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恪伸手拉住凌华,却拉到她光滑的左臂。
“嘶,你抓疼我了。”凌华痛呼道。
“抱歉。”明恪手上的力道放轻,他有一种想杀-人的冲动。
凌华站稳后,接过明恪手中的木椅,一下又一下地砸到何黑狗头上,直将他打得满脸是血,昏死过去还不住抽搐。
明恪等凌华发泄完了,将她拉到一旁,在灶台上摸到菜刀后,蹲到何黑狗身旁,一手抓住发髻把何黑狗的头抬起,一手持刀抹向何黑狗颈侧。
鲜血喷涌而出,浇红了整面泥墙。明恪持刀的右手也被染透,液体顺着玉色的指尖滴答滴答地滑落,红与白交织,衬得明恪整个人仿若玉面修罗。
何黑狗像条脱水的鱼,剧烈扑腾几下后,生命力彻底干涸。
凌华本能向后退了一步,明恪转过头来,声音一如往昔柔和,“凌华,他必须死。”
凌华知道明恪说得对,何黑狗死有余辜,可不知为何这一瞬间她难以遏制地对明恪产生了一种恐惧。
很多年后凌华回想自己和明恪的相遇,原来一切从一开始就已经注定。在法治社会长大的普通人和封建社会特权阶级之间巨大的观念鸿沟,一直都在那里。
然而此时的凌华却没心思琢磨那些形而上的哲学思想,她在短暂的恐惧后,迅速上前把明恪拉离何黑狗,将他手上的刀扔掉,慌不择路用自己仅剩的衣袖擦干净他的手。
明恪听着凌华的抽泣声,正想出言安慰,外院却传来呼喊声。
“大丫!大丫!凌大丫!”
凌华一怔,陶大娘来干什么。她小声对明恪道:“是相熟的村民,我去看看。”
明恪点点头。凌华擦干净脸,披上外衣就出了门。
“陶大娘,找我什么事?”
陶大娘一脸急色,“你快逃远点!杀千刀的何黑狗去衙门里举报你窝藏逃犯,现下衙门里的捕快正带人过来哩!陶周得了消息,让我告诉你,快去外头把风声躲过了来!”
凌华闻言一凛,忙向陶大娘道谢。陶大娘也怕撞上衙门的人,和凌华交待后就匆匆离去。
凌华急忙回到灶房,狠踹了何黑狗一脚后,对明恪说道:“咱们立刻就走。”
明恪自无不可,他连忙回屋换了身衣服,将凌华之前买的药尽可能带在身上。
凌华脱下何黑狗的外裳,扔进灶膛里烧了,又给何黑狗穿上明恪之前那身华贵的衣服。只是二人身量并不相同,只盼能瞒一时是一时。
凌华将院中笼子打开,放出里面的活禽,“都逃命去吧。”随后换了身方便行事的深色短打,别了把柴刀在腰后,带上家里剩余的干粮和小金库里二十多银子。
一切收拾妥当,凌华将灶膛里烧得通红的木柴扔到各处。二人站在院中,看着火势逐渐蔓延开来。
“走吧。”凌华向明恪伸出一只手,明恪紧紧握住。两人在冲天火光的映照中,朝着黑寂的深山奔去。
***
夜间的尖峰山不同于白日,格外幽静。
月色星光明亮,为防走散,凌华用麻绳系在彼此腰上。他们行至半山腰,俯瞰邢水村全貌,山坳一处明亮如昼。村民们都被火灾惊动,三三两两出动救火。村头一队人马疾行,举着火把的马队在弯折的村道上宛若长虫。救火声呼喊声马蹄声贯入耳中,凌华不再回头看,和明恪一起往更深处行去。
一直走到晨光熹微,二人只在中途短暂休息了下,吃了点东西补充体力。凌华感觉自己越来越慢,双眼越来越模糊,整个人已经到了极限。明恪从背后揽住凌华,轻声道:“你睡一会儿。”
凌华拍了拍自己的脸,甩甩头道:“追兵不知道什么时候追上来,我们得尽快赶路。”
明恪抚住凌华的双眼,“就两刻钟,两刻钟后我叫你。”
凌华已经睁不开眼,声音逐渐微弱,“两刻……钟……后,记得叫我……”
明恪坐到地上,半搂住凌华,将她的头放到怀里,用衣袖遮挡日渐明亮的天光。
……
凌华睁眼的时候还有些迷糊,双眼被光线刺痛,下意识想伸手挡住,却发现明恪正背着自己在山林里穿行。
看日头,已经是辰时,凌华惊呼道:“你怎么不叫醒我?”
明恪走得不快,但是每一步都极稳,“养好精神才更有体力。”
“可是你一整夜都没有休息。”
“我眼睛好了许多,并没有那么脆弱。你毕竟是女子,多照顾你是应该的。何况这山林茂密,我还需要你带我走出去。”
凌华沉默不语。她是谈过好几段恋爱的社会人,自然明白一个男人又是牺牲又是付出、甚至损害自己的利益对你好意味着什么。
凌华从明恪的背上跳下来,拉住明恪面对面,她轻轻取下明恪脸上的布巾。
“明恪,你睁眼看着我。”
明恪睁开眼,日光刺得双眼泛起泪水,一片朦胧中他看到眼前的少女。
她的长马尾辫垂到胸前,肌肤是微微的蜜色,一颗凝在她鼻尖的汗珠折射出令人眩晕的光彩。尽管看不清晰她的五官,但明恪知道她此刻正笑着,双眼里只有自己。他听到她轻轻的声音。
“你心悦我吗?”
明恪情不自禁闭上眼,胸中激荡的情绪让他险些控制不住自己的表情。
“我觉得我有点喜欢你。你要是也有这想法,咱俩就试试。”
明恪觉得自己听到了花开的声音,他坚定地说:“好。”
凌华开心地抱住明恪,“那你就是我男朋友了哦。本来应该给男朋友一个定情吻,但是鉴于我们两个都没刷牙,下次补上吧。”
明恪笑着道:“男朋友?”
“对啊,你是我的男朋友,我是你的女朋友。我们现在就是恋爱关系。”
明恪捏了捏凌华的鼻尖,“好的,女朋友,我们要继续赶路了。”
***
如果将人生比作一本小说,凌华觉得自己拿的应该是女配,不,炮灰剧本。
小时候在福利院,她就是默默无闻的小透明,既不嘴甜讨院长老师喜欢,也不活泼可爱受到同龄人欢迎。长大后拼尽全力考上不错的大学,为了不落于人后,整天忙忙碌碌,根本没有体验到大学生活的闲适自由,甚至没有机会谈一场纯纯的校园恋爱。入了社会,生活倒是有点起色了,薪资丰厚,历任男友虽不长情但都体贴;可凌华总觉得自己过得好像是别人的生活,很难投入激情;及至后来被高空抛物砸到大吴,就像被老天开了个巨大的玩笑。
总之,凌华对自己的认知就是——很努力,但运气不好。
所以当她和明恪被“友军”所救时,她还处于一种“脱非入欧”的震惊和虚幻中。
“凌骗子,想什么呢?”张正德用折扇在凌华眼前晃了晃。
诸君若还有印象,当记得凌华当日在百味楼忽悠过的一京城公子,眼前张正德是也。
这张正德身世显贵,乃当朝首辅张阁老的嫡孙,平日里游街走马,是京城里和承恩侯之子徐华齐名的纨绔。他前段时间惹了麻烦,被张阁老送出京避祸,本想去余县找徐华,岂料徐华也不知跑哪儿去了。百无聊赖间,张正德逛到了油林镇,遇到了“骗子”凌华。
凌华本想翻个白眼,但考虑到她和明恪精疲力竭倒在山路旁的时候,承蒙路过的张正德搭救,二人才能顺利脱险。
凌华好声好气答道:“没想什么,就觉得就这么被救了,挺不真实的。”
张正德还记恨着那日被凌华骗到吴县后,恰巧遇到大暴雨,被困在断石泥淖中,好不狼狈。
他“刷”得一下打开折扇,扇了两下后道:“哼,女骗子自然是没什么运道的。主要是我张大少和咱们三殿……”
“正德。”在一旁被医者包扎的明恪突然出声,“我们得尽快出发,徐氏的人不会就此罢手。届时若是相遇,你手下这点人护不了我们周全。你过来,我们商量下走哪条路。”
“我也不会看地图啊。”张正德小声嘟囔,不过到底不敢违背明恪的意思,和明恪进帐篷商量去了。
凌华没了人打扰,正想就地一趟。一个侍女走过来,恭敬道:“请小姐随奴去帐篷歇息,奴为您更衣。”
这种奴颜婢膝的侍奉让凌华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别叫我小姐。”
“奴遵命,姑娘请。”
“你别叫自己……”凌华住了口,她既不是规则的制定者,也无心做规则的反抗者,又有什么立场干涉别人,“算了,我跟你去。”
……
却说这头,明恪对着地图和张正德商量。
“我们现下还在尖峰山脉内,大致是余县和平县交界处。徐氏的人可能已经知道我逃入了尖峰山,势必会在进入平县的各处设下阻碍。杨大学士虽是皇兄一党,但难敌徐氏霸道,这闯关的事,最终还是要靠我们自己。”
张正德哪里懂这些,只不住“嗯嗯”点头。
“从现在起,你手下的护卫归我调遣。你再手书一封给阁老,要增援人手。对了,你在京的时候,母后和皇兄可有不妥?”
“嗯嗯嗯,嘎?”张正德被点了功课,硬着头皮答道,“我走的时候皇后和太子都好好的啊,没什么不妥。”
明恪叹口气道:“正德,你如今也十六了,再如此散漫下去,张家何人可支门楣?你看徐华,与你同岁,都敢和徐家共谋大事了!”
张正德不服气道:“我倒是想出一份力,你们都瞒着我啊。殿下你这回遭遇刺杀这么大的事,我可是一点消息没收到。再说徐华那小子未必就知道徐家做的事,我还不知道他嘛,跟个姑娘似的,徐家让他做事那可是成事不足。”
明恪听张正德这一席话,颇觉头痛。
张正德见明恪表情便知不好,凭借多年被骂经验迅速转移话题道:“殿下,你跟凌骗……凌华是怎么回事啊?”
明恪决定要带凌华回京的时候就知道会有此刻,他用冷静到近乎残酷的声音说道:“我要将她带回皇子府。”
“你是说要……要纳了那村姑?!”张正德惊呼道,“那张娉婷怎么办?”
“嘶,你抓疼我了。”凌华痛呼道。
“抱歉。”明恪手上的力道放轻,他有一种想杀-人的冲动。
凌华站稳后,接过明恪手中的木椅,一下又一下地砸到何黑狗头上,直将他打得满脸是血,昏死过去还不住抽搐。
明恪等凌华发泄完了,将她拉到一旁,在灶台上摸到菜刀后,蹲到何黑狗身旁,一手抓住发髻把何黑狗的头抬起,一手持刀抹向何黑狗颈侧。
鲜血喷涌而出,浇红了整面泥墙。明恪持刀的右手也被染透,液体顺着玉色的指尖滴答滴答地滑落,红与白交织,衬得明恪整个人仿若玉面修罗。
何黑狗像条脱水的鱼,剧烈扑腾几下后,生命力彻底干涸。
凌华本能向后退了一步,明恪转过头来,声音一如往昔柔和,“凌华,他必须死。”
凌华知道明恪说得对,何黑狗死有余辜,可不知为何这一瞬间她难以遏制地对明恪产生了一种恐惧。
很多年后凌华回想自己和明恪的相遇,原来一切从一开始就已经注定。在法治社会长大的普通人和封建社会特权阶级之间巨大的观念鸿沟,一直都在那里。
然而此时的凌华却没心思琢磨那些形而上的哲学思想,她在短暂的恐惧后,迅速上前把明恪拉离何黑狗,将他手上的刀扔掉,慌不择路用自己仅剩的衣袖擦干净他的手。
明恪听着凌华的抽泣声,正想出言安慰,外院却传来呼喊声。
“大丫!大丫!凌大丫!”
凌华一怔,陶大娘来干什么。她小声对明恪道:“是相熟的村民,我去看看。”
明恪点点头。凌华擦干净脸,披上外衣就出了门。
“陶大娘,找我什么事?”
陶大娘一脸急色,“你快逃远点!杀千刀的何黑狗去衙门里举报你窝藏逃犯,现下衙门里的捕快正带人过来哩!陶周得了消息,让我告诉你,快去外头把风声躲过了来!”
凌华闻言一凛,忙向陶大娘道谢。陶大娘也怕撞上衙门的人,和凌华交待后就匆匆离去。
凌华急忙回到灶房,狠踹了何黑狗一脚后,对明恪说道:“咱们立刻就走。”
明恪自无不可,他连忙回屋换了身衣服,将凌华之前买的药尽可能带在身上。
凌华脱下何黑狗的外裳,扔进灶膛里烧了,又给何黑狗穿上明恪之前那身华贵的衣服。只是二人身量并不相同,只盼能瞒一时是一时。
凌华将院中笼子打开,放出里面的活禽,“都逃命去吧。”随后换了身方便行事的深色短打,别了把柴刀在腰后,带上家里剩余的干粮和小金库里二十多银子。
一切收拾妥当,凌华将灶膛里烧得通红的木柴扔到各处。二人站在院中,看着火势逐渐蔓延开来。
“走吧。”凌华向明恪伸出一只手,明恪紧紧握住。两人在冲天火光的映照中,朝着黑寂的深山奔去。
***
夜间的尖峰山不同于白日,格外幽静。
月色星光明亮,为防走散,凌华用麻绳系在彼此腰上。他们行至半山腰,俯瞰邢水村全貌,山坳一处明亮如昼。村民们都被火灾惊动,三三两两出动救火。村头一队人马疾行,举着火把的马队在弯折的村道上宛若长虫。救火声呼喊声马蹄声贯入耳中,凌华不再回头看,和明恪一起往更深处行去。
一直走到晨光熹微,二人只在中途短暂休息了下,吃了点东西补充体力。凌华感觉自己越来越慢,双眼越来越模糊,整个人已经到了极限。明恪从背后揽住凌华,轻声道:“你睡一会儿。”
凌华拍了拍自己的脸,甩甩头道:“追兵不知道什么时候追上来,我们得尽快赶路。”
明恪抚住凌华的双眼,“就两刻钟,两刻钟后我叫你。”
凌华已经睁不开眼,声音逐渐微弱,“两刻……钟……后,记得叫我……”
明恪坐到地上,半搂住凌华,将她的头放到怀里,用衣袖遮挡日渐明亮的天光。
……
凌华睁眼的时候还有些迷糊,双眼被光线刺痛,下意识想伸手挡住,却发现明恪正背着自己在山林里穿行。
看日头,已经是辰时,凌华惊呼道:“你怎么不叫醒我?”
明恪走得不快,但是每一步都极稳,“养好精神才更有体力。”
“可是你一整夜都没有休息。”
“我眼睛好了许多,并没有那么脆弱。你毕竟是女子,多照顾你是应该的。何况这山林茂密,我还需要你带我走出去。”
凌华沉默不语。她是谈过好几段恋爱的社会人,自然明白一个男人又是牺牲又是付出、甚至损害自己的利益对你好意味着什么。
凌华从明恪的背上跳下来,拉住明恪面对面,她轻轻取下明恪脸上的布巾。
“明恪,你睁眼看着我。”
明恪睁开眼,日光刺得双眼泛起泪水,一片朦胧中他看到眼前的少女。
她的长马尾辫垂到胸前,肌肤是微微的蜜色,一颗凝在她鼻尖的汗珠折射出令人眩晕的光彩。尽管看不清晰她的五官,但明恪知道她此刻正笑着,双眼里只有自己。他听到她轻轻的声音。
“你心悦我吗?”
明恪情不自禁闭上眼,胸中激荡的情绪让他险些控制不住自己的表情。
“我觉得我有点喜欢你。你要是也有这想法,咱俩就试试。”
明恪觉得自己听到了花开的声音,他坚定地说:“好。”
凌华开心地抱住明恪,“那你就是我男朋友了哦。本来应该给男朋友一个定情吻,但是鉴于我们两个都没刷牙,下次补上吧。”
明恪笑着道:“男朋友?”
“对啊,你是我的男朋友,我是你的女朋友。我们现在就是恋爱关系。”
明恪捏了捏凌华的鼻尖,“好的,女朋友,我们要继续赶路了。”
***
如果将人生比作一本小说,凌华觉得自己拿的应该是女配,不,炮灰剧本。
小时候在福利院,她就是默默无闻的小透明,既不嘴甜讨院长老师喜欢,也不活泼可爱受到同龄人欢迎。长大后拼尽全力考上不错的大学,为了不落于人后,整天忙忙碌碌,根本没有体验到大学生活的闲适自由,甚至没有机会谈一场纯纯的校园恋爱。入了社会,生活倒是有点起色了,薪资丰厚,历任男友虽不长情但都体贴;可凌华总觉得自己过得好像是别人的生活,很难投入激情;及至后来被高空抛物砸到大吴,就像被老天开了个巨大的玩笑。
总之,凌华对自己的认知就是——很努力,但运气不好。
所以当她和明恪被“友军”所救时,她还处于一种“脱非入欧”的震惊和虚幻中。
“凌骗子,想什么呢?”张正德用折扇在凌华眼前晃了晃。
诸君若还有印象,当记得凌华当日在百味楼忽悠过的一京城公子,眼前张正德是也。
这张正德身世显贵,乃当朝首辅张阁老的嫡孙,平日里游街走马,是京城里和承恩侯之子徐华齐名的纨绔。他前段时间惹了麻烦,被张阁老送出京避祸,本想去余县找徐华,岂料徐华也不知跑哪儿去了。百无聊赖间,张正德逛到了油林镇,遇到了“骗子”凌华。
凌华本想翻个白眼,但考虑到她和明恪精疲力竭倒在山路旁的时候,承蒙路过的张正德搭救,二人才能顺利脱险。
凌华好声好气答道:“没想什么,就觉得就这么被救了,挺不真实的。”
张正德还记恨着那日被凌华骗到吴县后,恰巧遇到大暴雨,被困在断石泥淖中,好不狼狈。
他“刷”得一下打开折扇,扇了两下后道:“哼,女骗子自然是没什么运道的。主要是我张大少和咱们三殿……”
“正德。”在一旁被医者包扎的明恪突然出声,“我们得尽快出发,徐氏的人不会就此罢手。届时若是相遇,你手下这点人护不了我们周全。你过来,我们商量下走哪条路。”
“我也不会看地图啊。”张正德小声嘟囔,不过到底不敢违背明恪的意思,和明恪进帐篷商量去了。
凌华没了人打扰,正想就地一趟。一个侍女走过来,恭敬道:“请小姐随奴去帐篷歇息,奴为您更衣。”
这种奴颜婢膝的侍奉让凌华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别叫我小姐。”
“奴遵命,姑娘请。”
“你别叫自己……”凌华住了口,她既不是规则的制定者,也无心做规则的反抗者,又有什么立场干涉别人,“算了,我跟你去。”
……
却说这头,明恪对着地图和张正德商量。
“我们现下还在尖峰山脉内,大致是余县和平县交界处。徐氏的人可能已经知道我逃入了尖峰山,势必会在进入平县的各处设下阻碍。杨大学士虽是皇兄一党,但难敌徐氏霸道,这闯关的事,最终还是要靠我们自己。”
张正德哪里懂这些,只不住“嗯嗯”点头。
“从现在起,你手下的护卫归我调遣。你再手书一封给阁老,要增援人手。对了,你在京的时候,母后和皇兄可有不妥?”
“嗯嗯嗯,嘎?”张正德被点了功课,硬着头皮答道,“我走的时候皇后和太子都好好的啊,没什么不妥。”
明恪叹口气道:“正德,你如今也十六了,再如此散漫下去,张家何人可支门楣?你看徐华,与你同岁,都敢和徐家共谋大事了!”
张正德不服气道:“我倒是想出一份力,你们都瞒着我啊。殿下你这回遭遇刺杀这么大的事,我可是一点消息没收到。再说徐华那小子未必就知道徐家做的事,我还不知道他嘛,跟个姑娘似的,徐家让他做事那可是成事不足。”
明恪听张正德这一席话,颇觉头痛。
张正德见明恪表情便知不好,凭借多年被骂经验迅速转移话题道:“殿下,你跟凌骗……凌华是怎么回事啊?”
明恪决定要带凌华回京的时候就知道会有此刻,他用冷静到近乎残酷的声音说道:“我要将她带回皇子府。”
“你是说要……要纳了那村姑?!”张正德惊呼道,“那张娉婷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