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混还没来得及对程让这句狂妄的言词发表意见,林晚风先他一步,蹲在地上嚎啕大哭起来。
这哭声惊得耍酷少年程让险些摔下自行车,惊得刚剥开棒棒糖的混混手中一空。
浅绿色的棒棒糖掉在地上,和她当初从程让手里拿走的那颗一样的口味。
林晚风蜷缩成小小的一团,蹲在角落里,无视旁人打量的目光,放肆地大哭。
程让和混混的视线渐渐从林晚风身上移到彼此身上,且都从彼此的眼中看出了一个信息:你惹的,快去哄!
两人无声地僵持着,最终,混混因先眨了下眼落败。
程让得意地咬碎口中的棒棒糖,无声地对混混说:“快去哄!”
混混显然是第一次哄女孩子,紧张地连说话都是磕磕巴巴的:“喂,你别哭了,我、我不抢你钱了。”
等他断断续续地说完,林晚风哭得更大声了些。
她赌气地将书包扔给混混,低吼道:“都给你!我不要了!”
混混望着她,果断地将被她扔到怀里的书包扔给程让,转身就跑。
程让:“……”
他盯着混混的背影,无声地将口中的棒棒糖咬得更碎了些。
程让将自己的背包挂在了胸前,又单肩背上林晚风的书包,垂眸看向她,说:“别哭了,我送你回家。”
林晚风吸了吸鼻子,还在哭:“我没有家。”
“那你住哪啊?”程让以为她还在赌气,笑了下,改了个问法:“我送你回住处。”
林晚风声音很低:“孤儿院。”
程让沉默了瞬,彻底妥协了下来:“算啦算啦,虽然老爸说过,男生的自行车后座只有未来的老婆可以坐,但看在你哭得这么凶的份上,小爷勉为其难让你坐一次。”
林晚风擦了擦眼睛,抬眸望去,山地自行车后轮上有个完全不搭的后座。
她的哭声止住,评价道:“好丑!”
“……没办法啊,老爸非要安,”程让瞥了眼那个他自己也十分嫌弃的后座,道:“他说,男生的自行车不可以没有后座。”
“老爸总是一堆歪理!但眼下刚好用上了,”他朝林晚风扬了下下巴,示意她上车,浅笑道:“小爷第一次给人当司机,卖个面子呗?”
偏僻的街角偶有几人路过,视线落在蜷缩着的少女身上,而少女微仰着头,始终注视着自行车上的少年。
他背着两人的包,单脚撑着车,双手握把,微偏着头,整个人笼罩在落日的余晖中,如梦似幻。
林晚风一时有些分不清,他是真实的,还是只是个幻象。
直到少年笑着催促了她声:“快点。”
林晚风渐渐弯起了嘴角,她用力地揉了揉通红的眼睛,急忙坐上了那个很丑的后座。
程让的脚离地,载着她,哼着曲,慢悠悠地往孤儿院的方向骑。
直至到了孤儿院门口,他停下,摘下书包递给她。
林晚风接过书包同他道了声谢,转身往孤儿院走。
程让唤了她声:“喂!”
那声音有些许张扬,她回眸望去,他单脚撑着自行车,正在翻书包。
过了会,他翻出根粉色包装的棒棒糖,扔给了她。
林晚风伸手接住,垂眸看了眼,是草莓味的。
“我妹说,女孩子都爱吃草莓味的棒棒糖,”程让背上自己的书包,仍是挂在单肩上,样子很酷,朝林晚风说:“女孩子可以哭鼻子,但不可以一直哭鼻子哦!”
他在斜阳下,朝她眨了下左眼,说:“你未来可要做个超酷的女孩子!”
林晚风握紧那根棒棒糖,眉眼微弯,大喊了声:“好!”
程让也笑了起来,他单手扶着自行车车把,朝她挥了挥手,开口道别:“再见!”
而后,他重新踩上自行车脚蹬,往家的方向骑去,渐行渐远。
夕阳拉长了他的影子,林晚风最后望了他一眼,剥开手中的草莓味棒棒糖,学着他的样子叼在嘴里,喃喃说:“我可一直都很酷的!”
她就这样很酷地升入了高中,和程让在同一栋楼、同一个年级的不同班级做起了同届同学。
可即使这样,她还是很难见到他。
高中三年,他们唯一的一次偶遇,是在教学楼和办公室楼相连的走廊,那时刚下晚自习,她去找老师问数学题,而他和好友在谈论校花。
好友笑骂了他一声,追问了句:“那校花明显对你有意思,不考虑追一下?”
他叼着根棒棒糖,摇头说:“不追,小爷又不喜欢她。”
好友朝他翻了个白眼,说:“不喜欢人家还夸人家长得好看?”
“她真的很漂亮啊!”程让侧眸扫了好友一眼:“怎么?还不让人夸了?”
好友又笑骂了他句:“你个颜狗!”
走廊不长,哪怕她刻意放慢了速度,也终走到了尽头,她敲开了办公室的门,拿着卷子走了进去。
却没想到,等她出来时,他们还在走廊闲聊,谈论的对象仍是校花,甚至连内容都能连上。
好友问他:“校花长得漂亮,学习也不错,人也很温柔,你不喜欢她哪里?”
“大概……”程让咬了下棒棒糖,说:“是她还不够酷吧?”
“你就够酷了?!”好友拍了下他的肩膀,嘲笑他说:“连烟都不敢抽,天天叼着根棒棒糖,活像个还没戒糖的小学生!”
程让:“……”
程让咬碎了嘴里的糖,将糖棒包在纸里,放进校服兜里,强调道:“小爷不是不敢,而是我老爸说了,抽烟只能损伤人的肺部,一点都不酷!”
好友继续无情嘲笑:“所以你就天天叼根棒棒糖装酷?!”
林晚风没忍住走到程让身旁,启唇同他说:“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
好友抬起手肘无声地碰了他下。
程让白了好友一眼,又朝她笑了下,说:“可以,同学,你问吧。”
他的声音有些沙哑,似乎是感冒了。
林晚风下意识问了句:“你感冒了?”
好友在旁哈哈大笑,揶揄了句:“不,他变声期。”
程让轻咳了声,悄声地瞪了好友一声。
好友暂时性闭嘴。
“轻度感冒,”程让礼貌性地朝林晚风笑了下,问:“同学,你想问什么?”
林晚风无声地攥紧了手中的卷子,竭力维持表面的平静,问:“在你眼里,怎么才算很酷呢?”
暂时性闭嘴的好友又开了口,无情地嘲笑他说:“在他眼里,叼根棒棒糖就算很酷了!”
程让:“……”
忍无可忍,便无需再忍。
程让直接勒住他的脖颈捂住他的嘴,浅笑着回了林晚风:“大概,足够自信,足够潇洒吧?”
随即,他强硬地拽着好友大步离开。
他们走出很远,林晚风还能听到他好友的大笑声。
她垂眸望向手中的数学卷子,呢喃着重复了遍他的话:“足够自信,足够潇洒。”
这八个字让她在高考与理想大学失之交臂后,毅然决然地选择了复读,并于次年高考如愿考上理想大学,成了程让同院同专业的学妹。
大一那年的元旦,班主任为增强班级凝聚力,号召全班同学分组出几个节目,寻个空闲教室,组织大家一起跨年。
却未想到年刚跨到一半,自己临时有事不得不离开。临走前,他打电话叫来了自己的得意门生,让他来陪他们跨年。
同学们本就是因为班主任不得不聚在一起,见他离开,便联系了那位被他呼来的学长,想同他商量是否可以散去。
班长将手机放在讲桌上,开着外放,在对方接听后主动打招呼:“学长好!”
一道如沐春风的声音从手机里传来:“你们还在教室吧?我马上到了。”
当时便有女生尖叫了声,满班近一半的女生当即改了主意,其中就包括同样站在讲桌上的副班长,她夺过手机,温柔地说:“好哒,学长,我们等你。”
见状,林晚风便知这场跨年还得继续,她一会还有兼职,便同舍友打了声招呼,收拾好东西,打算从教室后门离开。
然后,撞上了要从后门进来的程让,他手中还拿着手机,显然是刚挂,见她这副模样,开玩笑地问:“学妹这是打算逃课?”
林晚风下意识为自己辩解:“这是跨年聚会,参加纯属自愿,不算逃课。”
程让勾了下嘴角,没有说话,只是看着林晚风。
片刻后,林晚风在他的注视下又补充了句:“我还有兼职要做,之前同老师说过的。”
程让:“早说嘛!”
他侧身,让开了路。
林晚风低声同他道谢,抬脚迈出教室,又在程让迈进教室前叫住他。
“学长,”她又问了遍曾经问过的问题:“在你眼里,怎么才算很酷呢?”
程让愣了瞬,他朝她眨了下左眼,薄唇微启,声音明亮:“小学妹,在我眼里,你现在就很酷哦!”
他抬脚迈进了教室,教室内传来一阵欢呼,班长带头起哄,想要程让也表演个节目。
一声提示音响起,息屏的手机亮了下,林晚风垂眸望去,是舍友发来的消息,一连串的感叹号。
紧随其后的是,啊啊啊啊!那位声音巨好听的学长居然是程让!
手机再次息屏,她抬眸望向教室,程让抵不过同学的起哄,走上讲台,清唱了首流行歌曲。
他脸上的笑容随意,长长的睫毛垂着,遮住乌黑深邃的双眸,显得他似有几分漫不经心,鼻梁高挺,一双薄唇张张合合,发出明亮动听的歌声。
林晚风转身向外走,直到程让的声音彻底消失,她笑了下,想,我果然是个超酷的女孩!
她从包中翻出根粉色包装的棒棒糖,剥开,叼在嘴里,走出校园,去做兼职。
这哭声惊得耍酷少年程让险些摔下自行车,惊得刚剥开棒棒糖的混混手中一空。
浅绿色的棒棒糖掉在地上,和她当初从程让手里拿走的那颗一样的口味。
林晚风蜷缩成小小的一团,蹲在角落里,无视旁人打量的目光,放肆地大哭。
程让和混混的视线渐渐从林晚风身上移到彼此身上,且都从彼此的眼中看出了一个信息:你惹的,快去哄!
两人无声地僵持着,最终,混混因先眨了下眼落败。
程让得意地咬碎口中的棒棒糖,无声地对混混说:“快去哄!”
混混显然是第一次哄女孩子,紧张地连说话都是磕磕巴巴的:“喂,你别哭了,我、我不抢你钱了。”
等他断断续续地说完,林晚风哭得更大声了些。
她赌气地将书包扔给混混,低吼道:“都给你!我不要了!”
混混望着她,果断地将被她扔到怀里的书包扔给程让,转身就跑。
程让:“……”
他盯着混混的背影,无声地将口中的棒棒糖咬得更碎了些。
程让将自己的背包挂在了胸前,又单肩背上林晚风的书包,垂眸看向她,说:“别哭了,我送你回家。”
林晚风吸了吸鼻子,还在哭:“我没有家。”
“那你住哪啊?”程让以为她还在赌气,笑了下,改了个问法:“我送你回住处。”
林晚风声音很低:“孤儿院。”
程让沉默了瞬,彻底妥协了下来:“算啦算啦,虽然老爸说过,男生的自行车后座只有未来的老婆可以坐,但看在你哭得这么凶的份上,小爷勉为其难让你坐一次。”
林晚风擦了擦眼睛,抬眸望去,山地自行车后轮上有个完全不搭的后座。
她的哭声止住,评价道:“好丑!”
“……没办法啊,老爸非要安,”程让瞥了眼那个他自己也十分嫌弃的后座,道:“他说,男生的自行车不可以没有后座。”
“老爸总是一堆歪理!但眼下刚好用上了,”他朝林晚风扬了下下巴,示意她上车,浅笑道:“小爷第一次给人当司机,卖个面子呗?”
偏僻的街角偶有几人路过,视线落在蜷缩着的少女身上,而少女微仰着头,始终注视着自行车上的少年。
他背着两人的包,单脚撑着车,双手握把,微偏着头,整个人笼罩在落日的余晖中,如梦似幻。
林晚风一时有些分不清,他是真实的,还是只是个幻象。
直到少年笑着催促了她声:“快点。”
林晚风渐渐弯起了嘴角,她用力地揉了揉通红的眼睛,急忙坐上了那个很丑的后座。
程让的脚离地,载着她,哼着曲,慢悠悠地往孤儿院的方向骑。
直至到了孤儿院门口,他停下,摘下书包递给她。
林晚风接过书包同他道了声谢,转身往孤儿院走。
程让唤了她声:“喂!”
那声音有些许张扬,她回眸望去,他单脚撑着自行车,正在翻书包。
过了会,他翻出根粉色包装的棒棒糖,扔给了她。
林晚风伸手接住,垂眸看了眼,是草莓味的。
“我妹说,女孩子都爱吃草莓味的棒棒糖,”程让背上自己的书包,仍是挂在单肩上,样子很酷,朝林晚风说:“女孩子可以哭鼻子,但不可以一直哭鼻子哦!”
他在斜阳下,朝她眨了下左眼,说:“你未来可要做个超酷的女孩子!”
林晚风握紧那根棒棒糖,眉眼微弯,大喊了声:“好!”
程让也笑了起来,他单手扶着自行车车把,朝她挥了挥手,开口道别:“再见!”
而后,他重新踩上自行车脚蹬,往家的方向骑去,渐行渐远。
夕阳拉长了他的影子,林晚风最后望了他一眼,剥开手中的草莓味棒棒糖,学着他的样子叼在嘴里,喃喃说:“我可一直都很酷的!”
她就这样很酷地升入了高中,和程让在同一栋楼、同一个年级的不同班级做起了同届同学。
可即使这样,她还是很难见到他。
高中三年,他们唯一的一次偶遇,是在教学楼和办公室楼相连的走廊,那时刚下晚自习,她去找老师问数学题,而他和好友在谈论校花。
好友笑骂了他一声,追问了句:“那校花明显对你有意思,不考虑追一下?”
他叼着根棒棒糖,摇头说:“不追,小爷又不喜欢她。”
好友朝他翻了个白眼,说:“不喜欢人家还夸人家长得好看?”
“她真的很漂亮啊!”程让侧眸扫了好友一眼:“怎么?还不让人夸了?”
好友又笑骂了他句:“你个颜狗!”
走廊不长,哪怕她刻意放慢了速度,也终走到了尽头,她敲开了办公室的门,拿着卷子走了进去。
却没想到,等她出来时,他们还在走廊闲聊,谈论的对象仍是校花,甚至连内容都能连上。
好友问他:“校花长得漂亮,学习也不错,人也很温柔,你不喜欢她哪里?”
“大概……”程让咬了下棒棒糖,说:“是她还不够酷吧?”
“你就够酷了?!”好友拍了下他的肩膀,嘲笑他说:“连烟都不敢抽,天天叼着根棒棒糖,活像个还没戒糖的小学生!”
程让:“……”
程让咬碎了嘴里的糖,将糖棒包在纸里,放进校服兜里,强调道:“小爷不是不敢,而是我老爸说了,抽烟只能损伤人的肺部,一点都不酷!”
好友继续无情嘲笑:“所以你就天天叼根棒棒糖装酷?!”
林晚风没忍住走到程让身旁,启唇同他说:“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
好友抬起手肘无声地碰了他下。
程让白了好友一眼,又朝她笑了下,说:“可以,同学,你问吧。”
他的声音有些沙哑,似乎是感冒了。
林晚风下意识问了句:“你感冒了?”
好友在旁哈哈大笑,揶揄了句:“不,他变声期。”
程让轻咳了声,悄声地瞪了好友一声。
好友暂时性闭嘴。
“轻度感冒,”程让礼貌性地朝林晚风笑了下,问:“同学,你想问什么?”
林晚风无声地攥紧了手中的卷子,竭力维持表面的平静,问:“在你眼里,怎么才算很酷呢?”
暂时性闭嘴的好友又开了口,无情地嘲笑他说:“在他眼里,叼根棒棒糖就算很酷了!”
程让:“……”
忍无可忍,便无需再忍。
程让直接勒住他的脖颈捂住他的嘴,浅笑着回了林晚风:“大概,足够自信,足够潇洒吧?”
随即,他强硬地拽着好友大步离开。
他们走出很远,林晚风还能听到他好友的大笑声。
她垂眸望向手中的数学卷子,呢喃着重复了遍他的话:“足够自信,足够潇洒。”
这八个字让她在高考与理想大学失之交臂后,毅然决然地选择了复读,并于次年高考如愿考上理想大学,成了程让同院同专业的学妹。
大一那年的元旦,班主任为增强班级凝聚力,号召全班同学分组出几个节目,寻个空闲教室,组织大家一起跨年。
却未想到年刚跨到一半,自己临时有事不得不离开。临走前,他打电话叫来了自己的得意门生,让他来陪他们跨年。
同学们本就是因为班主任不得不聚在一起,见他离开,便联系了那位被他呼来的学长,想同他商量是否可以散去。
班长将手机放在讲桌上,开着外放,在对方接听后主动打招呼:“学长好!”
一道如沐春风的声音从手机里传来:“你们还在教室吧?我马上到了。”
当时便有女生尖叫了声,满班近一半的女生当即改了主意,其中就包括同样站在讲桌上的副班长,她夺过手机,温柔地说:“好哒,学长,我们等你。”
见状,林晚风便知这场跨年还得继续,她一会还有兼职,便同舍友打了声招呼,收拾好东西,打算从教室后门离开。
然后,撞上了要从后门进来的程让,他手中还拿着手机,显然是刚挂,见她这副模样,开玩笑地问:“学妹这是打算逃课?”
林晚风下意识为自己辩解:“这是跨年聚会,参加纯属自愿,不算逃课。”
程让勾了下嘴角,没有说话,只是看着林晚风。
片刻后,林晚风在他的注视下又补充了句:“我还有兼职要做,之前同老师说过的。”
程让:“早说嘛!”
他侧身,让开了路。
林晚风低声同他道谢,抬脚迈出教室,又在程让迈进教室前叫住他。
“学长,”她又问了遍曾经问过的问题:“在你眼里,怎么才算很酷呢?”
程让愣了瞬,他朝她眨了下左眼,薄唇微启,声音明亮:“小学妹,在我眼里,你现在就很酷哦!”
他抬脚迈进了教室,教室内传来一阵欢呼,班长带头起哄,想要程让也表演个节目。
一声提示音响起,息屏的手机亮了下,林晚风垂眸望去,是舍友发来的消息,一连串的感叹号。
紧随其后的是,啊啊啊啊!那位声音巨好听的学长居然是程让!
手机再次息屏,她抬眸望向教室,程让抵不过同学的起哄,走上讲台,清唱了首流行歌曲。
他脸上的笑容随意,长长的睫毛垂着,遮住乌黑深邃的双眸,显得他似有几分漫不经心,鼻梁高挺,一双薄唇张张合合,发出明亮动听的歌声。
林晚风转身向外走,直到程让的声音彻底消失,她笑了下,想,我果然是个超酷的女孩!
她从包中翻出根粉色包装的棒棒糖,剥开,叼在嘴里,走出校园,去做兼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