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云翡躺在酒店翻来覆去睡不着,她蹦下床,掏出电吉他,刚准备连她不远千里也要带着的便携式音箱,却突然想起这是在半夜的酒店。
翻找了半天都没见耳机的影子,她只能干拨了几下弦,干瘪的声音从手上传来,沈云翡有些抓狂。
她在害怕。
明天就要去见外公外婆了,她不敢想这三年两位老人是怎么过的,是以什么样的心情面对了她的死讯,更不敢想他们还在不在世。
她点开碎掉的手机转移注意力,打开相册,有不少关于曾经沈云翡的照片:有搞怪的自拍、沈父沈母、还有一些乐队排练的场景。录音里还有女孩自己录得一些demo文件,不得不说有几首还挺不错的,就是这电吉他弹得着实有点磕碜。她关掉手机,心想改天找个地方把屏幕修好吧。
天气不错,沈云翡戴着口罩来到了原来的家门口。她隔着矮墙看着,院子还是那个院子,虽然看着简单朴素,但整齐摞好的柴火昭显着老一辈人的讲究。
不一会,外婆端着点白菜蹒跚着出来,看样子想去水池那里洗。三年过去了,她看着更佝偻了一些,沈云翡一阵阵鼻酸,没忍住进去接过菜盆子说:"我来吧。"
外婆没想到这个时候突然有人来,似是辨认了一会,才出声问她是谁。
"我是沈青云的朋友,叫我云翡就好了。"沈云翡瓮声瓮气地回答。
提到沈青云,外婆"奥"了一声,神情落寞下来。沈云翡没敢细看,迅速洗碗菜扶着外婆进屋。
屋子里有点昏暗,很闷,一进门就能看到桌子上摆着一幅沈青云遗像的相框,骨灰盒被老人用干净的绸缎盖着,没让落下一点灰。
这世上谁还能见到自己的骨灰呢,沈云翡自嘲。
外婆顺着沈云翡的视线看过去,叹了口气,说道:“青云是个好孩子,可惜命不好,我跟她外公老了,总是拖累着她,活着的时候也没轻松过一天。”
“不是的,”沈云翡转头看着外婆,“沈青云说过一直很感激你们,她才是不孝顺的那一个,跟你们在一起的每一天,她都是幸福的。”
外婆的眼眶有点湿润,苦涩地摇了摇头。她招呼沈云翡坐下,说:“没什么可招待你的,你先喝点水,她外公最近身体不太好,刚去乡镇卫生院那里买药,估计一会就回来了,我先去给你们做点饭。”
沈云翡说:“没事儿,我就是来看看您们好不好,饭就不吃了。”
她也是不能摘口罩,再怎么说沈云翡跟自己还是八分像的。正说着,外公拄着拐杖,提溜个塑料袋回来了。
听说是沈青云的朋友,外公也没太意外,他说这几年有个男人也经常过来看望他们,多亏了他招呼,他们的日子还算过得去,不知道沈云翡认不认识。
外公比划:“挺高挺俊一个小伙子,跟青云差不多大,有二十六七岁了吧,他说他姓江。”
沈云翡一愣,姓江的男人她就认识一个,但这个人当初在乐队的时候就不怎么待见他,更何况今时不同往日,以他现在的名气,应当不可能专门跑来这穷乡僻壤的地方。
临走前,沈云翡留下一个电话号码,跟外公外婆说,如果姓江的男人再来,请打电话给她。要是您们平时有什么事也可以来找她,她就住在不远的地方。
两位老人连连答应,一直把她送到大门口。直到沈云翡走出去一段路了,回头一看,外公外婆还站在门口目送她,大概也是在她身上看到了沈青云的影子。
沈云翡的眼泪沾湿了口罩,她想:“我得想个办法留在这里,自私也好,起码让外公外婆安享一下晚年。”
自从来了榆城沈云翡就没怎么睡过好觉,一大早,她顶着硕大的黑眼圈出门找人修手机。由于没打算在外面呆太久,加上心情不佳,她也没心思打扮,素着一张脸扎了个马尾,套了件白t就出门了,这样看着倒是跟路上碰到的高中生没有两样。
沈云翡沿路问了几家玻璃门上贴着修手机字样的店,都说修不了这个高级货。好在有个老板让她去附中旁边的一家店看看,说他们那儿说不定可以修,就是稍微有点远。
沈云翡打了个车,结果没五分钟就到了,可能是她已经适应了出个门开车一小时就算近的北京,还得重新定义下老板说的“远”。
这家店还算大,除了手机,还卖一些mp3mp4之类的电子产品,当沈云翡看到电吉他能用的监听耳机时,几乎产生了感动之情:看来我们这小地方还是与时俱进的嘛!
“这个耳机只有一个,还挺贵的。”
老板的声音从柜台后传来,沈云翡抬头,是一个三十来岁的男人,头发还挺长,典型文艺青年的范儿。
沈云翡刚想依照惯性说一句:“那不用了。”突然又想起她现在可是有钱人,于是装模作样的点点头说:“没事,我要了。”
想起正事,她小心翼翼地掏出手机让他看,
“您看能修吗,得保证里面的东西不被删除。”
老板把玩了一下,说:“能修,不过原装屏需要我托朋友去市里买。”
“能修好就行,钱不是问题。”沈云翡回答。
听听,听听这个暴发户式的台词!沈云翡感叹自己真是把久穷乍富表演得淋漓尽致。
老板看了她一眼,似乎有点惊讶她年纪轻轻掏钱倒是干脆:
“行,就是得等两天,我叫秦一鸣,秦始皇的秦,你留个电话吧,修好了我喊你。”
又是个姓秦的,她咋不知道榆城有这么多姓秦的。
沈云翡趴着写名字和酒店前台的电话,店门口挂着的铃铛响了,老板头都没抬:
“秦衍你小子怎么这么慢,买个早餐都磨叽。”
沈云翡看向门口,一个高个男生戴着机车头盔,两手拎着塑料袋,正用肩膀推着玻璃门。她顺手帮忙拉了一下,
“谢谢。”
对方边说着,边把馄饨包子放在柜台,一伸手摘了头盔,露出棱角分明的侧脸。
察觉到沈云翡盯着他目光,秦衍也转过头去,似乎看沈云翡面熟,眉头微微拧着像是在辨认。
“你们认识啊。”老板看他俩面面相觑半天问道。
“昨天那个非主流。”秦衍言简意赅地总结。
沈云翡:......
她从来没有如此深刻地意识到,榆城这帮人的审美教育任重而道远。
沈云翡决定不再容忍,开口反击,可惜她显然只领悟了朋克的造型和音乐,但没掌握朋克骂人的精髓,只是气势汹汹地说出一句:
“你才是非主流。”
老板没忍住笑出了声,举起沈云翡裂开的手机屏对秦衍说:
“土狗,人家这叫朋克。”
秦衍倒是不生气,还挺好奇地瞅了两眼,问她:
“吃馄饨还是包子?”
“包子。”
沈云翡想都没想,顺嘴就答。说完自己先愣了一下,有点没跟上这人的脑回路。刚想回绝,又被老板递了双筷子。
这都什么事啊!
沈云翡无语,但她这人算是活了两辈子的宗旨都是"有便宜不占王八蛋",所以还是接过筷子一起吃了起来。老板嚼了口包子,问她:
“你跟秦衍差不多大吧,听口音不是我们这儿的。”
沈云翡愣了一下,她都没意识到自己口音的变化。犹豫着点点头说:
“差不多吧,北京来的。”
“首都!大城市!”老板出恍然的表情。
沈云翡不知道怎么接话,只能夹着包子吃,一边偷偷观察秦衍,
看着也不像生过大病的样子,昨天拎人的时候也挺有劲儿,重名了吧,她在心里下着定义。主要是昨天他袖手旁观的样子,沈云翡实在不想承认这人就是她的捐赠对象。虽然当时听着没怎么在意,真到面对面这份上,也产生了种"好心"当成驴肝肺的痛心。
这时秦一鸣的手机响了,他出去接电话,气氛一时有些沉默。秦衍喝着馄饨,突然问她:
“我脸上有东西吗?”
沈云翡吓了一跳,但还是不动声色地回他:
“没有,但刚刚好像有苍蝇落你碗里了。”她睁眼说瞎话。
秦衍握着塑料勺的手一顿,大概是对方说得太信誓旦旦,他不由得低头看了一眼——当然什么都没有。秦衍觉得有点好笑,但看着沈云翡一脸“你再找找”的表情,也没有戳穿,两口喝完了馄饨,站起身拎起头盔说:
“帮我跟小舅说一声他机车撞了,我去修。”
说完,转身走出了店里。沈云翡这才发现门口机车的后视镜和主灯都已经碎掉了,但秦衍仿佛什么都没看见,长腿一跨,很是冷酷地开走了——如果豁着的挡泥板没掉下来的话。
沈云翡:......
行,算是知道买早餐磨叽的原因了。
老板接完电话,原本带着笑意的脸在看到门口的“残骸”后僵住了,眼看他气势汹汹地掏出手机准备骂人,沈云翡很有眼色地道了谢,然后溜了出来。
今天天气很好,拿着新买的耳机,沈云翡慢腾腾地走着,突然想到刚刚是不是因为自己说想吃包子的缘故,秦衍的筷子就没往那儿伸过。她摇摇头,觉得这鬼火少年应当没那么好心。
沈云翡回到酒店,用前台的电话跟家人报了个平安,虽然跟沈父沈母还算不上熟,但该做的还得做。毕竟只是跟他们说出来散心,又拒绝了助理陪同的安排,倒不是他们多关心沈云翡,主要是怕他们派人找过来。
她把电吉他插好,戴着耳机开始弹了起来。最近算是缓慢"复健"中,左手也起了层薄茧,听着比录音里的技术好多了。她晃着脑袋,踩着节拍,刚不自觉蹦了两下,敲门声就从门口传来。
服务员的脸色不太好,瞄了眼沈云翡的设备就明白了:
“女士,您楼下说有点吵,咱这隔音不太好,您还是多注意一下。”
沈云翡无奈地道了歉,戴着耳机都能听见,她也是没办法了。看着不咋厚的隔断墙,心想,还是得去租个房。
她现在倒不担心钱的问题,但据她所知,想住在离外公外婆家不远的地方就得靠近乡下,在这儿进城交通便利、隔音良好的房子不太好找。有回找到间不错的,房东又觉得她过于前卫的造型不像好人,死活不给租。
怎么有钱没钱租房都这么难!沈云翡心累。
这天她来到个居民楼里,一个鬼叫着乱跑的小孩横冲直撞,额头嗑到了她衣服上的铆钉,开始嚎啕大哭。小孩爹看她像个外地人,开始用方言大声谩骂,那些年幼时窒息的生活仿佛重新复苏,沈云翡的耐心终于告罄,她两手一摊:
“赔钱。”
小孩爹愣了一下,骂道:“我们他妈还没让你赔钱呢,一天到晚不学好,还打我们孩子!”
周围人聚集了不少,沈云翡脱下掉了几颗铆钉的外套,举到男人和小孩面前,厚底鞋让她看着比男人都高:
“我这件外套价格五位数,发票我都留着,衣服上总共18颗铆钉,被你孩子撞掉了两颗,1000块总得赔我吧。”
男人被价格吓了一跳,还在嘴硬:
“什么衣服那么贵啊,你他妈碰瓷是不是!”
沈云翡懒得废话,掏出手机点了110:
“成,那我们报警。”
警察的威慑力在小县城里还是有的,男人“你”了半天,拉着自己小孩留下一句“神经病!”回了屋。围观群众看吵不起来,嗑着瓜子也散了。没两分钟,楼道里传来了小孩子的哭嚎,和男人“让你给老子到处惹事”的谩骂。
沈云翡叹了口气,她也没想这样。这么多年了,要说除了钱还有什么让她坚持北漂的话,大概就是她太想逃离生活在小县城里这种的窒息感。
不过折腾半天还是让她找到了合适的地方,一个市区边缘的小乡村,正好是一辆公交的终点站。那边有几家住户盖起来的自建房“小别墅”,看着挺新挺干净,主要是带着个小院子,各家也有距离,她接着音响弹吉他不会扰民。最重要的是,这里离外公外婆家不远,骑个车也就十来分钟。
当然大部分居民还是住着老屋,虽然看着朴实无华,但也有细心的主人在院子里种了各种花草和蔬菜 。沈云翡费了点心找到一家搬去大城市生活的房东,租下了一整套“小别墅”,离得最近的一家小院子里架了一排葡萄藤,绿油油的,看着很有生机。
沈云翡东西不多,租了个老乡的三轮车一趟就拉完了。二楼阳台能望见不远处郁郁葱葱的田野,沈云翡站在阳台上,久违地有了点舒心的感觉。隔壁院子葡萄藤下卧着一只土黄色的小土狗,圆头圆脑的十分可爱。
大概是听到什么声响,小狗很机警地竖起了耳朵。
“小黄。”有人喊它。
沈云翡刚想吐槽这个直白通俗的名字,突然看到停在隔壁大门口的破烂机车,紧接着一个眼熟的人影蹲了下来,开始撸狗头,离得这么远都能看到小黄的小尾巴快摇成螺旋桨。
翻找了半天都没见耳机的影子,她只能干拨了几下弦,干瘪的声音从手上传来,沈云翡有些抓狂。
她在害怕。
明天就要去见外公外婆了,她不敢想这三年两位老人是怎么过的,是以什么样的心情面对了她的死讯,更不敢想他们还在不在世。
她点开碎掉的手机转移注意力,打开相册,有不少关于曾经沈云翡的照片:有搞怪的自拍、沈父沈母、还有一些乐队排练的场景。录音里还有女孩自己录得一些demo文件,不得不说有几首还挺不错的,就是这电吉他弹得着实有点磕碜。她关掉手机,心想改天找个地方把屏幕修好吧。
天气不错,沈云翡戴着口罩来到了原来的家门口。她隔着矮墙看着,院子还是那个院子,虽然看着简单朴素,但整齐摞好的柴火昭显着老一辈人的讲究。
不一会,外婆端着点白菜蹒跚着出来,看样子想去水池那里洗。三年过去了,她看着更佝偻了一些,沈云翡一阵阵鼻酸,没忍住进去接过菜盆子说:"我来吧。"
外婆没想到这个时候突然有人来,似是辨认了一会,才出声问她是谁。
"我是沈青云的朋友,叫我云翡就好了。"沈云翡瓮声瓮气地回答。
提到沈青云,外婆"奥"了一声,神情落寞下来。沈云翡没敢细看,迅速洗碗菜扶着外婆进屋。
屋子里有点昏暗,很闷,一进门就能看到桌子上摆着一幅沈青云遗像的相框,骨灰盒被老人用干净的绸缎盖着,没让落下一点灰。
这世上谁还能见到自己的骨灰呢,沈云翡自嘲。
外婆顺着沈云翡的视线看过去,叹了口气,说道:“青云是个好孩子,可惜命不好,我跟她外公老了,总是拖累着她,活着的时候也没轻松过一天。”
“不是的,”沈云翡转头看着外婆,“沈青云说过一直很感激你们,她才是不孝顺的那一个,跟你们在一起的每一天,她都是幸福的。”
外婆的眼眶有点湿润,苦涩地摇了摇头。她招呼沈云翡坐下,说:“没什么可招待你的,你先喝点水,她外公最近身体不太好,刚去乡镇卫生院那里买药,估计一会就回来了,我先去给你们做点饭。”
沈云翡说:“没事儿,我就是来看看您们好不好,饭就不吃了。”
她也是不能摘口罩,再怎么说沈云翡跟自己还是八分像的。正说着,外公拄着拐杖,提溜个塑料袋回来了。
听说是沈青云的朋友,外公也没太意外,他说这几年有个男人也经常过来看望他们,多亏了他招呼,他们的日子还算过得去,不知道沈云翡认不认识。
外公比划:“挺高挺俊一个小伙子,跟青云差不多大,有二十六七岁了吧,他说他姓江。”
沈云翡一愣,姓江的男人她就认识一个,但这个人当初在乐队的时候就不怎么待见他,更何况今时不同往日,以他现在的名气,应当不可能专门跑来这穷乡僻壤的地方。
临走前,沈云翡留下一个电话号码,跟外公外婆说,如果姓江的男人再来,请打电话给她。要是您们平时有什么事也可以来找她,她就住在不远的地方。
两位老人连连答应,一直把她送到大门口。直到沈云翡走出去一段路了,回头一看,外公外婆还站在门口目送她,大概也是在她身上看到了沈青云的影子。
沈云翡的眼泪沾湿了口罩,她想:“我得想个办法留在这里,自私也好,起码让外公外婆安享一下晚年。”
自从来了榆城沈云翡就没怎么睡过好觉,一大早,她顶着硕大的黑眼圈出门找人修手机。由于没打算在外面呆太久,加上心情不佳,她也没心思打扮,素着一张脸扎了个马尾,套了件白t就出门了,这样看着倒是跟路上碰到的高中生没有两样。
沈云翡沿路问了几家玻璃门上贴着修手机字样的店,都说修不了这个高级货。好在有个老板让她去附中旁边的一家店看看,说他们那儿说不定可以修,就是稍微有点远。
沈云翡打了个车,结果没五分钟就到了,可能是她已经适应了出个门开车一小时就算近的北京,还得重新定义下老板说的“远”。
这家店还算大,除了手机,还卖一些mp3mp4之类的电子产品,当沈云翡看到电吉他能用的监听耳机时,几乎产生了感动之情:看来我们这小地方还是与时俱进的嘛!
“这个耳机只有一个,还挺贵的。”
老板的声音从柜台后传来,沈云翡抬头,是一个三十来岁的男人,头发还挺长,典型文艺青年的范儿。
沈云翡刚想依照惯性说一句:“那不用了。”突然又想起她现在可是有钱人,于是装模作样的点点头说:“没事,我要了。”
想起正事,她小心翼翼地掏出手机让他看,
“您看能修吗,得保证里面的东西不被删除。”
老板把玩了一下,说:“能修,不过原装屏需要我托朋友去市里买。”
“能修好就行,钱不是问题。”沈云翡回答。
听听,听听这个暴发户式的台词!沈云翡感叹自己真是把久穷乍富表演得淋漓尽致。
老板看了她一眼,似乎有点惊讶她年纪轻轻掏钱倒是干脆:
“行,就是得等两天,我叫秦一鸣,秦始皇的秦,你留个电话吧,修好了我喊你。”
又是个姓秦的,她咋不知道榆城有这么多姓秦的。
沈云翡趴着写名字和酒店前台的电话,店门口挂着的铃铛响了,老板头都没抬:
“秦衍你小子怎么这么慢,买个早餐都磨叽。”
沈云翡看向门口,一个高个男生戴着机车头盔,两手拎着塑料袋,正用肩膀推着玻璃门。她顺手帮忙拉了一下,
“谢谢。”
对方边说着,边把馄饨包子放在柜台,一伸手摘了头盔,露出棱角分明的侧脸。
察觉到沈云翡盯着他目光,秦衍也转过头去,似乎看沈云翡面熟,眉头微微拧着像是在辨认。
“你们认识啊。”老板看他俩面面相觑半天问道。
“昨天那个非主流。”秦衍言简意赅地总结。
沈云翡:......
她从来没有如此深刻地意识到,榆城这帮人的审美教育任重而道远。
沈云翡决定不再容忍,开口反击,可惜她显然只领悟了朋克的造型和音乐,但没掌握朋克骂人的精髓,只是气势汹汹地说出一句:
“你才是非主流。”
老板没忍住笑出了声,举起沈云翡裂开的手机屏对秦衍说:
“土狗,人家这叫朋克。”
秦衍倒是不生气,还挺好奇地瞅了两眼,问她:
“吃馄饨还是包子?”
“包子。”
沈云翡想都没想,顺嘴就答。说完自己先愣了一下,有点没跟上这人的脑回路。刚想回绝,又被老板递了双筷子。
这都什么事啊!
沈云翡无语,但她这人算是活了两辈子的宗旨都是"有便宜不占王八蛋",所以还是接过筷子一起吃了起来。老板嚼了口包子,问她:
“你跟秦衍差不多大吧,听口音不是我们这儿的。”
沈云翡愣了一下,她都没意识到自己口音的变化。犹豫着点点头说:
“差不多吧,北京来的。”
“首都!大城市!”老板出恍然的表情。
沈云翡不知道怎么接话,只能夹着包子吃,一边偷偷观察秦衍,
看着也不像生过大病的样子,昨天拎人的时候也挺有劲儿,重名了吧,她在心里下着定义。主要是昨天他袖手旁观的样子,沈云翡实在不想承认这人就是她的捐赠对象。虽然当时听着没怎么在意,真到面对面这份上,也产生了种"好心"当成驴肝肺的痛心。
这时秦一鸣的手机响了,他出去接电话,气氛一时有些沉默。秦衍喝着馄饨,突然问她:
“我脸上有东西吗?”
沈云翡吓了一跳,但还是不动声色地回他:
“没有,但刚刚好像有苍蝇落你碗里了。”她睁眼说瞎话。
秦衍握着塑料勺的手一顿,大概是对方说得太信誓旦旦,他不由得低头看了一眼——当然什么都没有。秦衍觉得有点好笑,但看着沈云翡一脸“你再找找”的表情,也没有戳穿,两口喝完了馄饨,站起身拎起头盔说:
“帮我跟小舅说一声他机车撞了,我去修。”
说完,转身走出了店里。沈云翡这才发现门口机车的后视镜和主灯都已经碎掉了,但秦衍仿佛什么都没看见,长腿一跨,很是冷酷地开走了——如果豁着的挡泥板没掉下来的话。
沈云翡:......
行,算是知道买早餐磨叽的原因了。
老板接完电话,原本带着笑意的脸在看到门口的“残骸”后僵住了,眼看他气势汹汹地掏出手机准备骂人,沈云翡很有眼色地道了谢,然后溜了出来。
今天天气很好,拿着新买的耳机,沈云翡慢腾腾地走着,突然想到刚刚是不是因为自己说想吃包子的缘故,秦衍的筷子就没往那儿伸过。她摇摇头,觉得这鬼火少年应当没那么好心。
沈云翡回到酒店,用前台的电话跟家人报了个平安,虽然跟沈父沈母还算不上熟,但该做的还得做。毕竟只是跟他们说出来散心,又拒绝了助理陪同的安排,倒不是他们多关心沈云翡,主要是怕他们派人找过来。
她把电吉他插好,戴着耳机开始弹了起来。最近算是缓慢"复健"中,左手也起了层薄茧,听着比录音里的技术好多了。她晃着脑袋,踩着节拍,刚不自觉蹦了两下,敲门声就从门口传来。
服务员的脸色不太好,瞄了眼沈云翡的设备就明白了:
“女士,您楼下说有点吵,咱这隔音不太好,您还是多注意一下。”
沈云翡无奈地道了歉,戴着耳机都能听见,她也是没办法了。看着不咋厚的隔断墙,心想,还是得去租个房。
她现在倒不担心钱的问题,但据她所知,想住在离外公外婆家不远的地方就得靠近乡下,在这儿进城交通便利、隔音良好的房子不太好找。有回找到间不错的,房东又觉得她过于前卫的造型不像好人,死活不给租。
怎么有钱没钱租房都这么难!沈云翡心累。
这天她来到个居民楼里,一个鬼叫着乱跑的小孩横冲直撞,额头嗑到了她衣服上的铆钉,开始嚎啕大哭。小孩爹看她像个外地人,开始用方言大声谩骂,那些年幼时窒息的生活仿佛重新复苏,沈云翡的耐心终于告罄,她两手一摊:
“赔钱。”
小孩爹愣了一下,骂道:“我们他妈还没让你赔钱呢,一天到晚不学好,还打我们孩子!”
周围人聚集了不少,沈云翡脱下掉了几颗铆钉的外套,举到男人和小孩面前,厚底鞋让她看着比男人都高:
“我这件外套价格五位数,发票我都留着,衣服上总共18颗铆钉,被你孩子撞掉了两颗,1000块总得赔我吧。”
男人被价格吓了一跳,还在嘴硬:
“什么衣服那么贵啊,你他妈碰瓷是不是!”
沈云翡懒得废话,掏出手机点了110:
“成,那我们报警。”
警察的威慑力在小县城里还是有的,男人“你”了半天,拉着自己小孩留下一句“神经病!”回了屋。围观群众看吵不起来,嗑着瓜子也散了。没两分钟,楼道里传来了小孩子的哭嚎,和男人“让你给老子到处惹事”的谩骂。
沈云翡叹了口气,她也没想这样。这么多年了,要说除了钱还有什么让她坚持北漂的话,大概就是她太想逃离生活在小县城里这种的窒息感。
不过折腾半天还是让她找到了合适的地方,一个市区边缘的小乡村,正好是一辆公交的终点站。那边有几家住户盖起来的自建房“小别墅”,看着挺新挺干净,主要是带着个小院子,各家也有距离,她接着音响弹吉他不会扰民。最重要的是,这里离外公外婆家不远,骑个车也就十来分钟。
当然大部分居民还是住着老屋,虽然看着朴实无华,但也有细心的主人在院子里种了各种花草和蔬菜 。沈云翡费了点心找到一家搬去大城市生活的房东,租下了一整套“小别墅”,离得最近的一家小院子里架了一排葡萄藤,绿油油的,看着很有生机。
沈云翡东西不多,租了个老乡的三轮车一趟就拉完了。二楼阳台能望见不远处郁郁葱葱的田野,沈云翡站在阳台上,久违地有了点舒心的感觉。隔壁院子葡萄藤下卧着一只土黄色的小土狗,圆头圆脑的十分可爱。
大概是听到什么声响,小狗很机警地竖起了耳朵。
“小黄。”有人喊它。
沈云翡刚想吐槽这个直白通俗的名字,突然看到停在隔壁大门口的破烂机车,紧接着一个眼熟的人影蹲了下来,开始撸狗头,离得这么远都能看到小黄的小尾巴快摇成螺旋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