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后,宋止辛可以出院了。
在这两天里,她弄清楚了几件事。
第一,身体的原主人宋芷歆对凌司樾确实有几分心思,但也不妨碍她同时往鱼塘里养其他的鱼。
这几天,光是发微信来问候她身体的小哥哥就有十几号人,宋芷歆给他们的备注大都是外号+城市+职业,十分专业。
第二,凌司樾对宋芷歆毫无感情,却舍得花钱。她隔三差五发的撩拨信息和表情包,他一概不回;但只要说想买什么衣服包包,他一般都会直接转账或者发一句“找孙哲”。
但宋芷歆确实也很会掌握要钱的时机,通常都是在凌司樾突然发来一句“某月某日几点到哪里陪他参加什么酒会”的时候,回一句“好的,可是凌总,最近没什么好看的衣服穿了”。
说真的,她很想和这个宋芷歆成为朋友,她看起来是个很有趣的女孩。
只可惜,她们彼此都没有这个机会了。
凌司樾的出现打断了她的思绪。
“发什么呆?走了。” 他本来个子就高,又习惯用鼻孔看人,这会儿站在她床边,压迫感十足。
“好。” 她背起一大一小两个包,准备往病房外走。
一个是香奈儿的小包,一个是孙哲带来的大帆布包。
凌司樾双手插在裤兜里,斜眼看着她,悠悠问道:“你居然不叫我帮你拎包?”
宋止辛看了他一眼:“那你帮我拎吗?”
“不帮。” 他信步走到她前面去了。
这人有什么大病吧?宋止辛在心里腹诽。
他们坐上一辆埃尔法,驱车赶往凌司樾的家。原以为他会住在市中心的大平层,但车子驶进了一间大洋房的院落。
倒也合理,申海真正的“老钱”,还得是住在这样的房子里。
她跟着他往里走,门廊上一位管家模样的儒雅老者用申海本地话对他说:“少爷回来啦。”
凌司樾用余光瞥了她一眼,也用本地话问那老者:“伊额房间勒盖阿里?”(她的房间在哪里?)
老者答:“勒盖两楼,离侬远了海嘞。”(在二楼,离你远着呢。)
“好。” 他回头看了她一眼,说,“你跟谭叔去你的房间吧,没事不要找我。”
宋止辛也是申海人,分明听懂了他们的对话,忙说:“凌总,其实您不用让我住到您家来,我可以回自己家住的……”
这两天内,她也摸清了自己的住处,一个颇为高档的小区,一百多平的小复式,光看手机里的照片就很想去住。关键,在那里还不用看见这个傲慢的男人。
“你以为我想让你来?那场车祸的目标原本是我,司机死了,你现在是唯一的人证,所以你给我在这乖乖待着,没我的同意,不要出去乱跑。”
凌司樾一脸不满,忽然又露出一丝嘲讽的笑,问她:“你不是做梦都想来这里住么?怎么?还玩失忆呢?”
“我是真的什么都不记得。” 宋止辛还给他一个无奈的眼神,背着她的包,跟着谭叔进了大门。
“宋小姐,你包给我吧。” 谭叔朝她伸出手。
“啊,没事没事,不重,我自己背就行。”
“你是伤病员,又是女士,还是我来拿吧。” 他轻轻卸下她肩头的大包,笑道,“香奈儿么,你还是自己背好看。”
宋止辛不知该如何回应,只好憨憨笑了一笑。
“宋小姐和我想象中不大一样。” 谭叔扶了扶金丝边眼镜,眼神仿佛要将她看穿。
“哦,是吗?” 她心虚地低下头,不与他对视。
谭叔带她进了房间,打开衣帽间的门道:“你家里的衣服已经叫人提前拿了一些过来了,要是还缺什么,你跟我讲就是。”
看着挂满整面墙壁的漂亮衣裙,宋止辛在心里叹道:这还能缺什么?
不过,谭叔走后,她才发现,这么多衣服里,竟然完全没有自己能穿的!
那些蕾丝睡裙、露肩上衣、皮草外套……每一件都超出了她的穿搭认知。
宋止辛是程序员,帽衫卫裤才是她的好伙伴。
功夫不负有心人,她在衣帽间一个角落,终于翻到了几件能穿的衣服。
她拿着舒服的棉T恤,准备去洗一个澡。
加上昏迷的十天,这具身体应该已经有两周没洗澡了,尽管身上很多地方还打着补丁隐隐作痛,但她无论如何都要洗一洗。
她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仍然感叹于宋芷歆与自己的相像程度。但她的皮肤显然更水润光滑,一看就是洗面台上那些昂贵护肤品长期滋养的结果。
只可惜,这具比自己更美丽的身体上现在也留了疤,她忍不住去想此时远在北加的自己的身体,是否已经成了一具没有灵魂的躯壳,在那间小公寓里,慢慢腐烂?
折腾了半天,终于在尽可能不让伤口沾水的情况下把身体洗了干净,她穿着柔软的棉布T恤,在舒适到令人忘记伤痛的床上美美睡了一觉。
她梦见了加州和暖的阳光透过学校长廊的拱门,留下一个个弧形的影子。
第二天早上,宋止辛刚从房间出来,下到客厅,就迎面撞见了从外面晨跑回来的凌司樾。
他用发箍将额前的头发拢起,一身运动装,看起来比西装革履的样子年轻了些许。
他见了她,皱起眉头,又是一副不高兴的样子。
“这衣服你哪里找来的?”
宋止辛低头看了看自己十分得体的T恤、帽衫加运动裤的组合,不解地回答:“在我的房间啊?”
“这是我初中时候的衣服,宋芷歆,你是故意的吗?”
“我怎么知道,就恰好拿了这一身。”
“你自己那么多衣服不穿,偏偏拿我的?” 他抱着胳膊,满眼质疑。
“我自己……那么多衣服……都不如这套舒服。”
“孙哲不是说你的脑子没撞坏吗?怎么?失忆了还不算完,审美也降级了?你以前至少穿得还像个人样,看看你现在……”
“这不是你的衣服吗?你意思是你的审美很差?” 宋止辛也不惯他毛病,直接怼得他哑口无言。
看着凌司樾吃瘪的表情,她不无得意地从他身边绕了过去,扔下一句:“凌总,我看了合同了,知道咱们不过是做做戏而已,出去我会注意形象的,不丢您的脸,但是私下里您就别管那么宽了吧。”
“你给我站住!” 冷淡的男人总算有了情绪。
宋止辛回头看着他,一脸“我倒要看看你又要说啥”的表情。
“你想要舒服的衣服,一会儿谭叔带你去买,不许穿我的。”
“哦。”
有钱人家的早餐也很是丰富,在美国的时候,为了省钱,她经常只是吃两片吐司就出门。而这边,烤出黄油香味的可颂冒着热气,现磨咖啡的芬芳弥漫了整个客厅。
甚至还有穿着制服的侍者问她:“宋小姐,要不要煎两片培根?”
怎么可能不要?又不是傻子。
她正享用着可以自己加水果的餐后酸奶,凌司樾洗完澡下来了。
他穿着运动短裤,露出修长的腿,短袖T恤里伸出的两截手臂上勾勒出清晰的肌肉线条。他的头发上挂着水珠,脸还是那么臭。
温馨的客厅里瞬间起了一股冷风,她埋着头,懒得去看那个破坏气氛的人。
“你不减肥了?吃那么多碳水?”
资本家到底是资本家,吃他两个可颂都要被说一顿。
“我不记得我在减肥。” 宋止辛理直气壮地说。
“我只是怕你想起来之后又要后悔,扭扭捏捏的我听着烦。”
“我不一定想得起来,再说了,凌总,咱们说到底就是雇佣关系,您嫌烦,我闭嘴就是了,大可不必这么阴阳怪气的。”
才一天,宋止辛就已经把“夹着尾巴做人”这回事抛到了脑后。实在是凌司樾这个人太刻薄,不知怎么的,她总有一种为宋芷歆打抱不平的冲动。
就算是“金主”,也不能这么不尊重人吧。
凌司樾撇了撇嘴,没了气焰:“你可能不记得了,但整天不记得我们是雇佣关系,处处试探我底线的人是你。”
“我确实不记得,但我可以为过去的无知冒昧向您道歉,我保证,今后绝对不会发生那样的事。” 宋止辛刮干净碗里最后一勺酸奶,潇洒地起身,头也不回地上了楼。
凌司樾被她晾在原地,心里起了无名火,却又发不出来。
他并不了解宋芷歆。在他印象里,她不过就是那些追求奢靡生活的混圈名媛中的一员,没什么内涵,却是个足够漂亮的花瓶。
足够漂亮,也足够愚蠢,因此是个完美的工具人。找一个这样的情人,才能让凌家那帮老狐狸相信他不过是个扶不起的阿斗,才能让他们暂时不要把锋利的暗箭,射向他的方向。
但这次出了车祸之后,她似乎没有那么愚蠢了。究竟是她失忆之后暴露了刻意隐藏的本性,还是什么其他的原因,他还想不明白。
在这两天里,她弄清楚了几件事。
第一,身体的原主人宋芷歆对凌司樾确实有几分心思,但也不妨碍她同时往鱼塘里养其他的鱼。
这几天,光是发微信来问候她身体的小哥哥就有十几号人,宋芷歆给他们的备注大都是外号+城市+职业,十分专业。
第二,凌司樾对宋芷歆毫无感情,却舍得花钱。她隔三差五发的撩拨信息和表情包,他一概不回;但只要说想买什么衣服包包,他一般都会直接转账或者发一句“找孙哲”。
但宋芷歆确实也很会掌握要钱的时机,通常都是在凌司樾突然发来一句“某月某日几点到哪里陪他参加什么酒会”的时候,回一句“好的,可是凌总,最近没什么好看的衣服穿了”。
说真的,她很想和这个宋芷歆成为朋友,她看起来是个很有趣的女孩。
只可惜,她们彼此都没有这个机会了。
凌司樾的出现打断了她的思绪。
“发什么呆?走了。” 他本来个子就高,又习惯用鼻孔看人,这会儿站在她床边,压迫感十足。
“好。” 她背起一大一小两个包,准备往病房外走。
一个是香奈儿的小包,一个是孙哲带来的大帆布包。
凌司樾双手插在裤兜里,斜眼看着她,悠悠问道:“你居然不叫我帮你拎包?”
宋止辛看了他一眼:“那你帮我拎吗?”
“不帮。” 他信步走到她前面去了。
这人有什么大病吧?宋止辛在心里腹诽。
他们坐上一辆埃尔法,驱车赶往凌司樾的家。原以为他会住在市中心的大平层,但车子驶进了一间大洋房的院落。
倒也合理,申海真正的“老钱”,还得是住在这样的房子里。
她跟着他往里走,门廊上一位管家模样的儒雅老者用申海本地话对他说:“少爷回来啦。”
凌司樾用余光瞥了她一眼,也用本地话问那老者:“伊额房间勒盖阿里?”(她的房间在哪里?)
老者答:“勒盖两楼,离侬远了海嘞。”(在二楼,离你远着呢。)
“好。” 他回头看了她一眼,说,“你跟谭叔去你的房间吧,没事不要找我。”
宋止辛也是申海人,分明听懂了他们的对话,忙说:“凌总,其实您不用让我住到您家来,我可以回自己家住的……”
这两天内,她也摸清了自己的住处,一个颇为高档的小区,一百多平的小复式,光看手机里的照片就很想去住。关键,在那里还不用看见这个傲慢的男人。
“你以为我想让你来?那场车祸的目标原本是我,司机死了,你现在是唯一的人证,所以你给我在这乖乖待着,没我的同意,不要出去乱跑。”
凌司樾一脸不满,忽然又露出一丝嘲讽的笑,问她:“你不是做梦都想来这里住么?怎么?还玩失忆呢?”
“我是真的什么都不记得。” 宋止辛还给他一个无奈的眼神,背着她的包,跟着谭叔进了大门。
“宋小姐,你包给我吧。” 谭叔朝她伸出手。
“啊,没事没事,不重,我自己背就行。”
“你是伤病员,又是女士,还是我来拿吧。” 他轻轻卸下她肩头的大包,笑道,“香奈儿么,你还是自己背好看。”
宋止辛不知该如何回应,只好憨憨笑了一笑。
“宋小姐和我想象中不大一样。” 谭叔扶了扶金丝边眼镜,眼神仿佛要将她看穿。
“哦,是吗?” 她心虚地低下头,不与他对视。
谭叔带她进了房间,打开衣帽间的门道:“你家里的衣服已经叫人提前拿了一些过来了,要是还缺什么,你跟我讲就是。”
看着挂满整面墙壁的漂亮衣裙,宋止辛在心里叹道:这还能缺什么?
不过,谭叔走后,她才发现,这么多衣服里,竟然完全没有自己能穿的!
那些蕾丝睡裙、露肩上衣、皮草外套……每一件都超出了她的穿搭认知。
宋止辛是程序员,帽衫卫裤才是她的好伙伴。
功夫不负有心人,她在衣帽间一个角落,终于翻到了几件能穿的衣服。
她拿着舒服的棉T恤,准备去洗一个澡。
加上昏迷的十天,这具身体应该已经有两周没洗澡了,尽管身上很多地方还打着补丁隐隐作痛,但她无论如何都要洗一洗。
她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仍然感叹于宋芷歆与自己的相像程度。但她的皮肤显然更水润光滑,一看就是洗面台上那些昂贵护肤品长期滋养的结果。
只可惜,这具比自己更美丽的身体上现在也留了疤,她忍不住去想此时远在北加的自己的身体,是否已经成了一具没有灵魂的躯壳,在那间小公寓里,慢慢腐烂?
折腾了半天,终于在尽可能不让伤口沾水的情况下把身体洗了干净,她穿着柔软的棉布T恤,在舒适到令人忘记伤痛的床上美美睡了一觉。
她梦见了加州和暖的阳光透过学校长廊的拱门,留下一个个弧形的影子。
第二天早上,宋止辛刚从房间出来,下到客厅,就迎面撞见了从外面晨跑回来的凌司樾。
他用发箍将额前的头发拢起,一身运动装,看起来比西装革履的样子年轻了些许。
他见了她,皱起眉头,又是一副不高兴的样子。
“这衣服你哪里找来的?”
宋止辛低头看了看自己十分得体的T恤、帽衫加运动裤的组合,不解地回答:“在我的房间啊?”
“这是我初中时候的衣服,宋芷歆,你是故意的吗?”
“我怎么知道,就恰好拿了这一身。”
“你自己那么多衣服不穿,偏偏拿我的?” 他抱着胳膊,满眼质疑。
“我自己……那么多衣服……都不如这套舒服。”
“孙哲不是说你的脑子没撞坏吗?怎么?失忆了还不算完,审美也降级了?你以前至少穿得还像个人样,看看你现在……”
“这不是你的衣服吗?你意思是你的审美很差?” 宋止辛也不惯他毛病,直接怼得他哑口无言。
看着凌司樾吃瘪的表情,她不无得意地从他身边绕了过去,扔下一句:“凌总,我看了合同了,知道咱们不过是做做戏而已,出去我会注意形象的,不丢您的脸,但是私下里您就别管那么宽了吧。”
“你给我站住!” 冷淡的男人总算有了情绪。
宋止辛回头看着他,一脸“我倒要看看你又要说啥”的表情。
“你想要舒服的衣服,一会儿谭叔带你去买,不许穿我的。”
“哦。”
有钱人家的早餐也很是丰富,在美国的时候,为了省钱,她经常只是吃两片吐司就出门。而这边,烤出黄油香味的可颂冒着热气,现磨咖啡的芬芳弥漫了整个客厅。
甚至还有穿着制服的侍者问她:“宋小姐,要不要煎两片培根?”
怎么可能不要?又不是傻子。
她正享用着可以自己加水果的餐后酸奶,凌司樾洗完澡下来了。
他穿着运动短裤,露出修长的腿,短袖T恤里伸出的两截手臂上勾勒出清晰的肌肉线条。他的头发上挂着水珠,脸还是那么臭。
温馨的客厅里瞬间起了一股冷风,她埋着头,懒得去看那个破坏气氛的人。
“你不减肥了?吃那么多碳水?”
资本家到底是资本家,吃他两个可颂都要被说一顿。
“我不记得我在减肥。” 宋止辛理直气壮地说。
“我只是怕你想起来之后又要后悔,扭扭捏捏的我听着烦。”
“我不一定想得起来,再说了,凌总,咱们说到底就是雇佣关系,您嫌烦,我闭嘴就是了,大可不必这么阴阳怪气的。”
才一天,宋止辛就已经把“夹着尾巴做人”这回事抛到了脑后。实在是凌司樾这个人太刻薄,不知怎么的,她总有一种为宋芷歆打抱不平的冲动。
就算是“金主”,也不能这么不尊重人吧。
凌司樾撇了撇嘴,没了气焰:“你可能不记得了,但整天不记得我们是雇佣关系,处处试探我底线的人是你。”
“我确实不记得,但我可以为过去的无知冒昧向您道歉,我保证,今后绝对不会发生那样的事。” 宋止辛刮干净碗里最后一勺酸奶,潇洒地起身,头也不回地上了楼。
凌司樾被她晾在原地,心里起了无名火,却又发不出来。
他并不了解宋芷歆。在他印象里,她不过就是那些追求奢靡生活的混圈名媛中的一员,没什么内涵,却是个足够漂亮的花瓶。
足够漂亮,也足够愚蠢,因此是个完美的工具人。找一个这样的情人,才能让凌家那帮老狐狸相信他不过是个扶不起的阿斗,才能让他们暂时不要把锋利的暗箭,射向他的方向。
但这次出了车祸之后,她似乎没有那么愚蠢了。究竟是她失忆之后暴露了刻意隐藏的本性,还是什么其他的原因,他还想不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