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完,伪金丝雀文学
(一)
十九世纪晚期,伦敦西郊,欧利蒂丝庄园。
年轻的庄园主人结束了一天事务,从堆积满纸册和药剂瓶的工作室回到自己的房间,便有女仆上前取下他沾了药水的西服外套,并汇报说,晚餐已经就绪,笃小姐正在餐厅里等他,“准备了新鲜的菜式”。
又有什么新奇的发明?笃哲在吃食上的创意总是层出不穷,这令奥尔菲斯对晚餐升起了期待,于是没让她多等,只穿着衬衣和马甲就去了餐厅。(注:笃哲音通读者)
社交礼仪认为,不穿外套的打扮是非常不正式的,不过在家里没必要讲究,何况是跟自己的情妇在一起。
这个在餐厅里等候的东亚女孩就是他的情妇:与社交场所中身材丰盈、金发碧眼的摩登美人截然不同,笃哲更像是一个娃娃————娃娃情妇,圆溜溜的黑眼睛,顺直俏皮还绑着蝴蝶结的简易发型,以及不束腰的宽松洋装,都使她与传统的美艳情妇区别开来;不过他相信她是合法萝莉,毕竟小孩冒充大人比大人冒充小孩要困难得多。
一见奥尔菲斯心情不错地进来,笃哲就眼前一亮地起身相迎,亲热地挽着他的胳膊:“奥菲,我做的餐前点心,你要不要试试怎么样?”
“这是什么?”同她落座后,奥尔菲斯饶有兴致地发现餐桌上只有一只木碟子,盛了几枚米白色的弯曲片状物。
笃哲笑眯眯地用筷子夹起一片:“这是虾片,印度尼西亚那边的人爱这么吃,据说是虾汁、淀粉和马铃薯粉油炸而成的小食,我今天试着复刻出来了。”
说完,她将虾片放进嘴里咀嚼,声音很是清脆诱人。
奥尔菲斯也被勾起了食欲,他当然不用筷子,笃者就准备了烤肉用的食夹,虾类特有的鲜味伴随着膨化食品的松脆在舌尖绽开,新奇的感觉让为数不多的几块虾片都进了奥尔菲斯的肚子。
笃哲当然不会故意让他意犹未尽,所以她便示意女仆该上正餐了。
一锅颜色全红的浓稠汤水被端上桌,下面垫了烤着炭火的架子,好让汤汁保持在沸腾状态。
奇香扑面而来,女仆将一叠叠新鲜的海鲜下锅。
见笃哲正隔着雾气,用期待的眼神望着自己,奥尔菲斯也很配合地表达了好奇:“说吧,你怎么整出这锅汤的?”
“火锅。”笃哲受用地露出邀功的表情,“但不是中国火锅,而是泰式火锅。”
她不知道冬阴功用英文怎么说,于是就介绍起其原料和渊源来:“由虾、椰汁、各种东南亚香料炖煮而成,酸辣甜咸且云集了热带海滨特有气息,据说是一百年前的泰国摄政王为公主发明的————摄政王还是华人呢。”
海鲜往往是下锅滚熟的,笃?介绍完冬阴功汤的背景后,已经有一批鱼虾可以食用了。得益于航运冷库和奥尔菲斯的财力支持,他们可以在英国内陆享用到新鲜的海鲜。
吸饱了汤汁的软肉细嫩又滋味非凡,奥尔菲斯很是新奇和满意,不过他并不打算今后再吃一次,因为审美是会疲劳的,有些东西的魅力,往往是因为独一无二才无可取代,正如他不会让自己的作品再版一样。
饭后他让笃哲挽着自己到花园里简单散了步,天就已经黑了。
奥尔菲斯没有再去书房,卧室里有一张躺椅,他在上面随意地看些书当作休闲;笃者坐在一旁的窗台上,安安静静地不知沉迷于什么。
他放下书,朝小情妇望去:“在看什么?”
笃哲下了窗台,伸手把手里的杂志递过来:“时装杂志,上面的衣服都好漂亮!”
她娇俏的脸蛋上洋溢着率真的憧憬,奥尔菲斯受到感染,也对这些女人的东西起了点兴致。他接过来翻了几页。
“想要?”
笃哲期待地点头。
“我又不是没给你买过。”他示意衣帽间的方向,“你又不怎么穿。”
“哎呀……”小情妇就像犯了错被抓包的孩子一样,慌慌张张地低下头,“平时一直穿着,会不舒服,勒得紧。”
“那不就是偶尔能穿嘛。”他半开玩笑地端起了庄园主的架子,“择日不如撞日,你还没给我看看效果呢。”
这是要玩真人版奇迹暖暖吗?笃哲被抓进了衣帽间,两个女仆把一件件英式女袍往她身上比划,遇到感兴趣的设计,奥尔菲斯还要瞧个仔细,然后叫她穿上身看看。
可是你怎么不出去啊!笃哲在心里呐喊,嘴上却不敢直接说:这人摆明了就是故意不走的,脸上连一丝不怀好意都不显,倒搞得她更不好意思了。
文人特有的厚脸皮搞得笃哲没办法,只能背过身去脱了外衣把女袍往身上套,又被他揪住裙摆不准行动了。
她幽怨地回头:“到底要不要我穿啊?”
奥尔菲斯坦然地一松手,眉眼含笑:“你忘了穿紧身胸衣。”
好在他够文质彬彬,否则笃哲一定会觉得是耍流氓,也好在他长得够帅,否则她就不会这么顺从了。
笃哲乖乖地去拿紧身胸衣,到手她又犯难了:自己一个人是穿不了的。
只有……奥尔菲斯伸手一扯她内裙的系带,白色的丝绸就掉了一地。
他真是只是给她穿胸衣而已,笃哲满脸通红地不知道看哪,她现在上半身□□,下半身只穿了灯笼裤和吊带袜,这个时期的灯笼裤就相当于内裤了,也就是说她目前的着装非常少儿不宜。
还好奥尔菲斯在她的身后,看不见前面的风光。
把内置了鲸鱼骨的胸衣套好后,他就给她拉抽带,当然是往最细了拉,以至于她不得不拼命吸气和收腹。
“你不舒服吗?”
笃哲摇摇头:“书上说,适应一下就好了。”
果然没一会儿,她感觉自己能缓过气了。等抽带一系好,她就转过身给他看效果,什么盈盈不堪一握的杨柳腰莫过于此了。
然而情夫的注意力却不在腰上,因为束腰带来缺氧感,使笃哲忘了自己胸脯上可是什么都没有……虽然胸衣能遮住一部分吧,但众所周知,犹抱琵琶半遮面什么的最有韵味了。
衣帽间的动静响了好一阵,值班的女仆们躲在走廊上窃窃私语:“他们居然还没弄出孩子来,我怀疑亚洲人和我们有生殖隔离。”
“不会吧?我听说主人总是摆弄奇怪的药水,没准是……”
“你们不要工作啦?别提什么药水,不该听说的就别听说!”
等滚回正儿八经的床上时,小情妇浑身上下软得就跟没有骨头似的,蜷缩成了一只粘人的小猫咪。
小猫咪还会挠人呢,哪里能和她这种没爪子的比,奥尔菲斯满足地搂着她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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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笃哲本来也不是多少男人的理想款,可爱是可爱,惊艳倒不至于,身姿虽然纤细,但起伏比不过欧美女性,书是读过书,然而涉及得很杂,什么都无法往深了探讨;至于厨艺,其实她只是空有创意罢了,动手都是厨娘的事情。
所以跟奥尔菲斯好上了,她下意识就觉得受宠若惊,毕竟他不仅长得帅、有才华,而且还是这所庄园的主人,放现代社会,那妥妥就是个大boss————就算只是情妇,那也多多少少足够虚荣一下吧?
虚荣中笃哲也没忘记“爱情需要经营”的道理,她不善于从情妇的角度讨好男人,她只能想办法让奥尔菲斯体会到自己的快乐:莫过于美食和偷得浮生半日闲的趣味了。
因此她的讨好就显得格外真诚和单纯,奥尔菲斯也吃这一套,于是露水情就进化成了同居情,以后就……想到这里,笃哲从梦里笑醒了过来。
奥尔菲斯已经起身了,他穿好衬衣,正在扣马甲。
这个年头不光女人追求细腰,男人也如此,只不过不会像女人那样强制性束腰,而只是衣物腰部的裁剪较为修身。
奥尔菲斯显然是很符合审美的,尤其是只着了衬衣和马甲的身体被勾勒出曲线后,显得异常性感却禁欲。笃哲情不自禁地从床上爬起来。
“我吵醒你了?”他低下头,对主动给自己系领结的小情妇温存一笑。
“咱们一起睡,怎么就不能一起醒啦。”
她手法熟练地系好领结,又帮他穿了晨礼服的外套。她不多说话,因为实话实说不太好:自己其实是想趁机摸两把……
早餐后他又亲了她一会儿才依依不舍地离开,这让笃?很高兴:他是不是越来越喜欢她了?那她在他的庄园里转转,应该也不过分吧?
没错,虽然和庄园主人一起住,笃哲却从来没有逛过欧利蒂丝,她总是宅在屋子里看时装杂志或者对厨娘发号施令,出门顶多就是陪奥尔菲斯在屋旁小花园散步。
原因很简单:她是他的情妇,而不是妻子,这庄园是不属于她的,在别人家自然不好随意走动。
听说庄园很大,有马场、湖泊、树林,甚至还有废弃的教堂等等景观,他没有禁止她乱走,但也没说可以,所以她就一直这么自觉地宅下去。
在小花园里,笃哲只能远远望见其他地方的轮廓,她磕磕碰碰地尝试了一幅写生,取名庄园远景。
“想不想去逛逛?”夜里奥尔菲斯回来看了她的写生,主动提出带她逛庄园。
其实……整个欧利蒂斯的景致也就那样啦,笃哲先是跟他去划了船,到林中木屋野餐,然后参观了废弃的教堂和工厂,还有一些更远的地方没力气走了,就说下回再去。
“这些景色也许并不是独一无二的。”她跟他说,“是因为这些地方有你的身影,才显得乐趣横生。”
奥尔菲斯很满意她的情话:“越来越能说会道了,上哪学的?”
“嘿嘿,近墨者黑……啊不,是近朱者赤。”她有些得意又有些羞涩,主动拉着他往卧室去了。
两人衣服都没来得及脱便滚到了床上,但心急往往吃不了热豆腐。
“小心。”奥尔菲斯捉住她因为意乱情迷而失了分寸的手,并将自己的单片眼镜摘了下来。
笃哲被他的眼镜吸引了:“我一直很好奇,没有支架,就这么戴得稳?”
奥尔菲斯便又戴了回去:“怎么戴不稳呢?你碰一下试试?”
她好奇地伸出手去戳镜框:“就这么卡着,好神奇……我能试试吗?”
他很好说话地递给她,然而笃哲怎么戴都要掉下来,她的狼狈引得他发笑。
“你的眼窝太浅了,卡不住的。”
他一边说一边摸了摸她的眉毛和眼皮,她觉得痒但是无处可躲。
于是她不服输地也用指尖抚过奥尔菲斯深邃的眼眶,他漆黑的瞳孔倒映着她的脸。
“多么迷人……”剩下的话她没能说出口,因为他吻住了她。
在睡过去前,奥尔菲斯听见怀里的小情妇在迷迷糊糊地问他爱不爱她。
这还是第一次听她发出这种属于女人的质问,他觉得新奇,也不管她能不能听见,低声耳语道:
“我很喜欢你。”
就像喜欢小猫咪和金丝雀一样,对宠物的喜欢————笃哲没有睡着,她假装在睡,不仅听清了他说出口的声音,也听清了他心里的声音。
当成宠物也没关系,因为奥尔菲斯已经同意她在庄园内自由活动了————距离毁灭这座罪恶的庄园,笃哲更近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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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她现在只是他的宠物,但他们的爱情会随着那场大火正式开始,她会在毁灭中成为他真正的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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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笃哲最近迷上了钓鱼,理由是自己动手钓的鱼能增强其肉质的鲜美。
湖景村成了她最长去的地方,反正奥尔菲斯要等到天黑后才会启用此地,于是他不管她白天溜过去钓鱼。
起先他也陪她一起去,然而钓鱼着实无聊又耽误时间,她就很体贴地不要他陪伴,晚上则变着花样(叫厨娘)用自己钓的鱼做大餐。
几天后,笃哲如愿在破船的缝隙里发现了那个人的留言:终于搭上线了。
那个人就是弗雷德里克·克雷伯格,他曾经是那个女孩香消玉损事件中的关键人物,她选择他来协助自己。
作曲家希望能见她一面,笃?拒绝了:
“别以为我想见到你。”
————即使在那件事中他没有错,她也无法一点也不怪罪他。
她给他留下信号,让他给自己反馈适合纵火的位置,目标直指奥尔菲斯。
到了夜里,笃?明明躺在奥尔菲斯身边,却仿佛置身无人的荒野之上。
“欧利蒂丝,你命中注定该毁于一场大火……”
在庄园的角落里,复仇女神的诅咒如同幽灵似的在游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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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当禅精竭虑策划的大火将庄园吞噬的时候,落幕的钟声却被中断了。
火海逃生的弗雷德里克以为她会如释重负地欢笑,却没想到她居然奋不顾身地闯进了火海。
将昏迷的奥尔菲斯拖出来后,笃哲见到弗雷德里克在外面等自己,震惊的目光明显是质问她为什么还要救他。
“因为现在还不是结束的时候,他不能死。”她冷冷地别过脸去,“而你,克雷伯格,最好快点在我眼前消失,否则我绝对会迁怒你。”
在等待救援的过程中,她紧紧地搂着不省人事的情夫,祈求他能从浓烟造成的窒息中醒来,而她的祈祷得到了部分回应。
他真的苏醒了。
奥尔菲斯醒的时候,已经在医院躺了许久。笃哲一直守在病床前,见他睁开眼,正要露出欣喜的笑容,却瞬间僵硬了表情。
因为奥尔菲斯问她:“你是谁?”
笃哲的眸光变得潋滟:“奥尔菲斯……你都记不起来了吗?”
这话让他下意识地头疼,因为一旦开始回想,残破的记忆就像是碎玻璃一样折磨他的头脑。
————重大灾祸造成的失忆,再明显不过的症状了。
奥尔菲斯出院的时候,依旧对往事浑浑噩噩,但没有拒绝笃哲跟着自己,一方面,他确实觉得她有熟悉的感觉,期望能从她身上找到回忆,另一方面,如果没有她,自己就是个失去一切的人了。
过往的奢侈已经消散在火焰中,现在他只能蜷缩在简陋的出租屋里,靠着微薄的稿酬度日。
笃哲每天都细心地照顾他,极尽可能地打扫房间,并用粗糙的食材做出像样的饭菜,使得屋子每一处角落都能看出一个好女人的贤惠。
到了夜里,她喜欢点上光线最微弱的煤油灯,在朦朦胧胧的光影中抚摸奥尔菲斯的脸。
他已经不复往昔的矜贵和英俊,仿佛一夜间就苍老了十岁,那双迷人的眼睛变得浑浊如同乌云,叫她看不出他过去的风华,也让他看不清往日的影子。
“为什么,你还愿意跟着我。”他握住她的手,声音由于火灾而变得沙哑,“听你讲述我的过去,那时候我富有,体面,才华横溢,而现在,我潦倒、颓废,只是个不入流的写手。”
“我又不是为了这些才跟了你。”笃哲低下头去吻他手上的灼伤,说了一句真假半掺的回答,“我觉得,我要是也离你而去,那么你就再也没机会回到从前了,而就算你真的忘记了过去,你还是你,你是奥尔菲斯,对我而言就足够了。”
女孩柔软芬芳的轻吻如同蝴蝶一样轻盈,奥尔菲斯感觉心间一颤,某种冰棱在心里碎裂了。
“亲爱的奥尔菲斯。”见他动容,她干脆起身直接亲吻他的嘴唇,“只有上帝知道我有多爱你。”
————只有上帝知道我有多恨你。
笃哲蒙住他的眼睛,在爱抚得他浑身颤抖时,她全程都在冷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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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同富贵不是什么稀罕事,共患难就难得可贵了,所以奥尔菲斯说不动容都是假的,他开始振作,希望自己能够重回创作的巅峰,至少不能让笃哲感受到太多的失望和落差。
他们终于成为了一对爱人,不再是主人与宠物的消遣关系,而是人与人之间愿意共度一生、相偎相依的眷恋,很多时候,不用他说完,笃哲就能猜出他的下一句话,而笃哲也往往被他说中自己准备了什么小惊喜————奥尔菲斯认为,他们就如同一个人被分成了两半一样。
所以,奥尔菲斯主动提出,要对自己的失忆症作出针对性治疗。
笃哲立马行动,她联系了医生,穿白大褂的男人带着紫色的药水登门拜访,奥尔菲斯没有一点抵触心理,因为这个医生是要让他想起过去的记忆的,他已经迫不及待要找回和笃哲的共同回忆了。
医生让他服下那诡异的紫色药水,奥尔菲斯觉得它们的气味似曾相识。
于是他毫不犹豫地喝了,效果不可能立竿见影,他需要休息。
待奥尔菲斯睡下后,笃哲送医生离开,在告别的岔路口,医生终于摘下口罩露出了真面目。是弗雷德里克。
望着笃哲一条路走到黑的坚定神情,弗雷德里克面露愧疚:“对不起,当时我没有给她收尸。”
“你没有错,毕竟保命要紧,她是要害你……”笃哲干巴巴地回答,“好了,把我要的东西给我。”
他犹豫了:“我毕竟希望你在火灾时就放下的。”
她阴沉了脸色,逼近了一步:“我和她是同样的人,她毫无保留地爱,而我,毫无保留地恨。”
弗雷德里克叹了口气,将那个女孩遗留的衣物,以及特效化妆的材料交给她。
奥尔菲斯醒的时候,笃哲正在镜子前梳妆。
她通过镜子看见他坐了起来,于是起身朝他走去:“奥尔菲斯,你看看我是谁?”
她当然是笃哲,然而与以往截然不同的发型衣装,以及脸部妆容的变化,都让他将她的名字卡在了喉咙里,某些猜测与记忆深处的影子联系起来了。
“说不出来?还是不敢说出来?”
她笑了,他从未见过如此狰狞又畅快的笑容。
“那好,我帮你说,你在欧利蒂丝的筹备阶段,需要一个人手,忠诚的、甚至连意志都为你左右的手里剑,于是你要那个人对你足够感激,甚至足够爱————你看中了那个女孩,故意让她的家庭出现巨大变故,让她深陷在绝望中,然后你作为一个漂亮的施舍者在她的生命里登场,而她,过于年轻,过于涉世未深,没有人引导她该怎么做,于是她任你摆布,如同跌入深渊一样跌入了你的罗网之中。”
见奥尔菲斯沉默,笃哲发出了刻薄的嘲笑:“看来你想起来了嘛。”
奥尔菲斯终于回应了:“你是谁?”
她蓦地结束了笑,取而代之的是无边苦涩的表情:“她和她的父母,曾给了我这个孤女一个真正的家……我其实比她大一点,所以她家里面出事的时候,我已经毕业了,没被牵连进去。”
那个女孩曾经为了让奥尔菲斯喜欢,疯狂地使自己更像一个成熟女郎,在她受命令去行刺弗雷德里克、却被反杀之后,笃哲开始为她复仇:为了不被联想,就利用天生娃娃脸,故意将自己往与之相反的萝莉形象打扮,然后装作懵懂地闯入了奥尔菲斯的视野。
如今真相大白,在她离开之际,奥尔菲斯、这个业已真的爱上了她的男人,问了最后一个问题:
“对我……全都是伪装?”
笃哲最后看了他一眼:“也不全是,我认可你的眼睛曾经是真的迷人,所以怪不得她会无法自拔到那个地步。”
说完,头也不回地朝远处走去。
她已经完成了最后一击,为濒临崩溃的骆驼施加了最后一根稻草。
不久,一则新闻刊登在了小报的角落,说有个男人在出租屋里自杀,身份疑似前知名小说家。
将新闻反复看了几遍,笃哲把报纸烧成灰烬,于鬼怪出没的午夜时分将其撒向了熟睡的街道,作为向幽灵的祭礼。
她却没有大仇得报的快感,因为她发现自己怀孕了。
这个孩子当然不能留。
(END)
(一)
十九世纪晚期,伦敦西郊,欧利蒂丝庄园。
年轻的庄园主人结束了一天事务,从堆积满纸册和药剂瓶的工作室回到自己的房间,便有女仆上前取下他沾了药水的西服外套,并汇报说,晚餐已经就绪,笃小姐正在餐厅里等他,“准备了新鲜的菜式”。
又有什么新奇的发明?笃哲在吃食上的创意总是层出不穷,这令奥尔菲斯对晚餐升起了期待,于是没让她多等,只穿着衬衣和马甲就去了餐厅。(注:笃哲音通读者)
社交礼仪认为,不穿外套的打扮是非常不正式的,不过在家里没必要讲究,何况是跟自己的情妇在一起。
这个在餐厅里等候的东亚女孩就是他的情妇:与社交场所中身材丰盈、金发碧眼的摩登美人截然不同,笃哲更像是一个娃娃————娃娃情妇,圆溜溜的黑眼睛,顺直俏皮还绑着蝴蝶结的简易发型,以及不束腰的宽松洋装,都使她与传统的美艳情妇区别开来;不过他相信她是合法萝莉,毕竟小孩冒充大人比大人冒充小孩要困难得多。
一见奥尔菲斯心情不错地进来,笃哲就眼前一亮地起身相迎,亲热地挽着他的胳膊:“奥菲,我做的餐前点心,你要不要试试怎么样?”
“这是什么?”同她落座后,奥尔菲斯饶有兴致地发现餐桌上只有一只木碟子,盛了几枚米白色的弯曲片状物。
笃哲笑眯眯地用筷子夹起一片:“这是虾片,印度尼西亚那边的人爱这么吃,据说是虾汁、淀粉和马铃薯粉油炸而成的小食,我今天试着复刻出来了。”
说完,她将虾片放进嘴里咀嚼,声音很是清脆诱人。
奥尔菲斯也被勾起了食欲,他当然不用筷子,笃者就准备了烤肉用的食夹,虾类特有的鲜味伴随着膨化食品的松脆在舌尖绽开,新奇的感觉让为数不多的几块虾片都进了奥尔菲斯的肚子。
笃哲当然不会故意让他意犹未尽,所以她便示意女仆该上正餐了。
一锅颜色全红的浓稠汤水被端上桌,下面垫了烤着炭火的架子,好让汤汁保持在沸腾状态。
奇香扑面而来,女仆将一叠叠新鲜的海鲜下锅。
见笃哲正隔着雾气,用期待的眼神望着自己,奥尔菲斯也很配合地表达了好奇:“说吧,你怎么整出这锅汤的?”
“火锅。”笃哲受用地露出邀功的表情,“但不是中国火锅,而是泰式火锅。”
她不知道冬阴功用英文怎么说,于是就介绍起其原料和渊源来:“由虾、椰汁、各种东南亚香料炖煮而成,酸辣甜咸且云集了热带海滨特有气息,据说是一百年前的泰国摄政王为公主发明的————摄政王还是华人呢。”
海鲜往往是下锅滚熟的,笃?介绍完冬阴功汤的背景后,已经有一批鱼虾可以食用了。得益于航运冷库和奥尔菲斯的财力支持,他们可以在英国内陆享用到新鲜的海鲜。
吸饱了汤汁的软肉细嫩又滋味非凡,奥尔菲斯很是新奇和满意,不过他并不打算今后再吃一次,因为审美是会疲劳的,有些东西的魅力,往往是因为独一无二才无可取代,正如他不会让自己的作品再版一样。
饭后他让笃哲挽着自己到花园里简单散了步,天就已经黑了。
奥尔菲斯没有再去书房,卧室里有一张躺椅,他在上面随意地看些书当作休闲;笃者坐在一旁的窗台上,安安静静地不知沉迷于什么。
他放下书,朝小情妇望去:“在看什么?”
笃哲下了窗台,伸手把手里的杂志递过来:“时装杂志,上面的衣服都好漂亮!”
她娇俏的脸蛋上洋溢着率真的憧憬,奥尔菲斯受到感染,也对这些女人的东西起了点兴致。他接过来翻了几页。
“想要?”
笃哲期待地点头。
“我又不是没给你买过。”他示意衣帽间的方向,“你又不怎么穿。”
“哎呀……”小情妇就像犯了错被抓包的孩子一样,慌慌张张地低下头,“平时一直穿着,会不舒服,勒得紧。”
“那不就是偶尔能穿嘛。”他半开玩笑地端起了庄园主的架子,“择日不如撞日,你还没给我看看效果呢。”
这是要玩真人版奇迹暖暖吗?笃哲被抓进了衣帽间,两个女仆把一件件英式女袍往她身上比划,遇到感兴趣的设计,奥尔菲斯还要瞧个仔细,然后叫她穿上身看看。
可是你怎么不出去啊!笃哲在心里呐喊,嘴上却不敢直接说:这人摆明了就是故意不走的,脸上连一丝不怀好意都不显,倒搞得她更不好意思了。
文人特有的厚脸皮搞得笃哲没办法,只能背过身去脱了外衣把女袍往身上套,又被他揪住裙摆不准行动了。
她幽怨地回头:“到底要不要我穿啊?”
奥尔菲斯坦然地一松手,眉眼含笑:“你忘了穿紧身胸衣。”
好在他够文质彬彬,否则笃哲一定会觉得是耍流氓,也好在他长得够帅,否则她就不会这么顺从了。
笃哲乖乖地去拿紧身胸衣,到手她又犯难了:自己一个人是穿不了的。
只有……奥尔菲斯伸手一扯她内裙的系带,白色的丝绸就掉了一地。
他真是只是给她穿胸衣而已,笃哲满脸通红地不知道看哪,她现在上半身□□,下半身只穿了灯笼裤和吊带袜,这个时期的灯笼裤就相当于内裤了,也就是说她目前的着装非常少儿不宜。
还好奥尔菲斯在她的身后,看不见前面的风光。
把内置了鲸鱼骨的胸衣套好后,他就给她拉抽带,当然是往最细了拉,以至于她不得不拼命吸气和收腹。
“你不舒服吗?”
笃哲摇摇头:“书上说,适应一下就好了。”
果然没一会儿,她感觉自己能缓过气了。等抽带一系好,她就转过身给他看效果,什么盈盈不堪一握的杨柳腰莫过于此了。
然而情夫的注意力却不在腰上,因为束腰带来缺氧感,使笃哲忘了自己胸脯上可是什么都没有……虽然胸衣能遮住一部分吧,但众所周知,犹抱琵琶半遮面什么的最有韵味了。
衣帽间的动静响了好一阵,值班的女仆们躲在走廊上窃窃私语:“他们居然还没弄出孩子来,我怀疑亚洲人和我们有生殖隔离。”
“不会吧?我听说主人总是摆弄奇怪的药水,没准是……”
“你们不要工作啦?别提什么药水,不该听说的就别听说!”
等滚回正儿八经的床上时,小情妇浑身上下软得就跟没有骨头似的,蜷缩成了一只粘人的小猫咪。
小猫咪还会挠人呢,哪里能和她这种没爪子的比,奥尔菲斯满足地搂着她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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笃哲本来也不是多少男人的理想款,可爱是可爱,惊艳倒不至于,身姿虽然纤细,但起伏比不过欧美女性,书是读过书,然而涉及得很杂,什么都无法往深了探讨;至于厨艺,其实她只是空有创意罢了,动手都是厨娘的事情。
所以跟奥尔菲斯好上了,她下意识就觉得受宠若惊,毕竟他不仅长得帅、有才华,而且还是这所庄园的主人,放现代社会,那妥妥就是个大boss————就算只是情妇,那也多多少少足够虚荣一下吧?
虚荣中笃哲也没忘记“爱情需要经营”的道理,她不善于从情妇的角度讨好男人,她只能想办法让奥尔菲斯体会到自己的快乐:莫过于美食和偷得浮生半日闲的趣味了。
因此她的讨好就显得格外真诚和单纯,奥尔菲斯也吃这一套,于是露水情就进化成了同居情,以后就……想到这里,笃哲从梦里笑醒了过来。
奥尔菲斯已经起身了,他穿好衬衣,正在扣马甲。
这个年头不光女人追求细腰,男人也如此,只不过不会像女人那样强制性束腰,而只是衣物腰部的裁剪较为修身。
奥尔菲斯显然是很符合审美的,尤其是只着了衬衣和马甲的身体被勾勒出曲线后,显得异常性感却禁欲。笃哲情不自禁地从床上爬起来。
“我吵醒你了?”他低下头,对主动给自己系领结的小情妇温存一笑。
“咱们一起睡,怎么就不能一起醒啦。”
她手法熟练地系好领结,又帮他穿了晨礼服的外套。她不多说话,因为实话实说不太好:自己其实是想趁机摸两把……
早餐后他又亲了她一会儿才依依不舍地离开,这让笃?很高兴:他是不是越来越喜欢她了?那她在他的庄园里转转,应该也不过分吧?
没错,虽然和庄园主人一起住,笃哲却从来没有逛过欧利蒂丝,她总是宅在屋子里看时装杂志或者对厨娘发号施令,出门顶多就是陪奥尔菲斯在屋旁小花园散步。
原因很简单:她是他的情妇,而不是妻子,这庄园是不属于她的,在别人家自然不好随意走动。
听说庄园很大,有马场、湖泊、树林,甚至还有废弃的教堂等等景观,他没有禁止她乱走,但也没说可以,所以她就一直这么自觉地宅下去。
在小花园里,笃哲只能远远望见其他地方的轮廓,她磕磕碰碰地尝试了一幅写生,取名庄园远景。
“想不想去逛逛?”夜里奥尔菲斯回来看了她的写生,主动提出带她逛庄园。
其实……整个欧利蒂斯的景致也就那样啦,笃哲先是跟他去划了船,到林中木屋野餐,然后参观了废弃的教堂和工厂,还有一些更远的地方没力气走了,就说下回再去。
“这些景色也许并不是独一无二的。”她跟他说,“是因为这些地方有你的身影,才显得乐趣横生。”
奥尔菲斯很满意她的情话:“越来越能说会道了,上哪学的?”
“嘿嘿,近墨者黑……啊不,是近朱者赤。”她有些得意又有些羞涩,主动拉着他往卧室去了。
两人衣服都没来得及脱便滚到了床上,但心急往往吃不了热豆腐。
“小心。”奥尔菲斯捉住她因为意乱情迷而失了分寸的手,并将自己的单片眼镜摘了下来。
笃哲被他的眼镜吸引了:“我一直很好奇,没有支架,就这么戴得稳?”
奥尔菲斯便又戴了回去:“怎么戴不稳呢?你碰一下试试?”
她好奇地伸出手去戳镜框:“就这么卡着,好神奇……我能试试吗?”
他很好说话地递给她,然而笃哲怎么戴都要掉下来,她的狼狈引得他发笑。
“你的眼窝太浅了,卡不住的。”
他一边说一边摸了摸她的眉毛和眼皮,她觉得痒但是无处可躲。
于是她不服输地也用指尖抚过奥尔菲斯深邃的眼眶,他漆黑的瞳孔倒映着她的脸。
“多么迷人……”剩下的话她没能说出口,因为他吻住了她。
在睡过去前,奥尔菲斯听见怀里的小情妇在迷迷糊糊地问他爱不爱她。
这还是第一次听她发出这种属于女人的质问,他觉得新奇,也不管她能不能听见,低声耳语道:
“我很喜欢你。”
就像喜欢小猫咪和金丝雀一样,对宠物的喜欢————笃哲没有睡着,她假装在睡,不仅听清了他说出口的声音,也听清了他心里的声音。
当成宠物也没关系,因为奥尔菲斯已经同意她在庄园内自由活动了————距离毁灭这座罪恶的庄园,笃哲更近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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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她现在只是他的宠物,但他们的爱情会随着那场大火正式开始,她会在毁灭中成为他真正的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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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笃哲最近迷上了钓鱼,理由是自己动手钓的鱼能增强其肉质的鲜美。
湖景村成了她最长去的地方,反正奥尔菲斯要等到天黑后才会启用此地,于是他不管她白天溜过去钓鱼。
起先他也陪她一起去,然而钓鱼着实无聊又耽误时间,她就很体贴地不要他陪伴,晚上则变着花样(叫厨娘)用自己钓的鱼做大餐。
几天后,笃哲如愿在破船的缝隙里发现了那个人的留言:终于搭上线了。
那个人就是弗雷德里克·克雷伯格,他曾经是那个女孩香消玉损事件中的关键人物,她选择他来协助自己。
作曲家希望能见她一面,笃?拒绝了:
“别以为我想见到你。”
————即使在那件事中他没有错,她也无法一点也不怪罪他。
她给他留下信号,让他给自己反馈适合纵火的位置,目标直指奥尔菲斯。
到了夜里,笃?明明躺在奥尔菲斯身边,却仿佛置身无人的荒野之上。
“欧利蒂丝,你命中注定该毁于一场大火……”
在庄园的角落里,复仇女神的诅咒如同幽灵似的在游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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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当禅精竭虑策划的大火将庄园吞噬的时候,落幕的钟声却被中断了。
火海逃生的弗雷德里克以为她会如释重负地欢笑,却没想到她居然奋不顾身地闯进了火海。
将昏迷的奥尔菲斯拖出来后,笃哲见到弗雷德里克在外面等自己,震惊的目光明显是质问她为什么还要救他。
“因为现在还不是结束的时候,他不能死。”她冷冷地别过脸去,“而你,克雷伯格,最好快点在我眼前消失,否则我绝对会迁怒你。”
在等待救援的过程中,她紧紧地搂着不省人事的情夫,祈求他能从浓烟造成的窒息中醒来,而她的祈祷得到了部分回应。
他真的苏醒了。
奥尔菲斯醒的时候,已经在医院躺了许久。笃哲一直守在病床前,见他睁开眼,正要露出欣喜的笑容,却瞬间僵硬了表情。
因为奥尔菲斯问她:“你是谁?”
笃哲的眸光变得潋滟:“奥尔菲斯……你都记不起来了吗?”
这话让他下意识地头疼,因为一旦开始回想,残破的记忆就像是碎玻璃一样折磨他的头脑。
————重大灾祸造成的失忆,再明显不过的症状了。
奥尔菲斯出院的时候,依旧对往事浑浑噩噩,但没有拒绝笃哲跟着自己,一方面,他确实觉得她有熟悉的感觉,期望能从她身上找到回忆,另一方面,如果没有她,自己就是个失去一切的人了。
过往的奢侈已经消散在火焰中,现在他只能蜷缩在简陋的出租屋里,靠着微薄的稿酬度日。
笃哲每天都细心地照顾他,极尽可能地打扫房间,并用粗糙的食材做出像样的饭菜,使得屋子每一处角落都能看出一个好女人的贤惠。
到了夜里,她喜欢点上光线最微弱的煤油灯,在朦朦胧胧的光影中抚摸奥尔菲斯的脸。
他已经不复往昔的矜贵和英俊,仿佛一夜间就苍老了十岁,那双迷人的眼睛变得浑浊如同乌云,叫她看不出他过去的风华,也让他看不清往日的影子。
“为什么,你还愿意跟着我。”他握住她的手,声音由于火灾而变得沙哑,“听你讲述我的过去,那时候我富有,体面,才华横溢,而现在,我潦倒、颓废,只是个不入流的写手。”
“我又不是为了这些才跟了你。”笃哲低下头去吻他手上的灼伤,说了一句真假半掺的回答,“我觉得,我要是也离你而去,那么你就再也没机会回到从前了,而就算你真的忘记了过去,你还是你,你是奥尔菲斯,对我而言就足够了。”
女孩柔软芬芳的轻吻如同蝴蝶一样轻盈,奥尔菲斯感觉心间一颤,某种冰棱在心里碎裂了。
“亲爱的奥尔菲斯。”见他动容,她干脆起身直接亲吻他的嘴唇,“只有上帝知道我有多爱你。”
————只有上帝知道我有多恨你。
笃哲蒙住他的眼睛,在爱抚得他浑身颤抖时,她全程都在冷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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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同富贵不是什么稀罕事,共患难就难得可贵了,所以奥尔菲斯说不动容都是假的,他开始振作,希望自己能够重回创作的巅峰,至少不能让笃哲感受到太多的失望和落差。
他们终于成为了一对爱人,不再是主人与宠物的消遣关系,而是人与人之间愿意共度一生、相偎相依的眷恋,很多时候,不用他说完,笃哲就能猜出他的下一句话,而笃哲也往往被他说中自己准备了什么小惊喜————奥尔菲斯认为,他们就如同一个人被分成了两半一样。
所以,奥尔菲斯主动提出,要对自己的失忆症作出针对性治疗。
笃哲立马行动,她联系了医生,穿白大褂的男人带着紫色的药水登门拜访,奥尔菲斯没有一点抵触心理,因为这个医生是要让他想起过去的记忆的,他已经迫不及待要找回和笃哲的共同回忆了。
医生让他服下那诡异的紫色药水,奥尔菲斯觉得它们的气味似曾相识。
于是他毫不犹豫地喝了,效果不可能立竿见影,他需要休息。
待奥尔菲斯睡下后,笃哲送医生离开,在告别的岔路口,医生终于摘下口罩露出了真面目。是弗雷德里克。
望着笃哲一条路走到黑的坚定神情,弗雷德里克面露愧疚:“对不起,当时我没有给她收尸。”
“你没有错,毕竟保命要紧,她是要害你……”笃哲干巴巴地回答,“好了,把我要的东西给我。”
他犹豫了:“我毕竟希望你在火灾时就放下的。”
她阴沉了脸色,逼近了一步:“我和她是同样的人,她毫无保留地爱,而我,毫无保留地恨。”
弗雷德里克叹了口气,将那个女孩遗留的衣物,以及特效化妆的材料交给她。
奥尔菲斯醒的时候,笃哲正在镜子前梳妆。
她通过镜子看见他坐了起来,于是起身朝他走去:“奥尔菲斯,你看看我是谁?”
她当然是笃哲,然而与以往截然不同的发型衣装,以及脸部妆容的变化,都让他将她的名字卡在了喉咙里,某些猜测与记忆深处的影子联系起来了。
“说不出来?还是不敢说出来?”
她笑了,他从未见过如此狰狞又畅快的笑容。
“那好,我帮你说,你在欧利蒂丝的筹备阶段,需要一个人手,忠诚的、甚至连意志都为你左右的手里剑,于是你要那个人对你足够感激,甚至足够爱————你看中了那个女孩,故意让她的家庭出现巨大变故,让她深陷在绝望中,然后你作为一个漂亮的施舍者在她的生命里登场,而她,过于年轻,过于涉世未深,没有人引导她该怎么做,于是她任你摆布,如同跌入深渊一样跌入了你的罗网之中。”
见奥尔菲斯沉默,笃哲发出了刻薄的嘲笑:“看来你想起来了嘛。”
奥尔菲斯终于回应了:“你是谁?”
她蓦地结束了笑,取而代之的是无边苦涩的表情:“她和她的父母,曾给了我这个孤女一个真正的家……我其实比她大一点,所以她家里面出事的时候,我已经毕业了,没被牵连进去。”
那个女孩曾经为了让奥尔菲斯喜欢,疯狂地使自己更像一个成熟女郎,在她受命令去行刺弗雷德里克、却被反杀之后,笃哲开始为她复仇:为了不被联想,就利用天生娃娃脸,故意将自己往与之相反的萝莉形象打扮,然后装作懵懂地闯入了奥尔菲斯的视野。
如今真相大白,在她离开之际,奥尔菲斯、这个业已真的爱上了她的男人,问了最后一个问题:
“对我……全都是伪装?”
笃哲最后看了他一眼:“也不全是,我认可你的眼睛曾经是真的迷人,所以怪不得她会无法自拔到那个地步。”
说完,头也不回地朝远处走去。
她已经完成了最后一击,为濒临崩溃的骆驼施加了最后一根稻草。
不久,一则新闻刊登在了小报的角落,说有个男人在出租屋里自杀,身份疑似前知名小说家。
将新闻反复看了几遍,笃哲把报纸烧成灰烬,于鬼怪出没的午夜时分将其撒向了熟睡的街道,作为向幽灵的祭礼。
她却没有大仇得报的快感,因为她发现自己怀孕了。
这个孩子当然不能留。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