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无事,林潮拉我去书店。我其实是顶不喜欢看书的一个人,宿舍里的书寥寥几本,还没有课本多。林潮总说我要多读书,他也常和我提赫胥黎与佩索阿,我向来对这些东西不感兴趣,但我觉得我的林大作家谈文学时眼睛亮亮的,像我二十岁在北方城市见到的第一场雪,铺天盖地地往我左心房里砸。

    我爱惨了那双眼睛。

    林潮很专注地翻着一本书看,我撇了一眼,是《大师与玛格丽特》。没听说过,我偷偷朝他的方向吐了吐舌头,为什么不叫《林大师和陆北歌》呢,伟大的书就应该传颂我们伟大的爱情,我乱七八糟地想着。

    林潮已经三分钟没和我说话了,我很委屈,我竟然没有那本书有吸引力。我一把扑到林潮身上,抢过他那本书,踮起脚举高它,得瑟地对他笑:“你来抢啊,书呆子林大潮!”

    他有些无奈地对我笑,伸手去拿那本书:“北歌,你别闹了。”

    我趁机往他脸上亲了一口,心满意足地看他耳根泛红,宣布到:“这是对你不理我的惩罚。”

    谁知道林潮那混蛋学坏了,贴在我耳边哑声道:“北歌,这是奖励。”

    我骂他油腻,却觉得脸烫得厉害。

    从书店出来后,我拉他去酒馆。林潮不擅喝酒,我坏心思地给他点了一杯马天尼,我说这杯度数低,他接过后喝了一口,皱着眉说:“九歌,好苦啊。”

    我忍着笑,说他酒量差。

    十分钟后,林潮举着空杯向我示意。他已经醉得不成样子了,眼神散得像一滩水,痴痴地对我笑:“九歌,我真的能喝酒……”

    喝醉的他像一场倒叙,所有心思和结局都摆在开篇第一段。他死死扯着我的手腕,手劲大得出奇,他小小声地说,北歌,你能不能别走。

    我揉着他的头缓声安慰,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孱弱的他。往日的林潮是温和的,嘴角总是挂着淡淡的笑,脊梁里长着棵笔直的白杨。他不该是现在这副样子,眼尾泛红,目光像死去的金鱼。

    我好后悔让他喝酒。

    他的手抖得厉害,哆哆嗦嗦地往口袋里翻——我知道他又想抽烟了。

    林潮不是严格意义的烟鬼,他只在极难受的时候才会抽烟。每一次托着烟柄时他的眼神是落寞的,像化开的一捧雪,他埋在灰色的烟雾里,眉眼颓圮又萧然。

    我知道这是因为小远而留下的习惯。说来奇怪,我从未见过那个女孩,但却觉得她无比熟悉,她与林潮的那段日子像最锋利的刻刀,留给我一个被雕刻过的林潮。我想抹去她在林潮身上的所有痕迹,所以我想方设法让他戒烟,带他去做他没尝试过的事情——我想让他走出那段快要淹死他的回忆。

    我捧着林潮的脸,他有些迷离地看着我,眼睛里是失手打碎的玻璃瓶,映着碎片似的水光。他问,你是谁。

    我说我是陆北歌,南北的北,高歌的歌。

    然后我得到了一个带着酒味的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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