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邬,南大校园,大家喜欢吃瓜。昨天的瓜老了。很快新瓜将熟。
最近关于医学院闹鬼的流言沸沸扬扬,甚嚣尘上。先是老医学楼刮黑色的“鬼风”。后来有胆大的学生,半夜去老医学楼废弃的楼上探险。第二天,他们绘声绘色地描述,在老医学楼二楼荒凉的教室,看到一抹轻飘飘的白色影子,那影子若有若无,徘徊在灰尘满布的讲台,似乎想努力移动一块黑板擦。后来又有人跳出来,声称晚上也在老医学楼看到了鬼影,但那鬼影不是白色,是红色,不是在二楼教室,是在三楼的主实验室。那荒芜已久的主实验室,是当年,在南大莫名消失的医学院女研究生沈丽君生前最爱的地方。红色,也是沈丽君的最爱......
本来怪力乱神的鬼故事,一旦跟校园多年未解开的刑侦案件联系起来,吃瓜群众的想象力也变得异常丰富了。一会儿有人说,在老实验室墙角桌缝发现了随着当年沈丽君本人一起失踪的红色笔记本,又有人说,在月光清凉的夜半,老医学楼三楼走廊会清晰无比地传出女生高跟鞋“咔哒——咔哒——”的声音,还有人信誓旦旦,在老医学楼前面小花园,开满紫藤花的花架那儿,惊悚地看到三楼实验室窗户探出一张脸,面容惨白,长发漆黑,穿着红色连衣裙......关于红色连衣裙这点,又引起了激烈争论。有人说,如果当年神秘失踪的沈丽君果然已遇害,那她的魂魄,应当穿着她生前最后的工作服——实验室的白色隔离服,因为她很可能就是在五十年前的失踪之夜,独自在实验室熬通宵,趁机被歹人谋害。但是,关于沈丽君被害这点,还有人提出异议,指出沈丽君根本没死,也没失踪,而是在当年偷渡到了美国。
在校园论坛这些形形色色、不敬鬼神的讨论者当中,要属一个ID署名“晓光骑士”的最欢快,像个跳梁小丑。他发贴不多,但只要每次发言,必言辞灼灼,推理性强,极具煽动性的,鼓惑起诸多的争议和讨论。本来已经沉寂多年的建校初沈丽君失踪迷案,就是他两个多月前,在校园论坛写了一篇八卦贴,传得神乎其神。前几天他又发表了一篇长文,文章说,沈丽君的男友在1969年5月18日报案其失踪,由于5月12日至5月17日白天,学校均有目击者可以证明,沈丽君都出现在了医学楼三楼的隔离实验室,穿着白色隔离服进行实验,警方初步断定,沈丽君应该在5月17日夜间因不明原因失踪;鉴于半个世纪已然过去,沈丽君踪迹仍然成迷,大概率可以推测,沈丽君实际已经遇害;她被杀害的时间就是当年她失踪的5月17日之夜,她的遗骨“很有可能,以某种不为人知的方式,依然藏在南大的校园”。晓光骑士警告大家,最近医学院闹鬼的传闻并非全都是奇思异想、胡编乱造,毕竟流言众说纷纭,但都指向老医学楼,很可能是潜藏在学校某处的沈丽君的遗骸受到某种方式的震动,魂魄在夜间屡屡徘徊于“生前最爱之所”,而即将来临的,今年的五月十七之夜,将是沈丽君死亡的五十周年祭,她魂魄有感,那一夜将成为她的“回魂之夜”,所以大家在那一晚,不论好奇心有多重,千万不要靠近老医学楼,尤其是荒废的三楼实验室,因为从“目前种种迹象来看”,那一夜,那里将戾气怨气冲天......
我让田彩先离开,独自又在图书馆报告厅坐了很久。直到人都散尽。直到报告大厅的空旷,空落落地,让心里终于发起慌,我才出来。外面风雨凄凄。我从笨拙的背包掏出紫碎花伞,朝着餐厅方向,漫无目的地乱走.....一幢小楼的轮廓,花木掩映,斜插在迷濛烟雨之中。原来我已经穿过灌木花园,到了小路和鹅掌楸路交叉口,那破旧小楼就是老医学楼。最近关于老医学楼的种种怪异传说层出不穷。换在平时,在这样的阴沉天气,我独自一人,绝不敢走这条路。但最近这漫长的几天,似乎把所有的心气都耗尽了,连恐惧都耗光。眼前的老医学楼,孑然独立,深色砖石在雨中洗得发黑发亮。当初建校之时,作为学校中流砥柱的医学楼,没想到会沦落到今日荒废鬼楼吧。可见,什么都抵不住时间的考验。就这样站着胡思乱想,发会儿呆,我压低雨伞,挡住视线,沿着鹅掌楸路,胡乱向前走。
紫碎花伞震荡,我在盲目中撞到了人。一面赶紧道歉,一面茫然抬头,我看到了撑着透明雨伞的百里昔。多日不见,他换发型了。头发染成深褐色,与他的褐色眸子相配,刘海很长,垂下来,微微遮住眼睛,不知因为经了雨水,还是啫喱效果,显得他像漫画里的贵公子,性感,但没睡醒。
“撞到你了。”我说。
“喝酒去。”他说。
酒吧很吵,五光十色。我们俩坐在吧台,左右没人,方便说话。百里给我点了一盘炸鸡翅,蜜汁藤椒鸡翅,底下垫着粉酥脆丝,还有一杯菠萝汁。他自己要了一瓶威士忌,杯子里加冰,自斟自饮。
细细地啃完一盘鸡翅,把酸甜的菠萝汁喝下,心情好多了。果然美食产生的多巴胺很神奇,连酒吧舞池中的嘈杂听来也顺耳了。
“你怎么不喝鸡尾酒了。”
“今天没有那么精致的心情。”
“给我点个小瓶啤酒吧。”
“你不是不喝酒吗。”百里端着酒杯,看着前方说。
“解腻。而起我想和你一起......喝会儿。”
等服务生走远,我举起冰镇啤酒灌了一口,喝得太急,呛得咳嗽。百里只管自顾自地喝他的加冰威士忌,没管我。我们俩就这样各自默默喝了一会儿酒。等我的啤酒喝了一半,我把酒瓶放下,说:
“百里,我出丑了。”
“恩。知道。”
“是宋言。她偷录了视频,先发给莫兰,又发到网上。”
“好。要我帮你教训她吗?”
“不——”我摇摇头,“不......前几天出丑难受,可今天我觉得更难受。前几天乱糟糟像一团乱麻,今天下午像......我不知道今天下午像什么。我可怜我自己,可怜陈风,”我惨凄凄地说:“但没想到,居然也可怜她,宋言。”
百里不说话,摇动着加冰的威士忌,玻璃杯中,透明冰块,液体在灯光照耀下,像他的眸子一样的颜色,过会儿,他盯着酒杯,轻轻念:
“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为伊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天涯何处无芳草。爱神的表面如此温柔,底下却如此残暴。”
“我现在相信你当年是你们学校诗社的了。”我说。
百里不答。他一仰脖,把浓烈的威士忌全灌进嘴中,酒流到他下巴,他随便一抿,把酒杯顿在吧台上。今晚的他看起来尤其颓废。
“你怎么了?”我担心起来。愧疚感油然而生。作为他的朋友,从来都是他对我的关心多,而我对他反之的关注要少。从在鹅掌楸路那里见到他,就觉得今天的他跟往常不太一样。他似乎心事重重。我把手放到他的手背上,他的皮肤触手冰凉,像他威士忌里的冰块,我想给他一些温度......百里低头玩弄那只空酒杯,刘海垂着。半晌,他突然看着我,大手反抓住我的手,把我的手贴在他的脸上,他俊朗的脸,不像他苍白的手那样冰,带着酒精的温度.......我不知所措,不明白所以,任由他抓着我的手,一动不动,感受着他脸部的皮肤温度。不敢动,我眼睛眨得很快,咽下口水,而他就这样盯着我,紧抓我的手,眸子里闪光。
我们俩就保持着这种古怪的姿势,对视着,谁也没移开视线。他褐色的眸子,流线似的头发,脸部线条,古怪的神情,简直要刻进我眼里。他突然笑了。苦笑着摇摇头,把我的手轻轻放回吧台,又往杯中倒满威士忌,喝一口,放下酒杯,然后长长地叹了口气。
“今天是五月四号。”他说。
我脑回路向来太慢。过了片刻,我才回味过来百里话中的意思。天哪,今天是五四运动的纪念日!我完全忘了日子!
我开始不断地不断地责怪自己。我真是天底下最差劲的朋友!
怪不得百里消失了这几天。他今天又表现得这么奇怪!
“百里,对不起,对不起!我太执迷在我自己的事情,完全忽视了你。”我又把手覆在他的手背上,他轻轻抽回手,没看我,轻晃玻璃杯:“在这个世界上,除了我自己,也还只有你,还能记得今天的意义。”他向我举起酒杯,终于笑了,像往常那样,笑得灿烂,但遮不住眼底的一丝忧郁,“一百年了。我的吸血鬼日子。可惜,我‘死’的时候,朱生豪才五岁,没能在活着的时候拜读他翻译的莎士比亚,要不然说不定,上大学那会儿,我的白话新诗还能更精进。”
我也举起酒瓶,跟他轻轻一碰,他说:
“来,跟我庆祝庆祝,五月四号,我的死亡纪念日。”
最近关于医学院闹鬼的流言沸沸扬扬,甚嚣尘上。先是老医学楼刮黑色的“鬼风”。后来有胆大的学生,半夜去老医学楼废弃的楼上探险。第二天,他们绘声绘色地描述,在老医学楼二楼荒凉的教室,看到一抹轻飘飘的白色影子,那影子若有若无,徘徊在灰尘满布的讲台,似乎想努力移动一块黑板擦。后来又有人跳出来,声称晚上也在老医学楼看到了鬼影,但那鬼影不是白色,是红色,不是在二楼教室,是在三楼的主实验室。那荒芜已久的主实验室,是当年,在南大莫名消失的医学院女研究生沈丽君生前最爱的地方。红色,也是沈丽君的最爱......
本来怪力乱神的鬼故事,一旦跟校园多年未解开的刑侦案件联系起来,吃瓜群众的想象力也变得异常丰富了。一会儿有人说,在老实验室墙角桌缝发现了随着当年沈丽君本人一起失踪的红色笔记本,又有人说,在月光清凉的夜半,老医学楼三楼走廊会清晰无比地传出女生高跟鞋“咔哒——咔哒——”的声音,还有人信誓旦旦,在老医学楼前面小花园,开满紫藤花的花架那儿,惊悚地看到三楼实验室窗户探出一张脸,面容惨白,长发漆黑,穿着红色连衣裙......关于红色连衣裙这点,又引起了激烈争论。有人说,如果当年神秘失踪的沈丽君果然已遇害,那她的魂魄,应当穿着她生前最后的工作服——实验室的白色隔离服,因为她很可能就是在五十年前的失踪之夜,独自在实验室熬通宵,趁机被歹人谋害。但是,关于沈丽君被害这点,还有人提出异议,指出沈丽君根本没死,也没失踪,而是在当年偷渡到了美国。
在校园论坛这些形形色色、不敬鬼神的讨论者当中,要属一个ID署名“晓光骑士”的最欢快,像个跳梁小丑。他发贴不多,但只要每次发言,必言辞灼灼,推理性强,极具煽动性的,鼓惑起诸多的争议和讨论。本来已经沉寂多年的建校初沈丽君失踪迷案,就是他两个多月前,在校园论坛写了一篇八卦贴,传得神乎其神。前几天他又发表了一篇长文,文章说,沈丽君的男友在1969年5月18日报案其失踪,由于5月12日至5月17日白天,学校均有目击者可以证明,沈丽君都出现在了医学楼三楼的隔离实验室,穿着白色隔离服进行实验,警方初步断定,沈丽君应该在5月17日夜间因不明原因失踪;鉴于半个世纪已然过去,沈丽君踪迹仍然成迷,大概率可以推测,沈丽君实际已经遇害;她被杀害的时间就是当年她失踪的5月17日之夜,她的遗骨“很有可能,以某种不为人知的方式,依然藏在南大的校园”。晓光骑士警告大家,最近医学院闹鬼的传闻并非全都是奇思异想、胡编乱造,毕竟流言众说纷纭,但都指向老医学楼,很可能是潜藏在学校某处的沈丽君的遗骸受到某种方式的震动,魂魄在夜间屡屡徘徊于“生前最爱之所”,而即将来临的,今年的五月十七之夜,将是沈丽君死亡的五十周年祭,她魂魄有感,那一夜将成为她的“回魂之夜”,所以大家在那一晚,不论好奇心有多重,千万不要靠近老医学楼,尤其是荒废的三楼实验室,因为从“目前种种迹象来看”,那一夜,那里将戾气怨气冲天......
我让田彩先离开,独自又在图书馆报告厅坐了很久。直到人都散尽。直到报告大厅的空旷,空落落地,让心里终于发起慌,我才出来。外面风雨凄凄。我从笨拙的背包掏出紫碎花伞,朝着餐厅方向,漫无目的地乱走.....一幢小楼的轮廓,花木掩映,斜插在迷濛烟雨之中。原来我已经穿过灌木花园,到了小路和鹅掌楸路交叉口,那破旧小楼就是老医学楼。最近关于老医学楼的种种怪异传说层出不穷。换在平时,在这样的阴沉天气,我独自一人,绝不敢走这条路。但最近这漫长的几天,似乎把所有的心气都耗尽了,连恐惧都耗光。眼前的老医学楼,孑然独立,深色砖石在雨中洗得发黑发亮。当初建校之时,作为学校中流砥柱的医学楼,没想到会沦落到今日荒废鬼楼吧。可见,什么都抵不住时间的考验。就这样站着胡思乱想,发会儿呆,我压低雨伞,挡住视线,沿着鹅掌楸路,胡乱向前走。
紫碎花伞震荡,我在盲目中撞到了人。一面赶紧道歉,一面茫然抬头,我看到了撑着透明雨伞的百里昔。多日不见,他换发型了。头发染成深褐色,与他的褐色眸子相配,刘海很长,垂下来,微微遮住眼睛,不知因为经了雨水,还是啫喱效果,显得他像漫画里的贵公子,性感,但没睡醒。
“撞到你了。”我说。
“喝酒去。”他说。
酒吧很吵,五光十色。我们俩坐在吧台,左右没人,方便说话。百里给我点了一盘炸鸡翅,蜜汁藤椒鸡翅,底下垫着粉酥脆丝,还有一杯菠萝汁。他自己要了一瓶威士忌,杯子里加冰,自斟自饮。
细细地啃完一盘鸡翅,把酸甜的菠萝汁喝下,心情好多了。果然美食产生的多巴胺很神奇,连酒吧舞池中的嘈杂听来也顺耳了。
“你怎么不喝鸡尾酒了。”
“今天没有那么精致的心情。”
“给我点个小瓶啤酒吧。”
“你不是不喝酒吗。”百里端着酒杯,看着前方说。
“解腻。而起我想和你一起......喝会儿。”
等服务生走远,我举起冰镇啤酒灌了一口,喝得太急,呛得咳嗽。百里只管自顾自地喝他的加冰威士忌,没管我。我们俩就这样各自默默喝了一会儿酒。等我的啤酒喝了一半,我把酒瓶放下,说:
“百里,我出丑了。”
“恩。知道。”
“是宋言。她偷录了视频,先发给莫兰,又发到网上。”
“好。要我帮你教训她吗?”
“不——”我摇摇头,“不......前几天出丑难受,可今天我觉得更难受。前几天乱糟糟像一团乱麻,今天下午像......我不知道今天下午像什么。我可怜我自己,可怜陈风,”我惨凄凄地说:“但没想到,居然也可怜她,宋言。”
百里不说话,摇动着加冰的威士忌,玻璃杯中,透明冰块,液体在灯光照耀下,像他的眸子一样的颜色,过会儿,他盯着酒杯,轻轻念:
“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为伊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天涯何处无芳草。爱神的表面如此温柔,底下却如此残暴。”
“我现在相信你当年是你们学校诗社的了。”我说。
百里不答。他一仰脖,把浓烈的威士忌全灌进嘴中,酒流到他下巴,他随便一抿,把酒杯顿在吧台上。今晚的他看起来尤其颓废。
“你怎么了?”我担心起来。愧疚感油然而生。作为他的朋友,从来都是他对我的关心多,而我对他反之的关注要少。从在鹅掌楸路那里见到他,就觉得今天的他跟往常不太一样。他似乎心事重重。我把手放到他的手背上,他的皮肤触手冰凉,像他威士忌里的冰块,我想给他一些温度......百里低头玩弄那只空酒杯,刘海垂着。半晌,他突然看着我,大手反抓住我的手,把我的手贴在他的脸上,他俊朗的脸,不像他苍白的手那样冰,带着酒精的温度.......我不知所措,不明白所以,任由他抓着我的手,一动不动,感受着他脸部的皮肤温度。不敢动,我眼睛眨得很快,咽下口水,而他就这样盯着我,紧抓我的手,眸子里闪光。
我们俩就保持着这种古怪的姿势,对视着,谁也没移开视线。他褐色的眸子,流线似的头发,脸部线条,古怪的神情,简直要刻进我眼里。他突然笑了。苦笑着摇摇头,把我的手轻轻放回吧台,又往杯中倒满威士忌,喝一口,放下酒杯,然后长长地叹了口气。
“今天是五月四号。”他说。
我脑回路向来太慢。过了片刻,我才回味过来百里话中的意思。天哪,今天是五四运动的纪念日!我完全忘了日子!
我开始不断地不断地责怪自己。我真是天底下最差劲的朋友!
怪不得百里消失了这几天。他今天又表现得这么奇怪!
“百里,对不起,对不起!我太执迷在我自己的事情,完全忽视了你。”我又把手覆在他的手背上,他轻轻抽回手,没看我,轻晃玻璃杯:“在这个世界上,除了我自己,也还只有你,还能记得今天的意义。”他向我举起酒杯,终于笑了,像往常那样,笑得灿烂,但遮不住眼底的一丝忧郁,“一百年了。我的吸血鬼日子。可惜,我‘死’的时候,朱生豪才五岁,没能在活着的时候拜读他翻译的莎士比亚,要不然说不定,上大学那会儿,我的白话新诗还能更精进。”
我也举起酒瓶,跟他轻轻一碰,他说:
“来,跟我庆祝庆祝,五月四号,我的死亡纪念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