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氏的案子终于完结了,也许是安嘉乐的办案能力过于出众,每一起命案都在几天内成功破案,极大地震慑住了一小撮心思不够纯良的百姓。因此,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本地再也没有发生过人命关天的大案。
次年,安嘉乐突然接到紧急调令,让他去京城担任正六品的邢部主事。
因为催得急,安嘉乐必须在两天内就要动身赶往京城。朝庭已经派了别的官员来接替县令一职,目前县衙的一切事务交付给县丞暂时管着。
“怎么会这样突然,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杜秋容忧心忡忡,带着丫鬟婆子替儿子收拾行李。
安永兴倒是想得开,安慰道:“多半是好事,县令正七品,邢部主事可是正六品,这是升官了,好事。”
安嘉乐不清楚京城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但他不想爹娘担心,便也笑着说道:“爹说得没错,升了。事情紧急,儿子先走一步。爹,娘,你们在后头慢慢赶来。”
安嘉乐都不在这里当县令了,安永兴夫妻俩自然也要跟着走的。不过在南平县住了将近两年,家里的东西很多,光是收拾整理都要花费好几天功夫。
“你顾好你自己,不用担心我和你娘,路上万事小心。”安永兴点点头,“我和你娘在后边慢慢来。”
收拾好行李,安嘉乐带着清风和明月这两个小厮,立刻动身出发。一路上风餐露宿,紧赶慢赶,终于赶在限定日期前到达京城。
进城时天色已经晚了,六部早已下衙散值,安嘉乐径直回到自家在京城里的宅子,安顿好后就叫小厮们出去打听一下,看看京城最近发生了什么大事。
清风连忙回道:“少爷,已经打听过了,确实出了几件大事。”
趁着少爷洗澡的功夫,清风就问过留守在宅子里的下人,打听得清清楚楚。
未进京前,安嘉乐对自己这次回京就有过几种猜测,最大可能是上头的人见他破案厉害,恐怕是要他回来协助破案的。
果不其然,清风的话印证了这种猜想。
最近京城连续发生了好几起大案,先是城郊一户姓刘的人家,被人发现一家四口全部死于家中,头颅不知所踪,就连看家护院的大黄狗都没逃过厄运,被人几刀砍掉了狗头。
案子报到刑部,邢部的相关官员还没查明白,京城又有人陆续失踪,事后一统计,一共有七人不见了。其中两人是城郊的村民,剩下的五人则是居住在城内的。
刘家四口人,加上后面失踪的七人,一共十一人或被杀害或失踪不见,一时间京城内外人心惶惶,各种流言四起,一度有传言说京城出现了杀人魔,以杀人为乐。
目前,这个流言已经有了新版本,说是出现了一个食人魔,刘家四口人的头颅就是被他带走拿回家熬汤喝了,另外的七人为什么失踪,因为被食人魔吃掉了,所以才找不到。
甚至还有人言之凿凿,认定凶手必然是患了某种难以治愈的疾病,需要以形补形,用人身上的某个部位入药。
这种说法一出,立刻得到了很多人的认同,不少人都猜测那人一定是患了头风病,需要人头做药引子,因此才会带走刘家的四个人头。
流言越传越广,弄得人人自危,天还没黑大家就都不敢出门了。
就连皇上也听说了这件事,命令刑部尽快破案。邢部压力很大,能查的都查了,能抓的也都抓了,板子也打了,案子还是毫无头绪,据说邢部侍郎因为压力过大,太过劳累,急得都中风了,如今正卧床不起呢。
清风说起最近的各种流言滔滔不绝,总算说完了,见自家少爷没出声,便道:“少爷,今天太晚了,等明天天亮了我再出去仔细打听。”
明月倒了一盏热茶,捧到安嘉乐手边,带着一点疑惑,还有一点害怕,问道:“少爷,真的出了食人魔么?这也太可怕了。”
清风想了想:“好端端的谁会去吃人肉?不过也不是没有这种可能,脚受伤了,不是都愿意去买一副猪蹄来补一补么?”
“别瞎猜,明天就知道了。”安嘉乐吩咐摆饭,饱饱吃了一顿,然后上床安歇。
他现在还没看到卷宗,多想无益,不如好好休息,补充体力,这一路舟车劳顿,实在是疲劳得很,急需休息。
安嘉乐睡了一觉,次日醒来,用过早饭,收拾妥当,便带着文书赶去吏部报道。
安嘉乐领到了两身新官袍,本朝七品官员穿浅绿色官袍,六品则是深绿色。还有一些手续没办完,就有刑部的小吏找过来了。
自我介绍过后,他语气急速地说道:“安大人,等您很久了,可算把您盼来了。快快,尚书大人正等着要见您呢!”
他嘴里的尚书大人自然指的是刑部尚书方鲁,是刑部的最高长官。如今安嘉乐升为刑部主事,自然不敢怠慢,赶紧应下,火速办理完最后一点事宜,又找了个地方换上新官袍,便跟着小吏脚步匆匆去往刑部。
方鲁今年六十多岁了,满头花白的头发。许是为案件焦心,眉心紧紧地皱着。
安嘉乐一进来就赶紧行礼,态度恭敬,方鲁亲手将他扶起,寒暄了几句便进入正题。
“最近京城出了几件大案,刑部却束手无策,民间议论纷纷,影响很不好。皇上又催促着,责令刑部限期破案,如今期限快到了,实在是没有办法,我便想起了你。之前南平县递上来的几起命案卷宗,我都仔细看过,你表现得非常好,破案神速。”
就算没有皇上的催促,人命案也有破案期限,一旦超过时间仍未破案,就是当地官员身上的一大污点,至少破案无能的帽子是摘不掉了,更有甚者会因此丢掉乌纱帽。
如今皇上也盯着这个案子,难怪刑部上上下下都急成了这样。
“接下来就看你的了,你一定要全力以付,大胆去办,需要谁配合只管说一声。望你尽心尽力,不要辜负皇上的期望。”方鲁拍拍安嘉乐的肩膀,鼓励道。
安嘉乐恭敬领命,就有小吏进来带他出去,安嘉乐表示想先看看卷宗,于是小吏便带着他去了。
到了地方一看,发现卷宗足足装了几个大箱子。这么多,想要全部看完,可不是一天两天的事。
刑部另一名主事,名叫马光远的,主动陪在安嘉乐身边,以防他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可以及时给出意见与指导。
方鲁为求尽快破案,已经放权给安嘉乐,命令刑部上下都要配合他。其他人或许也有那么几个不愿看到安嘉乐大出风头,可期限将至,这已经不是出风头的事了,而是再不破案就有可能会掉人头。其他人自然也没有异议,上下一心,只求快点破案。
安嘉乐看着眼前的几个大箱子,一时不知道该从哪里开始。
马光远今年四十多岁,一直在刑部做事。他不是新手,对查案也有一些心得。可京城最近发生的几件案子,实在让人摸不着头脑。虽然安嘉乐非常年轻,刚刚二十岁,甚至还没他的儿子大,但他愿意相信对方,并且衷心盼望对方能给案件带来新的想法,尽快破案,好让刑部上下的官员免去皇上的责罚。
“安大人,你想先看哪个?”马光远出声问,态度很温和。
官职正五品的刑部员外郎王翼也凑了过来,一点上官的架子都没有,热情又亲切地说:“你刚来,可能有很多不懂的地方,只管问。要不,还是先给你讲讲案情?”
安嘉乐谢过,王翼便开始讲了,他语速轻快又条理清晰,花了约摸一炷香的功夫讲完了刘家的灭门案。
听完,安嘉乐发现案情跟小厮打听来的差别不大,只不过多了一些细节。
虽然听人讲了一遍,但还是需要再看看卷宗,安嘉乐决定从先后顺序开始,让小吏帮忙找出刘家灭门案的卷宗,然后认真看起来。
王翼见他看卷宗了,便走开去忙别的事情。马光远没走,而拿起几份口供,边看边琢磨,眉头皱得紧紧的。
小吏上了茶,轻手轻脚站在一旁,不敢出声打扰。
安嘉乐看着手里的卷宗。刘家一共有四口人,分别是男主人刘康,其妻张氏,女儿刘元娘,今年十六岁,儿子刘宏望,今年十岁。卷宗上甚至连刘家那条看家护院的狗都有名字,名叫大黄。
刘家位于城郊,家境还算殷实,有田地一百多亩,全是上等田和中等田,因此每年的收成还不错。遇上农忙季,便会请些短工来帮忙做农活。据这些短工们所说,刘家待人大方,工钱给的足足的,还每天包两餐,有荤有素,管饱。
刘元娘虽还未出嫁,但已经订亲了,未婚夫名叫吴天贵,是隔壁吴家村的人,两家的家境相当,算是门当户对。
据周围邻居所说,刘家人素来谦和,从不嚣张跋扈,也不惹事,没听说有什么仇家。要说矛盾,最近也就只有一件事,那就是刘吴两家正在为了刘元娘的嫁妆一事在来回扯皮。
次年,安嘉乐突然接到紧急调令,让他去京城担任正六品的邢部主事。
因为催得急,安嘉乐必须在两天内就要动身赶往京城。朝庭已经派了别的官员来接替县令一职,目前县衙的一切事务交付给县丞暂时管着。
“怎么会这样突然,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杜秋容忧心忡忡,带着丫鬟婆子替儿子收拾行李。
安永兴倒是想得开,安慰道:“多半是好事,县令正七品,邢部主事可是正六品,这是升官了,好事。”
安嘉乐不清楚京城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但他不想爹娘担心,便也笑着说道:“爹说得没错,升了。事情紧急,儿子先走一步。爹,娘,你们在后头慢慢赶来。”
安嘉乐都不在这里当县令了,安永兴夫妻俩自然也要跟着走的。不过在南平县住了将近两年,家里的东西很多,光是收拾整理都要花费好几天功夫。
“你顾好你自己,不用担心我和你娘,路上万事小心。”安永兴点点头,“我和你娘在后边慢慢来。”
收拾好行李,安嘉乐带着清风和明月这两个小厮,立刻动身出发。一路上风餐露宿,紧赶慢赶,终于赶在限定日期前到达京城。
进城时天色已经晚了,六部早已下衙散值,安嘉乐径直回到自家在京城里的宅子,安顿好后就叫小厮们出去打听一下,看看京城最近发生了什么大事。
清风连忙回道:“少爷,已经打听过了,确实出了几件大事。”
趁着少爷洗澡的功夫,清风就问过留守在宅子里的下人,打听得清清楚楚。
未进京前,安嘉乐对自己这次回京就有过几种猜测,最大可能是上头的人见他破案厉害,恐怕是要他回来协助破案的。
果不其然,清风的话印证了这种猜想。
最近京城连续发生了好几起大案,先是城郊一户姓刘的人家,被人发现一家四口全部死于家中,头颅不知所踪,就连看家护院的大黄狗都没逃过厄运,被人几刀砍掉了狗头。
案子报到刑部,邢部的相关官员还没查明白,京城又有人陆续失踪,事后一统计,一共有七人不见了。其中两人是城郊的村民,剩下的五人则是居住在城内的。
刘家四口人,加上后面失踪的七人,一共十一人或被杀害或失踪不见,一时间京城内外人心惶惶,各种流言四起,一度有传言说京城出现了杀人魔,以杀人为乐。
目前,这个流言已经有了新版本,说是出现了一个食人魔,刘家四口人的头颅就是被他带走拿回家熬汤喝了,另外的七人为什么失踪,因为被食人魔吃掉了,所以才找不到。
甚至还有人言之凿凿,认定凶手必然是患了某种难以治愈的疾病,需要以形补形,用人身上的某个部位入药。
这种说法一出,立刻得到了很多人的认同,不少人都猜测那人一定是患了头风病,需要人头做药引子,因此才会带走刘家的四个人头。
流言越传越广,弄得人人自危,天还没黑大家就都不敢出门了。
就连皇上也听说了这件事,命令刑部尽快破案。邢部压力很大,能查的都查了,能抓的也都抓了,板子也打了,案子还是毫无头绪,据说邢部侍郎因为压力过大,太过劳累,急得都中风了,如今正卧床不起呢。
清风说起最近的各种流言滔滔不绝,总算说完了,见自家少爷没出声,便道:“少爷,今天太晚了,等明天天亮了我再出去仔细打听。”
明月倒了一盏热茶,捧到安嘉乐手边,带着一点疑惑,还有一点害怕,问道:“少爷,真的出了食人魔么?这也太可怕了。”
清风想了想:“好端端的谁会去吃人肉?不过也不是没有这种可能,脚受伤了,不是都愿意去买一副猪蹄来补一补么?”
“别瞎猜,明天就知道了。”安嘉乐吩咐摆饭,饱饱吃了一顿,然后上床安歇。
他现在还没看到卷宗,多想无益,不如好好休息,补充体力,这一路舟车劳顿,实在是疲劳得很,急需休息。
安嘉乐睡了一觉,次日醒来,用过早饭,收拾妥当,便带着文书赶去吏部报道。
安嘉乐领到了两身新官袍,本朝七品官员穿浅绿色官袍,六品则是深绿色。还有一些手续没办完,就有刑部的小吏找过来了。
自我介绍过后,他语气急速地说道:“安大人,等您很久了,可算把您盼来了。快快,尚书大人正等着要见您呢!”
他嘴里的尚书大人自然指的是刑部尚书方鲁,是刑部的最高长官。如今安嘉乐升为刑部主事,自然不敢怠慢,赶紧应下,火速办理完最后一点事宜,又找了个地方换上新官袍,便跟着小吏脚步匆匆去往刑部。
方鲁今年六十多岁了,满头花白的头发。许是为案件焦心,眉心紧紧地皱着。
安嘉乐一进来就赶紧行礼,态度恭敬,方鲁亲手将他扶起,寒暄了几句便进入正题。
“最近京城出了几件大案,刑部却束手无策,民间议论纷纷,影响很不好。皇上又催促着,责令刑部限期破案,如今期限快到了,实在是没有办法,我便想起了你。之前南平县递上来的几起命案卷宗,我都仔细看过,你表现得非常好,破案神速。”
就算没有皇上的催促,人命案也有破案期限,一旦超过时间仍未破案,就是当地官员身上的一大污点,至少破案无能的帽子是摘不掉了,更有甚者会因此丢掉乌纱帽。
如今皇上也盯着这个案子,难怪刑部上上下下都急成了这样。
“接下来就看你的了,你一定要全力以付,大胆去办,需要谁配合只管说一声。望你尽心尽力,不要辜负皇上的期望。”方鲁拍拍安嘉乐的肩膀,鼓励道。
安嘉乐恭敬领命,就有小吏进来带他出去,安嘉乐表示想先看看卷宗,于是小吏便带着他去了。
到了地方一看,发现卷宗足足装了几个大箱子。这么多,想要全部看完,可不是一天两天的事。
刑部另一名主事,名叫马光远的,主动陪在安嘉乐身边,以防他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可以及时给出意见与指导。
方鲁为求尽快破案,已经放权给安嘉乐,命令刑部上下都要配合他。其他人或许也有那么几个不愿看到安嘉乐大出风头,可期限将至,这已经不是出风头的事了,而是再不破案就有可能会掉人头。其他人自然也没有异议,上下一心,只求快点破案。
安嘉乐看着眼前的几个大箱子,一时不知道该从哪里开始。
马光远今年四十多岁,一直在刑部做事。他不是新手,对查案也有一些心得。可京城最近发生的几件案子,实在让人摸不着头脑。虽然安嘉乐非常年轻,刚刚二十岁,甚至还没他的儿子大,但他愿意相信对方,并且衷心盼望对方能给案件带来新的想法,尽快破案,好让刑部上下的官员免去皇上的责罚。
“安大人,你想先看哪个?”马光远出声问,态度很温和。
官职正五品的刑部员外郎王翼也凑了过来,一点上官的架子都没有,热情又亲切地说:“你刚来,可能有很多不懂的地方,只管问。要不,还是先给你讲讲案情?”
安嘉乐谢过,王翼便开始讲了,他语速轻快又条理清晰,花了约摸一炷香的功夫讲完了刘家的灭门案。
听完,安嘉乐发现案情跟小厮打听来的差别不大,只不过多了一些细节。
虽然听人讲了一遍,但还是需要再看看卷宗,安嘉乐决定从先后顺序开始,让小吏帮忙找出刘家灭门案的卷宗,然后认真看起来。
王翼见他看卷宗了,便走开去忙别的事情。马光远没走,而拿起几份口供,边看边琢磨,眉头皱得紧紧的。
小吏上了茶,轻手轻脚站在一旁,不敢出声打扰。
安嘉乐看着手里的卷宗。刘家一共有四口人,分别是男主人刘康,其妻张氏,女儿刘元娘,今年十六岁,儿子刘宏望,今年十岁。卷宗上甚至连刘家那条看家护院的狗都有名字,名叫大黄。
刘家位于城郊,家境还算殷实,有田地一百多亩,全是上等田和中等田,因此每年的收成还不错。遇上农忙季,便会请些短工来帮忙做农活。据这些短工们所说,刘家待人大方,工钱给的足足的,还每天包两餐,有荤有素,管饱。
刘元娘虽还未出嫁,但已经订亲了,未婚夫名叫吴天贵,是隔壁吴家村的人,两家的家境相当,算是门当户对。
据周围邻居所说,刘家人素来谦和,从不嚣张跋扈,也不惹事,没听说有什么仇家。要说矛盾,最近也就只有一件事,那就是刘吴两家正在为了刘元娘的嫁妆一事在来回扯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