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往后的日子终于无人打扰————如果秦明月不算在内的话。在我哥的苦苦哀求下,我终于答应过完年再回伦敦读书。
虽说我是一个花天酒地的啃老二世祖,但我也是一个有追求有理想的二世祖,而我的梦想呢?朴实无华,从十六岁至今没有变。
读书,赚大钱,bao|养卜千秋。
你可以说我是一个胸无大志的人,毕竟这的确是事实。不蒸馒头挣口气,我得回去念书,继续头昏脑胀没日没夜地赶在截止日期前提交作业,然后继续靠着秦祺雅的施舍补贴在英国苟活。
新年那天我们仍旧和纪肴一起过,往年三朵同样孤苦伶仃的浮萍,从我十八岁那年,变成了一对情侣和一个电灯泡。
除夕夜,我放着春晚当背景音,三个人都没看,聚在桌子面前吃饭聊天。
纪肴塞下一块肘子肉,感慨:“一晃几年了,笙笙居然二十岁了,感觉什么都没变。”
我们从没告诉过他卜家的变故,他是个纯粹的人,不该牵扯进来。
窗外的第一朵烟花绽放,新年的钟声敲响,我哥在钟表滴答声中低声道:“真好,以后也不要变了。”
纪肴大惊失色:“你要养她一辈子啊?”犹豫了一下,又说:“能带上我吗?”
无人应声。
他又自言自语:“天呐,我太想被包了,是个女的就行。上次去应聘那老板想睡我,我把他拉黑了,再不拉黑我怕自己抵挡不住诱惑出卖身体和灵魂......这个世界对我太冰冷,为什么你们都是霸道总裁文学,到我这就是脆皮鸭?”
我:“你太没追求了,你就不能自强吗?你怎么要求这么低?”
“我没有追求,我只是二十一世纪阿q而已。”
阿q这些年消极很多,反对先苦后甜,崇尚先甜后死,每天用精神胜利法战胜世界,看起来更像病人。
我哥:“你可以去英国做笙笙的陪读,一个月五千。”
纪肴:“可以吗?”
我面无表情:“花五千块钱请一个只输入不输出的饭桶是为什么。”
“卜苍声你真刻薄。”
那天晚上聊了什么,我已经想不起来了,应该是诸如此类的没营养话题,后来提及,又是一段难得喘息的微小幸事了。
--------------
再次赴往英国,我已经不再眷恋站在机场落地窗前远眺时看到的那一抹红旗,而是开始对食物抱有种生离死别的不舍,上飞机前依依不舍看了我哥一眼,看了远处的火锅店三眼。
无他,我实在担心秦祺雅搬走不给我做饭了。
好在我的担心并没有变成现实,秦祺雅在看到我的那一瞬大呼小叫扑过来,给我一个奶油甜香味的拥抱:“笙笙!”
我见到她,呆呆地不知不觉流下泪。
她又手忙脚乱为我拭去:“哭哭哭哭什么呀,多大人了,还这么爱哭。”
我从她的指缝里小心翼翼地看她:“对不起。”
秦祺雅立马撒手,指着我威胁:“我警告你啊别搞这一套,过去了都,没什么对不起的,回家,给你做好吃的。”
我点头,小鸡仔一样跟着母鸡秦祺雅回家。
我真正的好朋友,一个不怎么起眼、有些胆小又心软的女孩,按理说如何也不应该和我玩到一起。然而缘分始于高中课堂上她硬塞给我的那份礼物,又续于她的那一句试探性的搭腔。
我最好的朋友,秦祺雅。
万幸,还能吃到你烤得脆脆的葡式蛋挞。
晚上和我哥打电话,他似乎心情很愉悦,话筒那边穿来他的轻笑:“猜猜我查到谁了?”
我被他笑得耳朵痒,微微红着脸,把手机拿远些,假装满不在乎道:“你不要再让秦明月抓到尾巴就好。”
“不要质疑你男朋友。”
“你先做出点让我信任的事情再说。”
“做了,我查到的就是关于秦明月那事的,二叔,记得吗?”没等我开口,他就叹口气:“估计不记得了。就是卜清文,那个病歪歪的艺术家,一个旁支。”
卜家那么多人,要想都记住估计得每天读十遍族谱,我左耳朵进右耳朵出,权当记住了,“嗯”了一声示意我哥继续。
“他和秦明月亲妈有一腿。”我哥的声音几近麻木,没什么感情的说出这句话。
我一惊,暗自思忖:这帮人如果实在饥渴难耐,大可去足浴店按摩店自行解决,怎么就缺这一夜情?
嘴比脑子快,脱口而出:“狗男女!”
我哥无奈道:“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先说正事。他一直在帮扶秦家,导致秦家已经在卜家有了相当多势力,秦明月野心勃勃,一心想做继承人。可惜老爷子重男轻女 ,不,幸好他重男轻女,虽然平日里对秦明月多宠爱,公司的事仍然没让她参与太多。”
“然后她就盯上你了?想把你的东西抢了证明自己?”
“对。拿到了我公司的股权,不知道下一步要干什么,但查到了卜清文的事,已经足够威胁她删掉证据。”
我沉默片刻,轻声问:“所以哥,你真的做过那些事吗?”
电话那头的人哽住了,我知道这是默认,不想再问,便说道:“秦明月也是够狠的,一个跟我差不多大的学生,怎么有胆子和老油条夺权?”
“嗯,她好胜心强,成长地迅速,第一面见到她还是个无脑的,几年时间,就变成现在这样了。”
“笑里藏刀,虚情假意,耐得住性子,狠得下心。”我如是点评道。
“大概是她妈对她寄予厚望,还有出于对亲爹的报复。”卜千秋淡淡说:“难啃的硬骨头。”
挂断电话前,我哥在听筒里突然道:“抱歉,当时我真的没有办法了。”
扔下这么一句没头没脑的话,电话里就传来一阵忙音。
我知道他说的是他刚成年时,游走在灰色地带帮人办事的事情,他是在对我道歉,更是在对那些人道歉。我知道他没办法了,只有那个来钱快,但我没法相信他会主动开口说:我没有办法了。
在我印象中,他一直是那个披星戴月,一身风雪的盖世英雄,曾几何时听过他主动低头?这是第一次吧。
他在我心里的完美形象终于有了裂缝。
当完美的人不再完美,当笑着说不苦的人终于卸下盔甲,当神话不再是神话。
此刻心里意外的没有厌恶,只有心疼。
他也有不完美的时候,他也有没有办法的时候,他做了错事,此后一生都永恒歉疚,犯下的罪恶,永远无法弥补。
他只得苍白道歉。
真奇怪,我知道他干了坏事,我还是喜欢他。
似乎只要我活着,我都不会忘记爱他。
往后的日子终于无人打扰————如果秦明月不算在内的话。在我哥的苦苦哀求下,我终于答应过完年再回伦敦读书。
虽说我是一个花天酒地的啃老二世祖,但我也是一个有追求有理想的二世祖,而我的梦想呢?朴实无华,从十六岁至今没有变。
读书,赚大钱,bao|养卜千秋。
你可以说我是一个胸无大志的人,毕竟这的确是事实。不蒸馒头挣口气,我得回去念书,继续头昏脑胀没日没夜地赶在截止日期前提交作业,然后继续靠着秦祺雅的施舍补贴在英国苟活。
新年那天我们仍旧和纪肴一起过,往年三朵同样孤苦伶仃的浮萍,从我十八岁那年,变成了一对情侣和一个电灯泡。
除夕夜,我放着春晚当背景音,三个人都没看,聚在桌子面前吃饭聊天。
纪肴塞下一块肘子肉,感慨:“一晃几年了,笙笙居然二十岁了,感觉什么都没变。”
我们从没告诉过他卜家的变故,他是个纯粹的人,不该牵扯进来。
窗外的第一朵烟花绽放,新年的钟声敲响,我哥在钟表滴答声中低声道:“真好,以后也不要变了。”
纪肴大惊失色:“你要养她一辈子啊?”犹豫了一下,又说:“能带上我吗?”
无人应声。
他又自言自语:“天呐,我太想被包了,是个女的就行。上次去应聘那老板想睡我,我把他拉黑了,再不拉黑我怕自己抵挡不住诱惑出卖身体和灵魂......这个世界对我太冰冷,为什么你们都是霸道总裁文学,到我这就是脆皮鸭?”
我:“你太没追求了,你就不能自强吗?你怎么要求这么低?”
“我没有追求,我只是二十一世纪阿q而已。”
阿q这些年消极很多,反对先苦后甜,崇尚先甜后死,每天用精神胜利法战胜世界,看起来更像病人。
我哥:“你可以去英国做笙笙的陪读,一个月五千。”
纪肴:“可以吗?”
我面无表情:“花五千块钱请一个只输入不输出的饭桶是为什么。”
“卜苍声你真刻薄。”
那天晚上聊了什么,我已经想不起来了,应该是诸如此类的没营养话题,后来提及,又是一段难得喘息的微小幸事了。
--------------
再次赴往英国,我已经不再眷恋站在机场落地窗前远眺时看到的那一抹红旗,而是开始对食物抱有种生离死别的不舍,上飞机前依依不舍看了我哥一眼,看了远处的火锅店三眼。
无他,我实在担心秦祺雅搬走不给我做饭了。
好在我的担心并没有变成现实,秦祺雅在看到我的那一瞬大呼小叫扑过来,给我一个奶油甜香味的拥抱:“笙笙!”
我见到她,呆呆地不知不觉流下泪。
她又手忙脚乱为我拭去:“哭哭哭哭什么呀,多大人了,还这么爱哭。”
我从她的指缝里小心翼翼地看她:“对不起。”
秦祺雅立马撒手,指着我威胁:“我警告你啊别搞这一套,过去了都,没什么对不起的,回家,给你做好吃的。”
我点头,小鸡仔一样跟着母鸡秦祺雅回家。
我真正的好朋友,一个不怎么起眼、有些胆小又心软的女孩,按理说如何也不应该和我玩到一起。然而缘分始于高中课堂上她硬塞给我的那份礼物,又续于她的那一句试探性的搭腔。
我最好的朋友,秦祺雅。
万幸,还能吃到你烤得脆脆的葡式蛋挞。
晚上和我哥打电话,他似乎心情很愉悦,话筒那边穿来他的轻笑:“猜猜我查到谁了?”
我被他笑得耳朵痒,微微红着脸,把手机拿远些,假装满不在乎道:“你不要再让秦明月抓到尾巴就好。”
“不要质疑你男朋友。”
“你先做出点让我信任的事情再说。”
“做了,我查到的就是关于秦明月那事的,二叔,记得吗?”没等我开口,他就叹口气:“估计不记得了。就是卜清文,那个病歪歪的艺术家,一个旁支。”
卜家那么多人,要想都记住估计得每天读十遍族谱,我左耳朵进右耳朵出,权当记住了,“嗯”了一声示意我哥继续。
“他和秦明月亲妈有一腿。”我哥的声音几近麻木,没什么感情的说出这句话。
我一惊,暗自思忖:这帮人如果实在饥渴难耐,大可去足浴店按摩店自行解决,怎么就缺这一夜情?
嘴比脑子快,脱口而出:“狗男女!”
我哥无奈道:“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先说正事。他一直在帮扶秦家,导致秦家已经在卜家有了相当多势力,秦明月野心勃勃,一心想做继承人。可惜老爷子重男轻女 ,不,幸好他重男轻女,虽然平日里对秦明月多宠爱,公司的事仍然没让她参与太多。”
“然后她就盯上你了?想把你的东西抢了证明自己?”
“对。拿到了我公司的股权,不知道下一步要干什么,但查到了卜清文的事,已经足够威胁她删掉证据。”
我沉默片刻,轻声问:“所以哥,你真的做过那些事吗?”
电话那头的人哽住了,我知道这是默认,不想再问,便说道:“秦明月也是够狠的,一个跟我差不多大的学生,怎么有胆子和老油条夺权?”
“嗯,她好胜心强,成长地迅速,第一面见到她还是个无脑的,几年时间,就变成现在这样了。”
“笑里藏刀,虚情假意,耐得住性子,狠得下心。”我如是点评道。
“大概是她妈对她寄予厚望,还有出于对亲爹的报复。”卜千秋淡淡说:“难啃的硬骨头。”
挂断电话前,我哥在听筒里突然道:“抱歉,当时我真的没有办法了。”
扔下这么一句没头没脑的话,电话里就传来一阵忙音。
我知道他说的是他刚成年时,游走在灰色地带帮人办事的事情,他是在对我道歉,更是在对那些人道歉。我知道他没办法了,只有那个来钱快,但我没法相信他会主动开口说:我没有办法了。
在我印象中,他一直是那个披星戴月,一身风雪的盖世英雄,曾几何时听过他主动低头?这是第一次吧。
他在我心里的完美形象终于有了裂缝。
当完美的人不再完美,当笑着说不苦的人终于卸下盔甲,当神话不再是神话。
此刻心里意外的没有厌恶,只有心疼。
他也有不完美的时候,他也有没有办法的时候,他做了错事,此后一生都永恒歉疚,犯下的罪恶,永远无法弥补。
他只得苍白道歉。
真奇怪,我知道他干了坏事,我还是喜欢他。
似乎只要我活着,我都不会忘记爱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