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疼吗?”我问。
祝秋风摇头。
“好了。”我说。
祝秋风将手伸到背后,要把自己的那截衣摆放下来,不经意碰到了我的手,然后我的手就被顺带着打到了他的后腰以下。
尽管灯光昏暗,但我依旧能看见他耳朵红了。
我也好不到哪去,立刻缩回手,半边脸有些发烫。
半边脸发烫。没有参考大冰老师《黄金左脸》的意思。我小时候就这样,算是我一个有点幽默的生理特征。
我生气的时候是左边脸烫,害羞的时候是右边脸发烫。
各位尽管笑好了,我不在意的。
我妈以前是开化妆品公司的,后来倒闭了。小时候把我丢店里,柜台姐姐们逗我玩把我逗红温了,就问我说妹妹是不是偷偷涂妈妈的腮红没涂好只涂了一半呀,然后我生气了,两边脸就都红了。
那些大姐姐们遂满意。时至今日,她们的笑声还是我的许多梦魇来源。
我当然知道我为什么脸发烫。我脑子里想的全是些我在齐久思身上做过的事。但如今换了祝秋风在我面前,与齐久思的种种过往一下子变成了和某个智能sex doll的无聊消遣。
都怪祝秋风太漂亮了。
我又突然觉得自己这个想法很是龌龊。
我的美术教授爱普落曾在某节课上让我们给自己做画像,我给自己的画像是一个彬彬有礼的精神病人。同学们说只看到了彬彬有礼,并不觉得我是个精神病人。只有教授抱了抱我说,陈,辛苦你为了我们坚持这么久。
当时,我在心里说。教授我并不是为了你们而装得彬彬有礼。而是我这个人就装。明明没什么好清高的,却就是清高得很。
有人说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其实是,鱼塘小,反而会臭气熏天。
我虽早在初中就确认了自己的取向,但我从来不混圈子。我和少部分人有相同的性取向,并不代表我就要成为那个圈子里的一员。
我向来讨厌物化一个人,特别是和自己有亲密关系的人,更讨厌所谓自认万人迷、全世界都非我不爱的男人女人们,你让他背唐诗三百首他给你说世界上有哪三百个人爱他一路排队排到了巴黎。《香水》电影里的主角要费劲千辛万苦做出绝世香水才能让自己成为有条件的万人迷,某些人一个邪魅一笑、一个堪称性骚扰的言语动作,就觉得自己魅力非凡,全世界要为其跪倒,和绿大暗们、宅男漫里的猥琐种马男有什么区别呢。十年前或许能在地摊黄漫中混个主角当当,圈子小罢了,要放在外面则是人人避之不及的社交灾难。
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万人迷,只有钱。
圈子小就是这样,很多都是这样的性缘脑。在我年纪小点的时候,发现这个事实后,我开始极力避免自己成为这样的人,或者往这些人身上靠,导致自己有时候反而越来越觉得自己装。
但现在。
我发现自己现在比他们好不了多少。
我把内心的龌龊想法,归结于祝秋风太漂亮了。这是一种很恶劣的想法。和性犯罪者同源。恶劣到我不想承认这是我,想从窗台跳下去。
祝秋风是我以前唯一的朋友。或者说,是我目前整段人生里唯一的光亮。他救过我很多次。桥上。楼上。刀尖。那个时候,我身上多少伤,他身上就多少伤。如果没有他,我根本坚持不了那三年。后来也根本不会去看心理医生,慢慢调理成如今这个“彬彬有礼的精神病”。
我不想把这种恶心的想法加在他身上。
所以我赶紧起身,走到了门口,离开这个让我头脑发昏的环境。
“抱歉。”祝秋风在后面说。
一句很没有必要的道歉显得此时此刻愈发尴尬,空气都在凝滞地烧,要烧出炽热的钢铁出来。
“祝秋风,泡泡馄饨。”我转移话题。
我确实饿了。胃里面隐约发烫。
“好,我现在就带你去。”
他去穿外套。
我在他看不到的地方,将手里的棉签头掐碎,放进口袋,然后将棉签柄扔进垃圾桶。
不要问我为什么这么做。我自己都不知道。不要对一个精神病人期待太多。
我知道的是,等我回去后,我会将这颗棉签头装裱起来,夹在我最爱的《夜莺与玫瑰》里,当一枚书签。
祝秋风穿好外套,朝我走过来,到门口穿鞋。
他给我递来一把伞,自己也拿上一把。
“小念,我们走吧。”
外面雨声依旧。
我却只听得到自己的心跳。
他走在前面,我跟在他后面,目光一直在他的腰上,根本移不开。
走了一会儿,祝秋风停下来看我,像怕我走丢似的。
他转头的那一刻,眉眼温柔,让我突然很想叫他姐姐,就像小学时那样。
我曾某处写过一本禁忌兄妹gb文。文中的那位兄长应就是这样温柔似春水般的眉眼。
我现在才意识到,原来我写那本文的原型就是祝秋风。
那本文卡在一个雷雨夜,兄妹之间生了间隙,看不透对彼此的感情,却在那个雨夜紧紧相拥。因为某些原因再没有后续了。
我站在原地,不走了。
我觉得眼前的一切都很荒唐。我为什么要出现在这里。我为什么要回苏州。是为了看我爸妈离婚。那我为什么没有回家。祝秋风为什么在我旁边?放学了吗所以我们要去吃小馄饨?现在到底是三年前还是2024?
祝秋风问我怎么了。
我说我脚抽筋了。
祝秋风靠过来,扶着我走。
“腿疼吗?”
我点头。
“还能走吗?”
我摇头。
我没想到的是,下一刻,祝秋风竟然蹲了下来。
“上来,我背你。”
我脸红了。哦,如果非要知道的话,两边脸都红了。
我从幼儿园就没让人背过了。
祝秋风,你把我当什么了。三岁小孩吗?还有现在我们是什么关系,最多算是熟悉的陌生人。是随便就可以背的吗?怎么可以随便说这么亲密的话?祝秋风祝秋风,你是不是疯了。疯子疯子。
但我却靠上了他的背。
然后我就悬空了。
我举着伞,将脸埋在他的肩上。
我能感受到有人再朝我们看。虽然我们走在一个小巷子里,就算有人也不多。
但我还是受不了了。
“祝秋风,放我下来。”
我撸了一把他的寸头,拍拍他的背。
祝秋风将我放了下来,又去查看我的脚踝。
“不疼了?”
“我装的。”
我摊牌了。
祝秋风看向别处。
但我能看到他眼中亮亮的。
我一把拉过他的手,“快走,我饿了。”
到了买馄饨的阿婆那。正好赶上学生放晚自习。全是人。
阿婆居然还认得我,和我笑着打招呼。
我舀着碗里的馄饨,客气地回应了几句。
吃了几个后,胃像被堵住了,再也吃不下了。
祝秋风帮我吃完了。就和以前一样。
“祝秋风,我们今天也翘课吧。”我点了烟,吸了一口,递给祝秋风。“芒果爆珠,尝尝。”
祝秋风接过烟,含在两片红润的薄唇间。
“好。你去哪,我就去哪。”
祝秋风摇头。
“好了。”我说。
祝秋风将手伸到背后,要把自己的那截衣摆放下来,不经意碰到了我的手,然后我的手就被顺带着打到了他的后腰以下。
尽管灯光昏暗,但我依旧能看见他耳朵红了。
我也好不到哪去,立刻缩回手,半边脸有些发烫。
半边脸发烫。没有参考大冰老师《黄金左脸》的意思。我小时候就这样,算是我一个有点幽默的生理特征。
我生气的时候是左边脸烫,害羞的时候是右边脸发烫。
各位尽管笑好了,我不在意的。
我妈以前是开化妆品公司的,后来倒闭了。小时候把我丢店里,柜台姐姐们逗我玩把我逗红温了,就问我说妹妹是不是偷偷涂妈妈的腮红没涂好只涂了一半呀,然后我生气了,两边脸就都红了。
那些大姐姐们遂满意。时至今日,她们的笑声还是我的许多梦魇来源。
我当然知道我为什么脸发烫。我脑子里想的全是些我在齐久思身上做过的事。但如今换了祝秋风在我面前,与齐久思的种种过往一下子变成了和某个智能sex doll的无聊消遣。
都怪祝秋风太漂亮了。
我又突然觉得自己这个想法很是龌龊。
我的美术教授爱普落曾在某节课上让我们给自己做画像,我给自己的画像是一个彬彬有礼的精神病人。同学们说只看到了彬彬有礼,并不觉得我是个精神病人。只有教授抱了抱我说,陈,辛苦你为了我们坚持这么久。
当时,我在心里说。教授我并不是为了你们而装得彬彬有礼。而是我这个人就装。明明没什么好清高的,却就是清高得很。
有人说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其实是,鱼塘小,反而会臭气熏天。
我虽早在初中就确认了自己的取向,但我从来不混圈子。我和少部分人有相同的性取向,并不代表我就要成为那个圈子里的一员。
我向来讨厌物化一个人,特别是和自己有亲密关系的人,更讨厌所谓自认万人迷、全世界都非我不爱的男人女人们,你让他背唐诗三百首他给你说世界上有哪三百个人爱他一路排队排到了巴黎。《香水》电影里的主角要费劲千辛万苦做出绝世香水才能让自己成为有条件的万人迷,某些人一个邪魅一笑、一个堪称性骚扰的言语动作,就觉得自己魅力非凡,全世界要为其跪倒,和绿大暗们、宅男漫里的猥琐种马男有什么区别呢。十年前或许能在地摊黄漫中混个主角当当,圈子小罢了,要放在外面则是人人避之不及的社交灾难。
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万人迷,只有钱。
圈子小就是这样,很多都是这样的性缘脑。在我年纪小点的时候,发现这个事实后,我开始极力避免自己成为这样的人,或者往这些人身上靠,导致自己有时候反而越来越觉得自己装。
但现在。
我发现自己现在比他们好不了多少。
我把内心的龌龊想法,归结于祝秋风太漂亮了。这是一种很恶劣的想法。和性犯罪者同源。恶劣到我不想承认这是我,想从窗台跳下去。
祝秋风是我以前唯一的朋友。或者说,是我目前整段人生里唯一的光亮。他救过我很多次。桥上。楼上。刀尖。那个时候,我身上多少伤,他身上就多少伤。如果没有他,我根本坚持不了那三年。后来也根本不会去看心理医生,慢慢调理成如今这个“彬彬有礼的精神病”。
我不想把这种恶心的想法加在他身上。
所以我赶紧起身,走到了门口,离开这个让我头脑发昏的环境。
“抱歉。”祝秋风在后面说。
一句很没有必要的道歉显得此时此刻愈发尴尬,空气都在凝滞地烧,要烧出炽热的钢铁出来。
“祝秋风,泡泡馄饨。”我转移话题。
我确实饿了。胃里面隐约发烫。
“好,我现在就带你去。”
他去穿外套。
我在他看不到的地方,将手里的棉签头掐碎,放进口袋,然后将棉签柄扔进垃圾桶。
不要问我为什么这么做。我自己都不知道。不要对一个精神病人期待太多。
我知道的是,等我回去后,我会将这颗棉签头装裱起来,夹在我最爱的《夜莺与玫瑰》里,当一枚书签。
祝秋风穿好外套,朝我走过来,到门口穿鞋。
他给我递来一把伞,自己也拿上一把。
“小念,我们走吧。”
外面雨声依旧。
我却只听得到自己的心跳。
他走在前面,我跟在他后面,目光一直在他的腰上,根本移不开。
走了一会儿,祝秋风停下来看我,像怕我走丢似的。
他转头的那一刻,眉眼温柔,让我突然很想叫他姐姐,就像小学时那样。
我曾某处写过一本禁忌兄妹gb文。文中的那位兄长应就是这样温柔似春水般的眉眼。
我现在才意识到,原来我写那本文的原型就是祝秋风。
那本文卡在一个雷雨夜,兄妹之间生了间隙,看不透对彼此的感情,却在那个雨夜紧紧相拥。因为某些原因再没有后续了。
我站在原地,不走了。
我觉得眼前的一切都很荒唐。我为什么要出现在这里。我为什么要回苏州。是为了看我爸妈离婚。那我为什么没有回家。祝秋风为什么在我旁边?放学了吗所以我们要去吃小馄饨?现在到底是三年前还是2024?
祝秋风问我怎么了。
我说我脚抽筋了。
祝秋风靠过来,扶着我走。
“腿疼吗?”
我点头。
“还能走吗?”
我摇头。
我没想到的是,下一刻,祝秋风竟然蹲了下来。
“上来,我背你。”
我脸红了。哦,如果非要知道的话,两边脸都红了。
我从幼儿园就没让人背过了。
祝秋风,你把我当什么了。三岁小孩吗?还有现在我们是什么关系,最多算是熟悉的陌生人。是随便就可以背的吗?怎么可以随便说这么亲密的话?祝秋风祝秋风,你是不是疯了。疯子疯子。
但我却靠上了他的背。
然后我就悬空了。
我举着伞,将脸埋在他的肩上。
我能感受到有人再朝我们看。虽然我们走在一个小巷子里,就算有人也不多。
但我还是受不了了。
“祝秋风,放我下来。”
我撸了一把他的寸头,拍拍他的背。
祝秋风将我放了下来,又去查看我的脚踝。
“不疼了?”
“我装的。”
我摊牌了。
祝秋风看向别处。
但我能看到他眼中亮亮的。
我一把拉过他的手,“快走,我饿了。”
到了买馄饨的阿婆那。正好赶上学生放晚自习。全是人。
阿婆居然还认得我,和我笑着打招呼。
我舀着碗里的馄饨,客气地回应了几句。
吃了几个后,胃像被堵住了,再也吃不下了。
祝秋风帮我吃完了。就和以前一样。
“祝秋风,我们今天也翘课吧。”我点了烟,吸了一口,递给祝秋风。“芒果爆珠,尝尝。”
祝秋风接过烟,含在两片红润的薄唇间。
“好。你去哪,我就去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