽起,用一枚兰花形状的胸针别着,穿着一件淡紫色的雪纺衬衫,笔直的双腿挺挺的站着,漆黑色的粗跟皮鞋在阳光下反着亮光。
“李若林,看,那辆红色的小轿车看见了吗?”
王凌云打断了李若林的凝视。
王凌云指了指那辆红色的车子。
“嗯,怎么了?”李若林淡淡的回答。
“你还不知道咱们县医院护士长的儿子就在咱们学校吧,理科8班的,那男生叫江弘毅,上个月我奶奶生病在县医院住院,我还见过他呢。她妈当时就是开着这辆车。”
“呀,你喜欢他?”李若林半开玩笑的看着王凌云。
“别扯了,他不是我喜欢的类型,长得挺普通的,听说学习挺好呢,在咱们年级前几名。”王凌云撅了噘嘴。
“家庭条件好的孩子大都学习也好吧?”李若林这会说话的语气带点儿酸味。
“我觉得也不都是,只是个别幸运而已。”王凌云看着李若林说。
她们坐上了一辆摩托三轮车,在车上王凌云继续接着说,“学校的人都知道,每个周六只要回家,她妈就来接他,咱们学校的老师领导们对他可照顾了。”
“拜托你不要再普及八卦了,咱们还是商量商量去哪里玩吧,我看咱们就在唐塔那边转转吧,玩一会就回去,早点回来,最好能回学校吃午饭。”李若林义正言辞的对王凌云说。
“哦,对了,貌似他文采也不错哦,哎呀呀,说不定明天的文学竞赛他也会参加,我的天呢?”
好大一会王凌云终于安静下来,不再继续说了,李若林把脸转向了外面,望着两边飞速向后远去的楼房、人群、树林,神思又开始恍惚起来。
“妈”江弘毅叫了一声,走了过去,“快走吧,一会就堵车了,还得耽误时间。”李女士(江弘毅的妈妈在后文中统一称李女士)朝那辆红色的轿车走去,拿出钥匙开车门,坐在了驾驶座上,江弘毅随后坐到副驾驶,汽车开动了。
江弘毅和妈妈从新华书店出来,已经快到中午十一点了,他买了几套物理模拟试卷,一本厚厚的英语阅读理解专项训练书,为了准备明天的文学竞赛,他还选了一本古诗文合集。他是班里的数学课代表,语文成绩也非常优异,他们班主任让他和另外一个语文课代表参加竞赛。
如往常一样,只要江弘毅和妈妈出门,必定去肯德基,这么多年妈妈这个习惯真是一点没变,江弘毅心想,自己已经长大了,再也不是那个爱吃汉堡薯条的小男孩了。
他们买了餐找了个空位子,李女士从手提包里拿出一小包纸巾,将餐椅细细的擦拭了一遍,又顺便擦了擦桌子,才将餐盘慢慢放下。
“坐吧,儿子“,她的声音格外温柔。
李女士望着眼前的儿子,感到又骄傲又愧疚,骄傲的是自己的儿子如此优秀懂事,不用自己操心督促,就能把书念得那么好,愧疚的是因为自己工作繁忙,经常值班,不能有太多的时间去陪伴他,给予他完整的母爱,只能在自己不值班的时候,去抽出时间陪陪他,带他去游乐场,去肯德基,陪他去书店看书,只要是一个妈妈能做的,她都尽量去弥补,在儿子成长的16年,自己能够陪伴他的时间简直太少太少,好在儿子没有让自己失望,懂事的让人心疼。
丈夫常年在部队,回家的次数更是屈指可数,这么多年来,几乎是自己一个人把儿子养大,她觉得嫁给一个军人的女人是悲哀的,她面对的不仅是丧偶式的婚姻,还有丧偶式的育儿生活,自己平时在医院忙的要命,还要每天都要拼命挤出时间来陪儿子,看着儿子这么优秀,一切辛苦都是值得的,不是吗?
她现在唯一能指望的,就是等待丈夫退伍,自己快点退休,儿子考上一所好的大学,然后结婚生子。想到这里,笑容才在她脸上慢慢浮现开来。
“咱们去唐塔那边转转吧,吃完饭散散步对健康有益”,她温柔的对儿子说。
“嗯,好”,江弘毅应声,他们走出了肯德基,朝着唐塔广场走去。
唐塔是Y县最出名的一座古建筑,伫立在唐塔广场上,听说是从唐朝开始建立的,从建塔到现在已经有好几百年的历史了,虽然中间经历过战争的损坏,主塔体仍旧完好,后来经过专业的修缮和补救,这座古塔被保护的很好,唐塔广场因这所古塔而命名,广场周边是一圈人工湖,湖上可以泛舟,湖边建有古木画廊,供游客休息乘凉,来县城游玩的人们都会先去唐塔广场逛逛。才算是去县城游玩了。
因为天气好,而且是周六,来唐塔玩的人的确不少,广场上空飞着各式各样的风筝,时而盘旋,时而交错,广场上的娱乐活动也不少,有吹笛的,有练习轮滑的,也有卖气球、玩偶等各种小物件的,也有玩套圈、飞镖、转盘等小游戏的。
王凌云拉着李若林就往人群里扎,他们在一个套圈的小摊位边停下,王凌云就爱玩这个,她手劲极巧,每次玩都会套中几个小物件,很少空手而归,李若林却对这些小游戏毫无兴趣,看她站在一群小孩子中间玩的不亦乐乎,李若林无奈的摇摇头,她抬起头,看见前面一个老人正在用笔蘸水写字,她走了过去。
她也喜欢写毛笔字,只是自己没有时间练习,在学校住宿空间也有限,上初中的时候,晚上放学回家,夜深人静的时候,她都会拿出自己的毛笔练一会字,到现在为止她已经记不清自己多长时间没有写毛笔字了,看到老人在地上写的大楷,她的手开始痒痒了。
“东临碣石,以观沧海。水何澹澹,山岛竦峙。”老人写的是曹操《观沧海》中的诗句,李若林抬头看了一眼老人,他已经是处于古稀之年的银发暮者,却写出如此富有壮志情怀的诗句,不由得对他起了几分敬意。
李若林正看得入迷,突然听到王凌云在叫她名字,看到李若林,王凌云跑过来,“我说不见你人影,原来在这,看!战利品。”王凌云将自己套圈所得的小物件给李若林看,她得了一个烟灰缸,一个陶瓷小兔子,还有一个玻璃杯子,“你可真厉害,每次你都能套住,幸亏你不是天天去,否则会把老板给吓跑不可,人家这生意别做了,哈哈哈”。
“真的很有意思啊,下次你跟我一起玩,我教给你,有技巧的。”王凌云一脸自得。
“算了算了”,李若林摇摇头。
“这是写的什么啊?怎么用这么大的毛笔写字,写毛笔字不该用那种很小的毛笔写吗?”王凌云一脸不解。
“不是,这叫做地书,就是用一根像扫帚般长的杆子,一头用海绵做成特殊的笔头,蘸上水就能在地上写字。”李若林小声的对王凌云解释。
王凌云似懂非懂的点点头。
老人在地上写了“新妆宜面下朱楼,深锁春光一院愁。”王凌云说,这应该是一首诗吧,下面两句是什么?老人停下笔,看了看王凌云,微笑不语。
“李若林,你应该知道,快说。”王凌云有点着急,她推了推李若林。
四周观看的人都不约而同的看向李若林,好像都在等她回答。
李若林有点不好意思,她低下了头,两只手紧紧地抓着背包带,老人停下笔,看着她,也像是等她的后半句,她感到心里一阵紧张。
“这是唐代诗人刘禹锡的《乐天春词》里的前两句,后两句是“行到中庭数花朵,蜻蜓飞上玉搔头。”她腼腆的笑了笑。
“好”老人笑着说。然后重新笔蘸了水,在地上写了李若林说出的后两句。
“小姑娘,你很棒啊,你是学生吧,上几年级了?”老人很和蔼的问李若林。
“已经高三了,”她回答。又低下了头。
此时江弘毅站在李若林的对面,他也在看老人写字,他随着人群的目光看向了对面的女孩。
那女孩低着头,脸上红红的,高挑清瘦的身体外面,罩着一件肥大的校服外套,衣服上有蓝白条的图案,这是他们十八中的校服,江弘毅认得,她应该就是那个女生口中的李若林了。
“原来是校友”,江弘毅心想。
“咱们走吧,别打扰人家写字了。”李若林拉起王凌云的胳膊走出了人群。江弘毅看了一会,便和妈妈一起回去了。他还有几张试卷要做,下午还要赶回学校。
“李若林你可真厉害,什么诗句你都能对的上来,刚才那位爷爷写的我念都念不懂,你一下子就说出来了,而且连诗人和题目都知道,你是怎么记住的呢?我对语文真是一窍不通。”王凌云有点懊恼。
“哪有,只是平时觉得喜欢的诗句就记下来,时间长了就会记住的多一些,你也可以的。如果你愿意去记。”李若林看着王凌云说。“好了,咱们不要再谈论诗啊词啊的好不好,我又开始头疼了,咱们好不容易出来玩,就别想学习的事了,就痛痛快快的玩吧”,王凌云说完又拉起李若林向湖边跑去。
等她们回来的时候,已经中午12点多了,这个时间食堂已经没有饭了,她们在学校门口快餐店里买了点午饭,带回宿舍吃,李若林一边吃饭一边看一本诗词全集,她得赶紧再温习温习,明天的文学竞赛她不想让班主任失望。
江弘毅的妈妈把他送到学校就回医院值班了,回到宿舍,舍友都在学习,他轻轻带上门,放下书包,出去洗了把脸,从书包里拿出新买的书,找到那本古诗文合集,快速翻了翻,在206页,他找到了那首刘禹锡的《乐天春词》。
“新妆宜面下朱楼,深锁春光一院愁。行到中庭数花朵,蜻蜓飞上玉搔头”。他轻轻地念了一遍。那个清瘦而又安静的女生在他面前又浮现了。停了片刻,他合上书,去接了一杯水,铺开桌子上的几张数学测试卷。写了起来。
李若林和王凌云手挽手在校园里走着,他们两个是高二分班认识的,从班主任排座位将他们排到一桌开始,他们就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一起上课,一起去食堂打饭,他们宿舍的床铺都是挨着的,晚上可以面对面说半夜的悄悄话,对于第一次离开家,适应学校住宿生活的李若林来说,可以有这样的一个知心知意的好朋友,她也不会感到那么孤独了。
李若林看到了墙边的蔷薇花,站住脚,松开王凌云的胳膊,走了过去,用手轻轻捻住一个花枝子,拉倒眼前,定定的看着,许久,她喃喃自语: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
“走啦,大诗人,你又开始吟诗作对了,别担心,你这朵花肯定有人怜,说不定今天就遇见你的意中人啦,哈哈哈”,王凌云调皮地调侃她。
“啥呀,讨厌,我不是这个意思啊”,李若林拉着王凌云就往校门口跑。
“咦,你看,咱们学校有钱人还不少,你看这些车,都是家长来接学生的”,王凌云朝着门口停放的私家车,努努嘴。
李若林笑了笑。看着一辆又一辆私家车来来往往,那些兴高采烈被家长开车接走的学生,她不由得叹了一口气。
这周六虽然不加班,但是各个年级的教室门并不锁着,不少学生仍旧继续去教室学习,理科8班早早就坐满了人,这个班是学校的重点班,班里的学生个个都是尖子生,班里的第一名江弘毅更是在整个高三年级排名前五,他是个极其自律的男生,早晨6点准时起床,洗漱完先去操场跑步,再去食堂吃早饭,然后回教室学习,虽然今天不上课,他仍然和往常一样,第一个到教室。
嘟嘟嘟,他的手机响了两声,他拿起手机,是妈妈发来的短信。“儿子,我到你们学校门口了,收拾收拾我们走吧。”
今天妈妈来接他,他家住在县城,只要不加班的周末,都是妈妈一早来接他回家,今天他和妈妈要去新华书店,去买几本辅导书和习题册。
江弘毅快速有序的收拾好书本和文具,他把书装进书桌的时候,里面两封信掉了出来,一个信封是粉红色的,一个信封是紫色,他瞥了一眼,然后捡起信扔进了书桌最里面。拉上书包拉链,快步走出去了。
李若林和王凌云正在路边等车子,每到周末,他们学校门总是挤着很多的摩托三轮车,这里的学生去县城中心或者去逛街,都会坐摩托三轮去,十八中位置有些偏僻,距离县城中心还有十多公里,2块钱一个人,这路费对于没有任何经济收入的学生来说,还算是可以接受,李若林很少去县城里面玩,周末有时间她要么去教室学习,要么就去宿舍洗洗刷刷,收拾东西,这次跟王凌云出去玩,她觉得简直是浪费了半天的时间。
远远地,李若林看见马路对面站着一个气质很好的女人,旁边停着一辆红色的小轿车,那女人大约刚四十出头的年龄,虽然隔着远,但是能看出身材很好,头发烫着细卷,松松的披在肩上,额边的两缕头发挽起,用一枚兰花形状的胸针别着,穿着一件淡紫色的雪纺衬衫,笔直的双腿挺挺的站着,漆黑色的粗跟皮鞋在阳光下反着亮光。
“李若林,看,那辆红色的小轿车看见了吗?”
王凌云打断了李若林的凝视。
王凌云指了指那辆红色的车子。
“嗯,怎么了?”李若林淡淡的回答。
“你还不知道咱们县医院护士长的儿子就在咱们学校吧,理科8班的,那男生叫江弘毅,上个月我奶奶生病在县医院住院,我还见过他呢。她妈当时就是开着这辆车。”
“呀,你喜欢他?”李若林半开玩笑的看着王凌云。
“别扯了,他不是我喜欢的类型,长得挺普通的,听说学习挺好呢,在咱们年级前几名。”王凌云撅了噘嘴。
“家庭条件好的孩子大都学习也好吧?”李若林这会说话的语气带点儿酸味。
“我觉得也不都是,只是个别幸运而已。”王凌云看着李若林说。
她们坐上了一辆摩托三轮车,在车上王凌云继续接着说,“学校的人都知道,每个周六只要回家,她妈就来接他,咱们学校的老师领导们对他可照顾了。”
“拜托你不要再普及八卦了,咱们还是商量商量去哪里玩吧,我看咱们就在唐塔那边转转吧,玩一会就回去,早点回来,最好能回学校吃午饭。”李若林义正言辞的对王凌云说。
“哦,对了,貌似他文采也不错哦,哎呀呀,说不定明天的文学竞赛他也会参加,我的天呢?”
好大一会王凌云终于安静下来,不再继续说了,李若林把脸转向了外面,望着两边飞速向后远去的楼房、人群、树林,神思又开始恍惚起来。
“妈”江弘毅叫了一声,走了过去,“快走吧,一会就堵车了,还得耽误时间。”李女士(江弘毅的妈妈在后文中统一称李女士)朝那辆红色的轿车走去,拿出钥匙开车门,坐在了驾驶座上,江弘毅随后坐到副驾驶,汽车开动了。
江弘毅和妈妈从新华书店出来,已经快到中午十一点了,他买了几套物理模拟试卷,一本厚厚的英语阅读理解专项训练书,为了准备明天的文学竞赛,他还选了一本古诗文合集。他是班里的数学课代表,语文成绩也非常优异,他们班主任让他和另外一个语文课代表参加竞赛。
如往常一样,只要江弘毅和妈妈出门,必定去肯德基,这么多年妈妈这个习惯真是一点没变,江弘毅心想,自己已经长大了,再也不是那个爱吃汉堡薯条的小男孩了。
他们买了餐找了个空位子,李女士从手提包里拿出一小包纸巾,将餐椅细细的擦拭了一遍,又顺便擦了擦桌子,才将餐盘慢慢放下。
“坐吧,儿子“,她的声音格外温柔。
李女士望着眼前的儿子,感到又骄傲又愧疚,骄傲的是自己的儿子如此优秀懂事,不用自己操心督促,就能把书念得那么好,愧疚的是因为自己工作繁忙,经常值班,不能有太多的时间去陪伴他,给予他完整的母爱,只能在自己不值班的时候,去抽出时间陪陪他,带他去游乐场,去肯德基,陪他去书店看书,只要是一个妈妈能做的,她都尽量去弥补,在儿子成长的16年,自己能够陪伴他的时间简直太少太少,好在儿子没有让自己失望,懂事的让人心疼。
丈夫常年在部队,回家的次数更是屈指可数,这么多年来,几乎是自己一个人把儿子养大,她觉得嫁给一个军人的女人是悲哀的,她面对的不仅是丧偶式的婚姻,还有丧偶式的育儿生活,自己平时在医院忙的要命,还要每天都要拼命挤出时间来陪儿子,看着儿子这么优秀,一切辛苦都是值得的,不是吗?
她现在唯一能指望的,就是等待丈夫退伍,自己快点退休,儿子考上一所好的大学,然后结婚生子。想到这里,笑容才在她脸上慢慢浮现开来。
“咱们去唐塔那边转转吧,吃完饭散散步对健康有益”,她温柔的对儿子说。
“嗯,好”,江弘毅应声,他们走出了肯德基,朝着唐塔广场走去。
唐塔是Y县最出名的一座古建筑,伫立在唐塔广场上,听说是从唐朝开始建立的,从建塔到现在已经有好几百年的历史了,虽然中间经历过战争的损坏,主塔体仍旧完好,后来经过专业的修缮和补救,这座古塔被保护的很好,唐塔广场因这所古塔而命名,广场周边是一圈人工湖,湖上可以泛舟,湖边建有古木画廊,供游客休息乘凉,来县城游玩的人们都会先去唐塔广场逛逛。才算是去县城游玩了。
因为天气好,而且是周六,来唐塔玩的人的确不少,广场上空飞着各式各样的风筝,时而盘旋,时而交错,广场上的娱乐活动也不少,有吹笛的,有练习轮滑的,也有卖气球、玩偶等各种小物件的,也有玩套圈、飞镖、转盘等小游戏的。
王凌云拉着李若林就往人群里扎,他们在一个套圈的小摊位边停下,王凌云就爱玩这个,她手劲极巧,每次玩都会套中几个小物件,很少空手而归,李若林却对这些小游戏毫无兴趣,看她站在一群小孩子中间玩的不亦乐乎,李若林无奈的摇摇头,她抬起头,看见前面一个老人正在用笔蘸水写字,她走了过去。
她也喜欢写毛笔字,只是自己没有时间练习,在学校住宿空间也有限,上初中的时候,晚上放学回家,夜深人静的时候,她都会拿出自己的毛笔练一会字,到现在为止她已经记不清自己多长时间没有写毛笔字了,看到老人在地上写的大楷,她的手开始痒痒了。
“东临碣石,以观沧海。水何澹澹,山岛竦峙。”老人写的是曹操《观沧海》中的诗句,李若林抬头看了一眼老人,他已经是处于古稀之年的银发暮者,却写出如此富有壮志情怀的诗句,不由得对他起了几分敬意。
李若林正看得入迷,突然听到王凌云在叫她名字,看到李若林,王凌云跑过来,“我说不见你人影,原来在这,看!战利品。”王凌云将自己套圈所得的小物件给李若林看,她得了一个烟灰缸,一个陶瓷小兔子,还有一个玻璃杯子,“你可真厉害,每次你都能套住,幸亏你不是天天去,否则会把老板给吓跑不可,人家这生意别做了,哈哈哈”。
“真的很有意思啊,下次你跟我一起玩,我教给你,有技巧的。”王凌云一脸自得。
“算了算了”,李若林摇摇头。
“这是写的什么啊?怎么用这么大的毛笔写字,写毛笔字不该用那种很小的毛笔写吗?”王凌云一脸不解。
“不是,这叫做地书,就是用一根像扫帚般长的杆子,一头用海绵做成特殊的笔头,蘸上水就能在地上写字。”李若林小声的对王凌云解释。
王凌云似懂非懂的点点头。
老人在地上写了“新妆宜面下朱楼,深锁春光一院愁。”王凌云说,这应该是一首诗吧,下面两句是什么?老人停下笔,看了看王凌云,微笑不语。
“李若林,你应该知道,快说。”王凌云有点着急,她推了推李若林。
四周观看的人都不约而同的看向李若林,好像都在等她回答。
李若林有点不好意思,她低下了头,两只手紧紧地抓着背包带,老人停下笔,看着她,也像是等她的后半句,她感到心里一阵紧张。
“这是唐代诗人刘禹锡的《乐天春词》里的前两句,后两句是“行到中庭数花朵,蜻蜓飞上玉搔头。”她腼腆的笑了笑。
“好”老人笑着说。然后重新笔蘸了水,在地上写了李若林说出的后两句。
“小姑娘,你很棒啊,你是学生吧,上几年级了?”老人很和蔼的问李若林。
“已经高三了,”她回答。又低下了头。
此时江弘毅站在李若林的对面,他也在看老人写字,他随着人群的目光看向了对面的女孩。
那女孩低着头,脸上红红的,高挑清瘦的身体外面,罩着一件肥大的校服外套,衣服上有蓝白条的图案,这是他们十八中的校服,江弘毅认得,她应该就是那个女生口中的李若林了。
“原来是校友”,江弘毅心想。
“咱们走吧,别打扰人家写字了。”李若林拉起王凌云的胳膊走出了人群。江弘毅看了一会,便和妈妈一起回去了。他还有几张试卷要做,下午还要赶回学校。
“李若林你可真厉害,什么诗句你都能对的上来,刚才那位爷爷写的我念都念不懂,你一下子就说出来了,而且连诗人和题目都知道,你是怎么记住的呢?我对语文真是一窍不通。”王凌云有点懊恼。
“哪有,只是平时觉得喜欢的诗句就记下来,时间长了就会记住的多一些,你也可以的。如果你愿意去记。”李若林看着王凌云说。“好了,咱们不要再谈论诗啊词啊的好不好,我又开始头疼了,咱们好不容易出来玩,就别想学习的事了,就痛痛快快的玩吧”,王凌云说完又拉起李若林向湖边跑去。
等她们回来的时候,已经中午12点多了,这个时间食堂已经没有饭了,她们在学校门口快餐店里买了点午饭,带回宿舍吃,李若林一边吃饭一边看一本诗词全集,她得赶紧再温习温习,明天的文学竞赛她不想让班主任失望。
江弘毅的妈妈把他送到学校就回医院值班了,回到宿舍,舍友都在学习,他轻轻带上门,放下书包,出去洗了把脸,从书包里拿出新买的书,找到那本古诗文合集,快速翻了翻,在206页,他找到了那首刘禹锡的《乐天春词》。
“新妆宜面下朱楼,深锁春光一院愁。行到中庭数花朵,蜻蜓飞上玉搔头”。他轻轻地念了一遍。那个清瘦而又安静的女生在他面前又浮现了。停了片刻,他合上书,去接了一杯水,铺开桌子上的几张数学测试卷。写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