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云遮蔽了远方的天际,蔓草与黄土混合建筑的城郭依稀掩映在滚滚而来的黄沙之中。

    此地距离汉军驻守的阳关不过三十余里,是西域商贾进入中原的必经之路,城镇虽小,车马如流。

    十岁的孱弱少年霍冲,已经在地上跪了两个时辰。

    他的身后,破旧草帘内包裹着的是已然病逝的母亲,他自幼丧父,与母亲在这边关小镇相依为命,然而命运并未怜惜贫寒的母子,少年孤立无援只能在闹市中写下四个大字:卖身葬母。

    集市中虽人流如织,但无人关心这个少年的悲惨遭遇。

    他死死盯着眼前的黄土,原本炯炯的黑眸在泪水的冲刷下早已变得酸涩红肿。

    长久的饥饿使他头晕目眩,几近晕厥之际,不知何处飞来一个系满银铃的蹴鞠小球,正正砸中他的膝盖,随即一双小巧的金丝胡靴,闯进视野。

    “对不住,砸着你了。”

    女童稚嫩的声音像泉水一般清澈透亮。

    霍冲抬眸,身着彩色胡服的女童正用水汪汪的大眼睛盯着他,约莫六七岁的身高,乌黑的长发左右各挽一羊角髻,脸盘圆润,眉心正中生着一抹淡淡的粉红色胎记,好像一朵盛放的小花,整个人显得活泼可爱。

    他垂下眼眸不想理会,却见女童一双短靴正巧踩踏在卖身葬母四个大字之上。

    “你为何长跪于此呀?”

    女孩打量着走近的一步,低头瞧见自己的脚正踩着几个字符。

    “这是何意?图腾吗?”

    说话间,她躬身捡起小球,正欲起身,却瞥见少年身后的草席。

    恍惚间小女童似乎有些明白。

    少年始终低头一言不发,她只好着急地四处张望,渴望寻求阿爸的帮助。

    环视了一圈无果,女童只好收回视线,低头从自己腰带上解下一只小巧的白玉挂件。

    “你是不是需要银钱呀?这个给你吧。”

    好似下了一番决心,女童拿出一只雕刻着骏马图样的玉佩,递给眼前跪着的少年。

    见他不接,便自顾自地将玉佩放在他的膝前。

    一路小跑,不见踪影。

    霍冲望着地上的白玉,犹豫之际,却又见女童跑了回来,小手握拳伸向他。

    “呐。”

    她满脸笑意张开五指:“这是饴糖,给你吃吧。”

    霍冲闻言终于抬头,视线落在女孩白嫩的手心中央,那是一枚半透明的褐色小方块。

    “快拿着吧,吃了饴糖就不伤心了。”

    稚嫩甜美的声音催促着他,全然没有察觉到少年脸上的错愕与窘迫。

    远处传来一声呼唤,女孩闻声望去,是阿爸在找她。

    她急切地拉起少年垂在身侧的手,将饴糖塞进去便一路小跑离开。

    少年征征地盯着手里的饴糖,片刻后猛然抬头视线追着女孩而去,人群中却已不见那小小的身影。

    云幕散去,烈日灼热地炙烤着城中的一切。

    少年一手握着玉佩,一手捏着饴糖,

    内心怅然。

    十年后

    顺帝五年,北方匈奴仗着兵强马壮屡屡南下侵扰,他们如强盗一般,劫杀商贾,抢夺财货,更有甚者,数次进犯阳关劫杀汉民,抢夺牲畜,践踏农田。

    龙颜大怒,陛下于长安大军中抽选能征善战之将,派往阳关清剿匈奴。

    年初,全军上下举办骑射竞赛,陛下登临高台观战,喜闻羽林军中竟有百步穿杨之士,招至御前细细询问,此人名为霍冲。

    少年从军,由行武兵一路选拔进入羽林军,陛下见他身形矫健,骑马射箭均是手到擒来。

    更让陛下满意的是此人面圣时姿态从容,目光如炬,隐隐有大将之风。

    顺帝当即便封其为前锋校尉,随大司马大将军刘褚毅一同出征漠北,剿杀匈奴。

    不久后,二十岁的霍冲便踏上了人生的第一次征途。

    五万大军浩浩荡荡从长安出发,一路跋山涉水,因辎重较多,历时半月之余方才抵达金郡。

    霍冲心里盘算要抵达阳关,少说还需十余日。

    为减少匈奴备战机会,他请命带领一骑先锋军快马前进。

    大将军刘储毅年逾六十,年少时便驰骋疆场,军功加身。

    可惜近三十年,没有仗可打,颐养天年的年纪,再次出征却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看着面前双手抱拳,单膝跪地的霍冲。

    他内心感慨:“我年少时与你一样,一身热血。如今虽然年老体弱,但出了长安,我这把老骨头就没想着回去,我且为你压阵,前线的战况,霍将军自当从容应对。”

    得到大将军的首肯,霍冲当夜便点兵出发,他带领一千轻骑兵,一人两马,日夜兼程。

    不出三日,霍将军的身影便出现在阳关的城墙之上。

    他一身铠甲迎风而立,衣角咧咧作响。

    “将军,接下来该怎么打?”

    黑胡子副将姓王单名一个猛字,随霍冲一同从羽林军中选拔出来,如今是他的副将之一。

    “告诉弟兄们,今夜吃饱喝足,切记不可贪睡,随时出发。”

    说罢,他走下瞭望台,身影消失在夜色里。

    当夜,明月高悬。

    阳关紧闭了数月之久的城门在夜色中悄然开启,一队骑兵在黑暗中悄然前行。

    按照斥候营所传递的消息,骑兵往西北方向快马前行,大约百余里地,就看见戈壁中屡屡篝火映出的微弱光芒,在熹微的晨光中,火苗几乎散尽,只留烟气弥散,显然这一队匈奴先锋军还在酣睡之中。

    霍冲心中已有计划,千人队伍一分为三,两队左右包抄,一队留在外围机动应对。

    日光还未全亮起,匈奴先锋军营里便杀声四起,汉军骑兵仿佛从天而降一般将他们左右包抄,快马乱刀之下,匈奴士兵甚至来不及应对,便被斩杀大半。其余部众四散开逃亡,却被外围等候的另一队汉军尽数围剿。

    日头还未当空,一整个匈奴先锋军便被霍冲的轻骑兵全歼。

    首战大捷,汉军大营收到消息,顿时欢欣鼓舞,传到长安未央宫中,陛下更是喜出望外。

    接下来两个多月的时间里,汉军陆续歼灭了匈奴南下的数支部队,斩杀俘虏人数超过三万余人,在阳关之外侵扰多年的匈奴此刻尽如丧家之犬,仓皇北逃,一时间阳关之外数百余里,不见匈奴一马一兵。

    历时半年之余,顺帝登基后对匈奴的首次剿杀大获全胜。

    陛下大喜,下令犒赏全军,霍将军首当其冲,一连三越从前锋校尉直接晋升为车骑大将军,统帅羽林军。

    有军功加身的霍冲,并不急于享受胜利的战果,反而受封后常驻军营,日日骑射,练兵。

    经过第一次实战,他发现了我军存在的诸多问题,此次虽然侥幸全歼匈奴,但若匈奴大部队整军再次来袭,汉军当前的实力,还不足以对抗的。

    尤其匈奴是以骑兵作,汉军骑兵整体水平欠佳,仅是勉强一战,如今战马便损伤惨重。

    想到此,霍冲眉头紧锁。

    “驭··············”

    烈马嘶叫之声打断了他的思路,他起身走出行军帐篷,只见众士兵围绕在马场一圈。马圈中央一匹骏马正不停地嘶叫,一双前蹄高高地抬起,倔强不肯让人驾驭。

    “怎么回事?”

    “回禀将军,这是若羌进贡的汗血宝马,陛下今天差人送来,让良驹在骑兵营效力,但咱们几个骁勇骑手,都没能上背呢。”

    霍冲顺着王猛的声音看向马场,正巧一位企图上马的将士被良驹甩了下来,重重地摔在了围栏上。

    “哎呦,天老爷!”

    众人围观上去,只见那烈马挣脱束缚,远远跑开。

    “将军,这西羌的良驹虽然出名,却难以驯服”。

    “听闻西羌良驹价值千金,可日行千里,夜行八百。一日仅饮水一次,便能在沙漠戈壁跋涉百里。”

    “这要是咱们骑兵营都能骑上这骏马,别说漠北匈奴了,就是瀚海王廷,那不是说歼就歼。”

    众人七嘴八舌,讨论着良马的宝贵。

    霍冲望着远处头细颈高,毛色油润的西羌良驹略有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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