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百桥乡是个“天然鸟笼”,里面装的鸟儿又是什么呢?
在姜宗元顺着曾白巩的话,想到这个问题时,一个呼之欲出的答案浮上他的心头。
但他不是第一次想到这个念头,相反,他很早就有了相关的猜测。
青山医院六楼的病房布置实在太奢华了,当姜宗元第一次踏进房中时,才知道原来书里那些关于富人之家的描述并非都是杜撰的。
玻璃顶灯上悬挂着水晶垂络,墙上嵌着四季花式壁灯,桌上烛台是用宫廷灯罩罩着电灯,做出的仿古式样。光古玩雕刻就摆了整整两座紫檀雕花木架,更别说印花地毯,从屋里铺到了屋外,所见所用皆是珍品,就连平日里随手用的痰盂唾盒都是珐琅搪瓷的。
跟周围灰扑扑歪墙倒壁的茅屋土墙相比,青山医院富丽堂皇的六楼,简直就像一颗落入凡尘的明珠。
赵院长跟他说,六楼的病人是过来养病的,可是这世上会有哪个有钱人,特意跑到他们那种穷乡僻壤,专门打造一间上等人住的屋子养病呢。
除了乌振宏,姜宗元想不到第二个人。
这世上本就没有十全十美之人,对于男子,更是宽容。
如果一个男子事业成功,那么对于他的爱情生活,这宽容的界限便更大了。从一而终的,叫做忠贞情深,招惹了好几位女子的,便就叫做风流倜傥了。
别提书里经常会描述一些关于富家公子的浪漫爱情故事,就连乡里稍微有些家财的都会在没了老婆后续娶,那么,像乌振宏这种家财万贯的大亨,在外面养上一两位红粉知己,似乎也就不是什么新奇事了。
尤其是,在那位红粉患了疯病之后,乌振宏不仅没有抛弃对方,反而愿意花那么多钱布置出一个富足舒适的屋子给她养病,也算是重情重义了。
姜宗元起先一直是这样认为的,可刚刚曾白巩一连串的逼问,让他一直以来的想法产生了动摇。
如果青山医院六楼上的那个疯女人不是乌振宏的某位红粉知己,而是他的妻子呢?为什么乌振宏不光明正大地为她看病,而是要将她偷偷地藏在百桥乡这种大山深处呢?
他忽然想起了那张相片,相片里的女孩儿年轻,明媚,一双含笑的眼睛清澈的好似春日里的湖水,波光粼粼,明显是聪颖清醒的。
曾经无数次好奇的问题,再一次尖锐地刺中他的大脑。
到底发生了什么,会让那样一个阳光灿烂的女孩疯了呢?
赵院长的遮遮掩掩,穿着黑衣的冷峻打手,女人歇斯底里的惨叫,以及那莹白小腿上的红痕,一幕幕放电影似的,从姜宗元脑海中快速闪过。他猛地记起在那间卧室里看见过的铁门铁窗,因为跟周围的一切格格不入,所以好奇的他,当时问过一嘴。
赵院长告诉他,疯女人病的很严重,曾经自杀过好几次,那些铁门铁窗就是为了保护她,防止出意外的。
可是,赵院长的话都是真的吗?或者说,就是完整答案吗?
铁门铁窗当然能防止疯女人自杀,但这种限制她活动的门窗,不更能防止她逃跑吗?
“鸟笼”——没错,这种被墙壁铁门铁窗围起来的小屋子,跟鸟笼何其相似!
可人不是鸟,如何能长期关在一个小小的屋子里,不得自由?哪怕对方精神有问题,是个疯子,这样数年如一日地被关着,别说痊愈,只会更糟吧。
姜宗元想起了那几次疯女人伤人时的情形,拼命挣扎、弱小无助、无力就擒,就跟那些扑腾着翅膀想要飞出笼子的鸟儿一样。
妄图逃跑的鸟,最终要不被驯服,乖乖待在笼中让人赏玩,要不折腾至死,彻底解脱,那么人呢?
疯女人那日惨死的画面陡然跃入姜宗元的脑海,他的胸腔仿佛被重锤重重敲了一下。
如果,如果,那座金碧辉煌的屋子真的是困死疯女人的元凶,那么,自己这个袖手旁观,甚至还出手阻拦过她逃亡的人,岂不就是帮凶吗?
人的信念有时就像一座中空的房子,一旦塌陷了一角,周围的一切也会跟着陷落。
姜宗元感觉自己好像掉进了一个黑洞,无边的黑色像成片的墨水,沉默地向他涌来,快要将他淹没。
他紧紧攥住自己的手,好久好久,才艰难地找回一点声音。
“我,我不知道会这样......但,但是,乌先生不仅仅捐了很多钱给乡里,他还是我的恩人。”
“我阿婆五月份的时候挖春笋,从山上摔下来,正好被一根竹子戳到了胸腔,”姜宗元用力地捶着自己左胸位置,“在这里,就在这里,差一点点就要戳到心脏了,当时整个医院没人敢做手术,我求了好久好久,都没人敢做,最后是乌先生派了外国医生进来,用艾克斯光机给阿婆拍了片子,做了手术。”
“若不是他,我阿婆今日可能早就不在了。”
姜宗元眼里流下泪水,右手攥拳紧紧贴住胸口。
“她是我在这个世上唯一的亲人。”
“后来,他又问我,想不想去沪江工作。我当然想啊,沪江是大城市,生活条件好,医疗设备齐全,阿婆年纪大了,若是上次的事情再来一次,我真的没有把握她是不是还能依旧那样幸运。”
“于是,乌先生把我调去了圣心医院,你知道么,像我这种跟着山里赤脚大夫学医的,其实根本没资格去圣心这样的大医院,可因为乌先生是大股东,发了话,所以我才能进去。”
“他告诉我,先在圣心好好工作,等扎下根了,再把阿婆接到沪江一起住。”
“曾探长,”姜宗元重重吸了一下鼻子,垂着脑袋,“可能,可能乌振宏乌先生真的不算一个好人,但对我来说,他是救了我一家性命的大恩人。”
姜宗元说了这番话后,依旧没有抬头,周围陷入了一片寂静。
也不知过了多久,直到远处街上隐隐约约传来一道汽车喇叭声,曾白巩才闷声开了口。
“吃过饭有些渴,想喝茶,你要不要也来一杯?”
说完也不等姜宗元回话,径直推开椅子,往厨房去了。
厨房没有开水,曾白巩临时接了一壶水,放到火酒炉子上烧。火酒炉子烧的咕噜咕噜响,听在姜宗元耳中,简直就像一把野火在心中烧,他揪着眉毛,坐立不安,纠结许久,正要开口告辞,烧水声停了,曾白巩端着两杯绿茶走了出来。
将茶水放到桌上,曾白巩去角落里取出一张唱片,放上转台,打开留声机,才转身回到桌边端起一杯绿茶,打开通往阳台的门,走了出去。
留声机里传出悠扬典雅的音乐,姜宗元望着独自站在阳台月色下的曾白巩,犹豫了下,还是端起桌上的茶,跟了过去。
一出来,他就惊呆了,曾白巩的家是逼仄而狭小的,但这阳台却是超乎寻常的大,且不像其他人家那般,架着竹竿晾着衣裳,晒着各种各样的萝卜酱菜,而是堆满了各种各样的花草。
一丛的晚饭花,挨着一丛的白茉莉,凤尾竹后,是成片的月季与昙花,旁边摆着一大一小两个瓷缸,缸里放着睡莲与鱼,栀子摆在葡萄架下,旁边就是一个竹藤秋千,上面缠着牵牛花。
完全不夸张地说,这儿简直就是一个小巧精致的顶楼花园。
似乎察觉到了姜宗元的惊诧,曾白巩开口道。
“我当初选择赁下这间公寓,就是看中了他外面带的这个大阳台。”
“每次心情不好时,我就会来这儿站站,修修花除除草,待上一时半刻儿,然后,”他目光看向那只空荡荡的竹藤秋千,嘴角轻轻翘了下,“心情就会变好了。”
姜宗元察觉着曾白巩微妙的心情变化,环视一圈四周,附和点头。
“这儿的环境的确很好。”
他迟疑了下,又道,“留声机里的音乐也很好听。”
曾白巩眉间闪过一丝黯然,却还是弯着唇道,“好听吗?是贝多芬的《致爱丽丝》。”
姜宗元自然知道贝多芬,一位伟大的音乐家,《致爱丽丝》好像就是他创作的一首钢琴曲。
等等,钢琴曲——姜宗元突然莫名其妙地想起曾经在青山医院六楼看见的那架纯白钢琴。
若说之前他听见这首音乐不会多想,但在和曾白巩一起从百桥乡回来后,他实在无法不将这音乐跟那架钢琴联系起来。
“曾探长,你其实是认识乌太太的吧?”
一直藏在心底的疑问脱口而出,看着曾白巩夜色下沉默的侧脸,姜宗元用力捏了捏双手,鼓足勇气道。
“说“认识”也许并不恰当,你应当是“熟识”乌太太的吧。当时我去警署,所有人都认为我是疯子,不相信我的话。唯独只有你,在看了那张照片后,立即相信了我的话,还连夜跟我驱车去了我的老家。后来,我们摸黑去找——”姜宗元斟酌着,措辞了一个新称呼,““那人”的坟墓,即便是我这个当地人,也会心生惮惧,但你却丝毫不怕,还从“那人”的尸骨上,取下了一条项链。”
他移开视线,看向旁边的一丛晚饭花,紫红色的小喇叭,像女人撒娇噘起的小嘴巴。
“那条项链我之前就曾看见过,可从来没有过任何联想,是你,一眼认出那是个月牙,还说出了乌太太的名字,娘家,以及她在娘家的身份。”
“所以,我想——”姜宗元扭头,正视着曾白巩,“你一定是认识乌太太的,在她还未出嫁时就认识她,还跟她交情菲薄。”
“因为只有这样,才可能为她日夜奔波,义无反顾。”
姜宗元说完之后就不再开口,一直静静看着曾白巩,许久许久,直到他感觉到手里的茶水已经从滚烫变温时,曾白巩终于开口。
“你有空闲吗?如果有,不防来听我说一个故事。”
他偏头看了姜宗元一眼,径直去了石桌旁的一张藤椅坐下。见他将茶盏放到石桌上,姜宗元犹豫了下,也抬脚跟上,在他对面的藤椅上坐下。
“该从哪里说起呢?”
曾白巩倚靠着藤椅,双腿大张,仰望着天空,微微眯眼。
“不如就从一个八岁的小男孩说起吧。”
在姜宗元顺着曾白巩的话,想到这个问题时,一个呼之欲出的答案浮上他的心头。
但他不是第一次想到这个念头,相反,他很早就有了相关的猜测。
青山医院六楼的病房布置实在太奢华了,当姜宗元第一次踏进房中时,才知道原来书里那些关于富人之家的描述并非都是杜撰的。
玻璃顶灯上悬挂着水晶垂络,墙上嵌着四季花式壁灯,桌上烛台是用宫廷灯罩罩着电灯,做出的仿古式样。光古玩雕刻就摆了整整两座紫檀雕花木架,更别说印花地毯,从屋里铺到了屋外,所见所用皆是珍品,就连平日里随手用的痰盂唾盒都是珐琅搪瓷的。
跟周围灰扑扑歪墙倒壁的茅屋土墙相比,青山医院富丽堂皇的六楼,简直就像一颗落入凡尘的明珠。
赵院长跟他说,六楼的病人是过来养病的,可是这世上会有哪个有钱人,特意跑到他们那种穷乡僻壤,专门打造一间上等人住的屋子养病呢。
除了乌振宏,姜宗元想不到第二个人。
这世上本就没有十全十美之人,对于男子,更是宽容。
如果一个男子事业成功,那么对于他的爱情生活,这宽容的界限便更大了。从一而终的,叫做忠贞情深,招惹了好几位女子的,便就叫做风流倜傥了。
别提书里经常会描述一些关于富家公子的浪漫爱情故事,就连乡里稍微有些家财的都会在没了老婆后续娶,那么,像乌振宏这种家财万贯的大亨,在外面养上一两位红粉知己,似乎也就不是什么新奇事了。
尤其是,在那位红粉患了疯病之后,乌振宏不仅没有抛弃对方,反而愿意花那么多钱布置出一个富足舒适的屋子给她养病,也算是重情重义了。
姜宗元起先一直是这样认为的,可刚刚曾白巩一连串的逼问,让他一直以来的想法产生了动摇。
如果青山医院六楼上的那个疯女人不是乌振宏的某位红粉知己,而是他的妻子呢?为什么乌振宏不光明正大地为她看病,而是要将她偷偷地藏在百桥乡这种大山深处呢?
他忽然想起了那张相片,相片里的女孩儿年轻,明媚,一双含笑的眼睛清澈的好似春日里的湖水,波光粼粼,明显是聪颖清醒的。
曾经无数次好奇的问题,再一次尖锐地刺中他的大脑。
到底发生了什么,会让那样一个阳光灿烂的女孩疯了呢?
赵院长的遮遮掩掩,穿着黑衣的冷峻打手,女人歇斯底里的惨叫,以及那莹白小腿上的红痕,一幕幕放电影似的,从姜宗元脑海中快速闪过。他猛地记起在那间卧室里看见过的铁门铁窗,因为跟周围的一切格格不入,所以好奇的他,当时问过一嘴。
赵院长告诉他,疯女人病的很严重,曾经自杀过好几次,那些铁门铁窗就是为了保护她,防止出意外的。
可是,赵院长的话都是真的吗?或者说,就是完整答案吗?
铁门铁窗当然能防止疯女人自杀,但这种限制她活动的门窗,不更能防止她逃跑吗?
“鸟笼”——没错,这种被墙壁铁门铁窗围起来的小屋子,跟鸟笼何其相似!
可人不是鸟,如何能长期关在一个小小的屋子里,不得自由?哪怕对方精神有问题,是个疯子,这样数年如一日地被关着,别说痊愈,只会更糟吧。
姜宗元想起了那几次疯女人伤人时的情形,拼命挣扎、弱小无助、无力就擒,就跟那些扑腾着翅膀想要飞出笼子的鸟儿一样。
妄图逃跑的鸟,最终要不被驯服,乖乖待在笼中让人赏玩,要不折腾至死,彻底解脱,那么人呢?
疯女人那日惨死的画面陡然跃入姜宗元的脑海,他的胸腔仿佛被重锤重重敲了一下。
如果,如果,那座金碧辉煌的屋子真的是困死疯女人的元凶,那么,自己这个袖手旁观,甚至还出手阻拦过她逃亡的人,岂不就是帮凶吗?
人的信念有时就像一座中空的房子,一旦塌陷了一角,周围的一切也会跟着陷落。
姜宗元感觉自己好像掉进了一个黑洞,无边的黑色像成片的墨水,沉默地向他涌来,快要将他淹没。
他紧紧攥住自己的手,好久好久,才艰难地找回一点声音。
“我,我不知道会这样......但,但是,乌先生不仅仅捐了很多钱给乡里,他还是我的恩人。”
“我阿婆五月份的时候挖春笋,从山上摔下来,正好被一根竹子戳到了胸腔,”姜宗元用力地捶着自己左胸位置,“在这里,就在这里,差一点点就要戳到心脏了,当时整个医院没人敢做手术,我求了好久好久,都没人敢做,最后是乌先生派了外国医生进来,用艾克斯光机给阿婆拍了片子,做了手术。”
“若不是他,我阿婆今日可能早就不在了。”
姜宗元眼里流下泪水,右手攥拳紧紧贴住胸口。
“她是我在这个世上唯一的亲人。”
“后来,他又问我,想不想去沪江工作。我当然想啊,沪江是大城市,生活条件好,医疗设备齐全,阿婆年纪大了,若是上次的事情再来一次,我真的没有把握她是不是还能依旧那样幸运。”
“于是,乌先生把我调去了圣心医院,你知道么,像我这种跟着山里赤脚大夫学医的,其实根本没资格去圣心这样的大医院,可因为乌先生是大股东,发了话,所以我才能进去。”
“他告诉我,先在圣心好好工作,等扎下根了,再把阿婆接到沪江一起住。”
“曾探长,”姜宗元重重吸了一下鼻子,垂着脑袋,“可能,可能乌振宏乌先生真的不算一个好人,但对我来说,他是救了我一家性命的大恩人。”
姜宗元说了这番话后,依旧没有抬头,周围陷入了一片寂静。
也不知过了多久,直到远处街上隐隐约约传来一道汽车喇叭声,曾白巩才闷声开了口。
“吃过饭有些渴,想喝茶,你要不要也来一杯?”
说完也不等姜宗元回话,径直推开椅子,往厨房去了。
厨房没有开水,曾白巩临时接了一壶水,放到火酒炉子上烧。火酒炉子烧的咕噜咕噜响,听在姜宗元耳中,简直就像一把野火在心中烧,他揪着眉毛,坐立不安,纠结许久,正要开口告辞,烧水声停了,曾白巩端着两杯绿茶走了出来。
将茶水放到桌上,曾白巩去角落里取出一张唱片,放上转台,打开留声机,才转身回到桌边端起一杯绿茶,打开通往阳台的门,走了出去。
留声机里传出悠扬典雅的音乐,姜宗元望着独自站在阳台月色下的曾白巩,犹豫了下,还是端起桌上的茶,跟了过去。
一出来,他就惊呆了,曾白巩的家是逼仄而狭小的,但这阳台却是超乎寻常的大,且不像其他人家那般,架着竹竿晾着衣裳,晒着各种各样的萝卜酱菜,而是堆满了各种各样的花草。
一丛的晚饭花,挨着一丛的白茉莉,凤尾竹后,是成片的月季与昙花,旁边摆着一大一小两个瓷缸,缸里放着睡莲与鱼,栀子摆在葡萄架下,旁边就是一个竹藤秋千,上面缠着牵牛花。
完全不夸张地说,这儿简直就是一个小巧精致的顶楼花园。
似乎察觉到了姜宗元的惊诧,曾白巩开口道。
“我当初选择赁下这间公寓,就是看中了他外面带的这个大阳台。”
“每次心情不好时,我就会来这儿站站,修修花除除草,待上一时半刻儿,然后,”他目光看向那只空荡荡的竹藤秋千,嘴角轻轻翘了下,“心情就会变好了。”
姜宗元察觉着曾白巩微妙的心情变化,环视一圈四周,附和点头。
“这儿的环境的确很好。”
他迟疑了下,又道,“留声机里的音乐也很好听。”
曾白巩眉间闪过一丝黯然,却还是弯着唇道,“好听吗?是贝多芬的《致爱丽丝》。”
姜宗元自然知道贝多芬,一位伟大的音乐家,《致爱丽丝》好像就是他创作的一首钢琴曲。
等等,钢琴曲——姜宗元突然莫名其妙地想起曾经在青山医院六楼看见的那架纯白钢琴。
若说之前他听见这首音乐不会多想,但在和曾白巩一起从百桥乡回来后,他实在无法不将这音乐跟那架钢琴联系起来。
“曾探长,你其实是认识乌太太的吧?”
一直藏在心底的疑问脱口而出,看着曾白巩夜色下沉默的侧脸,姜宗元用力捏了捏双手,鼓足勇气道。
“说“认识”也许并不恰当,你应当是“熟识”乌太太的吧。当时我去警署,所有人都认为我是疯子,不相信我的话。唯独只有你,在看了那张照片后,立即相信了我的话,还连夜跟我驱车去了我的老家。后来,我们摸黑去找——”姜宗元斟酌着,措辞了一个新称呼,““那人”的坟墓,即便是我这个当地人,也会心生惮惧,但你却丝毫不怕,还从“那人”的尸骨上,取下了一条项链。”
他移开视线,看向旁边的一丛晚饭花,紫红色的小喇叭,像女人撒娇噘起的小嘴巴。
“那条项链我之前就曾看见过,可从来没有过任何联想,是你,一眼认出那是个月牙,还说出了乌太太的名字,娘家,以及她在娘家的身份。”
“所以,我想——”姜宗元扭头,正视着曾白巩,“你一定是认识乌太太的,在她还未出嫁时就认识她,还跟她交情菲薄。”
“因为只有这样,才可能为她日夜奔波,义无反顾。”
姜宗元说完之后就不再开口,一直静静看着曾白巩,许久许久,直到他感觉到手里的茶水已经从滚烫变温时,曾白巩终于开口。
“你有空闲吗?如果有,不防来听我说一个故事。”
他偏头看了姜宗元一眼,径直去了石桌旁的一张藤椅坐下。见他将茶盏放到石桌上,姜宗元犹豫了下,也抬脚跟上,在他对面的藤椅上坐下。
“该从哪里说起呢?”
曾白巩倚靠着藤椅,双腿大张,仰望着天空,微微眯眼。
“不如就从一个八岁的小男孩说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