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人的早晚饭并重,午饭轻些。

    所以我一般都对付了事,或与早饭并作一顿。

    Holborn的一个小巷里,有一家我喜爱的英式早餐店。一顿吃个混饱,才只8镑75。

    这一日下雨,我没带伞,所以才在店里多坐一会。

    其实伦敦多雨,总是雾蒙蒙的。

    雨并不大,只总有一股氤氲的湿气萦绕。

    于是选衣一般带帽,不大的雨就将帽一带,也就过去了。

    我低头喝一口伯爵茶,这方抬头,一个熟悉的身影便划入我的视线。

    她好像风尘仆仆,快步走进这附近的一幢教学大楼,不久后又抱着一大堆资料匆匆而出。

    她就站在路口,在街对面的Pret 和Wasabi之间来回纠结了一番,最终转头走进了街边的Costa。

    她买了一杯热可可去奶油,我倾身过去瞧,排队走路都聊微信,也不看路。

    自然意料之外,又意料之中的撞上了我。

    她一迭声的sorry,对我,也对出来擦地的Costa员工。

    又重新返回去排队。

    我不说话,跟在她后面。

    待她重又点完餐后,我立刻上前说了句Same,Cheers。将钱替她付过。(注)

    她诧异的看了我一眼,我与她对视。

    韶华还是那个韶华。如点漆般的眸,圆润的鼻,红润的檀口。

    她扬着一头栗色的长卷发,像是石壁上刻着的海浪。

    她在打量我,大胆又直接。

    最后她似乎得出了结论,对我说了一句英文。想把钱还给我,还要陪我洗衣费。

    我猜她大概是不想在外欠人情。

    我偏不叫她如愿,我打开了二维码,请她加好友。

    她这才又看了我一眼,最后只能扫一扫。

    加了好友,我时不时会给她点赞。

    她不常发朋友圈,尤其讨厌和人发相似的内容。

    周围人在圣诞节前后都去了Myfair的宅邸前拍雪景。她偏发一张夏季的伯恩茅斯。

    相片是黄色的细沙和天蓝色的大海。

    那是个很美丽的海滨小城,她曾在那里读书。

    我和她相约这个圣诞假期,她同意了。

    听说她为了心安理得的玩,赶了好几晚的essay,我心里有些开心又有些欣慰。

    多少年了,韶华也终于开始自己写功课了。

    她没有不耐烦,陪我去吃海滨餐厅。

    陪我玩旋转木马,陪我登上氢气球,飞得很高很远。

    只是越高就越冷,她衣服穿的不够,即便披上我的外套也于事无补。

    她一回去便病了,我因此得以登堂入室。

    我拎着食材上门为她做生姜可乐。

    她这里竟只有一把不快的水果刀,条件实在有限,我甚至切不成姜丝。

    她好像做了一个很长的梦,梦里也在动来动去。她小脸通红,我给她敷了一块冷毛巾。

    她醒来之后,有些懵懵的,我看着她将生姜可乐喝下去。

    剩下的几天,我便每日来这里照顾她。

    她家离我住的地方并不远,隔着一栋楼而已。

    我每每来此,总能遇到一两个眼熟的同学。

    我用一把大剪刀处理牛肉,用电饭煲煲鸡汤。

    直到她彻底好起来。

    因为我表现极佳,得到了一张备用房卡。除了夜半她卡上锁链后进不来,旁的时间都能畅通无阻。

    于是我每日前来给她做饭,把她吃的每每站在体重机上默默叹气,而后吃的更多了。

    我因临近毕业,论文繁多。

    看她无事,便让她帮我核对bibliography格式。

    这是一项颇为机械化的工作,做起来并不难,却需要耐心。

    她有时玩玩,有时发发呆,竟也完成了。

    我再去检查无误时,还是有点惊讶的。

    她却看着我,说了一句,“我刚发现你戴眼镜还是挺帅的么。”

    是么?

    此生的韶华好像是第一次当面夸我。

    我自然欣喜。

    我在这里的时间越发的长起来,有时会在她下课之前便来做饭,临走时将垃圾带下楼。

    买到什么好东西会先带给她尝。

    也会在她的床边小圆桌上玩大富翁。

    看电影的时候,她会将头靠在我肩上,有时候我也去碰她的手指。

    她并不牵我的手,只与我勾来勾去的玩。

    有一回我离开时。

    她隔着老远还站在窗口跟我拜拜。

    我享受这样的依恋。

    二月份的一天,她突然跟我说,运气爆发。小组作业终于抽到了一个中国学霸,这会有的靠了。

    我看了她一眼,熟悉的犹豫又涌上心头。

    我开始下意识去品评这个男人如何。

    那人我见过。姓高,长的白白净净的,还很高。说话也很斯文,又的确是个学霸。

    我很想郑重的告诉自己,韶华值得拥有自己全新的人生,实不必非要留在我的身边。

    可是上一世那漫长凄苦的错过和等待依然会让我伤怀。

    我开始彷徨,又有些自责。

    我像是一个独自走在雨里的人,每一步都踩在心间的涟漪上。

    直到我走下楼来,看到她和他正相聊甚欢。

    我的心仿佛一下就有了答案。

    我的等待持续了三周。

    我有时会去牛津街拐角里的一家专吃生蚝的店吃晚餐,每每点两份。吃完的时候,正是九点整,会看见韶华正从楼里出来。

    那是一种特制的盘子,边上围着七八个圆格,每格放一只生蚝,吃起来很雅相。

    我需要撒点柠檬,否则无法消解这种生吃的“不卫生”。

    往往还想配一碗鸡肉馄饨。可惜唐人街只有变味的广东味,只能回家自己做。

    英国人常说,月份里没有R的时候,生蚝就不当令了。(注)

    我却没法等到五月过季的时候。

    在这三周中,韶华没有联络过我。

    只在偶尔点开她的对话框时能看见一闪而过的“对方正在输入中”,而后便没了下文。

    我突然开始想象很多很多年以前,两位高姓的男士是如何与她相处。无论过程再多体贴或执着,也很难不想到最后苦涩的结果。

    我从这样的回忆中领悟过来,我不应该是这样逃避的人。

    当我猛然发现这一点时,我已然站了起来。

    当我打扮好站在镜前时,却又犹豫了。

    或许我该想个什么办法让她过来找我才对。

    于是我给她发了一条语音,告诉她,我病了。

    她很快出现,还是那般风尘仆仆的模样。两侧脸颊微红,像一颗饱满的红富士苹果。

    她拎着一个巨大的袋子,里面都是我曾经买过的吃食。她在仿照我的样子,是着急来照顾我的。

    领会这一点的我,其实有些难以抑制的兴奋。

    她进来之后看也不看,径直便去煮生姜可乐。我在门口只停留了一秒,便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

    我亲吻她的时候,她正歪着头。

    本是斜过身来,想看看我怎么还停在门口。不过这个角度正好。

    时隔多年,再一次与她亲密接触,让我感慨良多。

    千年前的洛阳宫仿佛也近在眼前,那弥漫着的茉莉花香,玉色的飞舞着的帐蔓,正透过那一团昏黄色的光,变得触手可得。

    谁知我刚一抬手,她就变成了曾经白色裙褂,鹅黄色倒大袖,坐在对面朝我微笑的样子。

    是青涩的,令人怜惜的。

    不单是她,还有我。

    我一个人走过了极漫长的时光,很多时候都会觉得孤独,到最后已享受了孤独。

    感谢三世佛给了我永恒的生命,让我尝遍人世间这诸多凄楚苦涩。还有光阴荏苒,沧海桑田的时代变迁。

    白驹过隙本是一瞬,却亦有它的永恒,时间常给每个人带来礼物。

    我时常站在海边,聆听风的声音,是风带来了心的声音。

    我闭上了眼睛。

    韶华并没有推开我,她的脸重又变得红扑扑的。不过不是因着匆忙,大抵是因为喜欢,我欲忍不住,重又浅浅吻了她的脸。

    时隔多年,我竟也有难以言明的生涩,尚不如千年之前的第一次。

    还好,对于重新开启了一段人生旅途的韶华来说,我也是个全新的我。

    我们理所应当应该享受所有从青涩到纯熟。

    这是两树合抱的全过程,也是我们总有遗憾的前世。

    这个吻并没有持续很久,却说清楚了和高学霸是仅为小组作业的关系。

    我依然做饭,中间有片刻走神,清醒时却已来不及。辣椒放了许多,只能勉为其难一尝川渝人民的家常便饭了。

    她果然皱起了眉,我为她打开牛奶,却没有递给她,而是再次吻住她。

    我可不能让她一个人辣,还是一起辣比较好。

    晚上送她回家,我并不进门。

    声控灯在头顶一明一灭,我在无声中亲吻她。

    她的呼吸听起来有些急,我这才终于放开她。又摸了摸她的头发,十分恋恋不舍。

    她环在我肩上的手松开的时候,声控灯正第三次打开。

    我在这倏尔一过的光亮中,看到了她羞赧的脸,挂着很甜蜜的微笑。

    那也是我久违的笑靥,我又抱住她。

    复活节假期的时候,我们坐东方快车前往威尼斯。在水城里沉浮,像是从前伏于舟中小憩。醒来便是映日荷花别样红,还有正在一旁捧着花的韶华。

    我们和从前一样打闹在一起,她突然说起她的怪梦来。

    她在梦境中看到了一对爱人,不知因何而分开,最终逝于天各一方。

    她的梦中,总是有一个穿着玄色大氅的年轻男子,正向她伸出手。而她每每来不及握住,他便消失了,颇觉遗憾。

    我听后一怔,用凝视的眼来掩盖我颤动的心,最终释然。

    她若想起来也好,想不起来也罢。

    我都会永远在这里等着她。

    在临睡前,我同意了她的提议。决定回国之后,去一趟洛阳看一看。

    在那之前,我们先度过了繁忙的毕业季。

    我会给她辅导功课。就像很多年前,替她罚抄大字,或是将来之不易的模板递交给她,陪她调色时一样。

    久坐不利。于是黄昏时分一定要带着她站起来走一走,去到阳台那里吹吹风。

    而后坐在一起看晚霞,待那一层一叠交错着的彤云红和暮云紫最终消逝在天边时,她会牵住我的手。

    我们回国后,她先去拍了一套很时兴的国风毕业照。她穿上一袭白色的旗袍,上面是一件鹅黄色带流苏的小披风。

    听店家说,这是1930年的流行款,很多人都指定要拍它。

    她终于穿上了毕业服,四方帽上点缀着很多小花,她手执一卷纸充作毕业证。

    店主替她把纸上所扎的红色蝴蝶结重又正了正,才示意拍摄。

    我的心一顿,仿佛透过那相机的小镜,看到了那时正站在台上受赏的绮华。

    彼时我正替她理正红花,她抚着辫上的菖蒲花,低下头去。

    我正出神似的看向她,没能忍住脸上的笑来。

    这样一看,仿佛一对新人。

    韶华重又换过一件新衣,猛地将红帘拉开,我的眼睛重又一亮。

    店主说,这是北魏迁都后的服装制式。

    他们还给她戴上了莲花冠。

    只是那莲花冠既不是十二瓣,也没有将荷莲绽放。

    我在镜子里看到自己的脸。

    多少年过去,无论怎样的变迁,就只有我还是那个我。

    九月的一天,我们来到了洛阳。

    顶着烈日前往长陵,长陵的碑前有花有书,还有一些糖和奶。

    韶华说:“这人应该已过了爱吃糖的年纪了吧。”

    我抿了抿嘴,笑说:“要是一千五百多年后,还有人记得我,能来看我的话,送什么我都心满意足了。”

    她似若有所思,点头称是。

    我在上海向她求婚,提前托人做了一只莲花冠的金饰作聘礼,还是延用我那时设计的款式。

    婚后一年多,韶华生了一个女儿。

    过几年,又生了小女儿。

    我抱着小女儿看她的鼻子,眼睛和小嘴,像韶华,也像我。

    我抱着她轻轻唱一首摇篮曲。

    倒先把躺在床上的韶华哄着了。

    我忍不住一笑,小女儿看我一笑,也跟着笑。

    我忙对她伸出一根指头,叫她不要发出声音,免得吵醒妈妈。

    我在四十五岁那一年终于长出了第一根白头发。

    这意味着我即将开始衰老,这让我不由落下泪来。

    感谢三世佛最终没有赐我永恒的生命,让我在经历了三世相遇和别离后,终于满足了与心爱之人相伴到老的心愿。

    这一日阳光正好,日光像是个胖乎乎又黄橙橙的蜜蜂在头上嗡嗡的转。

    无忧无虑的,却也不格外扰人。

    只叫人晒出一身细汗来,便一扭头,去花丛采蜜去了。

    此时我正和韶华带着两个女儿散步。

    我真快乐走在这样的太阳下。

    ——————番外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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