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8 章
租的店铺以前是卖饲料的,王顺刚搬来,列了一张材料清单。炉子需要到县城里去买,部分工具她提前在网上下了单,目前已经到了七八个快递。
早上卢澹负责打扫家里还有院子,王顺则是将原主人留下的家具擦干净。
那些桌子椅子柜子擦一下还能用,也就不用买新的。
店里的采风还不错,本应该在二楼的阳台上就可以看见镇子边上的田地。但是院子里有棵枫树挡着,田间里的风景再好也只能透过枫树树叶的间隙去看。
楼房左侧有一条小道与去往田间的小路连接着,走两分钟就可以到后院与后院相连的菜地。
院里的枫树很大,树冠几乎覆盖了整个院子。
屋子的原主人曾对王顺说这附近原来是一片枫树林,因为住户越来越多,人们就将树林里的树全坎了。
女主人喜欢看红枫,所以原房主就将房屋建在这棵枫树附近,后来直接将红枫附近的地盘改建成自家的院子。
枫叶是很美,但是很影响采光。
王顺的计划是等哪天卢澹有独立能力可以在这个社会上生活,待他离开后,她就将这棵树砍了。
不过在夏季,有这样一棵树在院子里遮阳,确实阴凉了不少。所以卢澹一天之中,有一大半的时间都在这棵树底下呆着。
不是发呆,就是上树睡觉。
昨晚一点,王顺在房间实在闷得慌,想进院子透透气,结果一抬头,五六米高的树干上直勾勾地躺着一个人。
眼下他又爬到树上躺着,这么多蚊子飞虫,他喜欢喂蚊子自己也没办法。
树上的人偏开头,垂眸看向树底下的人,她手里拿着两根冰棍。
阳光穿过树叶的间隙打在她的脸上,影影绰绰,卢澹好似看到了另一张脸。
枯瘦,暗黄,但是笑容明媚。
“你要吃吗?”王顺仰头,递出一支冰棍,“有包裹到了,有点多,吃了这支雪糕我们俩一块去拿,顺便带你去打卡一顿豆米火锅。”
“好。”
大小不一的光斑在她的脸上跃动,卢澹收回神,从树上跳下来,从她的手中接过冰棒。
当今世道国泰民安,无饿殍遍野,她也过得逍遥自在。
容貌虽然不一样,但这里的她身体康健,脸色红润,如她所说那般,浑身散发着一股被大米饭滋养的美。
这个地方才是她应该呆的。
“这颗枫树要等四五月份叶子变红,那时候才好看。”王顺拿出手机,站在树底下对准枫树树顶拍了一张照,连带着昨日上街拍的街景照片发给大哥后,扭头问卢澹:“你对这棵树是有什么深厚的感情吗?一眼就喜欢这个地方,而且天天往树上面跑。”
“算不上深厚。”卢澹抬起手,随手抓住一片从树干上旋转飘落的黄白色枫叶,“但是我感觉在这里像是在家一样,心安。”
王顺疑惑地皱着眉头,这个人比她还多愁善感。
她都还没适应这里的环境,他就已经觉得有家的感觉了。
微信铃声响起,王顺看了眼对方的头像,随手接通,得意地说:“王炸,我拍的树好看吗?”
“顺子,你什么时候去那里的?”对方的声音明显有点着急,“你孤身一人去那里干嘛?”
“开店啊…”王顺回答得轻松,“我就想在这开店,你又不是不知道,而且王飘之前也同意了。”
“那是之前。”电话里的声音慢慢恢复冷静,“你听我说,你先回老家,等警察的具体调查结果出来,你再决定去不去马珠镇。”
“那要是一直查不出来呢?”王顺不想和大哥扯,“你管我,我的店已经盘下来了,材料都到了一大半了。我就是通知你一下,我先在马珠镇守着,有情况再跟你说。”
说完,王顺就将微信语音挂断了。
王飘在这里下落不明,王顺理解大哥也害怕她出事。
隔壁乡镇有不止一个目击者亲眼看见那个跟着王飘的男人跳进水库,但是水库附近的监控录像里却没有任何有关男人身影。
警察调出来街道上出现王飘的监控录像里同样也没有那个男人的身影,不过街上的人都说偶尔见王飘出门,她都是与一个男人一起。
事情越来越迷,王顺内心深处也觉得有点瘆人。
“是你兄长打电话过来吗?”卢澹问。
“对啊。”
卢澹一脸好奇,“你兄长……叫王炸?你的别名叫顺子?”
王顺接着点头,“如何,我大哥的名儿是不是很霸气?”
“如雷贯耳。”
王顺冷笑一声,“我爸年轻的时候喜欢打牌,所以就给我们三个瞎取名。”
飘子,顺子,终极王炸。
卢澹撕掉冰棒口袋,蹲在树底下,“你大哥是军人,你可知道如何才能去军队?”
王顺拖了门口的椅子过来坐着,翘起二郎腿,“怎么,你也想当兵?”
“等你稳定下来,说不定我也要出去立一番事业。”
好男儿志在四方,纵然身后人凉薄寡恩,既要做出一番事业,保家卫国依然是他的首选。
男人说这句话时,一脸神气,仿佛手中的冰棍随时可以幻化成刀剑在战场厮杀般。
“你当不了。”王顺不留情面地给他抛了一盆冷水,“你是黑户,政审这关应该过不了,查你家三代都不知道从哪查起。”
“为何要查我家三代?”卢澹一脸迷茫。
“我们这边当兵要求可是很严苛的,不仅仅是身体素质过关就可以的,你家得是清白世家,没有犯罪记录而且文化至少是初中水平才能入伍,而且是你在有农村户口的前提下。”
“这么严格?”
“要不然乌泱泱一大群人跑去军队,得开启世界大战了都。”
这年头连进军队都这么复杂,在卢澹的印象中,这种情况似乎只出现在史书记载的盛世中,盛世里好像也没这么多条件。
“我们这边是和平年代,国家强大了,也用不着那么多军队,人口又多,所以很多人想进去都进不着,你就别想了。”
卢澹跟只呆头鹅一样将手中的冰棍吃完,王顺跟他科普了一番现如今的时代风貌,思来想去,自己确实不配进军队。
难怪她那么想回家,虽然她说在这里有各种形形色色的压力,但至少命应该是可以保证的。
在快递站的快递有九个,几乎都是在网上买的餐具,调料盒,料碗。
王顺干脆在街上买了一辆小三轮,无论是拉快递还是去买菜都比较方便。
至于烙锅和炉子,需要去县城里订,镇上没有卖。
去县城的那一天,王顺特意带卢澹去一家看起来比较高大上的理发店重新修剪头发。
他之前的发型也不知道是去哪个巷子剪的,简直就是一个马桶盖。这次剪成一个短寸头,看起来总算英气多了。
之前觉得他发型丑,但是王顺不好直截了当地说出来。直到他有天晚上去超市买东西,碰见街上那帮炸街的鬼火少年,发现自己与他们是同种发型,这才有想换发型的决心。
他拜托王顺给参考意见,王顺就建议他直接剪寸头,不用怎么打理,还凉快。
“如何?”卢澹一出理发店就开始捯饬头顶。
他的个子高,而且壮,本来就不适合精神小伙那种瘦小身材才能顶住的蘑菇头马桶盖。
“我的眼光,那自然是不错。”王顺认真地欣赏自己给他选出来的风格,不知不觉就看得入了神。
果然还是新时代的风水养人啊。
他刚来时脸色又黄又黑,简直可以用饱经风霜来形容。王顺问了他年纪,他不过二十四岁,比自己还小一岁。
养了近两个月,从内部开始滋润,现在的他看起来没有沧桑,反而有股野劲儿。
“看得出来你很满意。”卢澹故意在她眼前打了一个响指,“接下来我们是先去吃饭还去店里订货。”
王顺回过神,“去……先去店里。”
王顺并没有计划将店开得有多大,一楼的店里最多可以布置六个包厢,剩下的公共场合只能摆放四个炉子。
先买十个炉子试试看,若是生意好,再扩大店面。生意不好,就换个店,去城里报个化妆班,美甲班,回来给新娘化妆做造型,或者逢个艺术节什么的,给学生画妆。
当晚回去,王顺便给卢澹露了一手。
王顺特意蒸了一碗糯米,在镇上有名的豆腐店买了豆腐干,将辣椒水调好,配料在餐桌上摆放得井井有条。
土豆热油下锅,只不过糯米饭的脆哨她懒得弄,就只做了土豆丝粉条,凉拌折耳根,萝卜丁也是去别人家吃羊肉粉从人家店里打包回来切的。
卢澹守着炉子等土豆熟,王顺包了一个糯米团,颇为得意地递给卢澹。
卢澹双手碰着,只吃了一口,泪水就在眼睛里打转。
埋头吃了一块蘸了王氏特质的辣椒水的土豆,泪眼婆娑。
“就是这个味道,真的可以更好吃!”
葱香味的豆干跟记忆中的味道一模一样。
王顺抱着手,就等着卢澹夸她手艺好,结果他一直在回味,嘴里还说一些有的没的,这就是好吃到哭吗?
自己也没往里面加不该加的东西,至于这样吗?
“可以开店吗?”王顺等他正常了才询问,“跟我们在街头吃的那家相比,哪个的味道好?”
“你做的。”卢澹眼含热泪,“足以开店。”
其实主体味道都差不多,因为缺了几味小菜,街头的糯米饭的口味层次比王顺做的丰富一点。但是在卢澹心里,王顺做的自然是最好的。
“那当然。”王顺也不谦虚,“要不然我姐当初骂我时也不会动不动喊我去学校门口卖洋芋粑糯米饭。”
早上卢澹负责打扫家里还有院子,王顺则是将原主人留下的家具擦干净。
那些桌子椅子柜子擦一下还能用,也就不用买新的。
店里的采风还不错,本应该在二楼的阳台上就可以看见镇子边上的田地。但是院子里有棵枫树挡着,田间里的风景再好也只能透过枫树树叶的间隙去看。
楼房左侧有一条小道与去往田间的小路连接着,走两分钟就可以到后院与后院相连的菜地。
院里的枫树很大,树冠几乎覆盖了整个院子。
屋子的原主人曾对王顺说这附近原来是一片枫树林,因为住户越来越多,人们就将树林里的树全坎了。
女主人喜欢看红枫,所以原房主就将房屋建在这棵枫树附近,后来直接将红枫附近的地盘改建成自家的院子。
枫叶是很美,但是很影响采光。
王顺的计划是等哪天卢澹有独立能力可以在这个社会上生活,待他离开后,她就将这棵树砍了。
不过在夏季,有这样一棵树在院子里遮阳,确实阴凉了不少。所以卢澹一天之中,有一大半的时间都在这棵树底下呆着。
不是发呆,就是上树睡觉。
昨晚一点,王顺在房间实在闷得慌,想进院子透透气,结果一抬头,五六米高的树干上直勾勾地躺着一个人。
眼下他又爬到树上躺着,这么多蚊子飞虫,他喜欢喂蚊子自己也没办法。
树上的人偏开头,垂眸看向树底下的人,她手里拿着两根冰棍。
阳光穿过树叶的间隙打在她的脸上,影影绰绰,卢澹好似看到了另一张脸。
枯瘦,暗黄,但是笑容明媚。
“你要吃吗?”王顺仰头,递出一支冰棍,“有包裹到了,有点多,吃了这支雪糕我们俩一块去拿,顺便带你去打卡一顿豆米火锅。”
“好。”
大小不一的光斑在她的脸上跃动,卢澹收回神,从树上跳下来,从她的手中接过冰棒。
当今世道国泰民安,无饿殍遍野,她也过得逍遥自在。
容貌虽然不一样,但这里的她身体康健,脸色红润,如她所说那般,浑身散发着一股被大米饭滋养的美。
这个地方才是她应该呆的。
“这颗枫树要等四五月份叶子变红,那时候才好看。”王顺拿出手机,站在树底下对准枫树树顶拍了一张照,连带着昨日上街拍的街景照片发给大哥后,扭头问卢澹:“你对这棵树是有什么深厚的感情吗?一眼就喜欢这个地方,而且天天往树上面跑。”
“算不上深厚。”卢澹抬起手,随手抓住一片从树干上旋转飘落的黄白色枫叶,“但是我感觉在这里像是在家一样,心安。”
王顺疑惑地皱着眉头,这个人比她还多愁善感。
她都还没适应这里的环境,他就已经觉得有家的感觉了。
微信铃声响起,王顺看了眼对方的头像,随手接通,得意地说:“王炸,我拍的树好看吗?”
“顺子,你什么时候去那里的?”对方的声音明显有点着急,“你孤身一人去那里干嘛?”
“开店啊…”王顺回答得轻松,“我就想在这开店,你又不是不知道,而且王飘之前也同意了。”
“那是之前。”电话里的声音慢慢恢复冷静,“你听我说,你先回老家,等警察的具体调查结果出来,你再决定去不去马珠镇。”
“那要是一直查不出来呢?”王顺不想和大哥扯,“你管我,我的店已经盘下来了,材料都到了一大半了。我就是通知你一下,我先在马珠镇守着,有情况再跟你说。”
说完,王顺就将微信语音挂断了。
王飘在这里下落不明,王顺理解大哥也害怕她出事。
隔壁乡镇有不止一个目击者亲眼看见那个跟着王飘的男人跳进水库,但是水库附近的监控录像里却没有任何有关男人身影。
警察调出来街道上出现王飘的监控录像里同样也没有那个男人的身影,不过街上的人都说偶尔见王飘出门,她都是与一个男人一起。
事情越来越迷,王顺内心深处也觉得有点瘆人。
“是你兄长打电话过来吗?”卢澹问。
“对啊。”
卢澹一脸好奇,“你兄长……叫王炸?你的别名叫顺子?”
王顺接着点头,“如何,我大哥的名儿是不是很霸气?”
“如雷贯耳。”
王顺冷笑一声,“我爸年轻的时候喜欢打牌,所以就给我们三个瞎取名。”
飘子,顺子,终极王炸。
卢澹撕掉冰棒口袋,蹲在树底下,“你大哥是军人,你可知道如何才能去军队?”
王顺拖了门口的椅子过来坐着,翘起二郎腿,“怎么,你也想当兵?”
“等你稳定下来,说不定我也要出去立一番事业。”
好男儿志在四方,纵然身后人凉薄寡恩,既要做出一番事业,保家卫国依然是他的首选。
男人说这句话时,一脸神气,仿佛手中的冰棍随时可以幻化成刀剑在战场厮杀般。
“你当不了。”王顺不留情面地给他抛了一盆冷水,“你是黑户,政审这关应该过不了,查你家三代都不知道从哪查起。”
“为何要查我家三代?”卢澹一脸迷茫。
“我们这边当兵要求可是很严苛的,不仅仅是身体素质过关就可以的,你家得是清白世家,没有犯罪记录而且文化至少是初中水平才能入伍,而且是你在有农村户口的前提下。”
“这么严格?”
“要不然乌泱泱一大群人跑去军队,得开启世界大战了都。”
这年头连进军队都这么复杂,在卢澹的印象中,这种情况似乎只出现在史书记载的盛世中,盛世里好像也没这么多条件。
“我们这边是和平年代,国家强大了,也用不着那么多军队,人口又多,所以很多人想进去都进不着,你就别想了。”
卢澹跟只呆头鹅一样将手中的冰棍吃完,王顺跟他科普了一番现如今的时代风貌,思来想去,自己确实不配进军队。
难怪她那么想回家,虽然她说在这里有各种形形色色的压力,但至少命应该是可以保证的。
在快递站的快递有九个,几乎都是在网上买的餐具,调料盒,料碗。
王顺干脆在街上买了一辆小三轮,无论是拉快递还是去买菜都比较方便。
至于烙锅和炉子,需要去县城里订,镇上没有卖。
去县城的那一天,王顺特意带卢澹去一家看起来比较高大上的理发店重新修剪头发。
他之前的发型也不知道是去哪个巷子剪的,简直就是一个马桶盖。这次剪成一个短寸头,看起来总算英气多了。
之前觉得他发型丑,但是王顺不好直截了当地说出来。直到他有天晚上去超市买东西,碰见街上那帮炸街的鬼火少年,发现自己与他们是同种发型,这才有想换发型的决心。
他拜托王顺给参考意见,王顺就建议他直接剪寸头,不用怎么打理,还凉快。
“如何?”卢澹一出理发店就开始捯饬头顶。
他的个子高,而且壮,本来就不适合精神小伙那种瘦小身材才能顶住的蘑菇头马桶盖。
“我的眼光,那自然是不错。”王顺认真地欣赏自己给他选出来的风格,不知不觉就看得入了神。
果然还是新时代的风水养人啊。
他刚来时脸色又黄又黑,简直可以用饱经风霜来形容。王顺问了他年纪,他不过二十四岁,比自己还小一岁。
养了近两个月,从内部开始滋润,现在的他看起来没有沧桑,反而有股野劲儿。
“看得出来你很满意。”卢澹故意在她眼前打了一个响指,“接下来我们是先去吃饭还去店里订货。”
王顺回过神,“去……先去店里。”
王顺并没有计划将店开得有多大,一楼的店里最多可以布置六个包厢,剩下的公共场合只能摆放四个炉子。
先买十个炉子试试看,若是生意好,再扩大店面。生意不好,就换个店,去城里报个化妆班,美甲班,回来给新娘化妆做造型,或者逢个艺术节什么的,给学生画妆。
当晚回去,王顺便给卢澹露了一手。
王顺特意蒸了一碗糯米,在镇上有名的豆腐店买了豆腐干,将辣椒水调好,配料在餐桌上摆放得井井有条。
土豆热油下锅,只不过糯米饭的脆哨她懒得弄,就只做了土豆丝粉条,凉拌折耳根,萝卜丁也是去别人家吃羊肉粉从人家店里打包回来切的。
卢澹守着炉子等土豆熟,王顺包了一个糯米团,颇为得意地递给卢澹。
卢澹双手碰着,只吃了一口,泪水就在眼睛里打转。
埋头吃了一块蘸了王氏特质的辣椒水的土豆,泪眼婆娑。
“就是这个味道,真的可以更好吃!”
葱香味的豆干跟记忆中的味道一模一样。
王顺抱着手,就等着卢澹夸她手艺好,结果他一直在回味,嘴里还说一些有的没的,这就是好吃到哭吗?
自己也没往里面加不该加的东西,至于这样吗?
“可以开店吗?”王顺等他正常了才询问,“跟我们在街头吃的那家相比,哪个的味道好?”
“你做的。”卢澹眼含热泪,“足以开店。”
其实主体味道都差不多,因为缺了几味小菜,街头的糯米饭的口味层次比王顺做的丰富一点。但是在卢澹心里,王顺做的自然是最好的。
“那当然。”王顺也不谦虚,“要不然我姐当初骂我时也不会动不动喊我去学校门口卖洋芋粑糯米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