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清晨。

    来到大理的第一个晚上因为认床,我睡得并不好,起来的时候脑袋隐隐作痛。虽说大理的海拔不高,但对于从小居住在低海拔地区的人来说会感到不适应,我套上白T恤和牛仔裤,简单打扮一下就去附近的早餐店吃早餐。

    接待我的是个十几岁的女孩,说的普通话十分标准,我点了一碗鸡肉米线,她热情地问要不要放辣,我说不用,她便钻进厨房,不一会儿就端来了米线。

    米线的味道很清淡,汤面浮着香菜,作为一名香菜爱好者,我觉得云南的香菜特别香,比其他地方的还要香,我正琢磨着晚上买点香菜回去煮面吃,就收到老板的消息。

    序:早上好,你在哪?我已经到了。

    我们约定八点见面,他掐着八点整发消息给我,十分的守时,我快速吃完最后两口,付了钱往外走。

    外头的阳光逐渐变得刺眼,我戴上防晒衫的兜帽,帽沿挡住视线,我抬手整理了一下,听见一把有些耳熟的声音。

    “黎小姐,我在这里。”

    我看过去,一辆电动车停在店门口的斜对面,凌序一米八几的身材缩在这辆小小的电动车上,他上半身往前倾,手肘压着车前把手,长腿懒懒地抵着地面,腿型笔直修长,他戴着的头盔有护目镜,和我说话的时候并没有摘下护目镜,仅露出高挺的鼻梁以及薄唇,嘴角微微上扬着。

    更令我惊讶的是,电动车的置物筐里装满鲜切花,娇艳欲滴,原本我是被他帅气的模样吸引住,在看见漂亮的花束后,我忘记了警惕,快步走近细看。

    难道这些花是送给我的?不可能吧,我们只有过一面之缘。我赶紧把脑海里纠结的想法赶跑。

    凌序懒懒地开口:“你住的地方离市场比较近,我顺路去了一趟,买些花装饰咖啡店,怎么样,好看吧?”

    我笑了笑:“挺好看的,老板你真会挑。”

    “不过,”他脸上的笑意欲浓,“你倒是提醒我了,下次和你见面,我一定会给你带朵花。”

    “不必了。”我淡淡地拒绝,毕竟我们不熟。

    他支起下巴,一缕发丝从头盔里翘了出来,在微风中颤动,他拖长尾音“哼”了一声,虽隔着护目镜,我仍能感受到他审视的目光落在我身上。

    我后知后觉刚才的态度不好,正要开口找补,却听见咕噜一声,凌序的肚子发出抗议声。

    “啊……我忘记吃早餐了。”

    他放下耍帅的姿态,单手抓住把手,头微微一侧:“上车吧,回咖啡店再搞点吃的。”

    “你等一下。”

    我转身去早餐店买了份热乎乎的肉包,挂到电动车把手上,他挑挑眉,道了声谢。

    “回头转钱给你。”

    我坐上后座比他矮一截,只能仰望他宽大的后背说:“你直接在剩余的工资里扣就行。”

    “哎,行吧。”他叹气。

    “老板,你不会拐我去其他地方吧?早餐店门口可是有监控哦。”我必须时刻提醒他,别做违法的事情。

    他冷笑一声,扭动把手油门,电动车呼地冲出去,吓得我抓紧他腰侧两边飞起的衣摆,这里昼夜温差大,早晚出门都得带件长袖外套,这件灰黑色冲锋衣摸上去柔软丝滑,我不懂那些高奢牌子,单凭手感认为这外套怎么也得四五百。

    既然他有资本穿四五百的衣服,为什么会说出拖欠工资的话?

    电动车沿着柏油路行驶,我侧着头看向洱海,蔚蓝色的天空下洱海如同一面镜子,映出比天空还要深的蓝色,微风拂过,水面泛起波纹,远处是群山与白色建筑,棉花团似的云朵缓慢移动着,一切都美得不可胜收。

    柏油路上的游客很少,只有三两个人站在草坪上拍照,手里拎着的气球忽上忽下。我曾在社交平台上看到很多游客拿着气球拍游客照,挺好看的,要不下次也买个气球在洱海到处跑,让别人也羡慕我。

    似乎是觉察到我的沉默,凌序微微侧过头,护目镜折射着光芒:“你还好吗?”

    “很好,”我担心他听不见,提高了音量,“你车技很好,我没有晕车!”

    他哈哈大笑起来,笑声爽朗。

    “怎么样,洱海漂亮吧?”

    “很漂亮!比大海还漂亮!”

    “是你运气好,遇上好天气,天气不好的时候阴沉沉一片,一点都不好看。”

    “那你的运气也很好。”

    “哦?”凌序饶有兴趣地发问。

    “第一天亲自接员工上班,就看到这么好看的洱海。”

    “听你这么说,我还得谢谢你?”

    “不用谢。”

    说完,我们两个都笑了,黑店老板在我心中留下的可疑形象稍微变好了,可能是本人比较风趣,也可能是因为这片漂亮的蓝水的影响。

    从民宿出发开电动车到咖啡店只需十分钟,如果走路要二十分钟,我跳下车,咖啡店门口花团锦簇,绣球花瓣表面沾着点点露珠,凌序将车停到屋檐下,掏出钥匙开门。

    “老板,现在才九点,平常都是这个点开门的吗?”

    “不是啊,”他推开门让空气流通,抬手捋了一下凌乱的前额发,露出细长眼眸,“咖啡店几点开门取决于我几点起床。”

    真够随便的。

    他手很大,手掌拍在一排灯制开关上,店里的灯立刻亮了一大半,他随手扔掉车钥匙到柜台,打开咖啡机的开关,然后转身进厨房,我就像他的小尾巴,他去洗手,我就去洗手,他围上围裙,我也照做。

    “哎不是,黎小姐。”

    他突然刹住车,我没反应过来直接撞上他的后背,鼻子一阵酸痛,我捂住伤处哀怨地盯着他,他噗地笑出来。

    “不好意思,你太小只了,我没看见你跟得很近。”

    我瞪得他更狠了。

    “来,让我看看鼻子。”

    他弯下腰和我平视,并没有直接碰我,而是用眼神暗示我手拿开,我照做,凌序看了一眼确认没事,直起腰来,诚恳地说:“下次我会注意的。”

    “原谅了,你刚才叫我是有什么事吗?”我说话的时候还带着鼻音。

    “你不用一直跟在我后面,其实当个服务员很简单,开店闭店搞好卫生,热情招呼客人,有空去后厨洗个杯,我的要求不高,你自由发挥就行。”

    “好的。”

    我之前在公司当会计,有时候人手不足让我来接待客户,可以说有这方面的经验,其实只要不加班,怎么都行。

    我十分讨厌加班。

    “那就开始吧,你先去门口把狗赶走。”

    “哦,好……什么?”

    他没有立即告诉我,而是从橱柜拿出洁白的瓷碟,倒出两个肉包子,放进微波炉加热,这样的举动让我产生他在掩饰什么的错觉。

    老板长得又高又帅,高挺的鼻梁会让人误以为他是哪国的混血儿,举手投足间有股矜贵优雅的少爷气质,比如他吃肉包子,得先加热,用筷子夹着吃,绝不会弄脏手;比如他身上价值不菲的的衣服;比如他不经意的抬眸,面无表情的模样有着上位者才有的淡漠。

    “没有为什么,”他慢悠悠夹起包子,咬下一口,声音变得含糊不清,“快去快回,回来……好烫!”

    他咬住的包子迸溅出肉汁,飞溅到我的围裙,我连忙退后两步,看他吐出被烫着的舌头到处找纸巾的狼狈模样,自动删除刚给他贴上的优雅标签。

    咖啡店与洱海相隔一条马路,阳光普照,湖面波光粼粼,白鸟展翅盘旋于其上,我眯着眼站在花丛中搜寻狗的身影。

    忽然,一抹浅金色晃晃悠悠地闯入我的视线,这是一只三个月大的小金毛,嘴里叼着和自己身形差不多大的小狗玩偶,它沿着通往咖啡店的鹅卵石路走到门口,乖巧地坐下,用那双可爱的豆豆眼看我。

    “这也太可爱了,”我感叹着蹲下身摸摸它的头,小奶狗舒服地扬起下巴,很是享受,“你是谁家的小朋友呀?怎么会来这里。”

    “它是隔壁养的狗。”

    身后突然传来幽怨的一声,着实吓我一跳,凌序躲在玻璃门后面,幽怨地透过缝隙观望外面,这让我想起一个表情,就是随着镜头的移动,躲在墙边暗中观察的憨憨柴犬的表情被逐渐放大,我看看凌序,又看看向我敞开肚皮的小金毛。

    “老板……”

    “它分明就是竞争对手派来干扰我们店,几乎每天都来,真是可恶。”

    “老板,你是不是……”

    “我明天去他们店里说清楚,再不行就去街委会投诉。”

    我揉着小金毛的肚皮,直截了当指出他掩饰的事实:“你怕狗就直说,不要冤枉小狗,小狗听不得坏话。”

    “……你到底站哪边的?”

    小金毛舔了舔我的手指,我恨不得抱住它猛亲:“狗好,人坏。”

    “完了,我家员工被竞争对手下蛊了,”他重重地叹了口气,“帅哥竟然不如一条狗。”

    我乐了,把小金毛抱起来,捉住它的爪子朝凌序挥了挥,笑道:“我还没正式入职呢。”

    “真入职了我就给你每个月加五十。”

    “为什么?”

    我歪头,小金毛也跟着歪头,凌序愣了一下,轻咳一声。

    “是赶狗的钱。”

    “我考虑考虑。”

    “考虑归考虑,不、不要抱着它靠近我,啊啊啊,别过来!”

    我往前一步,凌序就后退一步,一直退到身后有桌子抵住他才停下来,我看他满脸的抗拒,只好停止恶作剧。

    “好啦,我送它回去。”

    “交给你了,训狗师。”

    他勉强挤出一个笑容,下一秒脚底抹油溜回厨房,看来他和狗共处一室已是极限,如果让他摸摸小狗脑袋,可能会疯的。

    送走了小金毛,我进洗手间清理身上的狗毛,用洗手液洗干净双手,再次出来时闻到咖啡的浓郁香气。

    “过来尝尝。”

    凌序做了个请的手势,手边是两个精致的咖啡杯,咖啡的香气正是来源于此。

    我犹豫片刻,问道:“我成了正式员工,是不是可以实现每日咖啡自由?”

    “当然,随便喝,不过只能在店里喝,禁止带出外面。”

    “为什么?”

    他朝我眨眨眼,语气温和:“每一位咖啡师都有独特冲泡手法,你作为员工应该遵守规则,不外泄机密,顾客不一样,可以享用也可以带走,他们既是消费者,也是宣传者。”

    “放心吧老板,对于保密我可是很在行的。”

    “哦?你以前是做什么的?”

    “会计。”

    说完,两人都沉默了,看来他也知道会计师的痛。

    他修长手指抵着杯碟,将咖啡推向我∶“喝吧,喝了会开心点。”

    “谢谢。”

    我端起咖啡杯浅浅地嘬了一口,这和去其他咖啡店喝的咖啡都不一样,咖啡浓郁但不苦涩,残留在口腔的香气余韵长久,喝了第一口会想喝第二口,一直把它喝光为止,只为了回味口腔里的淡淡香味。

    “好好喝!”

    我舔了舔下唇,把自己的感受说给他听,凌序满意地勾起嘴角,眼里全是自信。

    “记住这个味道,当客人问你这款小粒咖啡好不好喝的时候,你就可以介绍给他。”

    “好,还有什么需要我做的吗?”

    他看向门口,眼底有细碎的光芒。

    “开始迎接客人吧。”

    我回头,看见有人推门而入,立即心领神会,热情地迎上去。

    这一天下来很顺利,迎接客人,为客人介绍咖啡的口味,有遇到不懂的,凌序会适时出现解释。可能是新店开业,知名度不高,客源比较少,下午六点多店里就空荡荡的。

    我洗干净最后一个咖啡杯,听见后面传来凌序的声音。

    “黎小姐,可以下班了。”

    “好。”

    我擦干手上的水迹,解下围裙,凌序的目光追随着我,我知道他要问什么,其实今天的试工体验挺好的,待在这里有股莫名的安心感,加上老板没有想象中那么不靠谱,我们应该可以好好相处。至于工资问题,虽然他给我打了预防针说会拖欠工资,但又转账一百块,相当于今天的工钱,既然对方有诚意,那么……

    凌序倚靠在门框边,双手环胸安静地等待我的回复,店里只留了天花板边缘的小灯,朦朦胧胧的光芒笼罩住他,我思量了许久总算得出答案,又或者答案早就出来了,只是我需要说服自己。

    “老板,我想留下来。”

    他缓缓露出一个笑,眼睛亮亮的,他伸出手,再次和我握手。

    “欢迎你的加入,黎小姐。”

    “不要叫黎小姐了,你可是我老板。”

    我们松开手,凌序刚才握过我的那只手抚上下巴,他略做思考,说道∶“我要叫什么?阿暮?小暮?”

    “黎暮,叫全名就行。”

    “好的,阿暮。”

    我露出惊讶的神情,意识到凌序在故意逗我,不由瞪了他一眼,他勾起嘴角,似乎很满意我的反应,转身关上厨房的灯。

    “你先走吧,我就不送你回去了,我还要留下来研究新口味。”

    早点下班是我多年以来的打工愿望,我道了声好,离开了咖啡店。

    我走进面馆吃了碗云南米粉,这是我来云南的第三碗米粉,今天中午吃的是老板亲自做的茄汁意粉,味道还不错,也许是我身边没有朋友,又或是二十五岁还没谈过恋爱,才认识了一天半的异性做饭给我吃,我竟觉得新奇又开心。

    我开始期待第三天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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