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声如约而至。

    空气里浮动着奇怪的蒲公英一样的黑色物质,呼吸间,眼前的场景像水波似的晃动着,头好晕。

    清醒过来的时候,阿卡莎觉得身体好沉,像刚从水里爬上陆地。手心是松软的红泥,抬头是茂密的枝桠,交错着向天空伸去。

    这里是……落日森林?

    潮湿的黏腻感不是错觉,地面上布满了大大小小的水洼,被打湿翅膀的乌鸦歪头蹲在旁边,梳理着羽毛。阿卡莎是无意中看见水洼中的自己的,那是一张陌生的年轻男人的脸,没有红棕色的头发和尖牙,当然,那是废话。总之,她成了一只精灵。

    “啊,莫克多大人,您怎么在这里?”

    从远处跑来的是个穿着粗布裙子的雀斑女孩,她眼圈通红,正以一种称得上惊恐的眼神看向阿卡莎,准确来说,是阿卡莎被湿润泥土弄脏的衣服。她想伸手却又纠结地愣在了半空,急的差点在原地打转。“天哪,您快起来吧。”

    阿卡莎一起身,才发觉腰部往下的位置隐隐作痛。她更在意的是,自己的警惕性居然差到连这个女孩从哪里冒出来的都不清楚的地步。抛开这些,她发觉西裤的上半部分被打湿,站起来有些发凉。

    走出森林的一路上,小雀斑叽叽喳喳的唠叨就没有停止过。“我一转眼,大人你就不见了,我把整个兹维镇跑了个遍都没见到您。”

    “下起雨的时候,我差点都要急哭了。”

    “您不会是滑倒了吧,呜呜呜呜,大人您最爱干净了。”

    …….

    听那女孩的说法,“莫克多”,也就是身体的主人,是一位来自王都的年轻商人,这次回兹维镇,是为了探望故友。另外,莫克多好像有着严重的洁癖。

    阿卡莎保持着谨慎,一路上都没怎么说话。她不动声色地打量着这个熟悉又陌生的地方,繁华的街道,热闹非凡的集市,投来友善目光的人们。在千年之前的宝石之镇,风会带来野花的芳香,到处是丰收的果树和稻田,夜晚有着饱满明亮的月光,朴实热情的精灵们围着篝火欢歌笑语,猎犬们头上顶着花环,兴奋地摇动着尾巴。这里生机勃勃。

    “这些,都是我的衣服?”阿卡莎看着一柜子五颜六色华丽繁复的衬衫,各种各样的领结和手套,还有,摆放整齐的手杖。这是个过于正宗的“平民贵族”,难怪那些卖珠宝的精灵总是迫不及待地向他推销首饰呢。

    “是呀,大人,对了,您的手杖去哪里了?”小雀斑问道。

    “抱歉,我也记不大清了。”阿卡莎说。“说起来,你的名字是?我很抱歉,从昏迷中醒来…….”

    话说一半,阿卡莎有些无助地看着抹着眼泪的小雀斑。

    “呜呜呜呜,大人,嗝,都怪我没照顾好您,现在您连丽莎的名字也想不起来了。”

    阿卡莎摘下手套,轻轻抹去丽莎眼下的泪珠。看到瞬间止住哭声,站在原地发愣的女孩,她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自己现在是洁癖绅士莫克多。

    已经不止一次了,在这个不知是幻境还是梦的世界,她的心理防备好像更容易被击破,做出一些难以控制的举动。

    “丽莎,别哭了,我没事的。就是太累了,今天想早点休息。”阿卡莎说。

    女孩红着眼睛点点头,“好吧,我就在隔壁,大人您照顾好自己。”话是这么说,担忧的眼神却执着地黏在他身上,直到房门被小心翼翼地关上。

    这是个非常干净的房间,充满着好闻的自然气息。清理了身上的污泥,阿卡莎从衣柜里挑了一件相对低调的酒红色衬衫穿上,莫克多的行李很多,但大部分是他那些别出心裁的衣服。唯一算得上有用的信息,是一本羊皮封面的日志。

    莫克多确实为了“缄默绅士”的身份下了功夫,但从他写下的文字里,也不难体会到无法消弭的年轻气盛的傲气。一位事业有成,在外游历的商人,丽莎是他唯一的仆从,不过,关于这位尽心尽力的女仆的来历却没有说明。虽然面上礼貌恭合,但在这本笔记里,他时常嫌弃她的粗布裙子,脸颊上密密麻麻的雀斑,还有那双作势要朝他伸来的手。善良,真诚,时刻保持得体的微笑……当然,这些只是对他来说只是成为绅士的标签,像买卖时精心包装的广告词,是用来打动人心的最低成本的东西。

    不得不说,莫克多是个精明的商人。

    阿卡莎无意窥见这具身体主人的阴暗面,但说实话,她讨厌“绅士”,因为这两个字听起来像一套模版。不过这不妨碍她按照这个模板融入“莫克多”。

    她没有注意时间的变化,窗外已经是深夜。躺在舒适柔软的床垫上时,阿卡莎想,沃克会怎么杀阿尔曼德呢?

    本来应该对自己的生命安全提心吊胆的人,还是在高档床垫的诱惑下,不小心睡着了。第二天清晨,先是试探性的咚咚两声,随后敲门的声音变得急促不安起来。

    “大人,大人,您起了吗?”丽莎的声音从门外传来。

    门被突然打开的时候,丽莎被吓了一跳,眼睛瞪的大大的,先是惊讶,然后是有些心虚的害怕。在忍不住眼神向外飘去的时候,她急忙弯下腰朝阿卡莎鞠躬,“对不起,莫克多大人,抱歉打扰您休息,我只是有些担…..”

    “没事的,丽莎,谢谢关心。”阿卡莎露出了笑容,她想摸摸这个小雀斑的脑袋,又怕她吓得打嗝。好像在很久之前,她也遇见过这样一个可爱的小家伙。

    女孩的脸颊微微泛起红晕,连雀斑也变成了洒落在烤熟面包上的芝麻。

    “今天我会去露忒街探望梅塔太太,请别太担心。”阿卡莎很愿意再多体会一下平凡生活的快乐,可惜这里不是属于她的梦境。

    “大人,您准备……就这样去吗?”丽莎变得吞吞吐吐起来。

    于是,阿卡莎被精心打扮了一个钟头才出门。全身上下好像被什么东西束缚住了,大概就像是,一具放荡不羁的灵魂被困在系着华丽绳结的圣诞礼盒里。

    在丽莎满意的眼神里,阿卡莎才终于走出了旅店。

    前往露忒街的路上,她在布告栏上发现些特别的东西。“通缉令:瑞巴斯·迪罗,红魔,偷窃珠宝,悬赏金:两袋金币。”

    阿卡莎只来得及粗略地扫两眼,那张通缉令便被人撕了,“先生,别看了,这小偷今早已经被抓走了。”

    “抱歉,我可以问问,这个小偷将会怎么处置?”

    “今晚,处刑礼就在克勒广场举行,您可以来看看。”那人回答。

    “好的,谢谢。”阿卡莎躬身致谢。

    日志里写的关于故人的地址是…..露忒街尽头的珠宝店,这是巧合吗?

    “欢迎光临!”

    拨开各种各样的橡果制成的门帘,感觉是走进了古老的钟楼,四处散发着胡桃木的淡淡香气,店里的一切和千年后差不了太多,不同的是,墙上崭新的相框里装着一张大合影。店主人是位优雅和蔼的夫人,看见他时有些惊喜地捂住嘴,“莫克多,小家伙,你终于回来了。”

    “梅塔太太?”阿卡莎脱下帽子,边行礼边试探性地问道。

    “真是个漂亮的孩子。”梅塔太太转动轮椅,缓缓移动到前台橡木桌的出口。

    阿卡莎则好奇地站在了那张相片前,手指轻抚过底部的字迹,戈瑞亚孤儿院,莱特1800纪年。

    “孩子们都长大了不少,我常常和他们讲你以前的事。小时候的捣蛋鬼,现在都是个年轻有为的绅士了。”梅塔太太的声音在身后响起。

    阿卡莎于是转过身,然后十分自然地单膝跪地,靠在梅塔太太腿边,歪着头露出笑颜“太太,谁说绅士就一定不捣蛋了。”

    梅塔太太好久都没有这样开怀了,她的身子一天不如一天,长大的孩子能回来看她,是她最幸福,也是最幸运的事了。

    临近傍晚,阿卡莎推着梅塔太太回到了戈瑞亚。只是还没跨进院门,里面便传来嘈杂的吵闹声。

    “还给我,你这个小偷。”

    “你凭什么说这是你的?再靠近就别怪我不客气。”

    丽莎正气鼓鼓地插着腰,瞪着对面坐在地上的小男孩,他的怀里死死抱着什么东西,两人中间还有个短发的孩子,张开双臂气势汹汹地挡在男孩身前。

    “丽莎,你怎么在这里?”阿卡莎有些疑惑地开口。

    看到自己的主人,女孩全身的气势像破皮的气球似的飞走,她的愤怒里含着委屈,“大人,是他,就是他偷了您的手杖,还不承认。”

    “呸,这是埃恩捡到的,才不是偷你主人的。”

    说话的孩子一头利落的短发,尖尖的精灵耳朵露在外面,尽管稚气未脱,眉眼间却让人感觉英气十足。

    “埃诺埃恩,这是怎么回事。”梅塔太太严肃地皱起眉。

    “梅塔太太,埃恩昨天在落日森林捡到了一根手杖。但今天早上这个人类女孩在戈瑞亚门口拦住埃恩,不仅骂他,还把他推到地上。您也知道,虽然他不说话,但他不是那种人。”埃诺有些心疼地看着坐在地上像个洋娃娃似的的双胞胎哥哥。

    “那么,莫克多,那根手杖是你落在森林里的吗?”

    “那根手杖是主人在圣地买的,用最坚硬最稀有的建木制成,这个镇上都找不出第二….”

    “那手杖不是我的。”丽莎话音未落,就被不容置疑的声音打断。

    “可是大人……”

    阿卡莎将一根手指抵在唇边,对丽莎比了个“嘘——”的手势。“建木是自然之母特修蕾拉的馈赠,它会走向有缘之人的身边。”

    埃恩抬起头,看向阿卡莎,表情依旧木木的,随后又低下头,抱紧了那根木头,透着奇怪的执着。

    梅塔太太无奈地摇摇头,“对了,安达利尔呢?”

    “啊,安达利尔姐姐今天抓到了小偷,这会儿应该在克勒广场。”埃诺的脸上立刻浮现出自豪的神情。“哦对,佩斯那个跟屁虫也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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