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
时隔三年,我终于重见天日。
伴随着轰隆隆的巨响,那扇关押了我整整三年的遗迹大门终于被我打穿,连同上面对某人恶毒的诅咒也一并崩塌在了四散的尘埃里。
头顶的太阳光刺得眼睛生疼。在暗无天日的地下摸黑过了三年的我,一边揩去哗哗流淌的眼泪,一边想着今后的打算。
管他三七二十一,先去把金富力士杀了再说。
要不是这个王八蛋,我现在应该还在■■■■湖里称王称霸,哪里需要吃这些莫须有的苦。
说干就干。
凭借着三年前闻到的气味,我往东方向走去。人类的双腿真是有够没用,走起来又慢又累,远不如我的尾巴好使。
但我现在已经没有尾巴了。
都怪金富力士。
02.
在长途跋涉三天三夜后,我终于在一片沼泽地边找到了这个混蛋人类。不知为何,他看起来比我印象中看起来年轻多了。
“喂。”我格外不爽地喊住他。
他闻声转头,然后一愣,像是没认出来我。
虽然已经很久没见面,但我自认为自己的种族特性足以让人影响深刻,金富力士不至于忘了我。
我错了。
“你谁啊?”
三年不见,这个人类看到我的第一句话居然是这个。
他真的不记得我了。
我快被气死了。
心心念念的仇人到头来连我是谁都不知道,这种情况怎么看怎么破防。
既然如此,我也没必要再跟他假模假样的叙旧,索性直接开打好了。
“你不需要知道我是谁,反正明年的今天就是你的祭日。”
信誓旦旦放出狠话的我,势如疯狗般冲了过去。
在我的预想中,经过三年的闭关苦修,我应该能轻松取下对方的项上人头。
我又错了。
‘砰——’
又一次硬碰硬拳拳对轰后,金富力士退后两步。在我脸上的喜悦笑容还未来得及成型时,他半是抱怨半是嘟囔道:
“啧,有一手嘛……但我现在忙得很,想要切磋找别人去吧。”
这简直就是对我能力的侮辱。
我气得指着他的鼻子骂:“切磋个毛啊!我是来杀你的!都怪你害我变成这样!你这个混蛋!”
“……什么?”
他看向我的眼神简直就是一个扇形统计图。三分茫然,三分质疑,三分恼火,以及一分怀疑人生。
“这位小姐,你认错人了吧?”
迟疑片刻,他缓慢开口:“我从来没见过你。”
“你放屁——”
我突然顿住了。
“你刚刚…叫我什么?”
“啊?”
幽密的树林里,金富士略显烦躁地挠了挠他那头刷子般茂密的冲天发:“这位小姐……还是说,你是男的?”
“……”
对于这种白痴发言,我毫不客气地翻了个白眼。
我当然不是男的。
我连人都不是。
不应该啊。这个人类应该知道这一点啊,当初可是他亲手把我从湖里逮上来的。
怎会如此?
思前想后,我尤不死心地发问:“你…你最近是吃错药了吗?那种吃多了会导致失忆的药,你吃了对吧?”
闻言,他不赞同地皱起了眉头,粗糙的脸上露出严肃的表情:“不。绝对没有。”
又一次上下打量了我一阵后,他像是不感兴趣地移开了视线:“要是没有别的事就别再打扰我了,乌拉纳的遗迹还有很多需要探索的地方……”
“——你说啥?!”
没等他说完,我惊愕地打断了他的话。
乌拉纳?
那地方不是早就塌了吗?
03.
现在有一个坏消息和更坏的消息摆在我面前。
坏消息是,我怀疑金富力士在骗我,于是又和他打了一架。真的,我差点就能赢了,就差那么一点儿。
这导致了我现在正被他倒吊着绑在树上。
更坏的消息是,我穿越了。现在的金富力士还不到三十岁,难怪看起来比以前年轻多了,毕竟我认识他时,他都、都……
多少岁了来着?我不记得了。
我恨金富力士。
04.
我现在都记得第一次遇到他的场景。
暗黑大陆好久都没有外面的人进来了。这种稀有食材,自然引来了许多老东西的关注。
我虽然还没老到它们那个地步,但也不可免俗地想去凑个热闹。毕竟那可是外面的人类,是从来没有尝过的新奇滋味。
结果直到现在,我还是不知道人类尝起来到底是啥味儿——金富力士除外,在我看来他根本不是人。
回归正题。为了能尝上一口新食材的味道,我得赶在这批食材进入其他东西的地盘上前下手。这对我来说很简单,只需要让这群生物看见我就行了。
只要一眼,他们就会乖乖跟我走。到时候再把他们往湖里一带,他们就会像下饺子一样、追着我奋不顾身地跳进来,成为我的盘中餐。
于是我做了一个抱憾终身的决定。
这辈子都没离开过水的我,为了他们爬上了岸。
显然,在奉行丛林法则的暗黑大陆里,这是一项十分冒险的行为。
不出意外地,我被几个老不死的给盯上了。
对此我早有预料。在撕扯下那条蛇的一颗头以后,我拖着两败俱伤的身体继续朝目标赶去。
失去鳞片保护的皮肤和地面摩擦时带来的刺痛疼得我呲牙咧嘴。但没关系,一想到接下来的大餐,我已经馋得口水都流出来了。
到时候,先吞一个原味的解解馋,剩下的挨个换种吃法。放血、剥皮、风干、焖烧……干脆顺路再去搞点三原水和香草,和人类混在一起吃也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越想越馋的我恨不得一口气吃十个人。
这时候的我完全没想过一个问题,那就是‘要是打不过人类该怎么办’。
笑死。怎么可能。
区区人类,逮他们就跟逮鸡仔一样简单。别说我现在身负重伤,就算离死还差半口气,我都不可能输。
如此自信的我直接勇敢向前冲,循着最热闹的地方闷头赶路。
终于,翻山又越岭后,在一块临近大陆边缘的空地上,我发现了一个落单的人类。
该人类胡子拉碴,看着不修边幅,感觉吃起来不是很干净的样子。虽然有点瞧不上眼,但本着‘多多少少也是肉’的原则,我还是动手了。
然后我就被打了。
明明开头都和我预想中的一样。我一露面,他就呆呆傻傻地看着我,然后叽里咕噜冒出些听不懂的声音。我趁机朝他招招手,示意他跟我来,结果刚一转身,他直接就是一个偷袭,一拳把我颈椎给打骨折了。
我哭了。
我说停停,怎么会这样。
大概是由于语言不通的原因,他不仅没停手,还又给了我一拳。拳风凛冽,呼啸着砸在了我的天灵盖上。
就听‘咔嚓’一声。大概是他的手骨折了吧。
活该。
我一边吐血一边暗自窃喜。得亏我皮糙肉厚,区区食材还妄图反杀,做梦!看不我给你点颜色看看。
于是趁他没反应过来,我使出了一招神龙摆尾,一尾巴就把他扇得老远,砸断了好几棵树才停下。
依照我对‘人类’这个物种的认知,受到这种程度的攻击,一般也该死翘翘了。而那个人类也一动不动地倒在了断树边上,看起来的确是死了。
用他们的话来说,这就叫‘自讨苦吃’。
我得意洋洋的一蹦一跳地过去验收我的战果时,心里已经想好了等下先吃哪一个部位。谁知就在我弯腰准备扛起他的瞬间,那个本该死透了的人类突然一个翻身,一口咬住了我的脖颈,死不松口。
我当即大惊失色。
救命啊,食材吃非人类啦!
简直是倒反天罡!
从来都只有我吃别人的份,什么时候轮到别人吃我了?!
惊怒交加之下,我和对方扭打成了一团。我给他一拳,他踹我一脚;我戳他眼珠,他扯我头发……一番激烈交战下,我没捞到半点好处,对方却还是一副活蹦乱跳的模样。
哪怕心里再瞧不起人类,此刻我也有了几分危机意识。再拖下去,鬼知道会不会出现什么意外,万一……
以防万一,还是先撤退吧。
心念急转间,在又一阵激烈的拳打脚踢过后,我抓住对方喘气的功夫扭头就跑。
打不过你,我难道还跑不过吗?
我还真跑不过。
事实证明,我当时对人类的了解属实有点浅薄了,他们虽然弱,却有着蟑螂一般的顽强生命力。这个看起来半死不活的人类居然追了我两天两夜,最后追着我跳进了莫比乌斯湖。
我的悲惨故事就此拉开了序章。
05.
“……你真的不认识我了?一点印象都没有?”
“没有。”
“那有没有觉得我很眼熟,像是上辈子见过这样?”
“我没钱,搞仙人跳别来找我。”
“那我们之间的仇怎么办?我可是记得清清楚楚!”
“算你记性好。”
哪怕换了一个世界,这个人类依旧令我无语到极点。
所以说,人类很无趣,我想回家了。可凭我现在连金富力士都打不过的实力,想要游回黑暗大陆简直是吃人说梦。
更别提我连尾巴都没了。
我决定离开这个伤心的地方。
06.
漫无目的游荡到了临近的城市。我发现大城市就是不一样,连路边的乞丐都有钱的很。
在目睹了一个打扮得像个木乃伊的乞丐竟然能随意出入高档会所后,身无分文的我心态开始发生转变。
我决定去抢劫乞丐。
伴随着轰隆隆的巨响,那扇关押了我整整三年的遗迹大门终于被我打穿,连同上面对某人恶毒的诅咒也一并崩塌在了四散的尘埃里。
头顶的太阳光刺得眼睛生疼。在暗无天日的地下摸黑过了三年的我,一边揩去哗哗流淌的眼泪,一边想着今后的打算。
管他三七二十一,先去把金富力士杀了再说。
要不是这个王八蛋,我现在应该还在■■■■湖里称王称霸,哪里需要吃这些莫须有的苦。
说干就干。
凭借着三年前闻到的气味,我往东方向走去。人类的双腿真是有够没用,走起来又慢又累,远不如我的尾巴好使。
但我现在已经没有尾巴了。
都怪金富力士。
02.
在长途跋涉三天三夜后,我终于在一片沼泽地边找到了这个混蛋人类。不知为何,他看起来比我印象中看起来年轻多了。
“喂。”我格外不爽地喊住他。
他闻声转头,然后一愣,像是没认出来我。
虽然已经很久没见面,但我自认为自己的种族特性足以让人影响深刻,金富力士不至于忘了我。
我错了。
“你谁啊?”
三年不见,这个人类看到我的第一句话居然是这个。
他真的不记得我了。
我快被气死了。
心心念念的仇人到头来连我是谁都不知道,这种情况怎么看怎么破防。
既然如此,我也没必要再跟他假模假样的叙旧,索性直接开打好了。
“你不需要知道我是谁,反正明年的今天就是你的祭日。”
信誓旦旦放出狠话的我,势如疯狗般冲了过去。
在我的预想中,经过三年的闭关苦修,我应该能轻松取下对方的项上人头。
我又错了。
‘砰——’
又一次硬碰硬拳拳对轰后,金富力士退后两步。在我脸上的喜悦笑容还未来得及成型时,他半是抱怨半是嘟囔道:
“啧,有一手嘛……但我现在忙得很,想要切磋找别人去吧。”
这简直就是对我能力的侮辱。
我气得指着他的鼻子骂:“切磋个毛啊!我是来杀你的!都怪你害我变成这样!你这个混蛋!”
“……什么?”
他看向我的眼神简直就是一个扇形统计图。三分茫然,三分质疑,三分恼火,以及一分怀疑人生。
“这位小姐,你认错人了吧?”
迟疑片刻,他缓慢开口:“我从来没见过你。”
“你放屁——”
我突然顿住了。
“你刚刚…叫我什么?”
“啊?”
幽密的树林里,金富士略显烦躁地挠了挠他那头刷子般茂密的冲天发:“这位小姐……还是说,你是男的?”
“……”
对于这种白痴发言,我毫不客气地翻了个白眼。
我当然不是男的。
我连人都不是。
不应该啊。这个人类应该知道这一点啊,当初可是他亲手把我从湖里逮上来的。
怎会如此?
思前想后,我尤不死心地发问:“你…你最近是吃错药了吗?那种吃多了会导致失忆的药,你吃了对吧?”
闻言,他不赞同地皱起了眉头,粗糙的脸上露出严肃的表情:“不。绝对没有。”
又一次上下打量了我一阵后,他像是不感兴趣地移开了视线:“要是没有别的事就别再打扰我了,乌拉纳的遗迹还有很多需要探索的地方……”
“——你说啥?!”
没等他说完,我惊愕地打断了他的话。
乌拉纳?
那地方不是早就塌了吗?
03.
现在有一个坏消息和更坏的消息摆在我面前。
坏消息是,我怀疑金富力士在骗我,于是又和他打了一架。真的,我差点就能赢了,就差那么一点儿。
这导致了我现在正被他倒吊着绑在树上。
更坏的消息是,我穿越了。现在的金富力士还不到三十岁,难怪看起来比以前年轻多了,毕竟我认识他时,他都、都……
多少岁了来着?我不记得了。
我恨金富力士。
04.
我现在都记得第一次遇到他的场景。
暗黑大陆好久都没有外面的人进来了。这种稀有食材,自然引来了许多老东西的关注。
我虽然还没老到它们那个地步,但也不可免俗地想去凑个热闹。毕竟那可是外面的人类,是从来没有尝过的新奇滋味。
结果直到现在,我还是不知道人类尝起来到底是啥味儿——金富力士除外,在我看来他根本不是人。
回归正题。为了能尝上一口新食材的味道,我得赶在这批食材进入其他东西的地盘上前下手。这对我来说很简单,只需要让这群生物看见我就行了。
只要一眼,他们就会乖乖跟我走。到时候再把他们往湖里一带,他们就会像下饺子一样、追着我奋不顾身地跳进来,成为我的盘中餐。
于是我做了一个抱憾终身的决定。
这辈子都没离开过水的我,为了他们爬上了岸。
显然,在奉行丛林法则的暗黑大陆里,这是一项十分冒险的行为。
不出意外地,我被几个老不死的给盯上了。
对此我早有预料。在撕扯下那条蛇的一颗头以后,我拖着两败俱伤的身体继续朝目标赶去。
失去鳞片保护的皮肤和地面摩擦时带来的刺痛疼得我呲牙咧嘴。但没关系,一想到接下来的大餐,我已经馋得口水都流出来了。
到时候,先吞一个原味的解解馋,剩下的挨个换种吃法。放血、剥皮、风干、焖烧……干脆顺路再去搞点三原水和香草,和人类混在一起吃也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越想越馋的我恨不得一口气吃十个人。
这时候的我完全没想过一个问题,那就是‘要是打不过人类该怎么办’。
笑死。怎么可能。
区区人类,逮他们就跟逮鸡仔一样简单。别说我现在身负重伤,就算离死还差半口气,我都不可能输。
如此自信的我直接勇敢向前冲,循着最热闹的地方闷头赶路。
终于,翻山又越岭后,在一块临近大陆边缘的空地上,我发现了一个落单的人类。
该人类胡子拉碴,看着不修边幅,感觉吃起来不是很干净的样子。虽然有点瞧不上眼,但本着‘多多少少也是肉’的原则,我还是动手了。
然后我就被打了。
明明开头都和我预想中的一样。我一露面,他就呆呆傻傻地看着我,然后叽里咕噜冒出些听不懂的声音。我趁机朝他招招手,示意他跟我来,结果刚一转身,他直接就是一个偷袭,一拳把我颈椎给打骨折了。
我哭了。
我说停停,怎么会这样。
大概是由于语言不通的原因,他不仅没停手,还又给了我一拳。拳风凛冽,呼啸着砸在了我的天灵盖上。
就听‘咔嚓’一声。大概是他的手骨折了吧。
活该。
我一边吐血一边暗自窃喜。得亏我皮糙肉厚,区区食材还妄图反杀,做梦!看不我给你点颜色看看。
于是趁他没反应过来,我使出了一招神龙摆尾,一尾巴就把他扇得老远,砸断了好几棵树才停下。
依照我对‘人类’这个物种的认知,受到这种程度的攻击,一般也该死翘翘了。而那个人类也一动不动地倒在了断树边上,看起来的确是死了。
用他们的话来说,这就叫‘自讨苦吃’。
我得意洋洋的一蹦一跳地过去验收我的战果时,心里已经想好了等下先吃哪一个部位。谁知就在我弯腰准备扛起他的瞬间,那个本该死透了的人类突然一个翻身,一口咬住了我的脖颈,死不松口。
我当即大惊失色。
救命啊,食材吃非人类啦!
简直是倒反天罡!
从来都只有我吃别人的份,什么时候轮到别人吃我了?!
惊怒交加之下,我和对方扭打成了一团。我给他一拳,他踹我一脚;我戳他眼珠,他扯我头发……一番激烈交战下,我没捞到半点好处,对方却还是一副活蹦乱跳的模样。
哪怕心里再瞧不起人类,此刻我也有了几分危机意识。再拖下去,鬼知道会不会出现什么意外,万一……
以防万一,还是先撤退吧。
心念急转间,在又一阵激烈的拳打脚踢过后,我抓住对方喘气的功夫扭头就跑。
打不过你,我难道还跑不过吗?
我还真跑不过。
事实证明,我当时对人类的了解属实有点浅薄了,他们虽然弱,却有着蟑螂一般的顽强生命力。这个看起来半死不活的人类居然追了我两天两夜,最后追着我跳进了莫比乌斯湖。
我的悲惨故事就此拉开了序章。
05.
“……你真的不认识我了?一点印象都没有?”
“没有。”
“那有没有觉得我很眼熟,像是上辈子见过这样?”
“我没钱,搞仙人跳别来找我。”
“那我们之间的仇怎么办?我可是记得清清楚楚!”
“算你记性好。”
哪怕换了一个世界,这个人类依旧令我无语到极点。
所以说,人类很无趣,我想回家了。可凭我现在连金富力士都打不过的实力,想要游回黑暗大陆简直是吃人说梦。
更别提我连尾巴都没了。
我决定离开这个伤心的地方。
06.
漫无目的游荡到了临近的城市。我发现大城市就是不一样,连路边的乞丐都有钱的很。
在目睹了一个打扮得像个木乃伊的乞丐竟然能随意出入高档会所后,身无分文的我心态开始发生转变。
我决定去抢劫乞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