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柳脑袋有些昏沉了。
阿史那隼霄还在一杯一杯地给她灌酒。
三足桐杯撬开贝齿,阿史那隼霄一手掌着杨柳脑袋,一边将呛人的烧刀子灌进杨柳口中。
粉润的唇瓣泛着波光,纵然眸光迷离,小锦鲤还不忘挣扎,好几次都险些打翻他的酒杯。
阿史那隼霄是草原上有名的大力士,是一往无前的勇者。小锦鲤被他钳制着还能打翻酒杯,力道着实不错。
可惜小锦鲤遇上的是他。
他不是汉白玉宫池边的长颈仙鹤,他是翱翔的雄鹰,一俯一仰之间,就能衔鱼出逃,隐匿于浩荡长空。
桃粉透上雪肤,阿史那隼霄此刻并没有讥讽中原人的孱弱,反而欣赏起小锦鲤的美,想看小锦鲤衣衫之下是不是也这般漂亮。
“他和中原皇帝是断袖之交。”
翰赤金告诫阿史那隼霄的话语猛然冒了出来,不仅没有激起他的厌恶,反而让他生起兴味和狂热。
“唔”
小锦鲤忽然咬上他的手指,止住了他从领口往下探的动作。若非他及时掐住小锦鲤下颌,只怕小锦鲤能凶狠地撕咬下一片血肉。
杨柳摇摇头,警醒自己不要醉。她哪里知道这变态把她叫过来,不为了和她决斗,就为了这么荒唐地一杯又一杯地给她灌酒。
她都能和夏侍卫比一比谁更大肚能容了。
看小锦鲤醉眼朦胧地防备着他,阿史那隼霄笑了笑:“听说你们中原人讲究衣冠荣辱,我不欺负你。”
他的话倏而顿住。
小锦鲤,会为了中原皇帝,抛却衣冠荣辱吗?
趁阿史那隼霄愣神的功夫,杨柳已经站起来,摇摇晃晃地要往外走。
翰赤金还骂骂咧咧地指责:“王子,千里香这么珍贵的酒,怎么能给他喝这么多……”
杨柳不管翰赤金。阿史那隼霄不阻拦她,她就顺着杆子爬,看了会儿月亮,就堂而皇之地回了自己的营帐,借口要休息,让卫兵都出去。
真该庆幸阿史那隼霄还保留着最后的廉耻心,没让人在她睡觉更衣时都看着她。
杨柳拍拍脸颊,如此滚烫,撩了许多冷水,才清醒些许。
见鬼的,他们抓她要做什么?既不逼问机密,也不说服她反水,看样子反而想把她带回草原深处,带到突厥王庭。
翌日,杨柳试探性地在草地上打拳,被翰赤金狠狠地教训了一番。
……口头批评。
没动拳脚。
杨柳渐渐觉出不同寻常来。
按她原先的计划,既然都被掳出来了,就顺道欣赏一下草原风光,他们做的烤肉也很美味。若是遇上他们抢劫大雍子民,还能挣扎一下苟命。
运气好,还能遇上萧策安派出来的暗卫,做个反间道。
如今看来是行不通了。
阿史那隼霄望着远方的青年,感到一阵遗憾。
他的妹妹们,有哪一个站在他旁边不会黯然失色呢?可他如今不想将他最美丽的妹妹嫁给小锦鲤,他只想把他最平平无奇、最骄横跋扈的妹妹指给小锦鲤,让小锦鲤对婚姻之事惊惧不安,投向他的怀抱。
只有他才配得上小锦鲤。
翰赤金晃醒他,恨铁不成钢:“王子,不能动他。他是中原皇帝的义弟,我们顺利入主中原,还要借助他的血脉。”
翰赤金试图诱惑:“到了中原,有数不尽的美人。”
阿史那隼霄在翰赤金眼中已是色令智昏:“可没有一个比得上小锦鲤啊。你说,他怎么就没有一个姐姐妹妹?”
……
他们抓她的目的是什么,杨柳已经无从追究了。
她只知道她不能继续留下来。
越靠近草原深处,越接近阿史那部落,她脱身的可能性就越小。
阿史那隼霄的举动也让杨柳不安。
她分明会骑马,阿史那隼霄今日还是不依不饶地要杨柳与他同乘一骑。
茫茫的、无边无际的草海,即便是突厥人,也有可能迷失其中。他们不认为杨柳一个从未在草原上驰骋过的中原人能分辨方位,更不认为杨柳能逃脱,兼之为了缩短路途,连杨柳的眼睛都没有蒙上。
可杨柳天生就有过目不忘之能,药倒了卫兵后,不敢骑马惊动其他人,趁着夜色朝南走。
待走得够远,才放开动作匀速奔跑。
天空乌云密布,往日里指引方向的星辰都被遮挡,狂风压低了草尖,暴雨倾盆而至,杨柳每走一段都要擦拭眼周的雨水。
长期淋雨带来失温,狂风加剧了热量的散失。杨柳唇色发白,冷得牙颤,若非走过的路都铭刻在心间,只怕也要迷路。
草淋了雨,土润了水,稍有不甚就会打滑。跌了几跤后,杨柳也不敢跑了,踏踏实实地走着。
虽艰难,却也是杨柳千挑万选出的好时机。
白日杨柳观天象,知晓暴雨将至。这会掩盖她走过的痕迹,会打湿猎鹰的羽毛,会模糊猎犬的嗅觉,会阻碍铁骑的行进……阿史那隼霄人不多,杨柳已经走出了这么远,只要猎鹰和猎犬无法确定她的位置,马儿也被绊住,她再小心掩藏行迹,他们就找不到她。
然而暴雨掩盖了她的踪迹,也模糊了危险的到来。直到近在咫尺,一匹老狼才出现在杨柳的视线里。
杨柳累了,冷了,手脚冰凉,有些止不住的发抖。
老狼则睁着绿油油的瞳孔,抖落毛发上的雨水,步伐矫健,打量着杨柳。
杨柳从不畏惧死亡,但她享受生命的每一过程。
与老狼对峙,战栗之余,随之升腾而起的,是强烈的新奇,以至于此刻杨柳微微带了笑。
这是她第一次和野兽的对决,狭路相逢,生死无悔。
老狼扑将过来,杨柳闪身躲避,一人一狼一时转着圈,目光俱是凶狠地紧盯着对方。
夜极黑沉,杨柳只能看到老狼。
这意味着他们相隔很近。
杨柳看到老狼左侧前腿有些癫跛,也许它从前受了伤,而她握着匕首的手也微微颤抖。
当她最后将匕首捅入老狼的脖颈时,鲜血飞溅在她脸上,被她胡乱从脸上抹下。
小腿上有些刺痛,是方才老狼利爪划下的。雨还在下,杨柳撕下布条紧紧缠住,准备继续走。等雨停的时候,会好很多。如果她抵达距狄关,就能得到救助。她要付出的,或许只是一条伤腿。
这样想着,杨柳心情有些轻松了。
然而往前走时,杨柳愣住了。
“小锦鲤。”
阿史那隼霄笑眯眯的,将涂了油脂的蓑衣罩在杨柳身上。
他转头对翰赤金道:“我早就说小锦鲤很滑,你却说我灌小锦鲤喝千里香太浪费。如果没有千里香,我们的猎犬还能找到小锦鲤吗?”
这话是用中原话说的,阿史那隼霄得意地望向杨柳,“狼肉不好吃,但狼牙很不错。小锦鲤,我给你做狼牙项链,好不好?”
杨柳一把推开他的手。
阿史那隼霄笑了:“小锦鲤,真遗憾,你没有按原路返回。否则此时,你已经找到同族了。”
当然,他会在小锦鲤面见同族的前一刻找回小锦鲤。
杨柳回去就生了病,高热不醒,喂药也喂不进去。
医师汇报,杨柳是受了风寒,更兼水土不服,病情虽不容乐观,但远远不到喝不了药的程度。
阿史那隼霄掀开帷帐,大踏步进来。杨柳的脸色还是苍白的,紧紧咬着唇。他强硬地掰开杨柳下颌,舀起一勺药灌进去,竟被呛了出来。
医师忙劝:“王子,不能再灌了。”
“真是孱弱,”阿史那隼霄重重放下药碗,声音沉着,“翰赤金,我们征服这样的中原人,真的用得到你说的毒计吗?”
“你声音那么小作甚?”阿史那隼霄嗤笑,“我们的计谋,除你我之外,保管没有一个人知晓。”
医师低下头,默不作声。
翰赤金大人早早睡下,这里除了杨柳,只有他和王子。
医师喂了药,伏地道:“王子,还有一事禀告。”
阿史那隼霄眸光愈亮。
次日杨柳醒来,浑身酸软无力,枕边矮桌上放着一只空荡荡的药碗。一转头,对上的却是阿史那隼霄英挺的面庞。
阿史那隼霄霍然睁眼:“小锦鲤,我带你回王庭,你做我的王妃,如何?”
他说着,欲一亲芳泽。
却被一巴掌打得脸都偏了。
杨柳靠坐起来:“你也配?”
阿史那隼霄悚然一笑,问的却是别的:“你也这么对中原皇帝吗?”
从没人告诉他,入主中原就能拥有小锦鲤。
他舔了舔唇边血丝:“小锦鲤,掠夺是我的天性,你无法抵抗。”
“我会写信给皇帝哥哥,告知他我们的婚事。”
阿史那隼霄还在一杯一杯地给她灌酒。
三足桐杯撬开贝齿,阿史那隼霄一手掌着杨柳脑袋,一边将呛人的烧刀子灌进杨柳口中。
粉润的唇瓣泛着波光,纵然眸光迷离,小锦鲤还不忘挣扎,好几次都险些打翻他的酒杯。
阿史那隼霄是草原上有名的大力士,是一往无前的勇者。小锦鲤被他钳制着还能打翻酒杯,力道着实不错。
可惜小锦鲤遇上的是他。
他不是汉白玉宫池边的长颈仙鹤,他是翱翔的雄鹰,一俯一仰之间,就能衔鱼出逃,隐匿于浩荡长空。
桃粉透上雪肤,阿史那隼霄此刻并没有讥讽中原人的孱弱,反而欣赏起小锦鲤的美,想看小锦鲤衣衫之下是不是也这般漂亮。
“他和中原皇帝是断袖之交。”
翰赤金告诫阿史那隼霄的话语猛然冒了出来,不仅没有激起他的厌恶,反而让他生起兴味和狂热。
“唔”
小锦鲤忽然咬上他的手指,止住了他从领口往下探的动作。若非他及时掐住小锦鲤下颌,只怕小锦鲤能凶狠地撕咬下一片血肉。
杨柳摇摇头,警醒自己不要醉。她哪里知道这变态把她叫过来,不为了和她决斗,就为了这么荒唐地一杯又一杯地给她灌酒。
她都能和夏侍卫比一比谁更大肚能容了。
看小锦鲤醉眼朦胧地防备着他,阿史那隼霄笑了笑:“听说你们中原人讲究衣冠荣辱,我不欺负你。”
他的话倏而顿住。
小锦鲤,会为了中原皇帝,抛却衣冠荣辱吗?
趁阿史那隼霄愣神的功夫,杨柳已经站起来,摇摇晃晃地要往外走。
翰赤金还骂骂咧咧地指责:“王子,千里香这么珍贵的酒,怎么能给他喝这么多……”
杨柳不管翰赤金。阿史那隼霄不阻拦她,她就顺着杆子爬,看了会儿月亮,就堂而皇之地回了自己的营帐,借口要休息,让卫兵都出去。
真该庆幸阿史那隼霄还保留着最后的廉耻心,没让人在她睡觉更衣时都看着她。
杨柳拍拍脸颊,如此滚烫,撩了许多冷水,才清醒些许。
见鬼的,他们抓她要做什么?既不逼问机密,也不说服她反水,看样子反而想把她带回草原深处,带到突厥王庭。
翌日,杨柳试探性地在草地上打拳,被翰赤金狠狠地教训了一番。
……口头批评。
没动拳脚。
杨柳渐渐觉出不同寻常来。
按她原先的计划,既然都被掳出来了,就顺道欣赏一下草原风光,他们做的烤肉也很美味。若是遇上他们抢劫大雍子民,还能挣扎一下苟命。
运气好,还能遇上萧策安派出来的暗卫,做个反间道。
如今看来是行不通了。
阿史那隼霄望着远方的青年,感到一阵遗憾。
他的妹妹们,有哪一个站在他旁边不会黯然失色呢?可他如今不想将他最美丽的妹妹嫁给小锦鲤,他只想把他最平平无奇、最骄横跋扈的妹妹指给小锦鲤,让小锦鲤对婚姻之事惊惧不安,投向他的怀抱。
只有他才配得上小锦鲤。
翰赤金晃醒他,恨铁不成钢:“王子,不能动他。他是中原皇帝的义弟,我们顺利入主中原,还要借助他的血脉。”
翰赤金试图诱惑:“到了中原,有数不尽的美人。”
阿史那隼霄在翰赤金眼中已是色令智昏:“可没有一个比得上小锦鲤啊。你说,他怎么就没有一个姐姐妹妹?”
……
他们抓她的目的是什么,杨柳已经无从追究了。
她只知道她不能继续留下来。
越靠近草原深处,越接近阿史那部落,她脱身的可能性就越小。
阿史那隼霄的举动也让杨柳不安。
她分明会骑马,阿史那隼霄今日还是不依不饶地要杨柳与他同乘一骑。
茫茫的、无边无际的草海,即便是突厥人,也有可能迷失其中。他们不认为杨柳一个从未在草原上驰骋过的中原人能分辨方位,更不认为杨柳能逃脱,兼之为了缩短路途,连杨柳的眼睛都没有蒙上。
可杨柳天生就有过目不忘之能,药倒了卫兵后,不敢骑马惊动其他人,趁着夜色朝南走。
待走得够远,才放开动作匀速奔跑。
天空乌云密布,往日里指引方向的星辰都被遮挡,狂风压低了草尖,暴雨倾盆而至,杨柳每走一段都要擦拭眼周的雨水。
长期淋雨带来失温,狂风加剧了热量的散失。杨柳唇色发白,冷得牙颤,若非走过的路都铭刻在心间,只怕也要迷路。
草淋了雨,土润了水,稍有不甚就会打滑。跌了几跤后,杨柳也不敢跑了,踏踏实实地走着。
虽艰难,却也是杨柳千挑万选出的好时机。
白日杨柳观天象,知晓暴雨将至。这会掩盖她走过的痕迹,会打湿猎鹰的羽毛,会模糊猎犬的嗅觉,会阻碍铁骑的行进……阿史那隼霄人不多,杨柳已经走出了这么远,只要猎鹰和猎犬无法确定她的位置,马儿也被绊住,她再小心掩藏行迹,他们就找不到她。
然而暴雨掩盖了她的踪迹,也模糊了危险的到来。直到近在咫尺,一匹老狼才出现在杨柳的视线里。
杨柳累了,冷了,手脚冰凉,有些止不住的发抖。
老狼则睁着绿油油的瞳孔,抖落毛发上的雨水,步伐矫健,打量着杨柳。
杨柳从不畏惧死亡,但她享受生命的每一过程。
与老狼对峙,战栗之余,随之升腾而起的,是强烈的新奇,以至于此刻杨柳微微带了笑。
这是她第一次和野兽的对决,狭路相逢,生死无悔。
老狼扑将过来,杨柳闪身躲避,一人一狼一时转着圈,目光俱是凶狠地紧盯着对方。
夜极黑沉,杨柳只能看到老狼。
这意味着他们相隔很近。
杨柳看到老狼左侧前腿有些癫跛,也许它从前受了伤,而她握着匕首的手也微微颤抖。
当她最后将匕首捅入老狼的脖颈时,鲜血飞溅在她脸上,被她胡乱从脸上抹下。
小腿上有些刺痛,是方才老狼利爪划下的。雨还在下,杨柳撕下布条紧紧缠住,准备继续走。等雨停的时候,会好很多。如果她抵达距狄关,就能得到救助。她要付出的,或许只是一条伤腿。
这样想着,杨柳心情有些轻松了。
然而往前走时,杨柳愣住了。
“小锦鲤。”
阿史那隼霄笑眯眯的,将涂了油脂的蓑衣罩在杨柳身上。
他转头对翰赤金道:“我早就说小锦鲤很滑,你却说我灌小锦鲤喝千里香太浪费。如果没有千里香,我们的猎犬还能找到小锦鲤吗?”
这话是用中原话说的,阿史那隼霄得意地望向杨柳,“狼肉不好吃,但狼牙很不错。小锦鲤,我给你做狼牙项链,好不好?”
杨柳一把推开他的手。
阿史那隼霄笑了:“小锦鲤,真遗憾,你没有按原路返回。否则此时,你已经找到同族了。”
当然,他会在小锦鲤面见同族的前一刻找回小锦鲤。
杨柳回去就生了病,高热不醒,喂药也喂不进去。
医师汇报,杨柳是受了风寒,更兼水土不服,病情虽不容乐观,但远远不到喝不了药的程度。
阿史那隼霄掀开帷帐,大踏步进来。杨柳的脸色还是苍白的,紧紧咬着唇。他强硬地掰开杨柳下颌,舀起一勺药灌进去,竟被呛了出来。
医师忙劝:“王子,不能再灌了。”
“真是孱弱,”阿史那隼霄重重放下药碗,声音沉着,“翰赤金,我们征服这样的中原人,真的用得到你说的毒计吗?”
“你声音那么小作甚?”阿史那隼霄嗤笑,“我们的计谋,除你我之外,保管没有一个人知晓。”
医师低下头,默不作声。
翰赤金大人早早睡下,这里除了杨柳,只有他和王子。
医师喂了药,伏地道:“王子,还有一事禀告。”
阿史那隼霄眸光愈亮。
次日杨柳醒来,浑身酸软无力,枕边矮桌上放着一只空荡荡的药碗。一转头,对上的却是阿史那隼霄英挺的面庞。
阿史那隼霄霍然睁眼:“小锦鲤,我带你回王庭,你做我的王妃,如何?”
他说着,欲一亲芳泽。
却被一巴掌打得脸都偏了。
杨柳靠坐起来:“你也配?”
阿史那隼霄悚然一笑,问的却是别的:“你也这么对中原皇帝吗?”
从没人告诉他,入主中原就能拥有小锦鲤。
他舔了舔唇边血丝:“小锦鲤,掠夺是我的天性,你无法抵抗。”
“我会写信给皇帝哥哥,告知他我们的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