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穿透夜幕,将天边染成淡淡的金色,随着太阳快速地升起,金色逐渐变得明亮耀眼起来。河岸边,草尖上的露珠反射着晨光,仿佛宝石般在阳光下闪烁。

    躺在草地上的曹二郎,看着颗颗露珠滚落在草叶间,起初还能看见一闪一闪的水光,最后,水光慢慢消失了,无影无踪,草尖上没留下一丝露水的痕迹。这么美丽的阳光、草地、露水,却没感受到空气的清新,反而顺着微风传来血腥的味道。

    “阿银,你别躺在那儿,快来给我帮忙!”曹二郎听到有人叫他,好像是大哥,大哥不是一向迁就自己,也认可自己改名叫“曹福骏”,怎么这回忘记了,还叫自己“阿银”?

    曹二郎一翻身爬起来,想对大哥发脾气,突然发现自己怎么这么矮,再看不远处,大哥正在用刀剖解一头狼,是血腥味道的来源,这是在哪里。。。曹二郎疑惑得打量四周,突然发现这是在大同河附近,怎么离开京城了?

    “阿银,你发什么呆,快来帮我一把!”

    曹二郎跑到大哥身边,按照大哥的指挥,努力支撑着血淋淋的狼腿,曹大郎手拿大刀很快将狼皮完整地剥离,他笑着对曹二郎说:“你跟着朱夫子读了几天书,怎么就变得胆小起来了!”

    “哪有,我才没有变胆小呢,刚才你杀狼我也帮忙砍了几刀,我只是力气比你小,有点儿累了,躺着休息了一下,不信,我给你做几个骨雕。”

    曹二郎想起来了,这是他十来岁时的事,他跟着朱夫子念书,父亲嫌他太秀气,让大他六岁大哥带着他打猎,说是叫他沾沾血腥。曹二郎嘀咕,娘的小饭馆有人卖猎物,都是自己帮着处理的,还能利用猎物的骨头雕刻些坠子挂件,怎么没沾血腥?父亲摇着头说自己不懂。

    那天,大哥带着他猎了一头狼,这是曹二郎第一次接触猛兽,大哥跟着父亲上过战场,对付一头狼没问题,让他出手是为了达到父亲的要求:给弟弟增添些血性。

    可是,自己不是已长大通过了武举,在京城当官了,怎么又回去了呢?曹福骏突然意识到自己在梦里,他努力想睁开眼却不得,索性迷迷糊糊地继续入梦。

    这次,他拿着雕刀在雕刻,一位小姑娘在他身旁看着他雕刻,清脆悦耳地说道:“你如果雕得不好看,就别看我雕的哟!”

    “如果好看,你就得接受我给你雕的骨梳,雕那一把梳子可费了我不少功夫的!”

    “等你手上这个雕好了,我看看再说吧!”

    曹二郎手持平刀仔细地运刀雕刻着,终于完工了,他笑着吹去浮屑,端详了一下成品,满意地递给对方,“看,这么美的莲花图案,你真的不要吗?快给我看看你雕的是什么?”

    小姑娘接过骨雕欣赏,发出欢快活泼的笑声,拿出一个骨雕递到他面前,上面赫然是一只鹰隼,鹰隼的眼睛深邃,锐利地盯着曹二郎的眼睛,仿佛要看透他的心,曹二郎大惊失色,“啊!”地叫了一声醒了过来。原来自己是在书房睡着了!

    曹福骏昨天回来给母亲请安,被母亲的话勾起往事。他郑重地保证自己行事有分寸,“我一直都记挂着的,父亲日渐年迈,兄长为了撑起咱家在边境奋战,难道在娘心里,儿子就是没成算的人吗?这个骨雕是前儿唐氏看到,她称赞风格独特,我不好多说,想着系几天敷衍下,”他扯下腰上的骨雕坠子,递给母亲,“不如放在母亲这里收着,回头我就说不小心掉了,这事就过去了罢!”

    许氏沉重地看了他一眼,接过他递过来的坠子。母子二人都明白,有些事不是过去了,而是深深地埋在心,不能提及。

    曹福骏应付完了母亲,觉着胸口憋闷得难受,他不想回后院,去书房厘清思绪,往罗汉榻一躺,他却脑子空落落的,想不起任何问题,最后不知不觉地睡着了。

    此时醒来,曹福骏随手翻开一本兵书,眼睛虽瞄着书页,意识却陷入了往事的回忆中。曹福骏出生时,曹自谦已发配到大同当总旗,许氏带着大儿子在当地开了小饭馆,两人处在拼命往上博的阶段,小儿子的出生在两人意料之外。

    许氏自小没了父母,随着当总兵的叔叔婶婶长大。边境人家不嫌孩子多,叔叔家大大小小的孩子有十几个,有的和许氏一样,是叔婶的亲戚,有的是叔叔身边亲信长随的孩子,大家一起跟着先生学认字,女孩子跟着婶婶学女红。相处了十几年的人,感情很亲切,许氏有了为难,婶婶立马让她将小儿子送来,帮着她将二郎养到了八岁。

    曹福骏回到父母身边异常兴奋,但高兴了没多久,他就发现自己被同龄人排斥,他们当着大人不吭声,背地里笑话他“假斯文”,说他“文弱得一点儿都不像曹千户的儿子!”他气得冲上去跟他们打架,想显示自己是会武的,不是弱鸡。

    对方人太多,自己常常身上挂彩,母亲见了心疼地问他缘由,他还没张嘴,父亲的话打断了他诉说的欲望,父亲说:“男孩子要经得起摔打,多打几次架学会窍门,就晓得怎么让对方吃亏了!”

    晚上,娘亲给他抹药时,说附近有位南方来的夫子开了私塾,问他想不想去念书?想啊,他当然想!曹二郎在叔外祖母府里已念了两年书,回家来见父亲似乎更喜欢武功好的大哥,他就天天跟在大哥身后练功。娘亲问起来,他才知道他更喜欢书本,他请求道:“我想去私塾,娘,我可以早上练功,会利用空闲时到小饭馆做事,我喜欢念书。”

    娘亲摸着他的头,笑着说:“小饭馆里我已有安排,你只要不耽误练功就行。”娘告诉他,他姑母喜欢读书,姑父是读书人,都在京城,曹家祖父在京城是伯爷,虽然他父亲不与曹府联系,但他身上的曹家人血脉是不可改变的,“说不定,你喜欢念书是有渊源的呢!”

    曹二郎在私塾里如鱼得水,他的聪颖很得先生喜欢,常常给他额外多讲一些,他在书籍里发现了一个新世界。会读书的人总是受人尊重,曾经以打架对付的同龄人,见到他顶多讪讪打个招呼,再不会出言挑衅了。曹二郎虽然每天很忙碌,但浑身都是愉悦的,生活里没有让他苦恼的事,直到遇见有双美丽大眼的活泼小姑娘。

    开私塾的朱夫子家在南方,到京城赶考科举,屡考不中后打算放弃科举回乡开馆。他临行前往北方游历一番,走到大同生病了,用身边的行李换了医馆的诊费和药钱,病好了没有回乡的盘缠。朱夫子性子豁达,觉着北方风景还没看够,因家乡没什么近亲,索性留在大同开馆教学,闲暇时探寻附近的晋地古迹,欣赏其砖雕、木雕、石雕。收了曹二郎这个学生,朱夫子欣喜他的悟性与聪慧,平日除了多给他讲授文章,也会教他一些自己擅长的书画雕刻。

    曹二郎尤其喜欢雕刻,因为书画练习花费多,雕刻的材料能就地取材,一块砖、一节木头,甚至石头都能雕,只是他年纪小力气不够,先拿木头练手。在娘的小饭馆里,曹二郎发现烹制野味留下的猛兽骨骼也能当做雕刻材质,比拿木头雕刻更划算。

    骨料脆硬容易刻透,正适宜练习控制力度,练习雕刀的各种雕刻手法,曹二郎勤奋地雕刻手镯、小挂坠,自认雕得好的就拿到集市上换物品。开始,他换到的是人家掏的鸟蛋,后来渐渐能换到鸡蛋,换到野鸡。。。接着,他遇上了也拿骨雕换物品的阿莲赫塔。

    那几天正是风沙大的时候,集市上的人不多,裹着头巾的阿莲赫塔将自己蒙地严实,露在外面的大眼睛微有些往里凹,她的眼珠淡棕偏黑。

    曹二郎见到她手上有刻刀划过的伤痕,她的骨雕作品刻的是不同姿态的老鹰,有展翅高飞的,有收拢翅膀静立观望的,有的只是老鹰头冠部,将其犀利的眼和尖锐的喙,雕刻地细致生动。她见到曹二郎手里羽毛华丽的雉鸡,提出与他换,曹二郎喜欢她的雕工,欲将雉鸡送她以换她的指点。

    阿莲赫塔笑得眼睛弯弯,坚持以物易物,她的声音柔和甜美,“郎君客气了,有些是我哥哥雕的,我雕得还不好,下刻刀时力气不稳”,她指着一个小坠子给曹二郎,“我只能雕这样的小件,郎君的这个雉鸡羽毛多彩,我将这件展翅高飞的鹰隼和你换吧,这个小坠子也送你!”

    怎么能让小姑娘吃亏呢!曹二郎当然不会,拿了自己雕的手环加上去,小姑娘推辞不过接受下来,拿着自己的作品讲述雕刻的体会,“我听哥哥说过,雕这个时要从外向内削减去废料,刀头不能只用平刀,不好挖的地方得用圆刀”,曹二郎拿出自己的刀具,与她讨论运刀时凹凸、顿挫等技巧的力度如何掌控,二人不由得越说越投契,直到风沙渐渐漫天飞舞时才分手。

    此后,俩人经常在集市遇上,小姑娘总是裹着头巾,曹二郎偶尔会奇怪她这习惯,疑心她莫非不是汉人。但一见面,她那黑眼睛笑得弯弯、很喜悦的模样,让曹二郎也愉悦起来,等两人拿出最近的作品,评论各自是否有进步时,曹二郎忘记了疑问,只想着怎样能比她雕得更精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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