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诗沅自从那日以后,就再也没有来过善堂,好在他们留下些书和笔墨纸砚,善堂里还有个能识文断字的老人,也能继续学下去。

    安姨给李庸安排的活都是外出采买的活,因为他力气大,又能跑能跳。有些时候会让他买些木柴,有些时候让他买些大米,有的时候就是让他跑跑腿,李庸不觉得累,反而乐在其中。

    安家除了有一座宅子安置老少妇孺和受伤的男子之外,会不定时地在门口施粥。

    李庸每次出门都会走到安府,想要看一看安诗沅在不在施粥的队伍里,不过他的运气不好,都没有看见她。

    没看见她时,李庸便会和一些乞丐朋友打听她的事,比如她今天有没有出门,她今天几时出去的,不过更多的消息是她一直从未出门。

    如果有她出门的消息,他就会悄悄跟上,想要保护她。他害怕那个明德堂的少年又会欺负安诗沅,她明明是那么好的一个女孩子,李庸小心翼翼地连一根手指都舍不得碰。

    李庸吸取了上次的经验教训,人一多纯靠力气有些费劲,可是他没有钱买工具,于是捡了一个锋利的石头,磨成了一把锋利的匕首。

    有了刀他就不再惧怕任何人,也不怕再有人欺负安诗沅。

    不过半月以来,安诗沅出门的次数越来越少,哪怕出门,她身边也有两个凶神恶煞的随从,而杨致远也一直没有再出现过。

    安诗沅好像不需要他的保护了。

    “诶,小哥,小哥,我看你有潜力,要不要从军啊?”一日,李庸没有见到安诗沅,失魂落魄走在大街上时被两个男人叫住。

    那两人穿着一身粗布的衣服,衣服上缝满了补丁,拉住他的胳膊。

    李庸一惊,从军?是张老伯说的从军?

    他眉头一跳,开朗道:“从军能成为栋梁之材吗?”

    那两人对视一笑,说:“那是自然。”

    “那当了军人还能保护心爱的人吗?”

    那两人原本只是微微一笑,如此笑得更大声了,“那是自然!”

    “我去!”李庸几乎是没有犹豫,立马做的决定。

    只见其中的一个男人拿出揣在怀里的破布和笔,往那笔上舔了舔,问:“你叫什么名字?”

    “李用。”

    那人提笔踌躇之后又放下,他斜眼看了看李庸,说:“你自己写。”

    “一定要自己写吗?”他学写自己的名字才学了几天,更何况他没有读书识字那个天分。

    “我不识字!”

    “啊。”李庸尴尬地啊了一声,接过粗布和笔,歪歪捏捏地写下了“李用”两个字。后来,因为他写的字实在太丑了,记录文书的小兵看不出来写的什么字,将“用”写成了“庸”,从此,他的名字从李用变成了李庸。

    写完,只见那两人鬼鬼祟祟地喃喃说道:“明日子时,去城门集合。”

    李庸离开的那天,捡了几颗好看的石子串成一串手链放在安府门口,不知道安诗沅能不能看到,如果看到了,不知道她会不会喜欢。

    得知他要走的消息,张老伯偷偷给他塞了两个铜钱,不多不少,正好两个;而安姨偷偷塞给了他几个大馒头,让他在路上吃别饿着,小兰哭了,大宝哭了,连李庸也觉得有些舍不得这里。

    “等我立了军功,我一定要带你们吃香的喝辣的!”他朝众人立下誓言后,转头看着安府的方向,心里悄悄种下种子。

    等他建功立业,就来安府提亲。

    开始的时候,李庸只是一个收尸体的小兵,连上战场的资格都没有,不过他很争气,每次拉回来的尸体都是最多的,挖坑的速度也是最快的,他就这样熬了一年。

    一年以后,在他的努力下他终于可以上战场了,他终于握住了真正的刀,成了真正的军人。

    他记不清自己砍了多少脑袋,杀了多少人,手上有多少血,但在一个弥漫着血腥味的清晨,他知道自己投错了军。

    原来当初劝他从军的那两人都是叛军收买的人贩子,从他第一天从军开始,军营里就插满了旗帜,一个大大的“陆”字随风飘扬,只可惜,他是个文盲,再加上军中很少有人提“叛军”两个字,他就一直蒙在鼓里,在这里当了两年的兵。

    他一直以为投的是大夏的军队,报的是大夏的国,没想到竟然成了一个叛徒。于是,他在一个漆黑的夜晚,逃回了豫州。

    他回到豫州的第一件事,便是去了安府。

    两年的光阴改变的不仅仅是他,他从一个只会要饭的乞丐,变成了一个手握大刀砍人无数的叛徒,而安府,也不再是那番繁荣的景象。

    大门上贴着一个硕大的封条,写着“安府”的门匾上挂满了灰尘和蜘蛛网,像是很久没有人居住的样子,他尝试着撕开封条,就在他五指开始使劲时,路过的一个老伯却阻止了他。

    “小兄弟,莫撕啊,你会惹上杀身之祸的。”说话的是一个年过五旬的老伯,那老伯驼着背,大口地喘着粗气。

    李庸走过去,紧蹙着眉,不解道:“老伯,这是何意啊?”

    “你是安府的旧人吗?”老伯突然问道,李庸点点头,他接着紧张得四处张望起来,半晌才说:“你快些逃吧,别让杨知府知道。”

    李庸心中顿时生出一种不好的预感,右眼不停地跳着,他紧接着问:“这是怎么回事?”

    “两年前,安老爷就被处死啦。”老伯叹了口气,又说,“都知道安老爷心善,他怎么可能谋逆嘛。”

    李庸全身一震,仿佛整个世界都静止了一般,他颤抖着身躯,紧张地问道:“那其他人....”

    “家仆啊都死了,听说只活了几个,还是安老爷下跪求来的,那二位小姐....”老伯又叹了口气,继续说:“被发卖为妓了。”

    李庸的身体止不住地颤抖,那一瞬间他的脸色发白,瞪大着眼睛,却发不出任何声音。

    “对了,他们说叛军的聚集点是在城郊安老爷的私宅,谁人不知那里住的都是无家可归的老少妇孺啊,要我说啊,这杨知府还真不简单,仗着远在京城的叔父,小小年纪就坐上知府的位置,上任第一件事,就判了安老爷谋反。”老伯见李庸呆呆地立在那里,惋惜地拍了拍他的肩膀,道:“小兄弟,快些走吧,走了就再也别回来。”

    呆了半晌的李庸终于回过神来,含着泪的眼睛中透着凛凛杀气,他冷冷地问:“那知府叫什么名字?”

    “杨致远。”

    李庸浑浑噩噩地走到善堂,这条路他走过无数次,却从来没有一次像这般难受过。院子里杂草纷飞,没有往日的情景,地上乱七八糟的东西被杂草覆盖住,李庸走到房间里,房间也是一片混乱,一些不知道是被子还是枕头的东西上已经发了霉,长满了蘑菇。

    他环顾四周,在墙壁上发现了好几处喷射的血迹,那些血迹已经渗透进墙壁里,哪怕是岁月也隐藏不了它的痕迹。

    李庸全身颤抖着,心中悲痛到喘不开气,他从悲痛再到愤怒,双眼噙着泪再到冒着杀气,一滴眼泪从眼角滑落,他身后的刀也被他的愤怒震得沙沙地响。

    这世界从来都没有公平正义,他想做个栋梁之材却成了叛徒,安老爷明明是个好官却偏偏要承受不白之冤,他只是想活着却被嫌弃厌恶,安诗沅只是想读书却被世间的偏见所困扰,明明安姨张老伯他们都只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人却被一杀了之。

    富贵人家的红漆大门和路边冻死的乞丐,这世上的公平正义永远只属于高位者,他们手中的权力和富贵不属于任何人,只属于他们自己,为官者只为自己的野心和利益,为财者只为自己的财富和私心。

    李庸心里熊熊烈火燃烧起来,如果这个世界是颠倒的,他要这世界黑是黑,白是白。

    李庸来到杨致远府上时天已经黑了,今天万里无云,天空上没有星星也没有月亮。

    他拍了拍红漆大门,不一会儿门开了一条缝隙,可以看见门倌的半个身子,那门倌还算亲和,问:“请问公子找谁?”

    “杨致远何在?”

    “我家公子已经休息了,不见客。”

    “你只说,两年前明德堂乞丐求见。”李庸的声音冰冷,仿佛置身于地狱。

    那人表情有些为难,李庸拔出身后的刀来冷冷地看着他,那人才吓得连连后退,惊慌之余赶忙把敞开的门缝关上,倏忽间,李庸发力将刀柄打向那人的胸膛,那人被打得闷哼一声,狠狠往后面摔去,门一下被李庸打开了。

    李庸光明正大地走进去,四面八方迎来十几个家丁,李庸斜眼,杀气腾腾,只道:“让开,我不杀人,我只见杨致远。”那些家丁似是耳聋,拿着木棍都朝李庸袭来,李庸却用刀背还击,不过打了几个回合,这些人便被李庸一一打趴下,抱着身子在地上哎呦哎呦地喊疼。

    李庸往里走进去,其他家丁仆人看了都吓得躲着走,他不知道走了多久,这时,前方迎来二十几个带刀的侍卫,在侍卫后方有一个急匆匆的身影,那人穿着华贵,一副风度翩翩的好儿郎形象。

    “哟,臭乞丐,别来无恙啊。”阔别两年,杨致远还是那么的趾高气扬,目中无人。

    “安诗沅在哪?”李庸的语气冷冰冰的,眼神锐利如鹰隼。

    杨致远嘴角勾起一抹冷笑,道;“你现在问未免太晚了些。”

    李庸眉头一皱,心中突然开始慌了起来,问:“你什么意思?”

    “算了,我就让你做个明白鬼,一会儿上了路可别怪我无情。”杨致远露出极尽猖狂的笑容,继续说:“两年前,我叔父曾经传书信于我,让我在安诗沅上学堂的事上闹出点动静,越大越好,许我一个官职。”

    “就在我焦头烂额之际,你出现了,于是我以欺负你为由将安诗沅骗至小道,再将你也带到那里,一个天天抛头露面的安家小姐救了一个小乞丐,小乞丐却对她行苟且之事,不出我叔父所料,这等天大的事被传得沸沸扬扬,后来,我一个明明连四书五经都背不下来的人,竟然真的当官了。”

    他看着李庸,又得意道:“安景维面圣回来的第一天,我便带着兵剿灭了他全家,看在他年纪那么大还给我下跪求饶的份上我还放了几个,对了,善堂叛贼和安家二位小姐入京为妓都是我出的主意。”

    李庸听到此处,脸色铁青,眼睛通红,浑身发抖,像是一座随时都会爆发的火山。

    “你不是想知道安诗沅的踪迹吗?可惜呀,如果她还活着,现在定是还在伺候着其他男人。”

    李庸全身一震,耳朵突然传来一声尖锐的声响,他已经听不见身边的其他声音,剧烈颤抖的胸腔也突然舒展开来,压在心中的石头变成一把把利刃,贯穿全身,他分不清是疼还是麻木,只觉得整个人都轻飘飘的。

    通红的眼眶中一滴泪缓缓落下,耳边的声响戛然而止,不知怎的,他缓缓呼出一口气,流泪的眼睛突然透着嗜血的光,如寒冰如利刃,只一瞬,他拿起手中的刀就朝杨致远的头上劈去,就在离他只有一寸之隔时,被他身边的侍卫挡了去,只见那些侍卫也拔出手中的刀与之相搏起来。

    家养的侍卫再怎么厉害也比不过嗜血的刀,李庸就像一个地狱恶鬼,不怕疼不怕受伤不怕死亡,不须多时,他便砍死了那些侍卫。

    在他砍完那些侍卫时,他身上也落下几处刀伤,滋滋的往外冒血,他也顾不上,只提着刀向杨致远走去,刀尖触碰到地面,发出一阵尖锐的响声。

    本来趾高气扬高高在上的杨致远此时已经两腿发软瘫坐在地,他脸色苍白如纸,看着李庸提刀前来,吓得浑身颤抖着往前爬行,他一边爬一边说:“臭乞丐,你....我...我是知府,一....一会儿我的兵...就到了,到时候,你吃不了...兜着走。”

    李庸居高临下地看着杨致远,轻蔑一笑,一脚踩在杨致远的脚踝,突然之间,骨头碎裂的声音和杨致远的惨叫声融合在一起,听不出哪个声音更响一些,只觉得疼痛无比。

    李庸俯身,眼神中充满不屑,看着杨致远微微一笑,冷冷地说道:“你放心,你的家人很快就能和你团聚了。”

    杨致远闻声,瞪大了双眼,刹那间,李庸一刀砍向他的脖颈处,鲜血噗的一下冒出来,他便再无声息。

    李庸拔出刀,鲜血顺着刀尖流下来,染红了地面,一些家丁仆人小姐见了吓得哇哇大叫四处逃窜,而此时的他已经成了地处深处的恶鬼,提着这把嗜血的刀向着庭院更深处走去。

    李庸屠了杨致远全家,为逃追捕,他连夜逃出豫州,在经历长途跋涉之后,又因重伤,昏倒在一片,被路过的陆云所救,从此他重回军营,重新做起了叛军,直到八年后,在清风道观遇见安诗沅。

    只不过他这一次心心念念的重逢,却是一场的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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