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活下来了。

    但是没有力气,全身每一处关节都在痛,鸣甜一动不动地躺在病床上,微微睁着眼,看到杨德明带着几个医生和三两护士,在她手臂上注射了什么东西,观察她几分钟后,走开了。

    她应该是活了下来。

    或许,和苏源易说的一样,这一关过了,关关都好过,鸣甜想到这里,便放松地睡去了。

    再睡醒时,床前围了一堆人,正聚精会神地在盯着她,鸣甜先是愣了一下,还没看清是哪些人,便兀自想起了一个表情包——一个男的做完割□□手术,一觉醒来,七八个护士围着他。

    鸣甜被那画面雷得小脑萎缩,晃了晃脑袋,看到这些人里有苏源易及他的师父师母,王小令,还有一位面容清秀的女人。

    “我们抱一下吧。”鸣甜说。

    杨意绚俯身抱住她,在她耳边说道:“鸣甜,我们都会好起来的。”

    “会的。”

    鸣甜现在愿意相信一切都会好起来。

    ……

    十月中旬。

    鸣甜在医院已经呆到生理性反胃,好在四个月的化疗和放疗终于告一段路,她可以出院了。

    “不要剧烈运动和过度劳累,还得按时锻炼,该吃的药和定期复查少不了。”杨德明很严肃,“得了癌症不等于宣判死刑,还是要爱惜自己的身体。”

    鸣甜用力点头。

    “辛辣刺激、生性寒冷的食物不能吃,心态乐观,作息规律,活个十年八年不是难事。”杨德明愁眉苦脸地闻着屋里若有似无的烟味,“还有,出院后,把你那烟也赶紧戒了。”

    最后一句话,他强调了三遍。

    鸣甜想出院想得快疯了,立刻举手表示自己一定会遵守医嘱,看他将那个价值六万的骨灰盒抱起来,准备离开,叫了一声老头,接下来的话却怎么也说不出口了。

    “是不是想谢谢我?”杨德明一只手抱骨灰盒,一只手拍拍她的肩膀,缓缓道:“不用谢,治病救人是我的崇高理想。”

    鸣甜笑了笑,“再见,杨医生。”

    天空忽然电闪雷鸣,窗外下起滂沱大雨。

    鸣甜推开窗户,感受着扑面而来的雨点,心头的闷热散了不少,好一会儿,将窗户关上,给杨意绚打了个电话,又平等地给苏源易发了条消息,想了想,又让他替她给那位师母问好。

    病房里全是雨的气息,清新自由。

    鸣甜心情不错,打开播放软件,挑了一首好听的音乐,将手机放在桌上,慢条斯理地洗着脸,擦掉脸上的水珠,从包里翻了片面膜,对着镜子敷到脸上,然后出神地看着窗外的雨。

    半晌,雨终于小了些。

    王小令推着行李箱进来,手里抱着一捧卡其色纸包着的东西,应该是花,鸣甜怔了怔,一边若无其事地涂着妆前乳,一边看她麻利地收拾衣服、画笔和颜料,打扫卫生,整理床铺。

    像一只忙碌的小蜜蜂。

    鸣甜看了很久,越看越觉得她有点可爱,咳了一声,指了指桌上的黑色礼盒,“谢谢你照顾我这么长时间,送你的。”

    王小令呆了一下,回道:“甜甜姐,你是我的雇主,我照顾你是应该的,而且你给我发工资了。”

    鸣甜眼皮都没抬,“那扔了。”

    “……好吧。”

    王小令和她朝夕相处四个月,知道这句扔了不是开玩笑,只好硬着头皮去地拆那个礼盒。

    盒子打开,里面是一件黑色蕾丝内衣,罩杯是两朵黑色玫瑰,花瓣层层叠叠,蕾丝花纹细腻复杂,边缘坠着几片同样是蕾丝编织的小叶子,肩带上也有几片叶子。

    这件内衣散发着成熟女人的味道。

    王小令愣了愣,哇了一声,“好漂亮啊……”她说着,声音低了下来,“但我没有这种风格的,它好像不适合我。”

    “你可以适合。”鸣甜很霸道,涂完妆前乳开始上粉底,“你不可能一直二十岁,今天不穿,明天不穿,明年不穿,但总有适合的一天。”

    “可是,我都穿的小白兔。”

    “……”

    被这句小白兔震惊了一秒,鸣甜想说她幼稚,忽然想起自己这个年纪时好像穿的也是小白兔,茫然片刻,指着那团卡其色纸,“你送我一束花,我送你一件内衣,礼尚往来。”

    “那花不是我送你的……”王小令挠头,放下手里的拖把,把那束花抱过来,“我在门口看到的,应该是谁送给你的,不过我没看到里面有卡片。”

    “你给我看看。”鸣甜眉也不描了。

    那束花不是看望病人常送的康乃馨、百合和向日葵,而是一束胭脂雪,粉色花瓣上还挂着水珠,开得正鲜艳。

    这种花,许多花店都没有。

    操!

    鸣甜眼皮突然跳了一下,打开手机翻了一圈,也没看到方莱给她发来消息。

    她想打电话过去问,心头害怕不是他送的,她这通电话又显得自作多情,紧接着更担心如果真是他送的,她会尴尬地抠脚。

    “你确定是在门口捡的?”鸣甜一边问,一边将花束翻了个底朝天,还是没有找到任何能表明身份的东西。

    王小令点头,“就放在门口,不是那种随意的放着,是很小心的,庄重地摆着的,我以为是易哥他们送来的。”

    鸣甜抿了抿唇,往病房外走去。

    王小令看她这一脸严肃冷淡的模样,以为自己办了错事,忐忑地跟了上去,提议,“我们要不要查监控?一查就知道是谁了。”

    鸣甜没作声,将门推开。

    外面还在下雨,走廊里光线昏暗,白惨惨的灯光映在地板上,照出好几串湿漉漉的脚印,除了几个推着病历车的护士和病人家属,没有哪一个像是送出这束胭脂雪的人。

    鸣甜靠着门,望向走廊尽头。

    整个广州,唯一知道她喜欢胭脂雪的人是方莱,可他已经出国了,从他们在机场的通话来看,他离开广州的前一刻还不知道她身患癌症住院的事情。

    若不是方莱,又是谁?

    鸣甜吸了一口气,每一根神经都在发力,脑子里渐渐浮出一个念头,方莱上一次送她胭脂雪是在他们决裂后的第一天,那束胭脂雪放在她的门口,她见到它的时候,它已经枯萎得不成样子了,送出这束胭脂雪的人,一定是从这里得到的灵感。

    电光火石之间,鸣甜想到了那位摄影师。

    他曾用物业的手机给她打电话,说明他可能去她家,自然看到了门口那束枯萎的胭脂雪。

    所以,送花的人是他?

    安静的走廊里,脚步声和雨声一唱一和,一个拍打着地板,一个送到鸣甜耳朵里,她忽地听到一阵类似耳鸣的声音,嘶哑的,轰鸣的,持续的,四五十秒后,那些灰色线条出现了,在她的视野里慢慢变形,堆砌,最后成了一座山峰的样子。

    那座神山又出现了。

    它最近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了。

    鸣甜使劲捶了捶脑袋,用力按压太阳穴,接着朝门上踹了一脚,那阵让人情绪暴躁的耳鸣声才终于消失。

    耳鸣声消失,神山也跟着消失了。

    鸣甜缓过神来,将那束胭脂雪交给王小令,做贼似的顺着墙壁摸到窗边,警惕地朝下望,熙熙攘攘的街道上有很多路人,也有很多车。

    她在那些车里寻找着黑色迈巴赫的影子,但光凭一个车顶,实在无法判断哪一辆是他的车,或许他换了一张车,又或许他压根没有停在这里,甚至他根本不知道她在医院。

    对,那束胭脂雪不可能是他送的。

    “小令,我心情不好。”鸣甜回过神来,望向王小令,悠悠道:“我送你的礼物,你要是不想要的话,我要发脾气了。”

    “……我要的。”王小令举一反三,“她很漂亮,我很喜欢,谢谢甜甜姐送我礼物。”

    这还差不多。

    鸣甜描完两边的眉毛,从床上捞起衣服,便去卫生间换衣服,以往她是不会照墙上那面镜子的,但今天估计是被那束胭脂雪吓到了。

    她抬起颤抖的睫羽,有些畏惧又有些阴鸷地看向镜子,入目是一张瘦到了极致的脸,没有一点多余的肉,鸣甜甚至觉得自己的下颌线能削苹果皮。

    视线下移,是很细的脖颈上再下细,是一片雪白的皮肤,再往下,是一道丑陋的灰色瘢痕划破莹润的皮肤。

    那道瘢痕还会增生、发红发紫,变硬,直至变成更加丑陋的暗褐色,最后终生不消。

    鸣甜僵硬片刻,背过身去穿衣服,暗骂自己想得太多了,那位摄影师就是有天大的本领,也不会知道她在这家医院看病。

    “甜甜姐,东西我都收好了……”王小令站在门外,隔着门说:“我先帮你把画搬到电梯那儿,你穿厚一点,今天风好大别着凉了。”

    “知道了。”鸣甜说。

    她换好衣服,迫不及待地从洗手池下方的柜子里翻出一包烟,那包烟只剩三根了。

    她咬住一根,按住打火机轮盘,将火苗凑到唇边,一边抽,一边望着镜子里那点猩红,直到三根烟抽完,藏也不藏了,打开门走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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