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夕和川柏回到刘家小院时,小钰也在。

    她瞥见怀夕手上的圣水瓷瓶,皱了皱眉,问:“你们去了河神庙?”

    怀夕点头:“听说那儿灵验,你们濡水县不也有人去求,很快就找到亲人的吗?我想着也去求一求,保佑我早日找到阿娘。”

    “寻亲?去那儿寻亲!”小钰瞪了瞪眼,嘟囔一句,“疯了,真是不知死活……”

    “什么?”声音太小,怀夕没听清最后那句话。

    “没,没什么。”小钰眼神闪烁。

    “我是说,这些天你们人也找了,神也拜了,我也替你们打听过了,你阿娘根本不在濡水县,你们会不会找错地方了?”

    “若是找错了,便早早去别的地方找找,省的在这浪费时间不是?”

    她尽量委婉地劝道,见二人不为所动,一闭眼一咬牙,道:“大不了,我退你们半月房租。”

    再多,她也拿不出来。

    这对夫妻是好人,她不忍他们在这儿平白丢了性命,难得好心提醒,可别叫她好心做了驴肝肺。

    心下正着急呢,却听川柏悠悠道:“我们不急,已经和河神社的人商量好了,要再去一趟,若是不守信用,怕是会惹得河神发怒,届时降下天罚就不好了。”

    要糟!他们已经被盯上了!

    小钰脸色白了白,没再劝,只冷冷道:“随便你们。”说罢,转身回了房。

    该说的她都说了,好言难劝该死鬼,他们命该如此!

    见小钰如此,怀夕与川柏对视一眼,一种强烈的危机感油然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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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黑风高,星辰暗淡。

    濡水县外,青云山某处山洞中灯火通明,洞中传出“乒乒乓乓”的敲击声,彻夜不停。

    一身着玄色衣袍的男人负手立于洞外,看着洞内的火光,眸光幽幽。

    忽然,旁边树丛传来“窸窣”声,守在山洞两侧的护卫们忙上前几步,抽出腰间佩剑护在男人身前。

    其中一人厉声喝道:“谁?出来!”

    又是一阵窸窣声,树丛突然猛烈摇晃了几下,里面传出一声低沉的咆哮,随即一只吊睛白额大虫从中一跃而出,晃晃脑袋抖抖毛,低声吼道:

    “嗷呜——”

    护卫们见状,纷纷往后避让。

    其中一人躲闪不及,被这只橘黄大猫死死踩在脚下,动弹不得。眼见那血盆大口要咬上自己的脖颈,那人连连哀声求道:“主子,救我!”

    变故横生,黑袍男人却一直站在原地,一步未退,姿态悠然。只见他抬手招呼道:“阿大,过来。”

    那大虫略通人性,竟真的停下动作,转过头低低吼了声,像是跟男人争辩些什么。

    男人严厉道:“不行哦,不可以。”

    见男人没有松口,大虫只好心不甘情不愿地松开那人,慢慢踱步到男人身边,讨好地蹭了蹭他的手。

    “好孩子。”男人顺势揉了揉它巨大的脑袋,柔声问道,“是又饿了么?”

    大虫低头,发出委屈的呜咽声。

    男人沉吟片刻,说道:“那人不能吃,他脏了,我们要吃,就吃干净又新鲜的。”

    话音未落,男人迅速从袖中拔出一把匕首,头也不回地捅进身边离他最近的护卫的心口。

    “呃……”那护卫瞪大了眼睛,满眼的不可置信,手脚无力地划拉几下,最终还是在不甘中咽了气。

    四周一片寂静,其余护卫皆低头不语,无人敢替他伸冤。

    那刚撑起身子坐起的护卫手一软,又跌了回去,闻着身下的尿骚味,他的胸膛剧烈起伏着,心中只余庆幸。

    “唰——”男人将匕首抽了出来,血液飞溅,血色漫天。匕首刀刃寒光一闪,照亮了男人脸上染血的青面獠牙面具。

    “砰!”护卫的尸体无力倒地,男人却轻声细语地哄那大虫:“快吃吧,趁新鲜。”

    大虫欢快而短促地吼了一声,又蹭了蹭男人,便迫不及待地埋头撕咬起来。

    肢体四散,场面血腥,血腥味浓得都快化为实质。众人一阵恶心反胃,却不敢表现出来触男人的霉头,只能转移注意力看向别处,屏息忍耐。

    一时间,除了山洞里的敲击声,周围只余大虫粘稠的咀嚼声,和男人带着笑意的劝说声。

    “慢点吃,别噎着了。”

    大虫低呜一声回应,果然放慢了进食速度。真是听话得很。

    男人满意一笑,静静欣赏着自己的“杰作”。

    这时,一身着青色官袍、矮胖敦实的男子从远处匆匆赶来。走近后,闻见这浓稠的血腥味,他熟练地垂下眼,便不敢乱看。

    擦了擦脑门上的冷汗,硬着头皮走到男人跟前,矮胖男子躬身行一礼,满脸堆笑道:“主子,您今年怎么这么早就来了?也没通知小的,这……什么都没准备啊!”

    男人不答,垂眼把玩着染血的匕首,反而问起别的:“宣平侯到濡水县了?”

    “对,前几日刚到的。”

    “他们可有发现什么异样?”

    “应该暂时没有。”矮胖男子斟酌答道,“他们一来便去取了卷宗,然后就闷在屋子里一整日都没出来。但我们早已抹去所有痕迹,卷宗上也并无破绽,他们应当是什么都查不出来的。”

    男人点点头,没有说话。手上匕首上下翻飞,寒光闪烁。

    矮胖男子余光瞥见道道冷光,本就不大的胆子又颤了颤,摸不准男人的意思,只能试探问道:“若是主子实在担忧,不如我们一不做二不休,直接……咔……”他边说,边做了个抹脖的动作。

    “不错的主意。”男人停下动作,转头夸道。

    得主子赏识,矮胖男子挺了挺肚子,颇有些沾沾自喜,却听主子话锋一转,轻飘飘道:“但若宣平侯未死,你便以死谢罪吧。”

    男人虽疯,理智尚存。宣平侯又不是傻子,只怕早有防备,到时刺杀不成,反而还露出马脚。这帮蠢货!

    闻言,矮胖男子的心顿时凉了半截,自知说错了话,讪讪不敢言。

    沉默半晌,不死心,又小心提议道:“那,用毒?这个难以发现,我们手上还存有两份枯荣咒,够他死几回的了。”

    男人冷冷瞥了眼下属,眼中有了不耐:“你当他那夫人是吃白饭的吗?此毒便是她所制。在杭州时她解得噬心散,在这里她同样解得枯荣咒。”

    说起来,还是他将文殊兰送到宣平侯身边的,本以为放了个忠心耿耿的探子,没想到她是一身反骨。

    啧,先前怎么没看出来呢。男人眸光冷了冷。

    不过,宣平侯这冷心冷肺的人,竟真动了凡心,有趣。

    若是让他知晓,自己所中之毒,是由枕边人亲手所制,该会是何种反应呢?是杀了她,还是原谅她呢?

    不管如何,两人之间定会生出嫌隙。届时自己再横插一脚,两人反目,那故事就更加精彩了。

    几个呼吸间,男人便想出一条毒计。他是看热闹不嫌事大,毕竟水浑了,才更好摸鱼不是?

    男人发出几声森寒的笑意,听得矮胖男子汗毛直立,不敢再说话。

    沉默良久,男人忽然问道:“听说衙门的仵作疯了?”

    “对,犯了癔症,已是神志不清,不足为虑。”

    “斩草要除根,把他给我解决了,一点线索也不要给他们留下。”男人反手握住匕首,狠狠往前一扎,刀身残存的血液顺着刀刃流下,“滴答”一声,滴入地上粘稠的血泊中。

    矮胖男子吞了吞口水,忙不迭应下。

    男人又问起社钱一事。矮胖男子禀报说,这月已经是又加了五成,再多的怕是拿不出来了。

    “那在河神祭时,想办法让他们再吐些出来!”

    “是。”矮胖男子老实应道,心里却叹主子这是把人往死里逼,为谋大事,连百姓的棺材本儿都要搜刮出来。自己见钱眼开,上了这条贼船,究竟是对,还是不对?

    正想着,却觉胸口异样,只见主子将匕首按在自己胸前划拉几下,矮胖男子登时魂都吓飞了,腿脚一软双膝跪地,连声求饶。

    如今也不管对不对了,便是不对也是对!若自己没上这贼船,怕是早和那三个倒霉蛋儿一起,化为一抔黄土了。

    “啧,怎么怕成这样,我只是嫌血液粘手,想擦擦罢了。”男人拧眉,让矮胖男子起身,继续用他的官袍擦净匕首上的血迹。

    匕首干净后,男人弯下腰,用刀身拍了拍矮胖男子圆润的脸颊,叮嘱道:“最近动作小心点,别被宣平侯察觉异样。大业将成,不容有失。否则,你该知道自己的下场。”

    怕是连干脆利落的死都是一种奢望,矮胖男子在心里补全主子未尽之意,心脏不觉又在发颤。见男人挥手让他退下,终于松了口气,连滚带爬地离开了。

    男人收了匕首,遥遥望向濡水县城的方向。那里笼罩在一片黑暗之下,显得安静又脆弱,愚昧又无知。

    为成大业,这些年来,他苦心谋划,小心筹谋,神挡杀神,佛挡杀佛。但这次,是他心急了。

    县令碍事,他便接连杀之,没想到,这小小七品芝麻官会引来朝廷如此重视。如今宣平侯奉旨来此,以他的手段,定会察觉不对。

    看来,他的计划要提前了。男人目光沉沉,眼中有风暴酝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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