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嘉桐想揍胡姨娘一顿,胡姨娘是她在这个陌生时代的生母,准确的说是她原身的生母。
白天刚刚下过雪,晚上又起了北风,沈嘉桐被胡姨娘罚站在廊下,因为她打翻了胡姨娘的药,听说这是胡姨娘不知从哪儿好不容易求来的保准生儿子的秘药。
生儿子是胡姨娘的毕生所盼,她原本是沈府买来的丫鬟,没多久就被沈家三爷纳成妾,少爷对她的新鲜感只有几个月,几个月后就迎进了新人兰姨娘。虽然对胡姨娘来说失宠是意料之中的,但意料之外的是她失宠时还没能生下孩子,没有孩子的姨娘跟丫鬟没两样,甚至还不如丫鬟,胡姨娘看着兰姨娘才进门两个月肚子就开始鼓起来,眼睛都红了。趁着兰姨娘有孕,少爷又来到胡姨娘房里,兴许是沾了兰姨娘有孕的喜气,胡姨娘也怀上了。
这俩人或许是天生的冤家,兰姨娘十月怀胎生了儿子,胡姨娘紧随其后分娩,却是个女儿,便是沈嘉桐。
寒风没有停下来的意思,一阵接着一阵的割在沈嘉桐身上,连骨头缝里都发痛。屋檐下的冰柱越结越长,六岁的沈嘉桐穿着单衣站在屋外廊下,小小的女童浑身冰冷抖得像筛糠一般,黑漆木门就在身后,只要转身走两步就可以进去,里面暖洋洋的烧着上好的银丝碳。
但这扇门从里面被锁起来了,锁门前胡姨娘说:“谁都不许开门,让她长长记性。”
沈嘉桐来到这个时代才两天,胡姨娘对她来说根本就是个陌生人,还是虐待自己的陌生人,而虐待的原因很简单,重男轻女。如果她用自己原本的男身穿过来,那绝对是胡姨娘的宝贝。
不过也难说,沈嘉桐穿越前是个28岁的即将结婚男青年一枚,要是用原身穿过来躺在女孩的闺房里,可能当时就被沈府打出去了,没准还会拖去报官。
好不容易跟在家里抗争了五年才让父母松口允许他和心爱的女友蓉蓉结婚,在去领证的路上,一声尖锐的刹车声让他失去意识,醒来出现在一个陌生的地方,由一个大男人变成了任人捏扁揉圆的六岁小丫头,还摊上了不配为人的便宜生母。从前一到冬天老妈就天天念叨着“穿秋裤”,生怕他着凉,现在可好,这便宜亲妈是故意想把自己冻死啊!沈嘉桐看着那扇黑漆漆的木门,要是搁以前,这种木门一脚就踹开了。
寒风吹得她小小的身体都快僵硬了,几乎快要冻死,木门突然开了,胡姨娘披着毛绒斗篷,双手笼在湖蓝锦缎暖手套里,上下扫了沈嘉桐一遍:“记住教训了没有?记住了就进来!”说完转身进去了,身边十三岁的小丫鬟清月赶紧一脚跨出门将沈嘉桐捞进屋子。
屋里的各色家具看光泽就知道都是上好木料,布置的鲜艳明丽,梳妆台上摆着好几个梳妆盒,塞满了各种金银头面,珠宝首饰,铺在桌上案上的都是耀眼夺目,缀着流苏的彩缎。室内烧了好几盆银丝碳,中央还放着暖炉,炭盆里啪啪的爆着碳花,沈嘉桐一进屋全身都活过来了,还点了些熏香掩盖炭火的气味,屋子里弥漫着淡香,冷热交替下,沈嘉桐打了好几个喷嚏,涕泪横流,胡姨娘并不在意只让清月给她擦脸,擦完脸让她换件衣服去睡觉。
终于躺进了暖烘烘的被窝,沈嘉桐身上终于恢复了知觉,但是头很重,全身酸痛。沈嘉桐顾不上这些,她满心惦记着蓉蓉和父母,如果再也回不去,他们该有多伤心。
沈嘉桐前身叫宇航,小时候跟着父母住在农村,蓉蓉是邻家爷爷的小孙女,她的父母外出打工,留下她和家中二老,只有过年才会回来几天。头几年回来还对蓉蓉很好,给她买这买那,后来在打工的城市生了双胞胎弟弟,蓉蓉就成了多余的,家里的关爱和物质全给了两个弟弟,她到了冬天连件新棉袄都没有。
有一次宇航看到蓉蓉天冷还穿着单衣凉鞋,冻得打颤,嘴唇发白,脏兮兮的站在门外,就把蓉蓉带到自己家去吃饭,妈妈翻出家里的旧衣服旧鞋子给这可怜的孩子穿。从此蓉蓉就成了家里的常客,只是没过多久父母想办法转了城市户口,还在城里买了房子,一家人搬离农村。搬走的时候蓉蓉跑到家里拉着宇航的衣服啪嗒啪嗒掉眼泪,看得他心里酸酸的,宇航妈妈劝了半天才把蓉蓉哄回家。
宇航和父母弟弟一家四口在城里住了几年,高二那年竟然又遇到了蓉蓉,那时候蓉蓉在工厂当女工,她初中念完家里就不让她继续上学,要求她外出打工赚钱养活弟弟,蓉蓉看见宇航非常开心,在人生地不熟的城里终于遇到让她有安全感的人。这时候的蓉蓉已经不是那个瘦弱小女孩,是一个豆蔻少女的模样。少男少女情窦懵懂,暗生情愫,一年一年过去,两人感情渐深,在宇航的辅导下,蓉蓉也考上了自考大学。宇航大学毕业后对父母坦白要娶蓉蓉遭到父母的反对,父母希望儿子找个家境好条件相配的女孩,但宇航满心都是蓉蓉,跟父母僵持了五年才换的父母同意。
结果就来到这莫名其妙的地方,还变成个女孩,生病都没人照顾。
胡姨娘一心都在生儿子上,对这个女儿的态度是活着就行,生病什么的不会来照护,还会觉得她麻烦事多。小女孩生着病,亲妈都不在意,还能有谁来照管?
古代孩童夭折率高,真不知道这小女孩是怎么活到六岁的,命真大,沈嘉桐发着烧昏昏沉沉的想着,能不能一觉醒来就回现代了?家里爸妈不知道该多着急,弟弟要高考了,不知道会不会受到哥哥失踪的影响,蓉蓉当时也在车上,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样了?如果自己回不去,希望她能快点忘掉自己,再找个好对象。
再次睁开眼睛,眼前是一幅水青色床帐,还是这个鬼地方,烦人!
“桐儿好点了吗?”一个女声在耳边想起,沈嘉桐把眼睛睁开一丝缝,床边坐着个年轻少妇,一身藕荷色彩绣棉裙,发髻中央带着金丝华盛,旁边簪着几支明珠钗,对站在一旁的胡姨娘说道:“现在天气寒冷,孩子容易着凉生病,务必要仔细照料。大夫来过了吗?怎么说?”少妇容色端丽,眉目亲和,让人忍不住的亲近。身边的侍女绣缨,身段修长,精明干练,让沈嘉桐想起以前单位里的工作麻利老练的女前辈。
胡姨娘面色有些心虚:“大奶奶不必担心,大夫说小孩子家数九寒天得风寒是常事,发了汗就会好。”
少妇娘家姓黄,是这家的二房正室夫人,“等桐儿退烧了,派个人来跟我说一声。”黄氏伸手在沈嘉桐额头上探了探,还是烧得厉害。
看着平时玉雪可爱的小女孩满脸通红,气息断断续续的虚弱模样,少奶奶黄氏叹了口气,她一向知道胡姨娘对这个女儿不好,自己身为嫡母虽对庶女有管教的义务,但这孩子有生母在,如果没什么大事她也不想给自己找麻烦。
黄氏走了之后,胡姨娘满脸不屑的关上门:“装什么装,整天就想落个贤妻良母的名声,到处做好人,别人的孩子关你什么事!”
“姨娘小点声!”除了清月之外还有个大丫鬟银月,从前是在厨房干活的,胡姨娘被纳了之后,黄氏从厨房把银月调到了胡姨娘的芙蓉院,胡姨娘平时吃的喝的都是银月打理。
“怕什么?她整天惦记着要好名声,不会来找我麻烦。就算是别人说我犯上她还要过来劝着呢。”胡姨娘丝毫不在乎。
这胡姨娘命还真好,遇上了个宽厚的主母,沈嘉桐躺在床上,迷迷糊糊的想着,既然黄氏这么好说话,那她丈夫,也就是自己的便宜爹,估计很多妾室。
沈嘉桐猜错了,这个便宜爹名叫沈庆宗,只有一妻两妾,两儿两女,妻子黄氏一儿一女,胡姨娘一个女儿,兰姨娘一个儿子,三个人里胡姨娘论宠爱,论子嗣,论娘家,不是不及这个就是不及那个。宠爱和娘家她控制不了,她唯一能使劲儿的就是生儿子,每次回家,娘家爹娘兄嫂都催她快点生儿子,总是念叨得她大发脾气。
胡姨娘娘家世代务农,十年前遭了灾,村里逃荒的逃荒,投奔的投奔,都离开了老家,胡家父母也带着儿女离开,以为去到京城这种极度繁华的盛地总能讨着一口吃的,好不容易到了京城却发现压根没有落脚的地方,一家子拖儿带女露宿街头,最小的孩子受不了风餐露宿,感染一场大病没有熬过来,胡父只能把大女儿卖掉换点银子,不然全家一起饿死。
幸运的是胡姨娘被卖进沈家,胡家父母也有了度过生死关头的银钱,后来胡父找到一份在码头当搬运工的工作,在他的哀求下工头答应让他们一家住到仓库里,正好还可以防贼,有了工作收入,有了住的地方,胡家总算是挣扎了出来。更让胡家庆幸的是胡姨娘被沈家二爷沈庆宗看中收做了妾,一开始非常得宠,每次回来都带着大笔的银钱,父母攒了一段时间在城里买了房子,终于在京城安定下来了。
自此,胡姨娘成了娘家分量最重的姑奶奶,可惜没得意多久,沈庆宗又有了新人,新人兰姨娘后来者居上,胡姨娘的日常衣食待遇降低了很多。
“姨娘,就算二奶奶不计较,您也不能不当回事,万一人家嘴上不说在心里记着呢?您现在要是得罪了正房奶奶,兰姨娘不就更得意了吗?”银月一边收拾沈嘉桐的鞋帽一边说道。
“别跟我提那个贱人!说到她就来气!”胡姨娘坐在女儿床边说道:“不就是生了个儿子吗?谁还不会生啊!等我哪天生出了儿子,看她还敢在我面前耀武扬威!”
兰姨娘的儿子比沈嘉桐大两个月,现在已经开蒙念书了,先生说他天资不错。兰姨娘最喜欢做的事就是沈庆宗过来的时候让儿子背书给他听,展示自己儿子有多聪明,兰姨娘和黄氏关系不错,两人的孩子关系也很好。
沈嘉桐暗暗想着:就算你现在就怀上了,明年生出来也比兰姨娘的儿子小七岁。你儿子流着鼻涕上一年级,人家儿子都要中考了,怎么比?
胡姨娘不知道沈嘉桐心里在想什么,她看着高烧的女儿,怨恨道:“你怎么就不是个男孩?”
沈嘉桐听见了,不好意思,我以前真的是!现在变成女孩我真是万万没想到!
等等!沈嘉桐突然想到,女孩......长大了得嫁人吧!
白天刚刚下过雪,晚上又起了北风,沈嘉桐被胡姨娘罚站在廊下,因为她打翻了胡姨娘的药,听说这是胡姨娘不知从哪儿好不容易求来的保准生儿子的秘药。
生儿子是胡姨娘的毕生所盼,她原本是沈府买来的丫鬟,没多久就被沈家三爷纳成妾,少爷对她的新鲜感只有几个月,几个月后就迎进了新人兰姨娘。虽然对胡姨娘来说失宠是意料之中的,但意料之外的是她失宠时还没能生下孩子,没有孩子的姨娘跟丫鬟没两样,甚至还不如丫鬟,胡姨娘看着兰姨娘才进门两个月肚子就开始鼓起来,眼睛都红了。趁着兰姨娘有孕,少爷又来到胡姨娘房里,兴许是沾了兰姨娘有孕的喜气,胡姨娘也怀上了。
这俩人或许是天生的冤家,兰姨娘十月怀胎生了儿子,胡姨娘紧随其后分娩,却是个女儿,便是沈嘉桐。
寒风没有停下来的意思,一阵接着一阵的割在沈嘉桐身上,连骨头缝里都发痛。屋檐下的冰柱越结越长,六岁的沈嘉桐穿着单衣站在屋外廊下,小小的女童浑身冰冷抖得像筛糠一般,黑漆木门就在身后,只要转身走两步就可以进去,里面暖洋洋的烧着上好的银丝碳。
但这扇门从里面被锁起来了,锁门前胡姨娘说:“谁都不许开门,让她长长记性。”
沈嘉桐来到这个时代才两天,胡姨娘对她来说根本就是个陌生人,还是虐待自己的陌生人,而虐待的原因很简单,重男轻女。如果她用自己原本的男身穿过来,那绝对是胡姨娘的宝贝。
不过也难说,沈嘉桐穿越前是个28岁的即将结婚男青年一枚,要是用原身穿过来躺在女孩的闺房里,可能当时就被沈府打出去了,没准还会拖去报官。
好不容易跟在家里抗争了五年才让父母松口允许他和心爱的女友蓉蓉结婚,在去领证的路上,一声尖锐的刹车声让他失去意识,醒来出现在一个陌生的地方,由一个大男人变成了任人捏扁揉圆的六岁小丫头,还摊上了不配为人的便宜生母。从前一到冬天老妈就天天念叨着“穿秋裤”,生怕他着凉,现在可好,这便宜亲妈是故意想把自己冻死啊!沈嘉桐看着那扇黑漆漆的木门,要是搁以前,这种木门一脚就踹开了。
寒风吹得她小小的身体都快僵硬了,几乎快要冻死,木门突然开了,胡姨娘披着毛绒斗篷,双手笼在湖蓝锦缎暖手套里,上下扫了沈嘉桐一遍:“记住教训了没有?记住了就进来!”说完转身进去了,身边十三岁的小丫鬟清月赶紧一脚跨出门将沈嘉桐捞进屋子。
屋里的各色家具看光泽就知道都是上好木料,布置的鲜艳明丽,梳妆台上摆着好几个梳妆盒,塞满了各种金银头面,珠宝首饰,铺在桌上案上的都是耀眼夺目,缀着流苏的彩缎。室内烧了好几盆银丝碳,中央还放着暖炉,炭盆里啪啪的爆着碳花,沈嘉桐一进屋全身都活过来了,还点了些熏香掩盖炭火的气味,屋子里弥漫着淡香,冷热交替下,沈嘉桐打了好几个喷嚏,涕泪横流,胡姨娘并不在意只让清月给她擦脸,擦完脸让她换件衣服去睡觉。
终于躺进了暖烘烘的被窝,沈嘉桐身上终于恢复了知觉,但是头很重,全身酸痛。沈嘉桐顾不上这些,她满心惦记着蓉蓉和父母,如果再也回不去,他们该有多伤心。
沈嘉桐前身叫宇航,小时候跟着父母住在农村,蓉蓉是邻家爷爷的小孙女,她的父母外出打工,留下她和家中二老,只有过年才会回来几天。头几年回来还对蓉蓉很好,给她买这买那,后来在打工的城市生了双胞胎弟弟,蓉蓉就成了多余的,家里的关爱和物质全给了两个弟弟,她到了冬天连件新棉袄都没有。
有一次宇航看到蓉蓉天冷还穿着单衣凉鞋,冻得打颤,嘴唇发白,脏兮兮的站在门外,就把蓉蓉带到自己家去吃饭,妈妈翻出家里的旧衣服旧鞋子给这可怜的孩子穿。从此蓉蓉就成了家里的常客,只是没过多久父母想办法转了城市户口,还在城里买了房子,一家人搬离农村。搬走的时候蓉蓉跑到家里拉着宇航的衣服啪嗒啪嗒掉眼泪,看得他心里酸酸的,宇航妈妈劝了半天才把蓉蓉哄回家。
宇航和父母弟弟一家四口在城里住了几年,高二那年竟然又遇到了蓉蓉,那时候蓉蓉在工厂当女工,她初中念完家里就不让她继续上学,要求她外出打工赚钱养活弟弟,蓉蓉看见宇航非常开心,在人生地不熟的城里终于遇到让她有安全感的人。这时候的蓉蓉已经不是那个瘦弱小女孩,是一个豆蔻少女的模样。少男少女情窦懵懂,暗生情愫,一年一年过去,两人感情渐深,在宇航的辅导下,蓉蓉也考上了自考大学。宇航大学毕业后对父母坦白要娶蓉蓉遭到父母的反对,父母希望儿子找个家境好条件相配的女孩,但宇航满心都是蓉蓉,跟父母僵持了五年才换的父母同意。
结果就来到这莫名其妙的地方,还变成个女孩,生病都没人照顾。
胡姨娘一心都在生儿子上,对这个女儿的态度是活着就行,生病什么的不会来照护,还会觉得她麻烦事多。小女孩生着病,亲妈都不在意,还能有谁来照管?
古代孩童夭折率高,真不知道这小女孩是怎么活到六岁的,命真大,沈嘉桐发着烧昏昏沉沉的想着,能不能一觉醒来就回现代了?家里爸妈不知道该多着急,弟弟要高考了,不知道会不会受到哥哥失踪的影响,蓉蓉当时也在车上,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样了?如果自己回不去,希望她能快点忘掉自己,再找个好对象。
再次睁开眼睛,眼前是一幅水青色床帐,还是这个鬼地方,烦人!
“桐儿好点了吗?”一个女声在耳边想起,沈嘉桐把眼睛睁开一丝缝,床边坐着个年轻少妇,一身藕荷色彩绣棉裙,发髻中央带着金丝华盛,旁边簪着几支明珠钗,对站在一旁的胡姨娘说道:“现在天气寒冷,孩子容易着凉生病,务必要仔细照料。大夫来过了吗?怎么说?”少妇容色端丽,眉目亲和,让人忍不住的亲近。身边的侍女绣缨,身段修长,精明干练,让沈嘉桐想起以前单位里的工作麻利老练的女前辈。
胡姨娘面色有些心虚:“大奶奶不必担心,大夫说小孩子家数九寒天得风寒是常事,发了汗就会好。”
少妇娘家姓黄,是这家的二房正室夫人,“等桐儿退烧了,派个人来跟我说一声。”黄氏伸手在沈嘉桐额头上探了探,还是烧得厉害。
看着平时玉雪可爱的小女孩满脸通红,气息断断续续的虚弱模样,少奶奶黄氏叹了口气,她一向知道胡姨娘对这个女儿不好,自己身为嫡母虽对庶女有管教的义务,但这孩子有生母在,如果没什么大事她也不想给自己找麻烦。
黄氏走了之后,胡姨娘满脸不屑的关上门:“装什么装,整天就想落个贤妻良母的名声,到处做好人,别人的孩子关你什么事!”
“姨娘小点声!”除了清月之外还有个大丫鬟银月,从前是在厨房干活的,胡姨娘被纳了之后,黄氏从厨房把银月调到了胡姨娘的芙蓉院,胡姨娘平时吃的喝的都是银月打理。
“怕什么?她整天惦记着要好名声,不会来找我麻烦。就算是别人说我犯上她还要过来劝着呢。”胡姨娘丝毫不在乎。
这胡姨娘命还真好,遇上了个宽厚的主母,沈嘉桐躺在床上,迷迷糊糊的想着,既然黄氏这么好说话,那她丈夫,也就是自己的便宜爹,估计很多妾室。
沈嘉桐猜错了,这个便宜爹名叫沈庆宗,只有一妻两妾,两儿两女,妻子黄氏一儿一女,胡姨娘一个女儿,兰姨娘一个儿子,三个人里胡姨娘论宠爱,论子嗣,论娘家,不是不及这个就是不及那个。宠爱和娘家她控制不了,她唯一能使劲儿的就是生儿子,每次回家,娘家爹娘兄嫂都催她快点生儿子,总是念叨得她大发脾气。
胡姨娘娘家世代务农,十年前遭了灾,村里逃荒的逃荒,投奔的投奔,都离开了老家,胡家父母也带着儿女离开,以为去到京城这种极度繁华的盛地总能讨着一口吃的,好不容易到了京城却发现压根没有落脚的地方,一家子拖儿带女露宿街头,最小的孩子受不了风餐露宿,感染一场大病没有熬过来,胡父只能把大女儿卖掉换点银子,不然全家一起饿死。
幸运的是胡姨娘被卖进沈家,胡家父母也有了度过生死关头的银钱,后来胡父找到一份在码头当搬运工的工作,在他的哀求下工头答应让他们一家住到仓库里,正好还可以防贼,有了工作收入,有了住的地方,胡家总算是挣扎了出来。更让胡家庆幸的是胡姨娘被沈家二爷沈庆宗看中收做了妾,一开始非常得宠,每次回来都带着大笔的银钱,父母攒了一段时间在城里买了房子,终于在京城安定下来了。
自此,胡姨娘成了娘家分量最重的姑奶奶,可惜没得意多久,沈庆宗又有了新人,新人兰姨娘后来者居上,胡姨娘的日常衣食待遇降低了很多。
“姨娘,就算二奶奶不计较,您也不能不当回事,万一人家嘴上不说在心里记着呢?您现在要是得罪了正房奶奶,兰姨娘不就更得意了吗?”银月一边收拾沈嘉桐的鞋帽一边说道。
“别跟我提那个贱人!说到她就来气!”胡姨娘坐在女儿床边说道:“不就是生了个儿子吗?谁还不会生啊!等我哪天生出了儿子,看她还敢在我面前耀武扬威!”
兰姨娘的儿子比沈嘉桐大两个月,现在已经开蒙念书了,先生说他天资不错。兰姨娘最喜欢做的事就是沈庆宗过来的时候让儿子背书给他听,展示自己儿子有多聪明,兰姨娘和黄氏关系不错,两人的孩子关系也很好。
沈嘉桐暗暗想着:就算你现在就怀上了,明年生出来也比兰姨娘的儿子小七岁。你儿子流着鼻涕上一年级,人家儿子都要中考了,怎么比?
胡姨娘不知道沈嘉桐心里在想什么,她看着高烧的女儿,怨恨道:“你怎么就不是个男孩?”
沈嘉桐听见了,不好意思,我以前真的是!现在变成女孩我真是万万没想到!
等等!沈嘉桐突然想到,女孩......长大了得嫁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