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1月,桂省某边防师。

    嘹亮悠远的起床号响起,整个师部机关大院都苏醒过来,位于大院西南角的随军家属区也不例外,除了……

    起床号,出操号,开饭号,然后又一次出操号,四次号声都没能把凌潇潇从床上叫起来。

    窗外寒风瑟瑟,屋里暖烘烘的,十三岁的小姑娘捂着棉被呼呼酣睡,秀美白嫩的脸上浮着淡淡的红晕,额头发根隐约有细密的汗珠渗出来。

    直到太阳高挂当空,她才哼哼唧唧地醒来,揉着眼睛坐起来,伸着懒腰大大地打了个哈欠,瞟一眼窗前写字台上的东方红闹钟。

    上午九点四十五分。

    这年头,别说大院里了,全国上下也很难再找一个像她起床这么晚的了。

    这日子过得,真是,悠闲到近乎堕落啊!当然,如果不是以身体健康为代价就更好了。

    凌潇潇默默地叹了口气。

    按说,遭遇车祸当场死亡以后有幸穿越重获新生,是侥天之幸的好事,但这具羸弱的身体,真的是令她惆怅。

    上辈子即便是财富自由之后,她都没这么睡过懒觉,不是因为她骨子里有多么勤奋自律,而是因为她属于那种天生就精力充沛的人。

    从偏远穷困山区极度重男轻女家庭里的招娣,到考上TOP2大学的小镇做题家;从卷生卷死的社畜,到三十五岁财富自由的富婆姐姐。一路走来固然依靠一定的运气和比寻常人强一些的头脑,但决计少不了一副一天零零碎碎只睡够三四个小时就能保持正常运转的身板儿。

    要是换成现在的身体,畏寒怕热虚弱无力,哪怕仅仅只是一天睡不上十个小时以上的整觉,就脸色灰白/精神萎靡头疼不止喘气不匀,别说逃离大山了,能活到成年都是奢望。

    如果说上辈子的她是先天牛马圣体,这会儿的她那就是一盏受不得半点风吹的美人灯。

    就这,还是这些年被养得精心仔细的成果。

    她爸凌振华军校毕业分配到西藏,偶遇了军医大学毕业同样分配到西藏的她妈童舒婷,一见钟情开始谈对象。打报告结婚不到三个月,对印反击战爆发,她爸上了一线战场,她妈在战地医院。

    那地方本来就气候环境恶劣,再加上危险、劳累、担忧多重因素的影响,她妈累倒见红了才知道自己怀孕。

    她在娘胎里遭了这么一回罪,出生的时候不凑巧难产又受了一回罪,能活到现在,一半得感谢她顽强的求生欲,一半得感谢她家世不错,亲人长辈也乐意花费时间精力用心呵护关爱。

    爷爷在55年就是将衔儿,保证了足够的医疗资源和物质基础。家人的爱,保证了这些资源能够用在她身上,愿意耗在她身上。

    但凡家里条件差一点……别说这个了,但凡是家里长辈少一丝用心,任她自生自灭是顺理成章再自然不过的事——

    不论贫富家家户户普遍多生多样的年代,健康孩子都不算什么宝贝,一个病秧子更不用说了。

    像她爸妈这种为了怕忽略她干脆不再生养,爷爷奶奶非但不反对反而很支持的,才是另类中的另类。

    这种家庭环境中切身生活了十三年,她怎么能不觉得,她穿的这本书的原剧情简直是在扯淡!

    就她家里人对她的这种看重宠爱,即使她真出了事,又怎么可能让养女完全取代她的一切?

    是的,她不是普通的穿越。刚入秋那会儿,她意外被人推落到水里,高烧昏迷一天一夜,醒来以后脑子里多了一本书,才知道自己穿越到了一本女主万人迷年代爽文里。

    其实在最开始打开第一章的某个瞬间,她还以为自己就是女主。

    毕竟家庭情况这些完全相同,尽管她叫凌潇潇书中女主叫凌晓晓,她体弱多病女主十分健康,性格也很大不同,也许是因为她胎穿造成的蝴蝶效应呢?

    翻过页——

    【其实我不是凌家亲生的。我的亲生父亲牺牲之后,我被爸妈收养。爸妈本来有个亲生女儿叫凌潇潇,她意外过世之后,为了抚慰他们的伤痛,我改名字叫凌晓晓。】

    好吧,原来是个早死的背景板。意外过世,是怎么个情况?还有,女主的这句自白所透露的意味,怎么感觉那么怪?

    抚慰人家丧女之痛的办法是改一个和人家女儿同音的名字?这是究竟是安慰还是扎心!

    收养牺牲战友的十几岁快成年的女儿,但改名换姓,就算这是本人提出来的,答应了也不觉得有点对不起战友?

    凌潇潇怀着一种一言难尽的复杂心态接着往下看,然后她觉得自己先前想得太美,对自己在原书剧情里的定位有点太甜了。

    她哪里是背景板啊,人家背景板随便往什么地方一戳,就不用动弹了,她可比背景板忙多了。

    首先,她得是女主的垫脚石——

    只有她这个亲生女儿死了,女主这个养女才能登堂入室,才能作为凌家这一代唯一一个女孩儿,在内受尽家人呵护,在外被人环绕追捧,才能名正言顺地利用凌家的资源为自己铺路,保驾护航。

    其次,她得是女主的对照组——

    哪怕剧情开始之前她就死翘翘了,却始终存在于各路人马的口中,女主每出一次风头,就有人拉她出来踩一脚。

    没有她这个依靠家世背景骄纵做作肆意妄为最终引火烧身把自己玩儿死的蠢货,怎么能体现出女主的乖巧懂事聪明伶俐值得被所有人宠爱?

    到剧情后期,连她的父母再提起她时都后悔没把她教好,言辞之间厌弃不已。哪怕剧情里从未以明确的事例证明,她究竟有多么胡作非为。

    最后,她还是女主的红娘——

    万人迷女主的裙下之臣,有近一半都是她结交的朋友,而他们认识女主的初衷,是看不惯女主改了和她相近的名字借着她的身份对外招摇。

    ……

    总之,站在她的角度呢,那就是短暂的被敲骨吸髓压榨到极致的悲惨人生!

    但顺着这本书的作者的思路,站在女主的角度看,女主所得到的一切都脱离不开她的阴影,也没爽到哪儿去……

    不是吧不是吧!作者你是脑子有毛病吗?这都什么玩意儿啊!

    凌潇潇一整个大无语,由衷地发出灵魂提问。

    你想给女主开金手指直接写不就行了?

    非得先设置一个各项配置拉满的炮灰,让她死掉,再让女主接手炮灰女配的遗产,是有什么大病!

    这有什么必要?

    就问问,这到底有什么必要!

    想写“清清白白纤尘不染的纯洁茉莉花,不慕名利不求富贵反而被团宠”,那也不是这么个写法啊!你这写的,女主的偷感也太重了吧!

    凌潇潇当时就觉得,剧情人设这么别扭,这书的作者肯定是个死扑街!

    她这几天又琢磨着,搞不好她这个炮灰女配的配置,是有人物原型的,这作者是个红眼病,写书自我带入女主幻想取而代之……

    噫,真要这样,那写书这位可太猥琐了!

    她忍不住撇嘴,坚决不承认这是对自己是个炮灰女配十分不满所产生的报复心态。

    至于原书剧情中与她相关的那些信息,她倒也没多么介怀。

    她出生后的好几年,一直被死亡的阴影笼罩着,还会怕一个所谓的“死亡预告”?

    就算抛开她是穿越来的这一点不说,至少从她翻开这本书开始,她不可能把自己局限在原剧情里。

    这些值得留意参考,但完全没必要放在心上忧虑。

    相比还要五六年才会开启的原书剧情,还是先填饱肚子更要紧一点。

    穿上衣服下地,原地小跳几下,活动活动筋骨,她走出房间到堂屋。

    堂屋的炉子上边上放着个搪瓷小盆,里面温着一茶缸煮熟的牛奶和两个水煮鸡蛋。这是她妈上班之前给她预备好的。

    大院里的孩子,爹妈早起上班顾不得做饭的,都是去食堂吃。她天天早上起不来,赶不上早饭,就只能辛苦她妈了。

    几年前她还说,睡醒起床自己做点呗,十来岁的姑娘也该做点家务了,结果忽略了那会儿正是夏天,天气本来就又闷又热,厨房里生火热气一上来她差点当场厥过去。打那会儿起,她爸妈恨不得连热水壶都不让她拎……

    牛奶鸡蛋,又配了两片饼干,也就是垫吧垫吧刚好不饿的程度。这个点儿也确实不适合吃太多,等会儿就是午饭的点儿了,今天中午食堂有红烧肉呢!

    嗯,她的食欲一直不错,这实在是件值得庆幸的事。不然,本来就体质差吸收能力不好,再吃不下东西,只怕连起床的力气都没有。

    吃了东西,她才开始洗漱,就听见门“砰"的一声给撞开了,绿军装绿挎包扎着双麻花辫的少女挟着寒意风风火火地闯了进来,是她的闺蜜叶俊梅。

    叶俊梅进来一抬头,“哎呀”一声赶紧转身关门:“怎么只穿秋衣不穿棉衣,没让风吹到吧?”

    “我刚脱了,准备洗头发呢。”凌潇潇无奈叹气,“祖宗,劳烦你以后进来之前先敲个门。让风吹着倒是不至于,我就怕哪回你和苗风一块儿过来,我换衣服让他撞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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