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曦伸长脖子凑近他,小声嘟囔道:“你是天性不爱说话还是不喜欢与我说话?”
她生得貌美,煜昭不敢与她对视,只微微侧目避开她的灼灼目光,轻咳一声,结结巴巴道:“不、不是。”
他五官深邃,轮廓分明,气度不凡,而今却脸颊泛红,神情局促,宋曦见了觉得颇有趣味,忍不住起了逗弄撩拨的心思。
“既然你不想与我说话,那我就不打扰你了,你好好休息吧。”说着便站起身来,作势要走。
煜昭来不及思索,下意识伸手拦她,急道:“姑娘留步!在下不是……不喜欢。”
他在说什么呀。
话一出口,煜昭就恨不得咬掉自己的舌头,谁家正经人在陌生姑娘面前开口就是喜欢,未免太冒昧了。
煜昭兀自在那脸颊发热,这边宋曦眉毛弯弯,沿着床边坐下,嫣然笑道:“不是不喜欢,那就是喜欢啦。我一个人住在山里,一年半载的也没人陪我说话,好容易看到一个活人,就忍不住问这问那,你方才冷着脸,我还以为你被我问烦了。”
“怎么会。”煜昭沉吟片刻,缓缓道:“在下家中经商,生意做大了,少不得惹人眼红,许是被盗匪盯上了家财,引来灾祸。那时匪徒夜袭,我毫无防备被逼入死地,幸而忠仆拼死护我逃出围杀,后来身边仆役皆为护我而死,我慌不择路逃进山中,幸得姑娘所救。方才犹疑不言,是怕家中祸事牵扯到姑娘,给姑娘添麻烦。”
“原来如此。”他说得真诚,宋曦托着腮,眼睛里似有潋滟水光:“亲眼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个倒下却无能为力,自己还被仇敌伤重至此,那种感觉……一定特别难受。”
“是我无能。”煜昭神情黯淡:“忝居家主之位,竟被歹人宵□□至弃家而逃。守不住家中基业,便是死了也无颜面对列祖列宗。”
他神情低落,目光晦暗,宋曦心中跟着难受,伸手拍抚他的肩,温声劝慰:“只要人活着,一切就都有希望,万不可存了轻生的念头。何况错的是洗劫你家的恶人,你与歹徒殊死搏斗,你的祖宗若是在天有灵,只会以你为傲,只看你身上伤口,就知道当时追兵有多凶残狠戾,能在那种情况下逃出生天,已经非常了不起了。”
“……了不起?”煜昭缓缓抬起头来,眸光微闪望向宋曦,半晌,很轻地笑一声,道:“多谢姑娘宽慰。我既然还活着,便不会轻易言死,被夺走的东西,一砖一瓦都不能落在仇敌手中,我定是要前去讨要的。”
宋曦一扫他被包裹得严严实实的胸膛,叹了口气,劝道:“你浑身是伤,又势单力薄,什么恩啊仇啊,都暂且放下吧,放宽心好生养伤才是。”
他身上的伤虽不致命,伤口却十分密集,其他的皮肉伤倒也罢了,可腿骨手骨皆有不同程度的损伤,又从高处跌落,如今能捡回一条命已是殊为不易,拖着这副千疮百孔的身体,报仇报恩都是虚话。
室内顿时安静下来,唯有二人的呼吸声隐约可闻。
“姑娘所言甚是。”良久,煜昭抬眼看向宋曦,欲言又止:“姑娘隐居于此宛如隐士谪仙,而在下是非缠身,仇敌紧追不舍,本不该贸然开口,但……”
宋曦的身子朝前一探,离他近了几分,了然道:“你想在此暂住,一边避祸一边养伤,待身子大好了再杀回家中伺机报仇,对吗?”
疏冷的花木清香在空气中流淌,少年的神情有一瞬间的恍惚,犹如被这股气息包围着,魂荡魄摇,除了眼前人便什么也看不见了。
“不错。”过了好半晌,思绪回笼,煜昭耳根泛红,微微侧过脸,避开宋曦犹如碧潭深水般的眸子。
“在下冒昧,打扰姑娘清净,可孤身一人亡命于此,在下无人可信无人可依,不知姑娘可否容在下在此小住,来日定报答姑娘今日恩情。”
“你在说什么呀。”宋曦皱着眉,不满道:“仿佛我是什么挟恩图报的小人一样。我明知你身上有伤,还会赶你走不成?而且你在这里养伤还能陪我说说话,只管安心住下便是。只不过我这山上,虽有些草药,对你的骨伤却效果甚微,你怕是要耗在山上很长一段时间了。”
“无碍的。”煜昭唇角隐约浮起笑意:“我自幼习武,身体强健,骨骼也较常人硬朗,要不了多久便能恢复如常,无需姑娘费心用药。”
*
就这样,煜昭在凤凰山上住下下来。他身上的伤口虽然密集,索性没有伤及要害,在宋曦粗浅的医术帮助下,开始日渐康复,很快就能下地行走了。
凤凰山钟灵毓秀,遍布奇花瑶草,止血生肌的药草取之不尽,相比之下,可以填饱肚子的食物就难找得多了,现如今又添了一个人,单靠在山里捡菌子采果子必然是不够的。从前在端国公府,主子有意刁难,宋曦已经习惯了饥一顿饱一顿,如今住在山里,有山泉野果充饥倒也能填饱肚子,可煜昭就不一样了。短短几日,煜昭身上的伤好了七七八八,脸颊却瘦削了,身上的骨头都支棱出来,好端端的一个挺拔男儿,硬生生瘦了一大圈。
宋曦看得心疼,在煜昭入住凤凰山后的第五天夜里,她揭开空落落的粮仓,再瞥了一眼喝了药已沉沉睡去的煜昭,终于下定决心——明日说什么也要下山换点粮食回来。
第二日天没亮,宋曦起了个大早,翻出些碎银子贴身带着,挎起篮子下了山。
山路蜿蜒曲折,又有宋煦布下的迷阵干扰,过程耗神耗时,宋曦到达山脚下的镇子上时,天已大亮,本该是最热闹的时辰,可今日不知为何,镇子上冷冷清清,大街上只有稀稀拉拉的几个摊位和屈指可数的村民,每个人都行色匆匆,神情紧张,像是对什么东西避之不及。
宋曦见此情景,心底已生出不好的预感,生怕是国公府的人捉拿逃奴来了,她下意识想要立刻转身离开,可手中空落落的篮子仿佛又在提醒她无论如何带着吃食回去,否则躺在家里那位身上的伤还没好就要先饿死过去了。
脑海中一晃而过煜昭苍白瘦削的脸,宋曦终是咬咬牙,深吸一口气朝镇上走去。
不会那么倒霉的。她每走一步都在心里安慰自己:不可能是来抓她,她也不是今天才跑的,离开国公府已经一年有余,国公府的人想要抓她早就来抓了,之前都风平浪静,没理由这个时候忽然满世界抓人。
虽然这样安慰自己,宋曦心里仍觉不安,头脸越埋越低,不敢和任何人对视,飞快地来到街口米铺旁站定,把碎银和篮子递给老板,压低声音吐出几个字:“老板,买米。”
摊主接过篮子,弯腰打米,宋曦却在这时看到街道尽头拐弯处并排走来两个身型魁梧的男人。
街头街尾离得太远,宋曦看不清他们的模样,可他们身上的衣服样式却是熟悉得一眼就能认出——
白袍银铠,正是端国公府上亲兵所着形制。
他们找来了……端国公府的人果然来捉拿她了……
一时之间,宋曦如遭雷击,浑身发麻,恐惧从足底窜上发丝,身体好像被一股看不见的力量定在原地,一寸都挪动不了,直到卖米的摊主把盛好大米的篮子放在她眼前晃了晃,拔高声音一叠声唤她:
“姑娘……姑娘?你要的米打好了。”
“好。”宋曦猛地回过神,匆匆接过米,低头敛目,拔腿就走。
可是已经来不及了。
她行色匆匆,藏头掩面,脚步凌乱,一看就是心里有鬼,那两名端国公府兵马上警觉起来,二人同时抬手按上腰间佩剑朝她大步走来,其中一人厉声怒斥:“前面那个人,给我站住!”
她是逃出主家的奴婢,如果被抓回端国公府,轻则受刑重则打死,宋曦哪里敢停步,只恨不得能撅地三尺把自己藏进去。
她越是慌乱匆忙,越是紧张,行走间脚步一乱,竟是被自己绊了一下,平地一个趔趄摔倒在地,篮子脱手飞了出去。
两个府兵立刻追了上来,一左一右把她围在中间,一人手中利剑出鞘直指她的喉咙,厉声斥道:“抬起头来!”
如果被抓回去,倒不如死了干净。宋曦对府兵的厉斥听而不闻,只垂眸盯着抵在自己脖颈前的剑尖,寻思要不要索性撞上去,也好过回到端国公府受人折辱。
那两个府兵却没有给她自戕的机会,见她低头不语,其中一个人伸手抓住她的头发用力向后一拽迫使她仰起头。
“怎么是个女的?”另一人却在看到她在地上蹭得乌七八黑的面容时大失所望,啐道:“你一个女的,鬼鬼祟祟的干什么?为什么见人就跑?”
“啊?”宋曦惊魂未定,浑身瑟缩,怯弱道:“军、军爷……民女第一次见活生生的军爷,民女紧张……”
府兵大怒:“你这村姑,什么叫活生生的,会不会说话!”
“水哥,别和她说这么多!”另一个相貌狰狞的府兵打断他,他生得面色灰黄,皮肤坑洼,额角一颗指甲盖大的痦子,稀稀疏疏长着几根黑毛。他用手里的剑尖挑起宋曦的脸,“管她男的女的,这人看到我们就跑得飞快,肯定心里有鬼,先抓回府里再说。”
宋曦慢慢缓过神来,细听他二人对话,似乎此番前来的目标并不是她这么一个小小的逃奴……
果然,下一刻便听水哥道:“算了吧,她这样的村姑能犯什么事?上面让我们抓男的,抓个女的回去做什么?没的被管事教训说我们不务正业,不要节外生枝,继续找吧。”
拿剑的府兵不甘不愿地收剑入鞘,顺便踹了地上的篮子一脚,嘟囔着:“快滚吧,浪费老子时间。”
宋曦不等他说第二遍,捡起篮子拔腿就跑,她离开得太匆忙以至于完全没有察觉到一根银簪从自己衣袖间滑落出来,静悄悄半掩在尘土中。
而在此时,那名端国公府府兵趁水哥不注意,弯腰捡起银簪匆匆藏进袖中,盯着宋曦仓惶离开的背影,若有所思。
她生得貌美,煜昭不敢与她对视,只微微侧目避开她的灼灼目光,轻咳一声,结结巴巴道:“不、不是。”
他五官深邃,轮廓分明,气度不凡,而今却脸颊泛红,神情局促,宋曦见了觉得颇有趣味,忍不住起了逗弄撩拨的心思。
“既然你不想与我说话,那我就不打扰你了,你好好休息吧。”说着便站起身来,作势要走。
煜昭来不及思索,下意识伸手拦她,急道:“姑娘留步!在下不是……不喜欢。”
他在说什么呀。
话一出口,煜昭就恨不得咬掉自己的舌头,谁家正经人在陌生姑娘面前开口就是喜欢,未免太冒昧了。
煜昭兀自在那脸颊发热,这边宋曦眉毛弯弯,沿着床边坐下,嫣然笑道:“不是不喜欢,那就是喜欢啦。我一个人住在山里,一年半载的也没人陪我说话,好容易看到一个活人,就忍不住问这问那,你方才冷着脸,我还以为你被我问烦了。”
“怎么会。”煜昭沉吟片刻,缓缓道:“在下家中经商,生意做大了,少不得惹人眼红,许是被盗匪盯上了家财,引来灾祸。那时匪徒夜袭,我毫无防备被逼入死地,幸而忠仆拼死护我逃出围杀,后来身边仆役皆为护我而死,我慌不择路逃进山中,幸得姑娘所救。方才犹疑不言,是怕家中祸事牵扯到姑娘,给姑娘添麻烦。”
“原来如此。”他说得真诚,宋曦托着腮,眼睛里似有潋滟水光:“亲眼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个倒下却无能为力,自己还被仇敌伤重至此,那种感觉……一定特别难受。”
“是我无能。”煜昭神情黯淡:“忝居家主之位,竟被歹人宵□□至弃家而逃。守不住家中基业,便是死了也无颜面对列祖列宗。”
他神情低落,目光晦暗,宋曦心中跟着难受,伸手拍抚他的肩,温声劝慰:“只要人活着,一切就都有希望,万不可存了轻生的念头。何况错的是洗劫你家的恶人,你与歹徒殊死搏斗,你的祖宗若是在天有灵,只会以你为傲,只看你身上伤口,就知道当时追兵有多凶残狠戾,能在那种情况下逃出生天,已经非常了不起了。”
“……了不起?”煜昭缓缓抬起头来,眸光微闪望向宋曦,半晌,很轻地笑一声,道:“多谢姑娘宽慰。我既然还活着,便不会轻易言死,被夺走的东西,一砖一瓦都不能落在仇敌手中,我定是要前去讨要的。”
宋曦一扫他被包裹得严严实实的胸膛,叹了口气,劝道:“你浑身是伤,又势单力薄,什么恩啊仇啊,都暂且放下吧,放宽心好生养伤才是。”
他身上的伤虽不致命,伤口却十分密集,其他的皮肉伤倒也罢了,可腿骨手骨皆有不同程度的损伤,又从高处跌落,如今能捡回一条命已是殊为不易,拖着这副千疮百孔的身体,报仇报恩都是虚话。
室内顿时安静下来,唯有二人的呼吸声隐约可闻。
“姑娘所言甚是。”良久,煜昭抬眼看向宋曦,欲言又止:“姑娘隐居于此宛如隐士谪仙,而在下是非缠身,仇敌紧追不舍,本不该贸然开口,但……”
宋曦的身子朝前一探,离他近了几分,了然道:“你想在此暂住,一边避祸一边养伤,待身子大好了再杀回家中伺机报仇,对吗?”
疏冷的花木清香在空气中流淌,少年的神情有一瞬间的恍惚,犹如被这股气息包围着,魂荡魄摇,除了眼前人便什么也看不见了。
“不错。”过了好半晌,思绪回笼,煜昭耳根泛红,微微侧过脸,避开宋曦犹如碧潭深水般的眸子。
“在下冒昧,打扰姑娘清净,可孤身一人亡命于此,在下无人可信无人可依,不知姑娘可否容在下在此小住,来日定报答姑娘今日恩情。”
“你在说什么呀。”宋曦皱着眉,不满道:“仿佛我是什么挟恩图报的小人一样。我明知你身上有伤,还会赶你走不成?而且你在这里养伤还能陪我说说话,只管安心住下便是。只不过我这山上,虽有些草药,对你的骨伤却效果甚微,你怕是要耗在山上很长一段时间了。”
“无碍的。”煜昭唇角隐约浮起笑意:“我自幼习武,身体强健,骨骼也较常人硬朗,要不了多久便能恢复如常,无需姑娘费心用药。”
*
就这样,煜昭在凤凰山上住下下来。他身上的伤口虽然密集,索性没有伤及要害,在宋曦粗浅的医术帮助下,开始日渐康复,很快就能下地行走了。
凤凰山钟灵毓秀,遍布奇花瑶草,止血生肌的药草取之不尽,相比之下,可以填饱肚子的食物就难找得多了,现如今又添了一个人,单靠在山里捡菌子采果子必然是不够的。从前在端国公府,主子有意刁难,宋曦已经习惯了饥一顿饱一顿,如今住在山里,有山泉野果充饥倒也能填饱肚子,可煜昭就不一样了。短短几日,煜昭身上的伤好了七七八八,脸颊却瘦削了,身上的骨头都支棱出来,好端端的一个挺拔男儿,硬生生瘦了一大圈。
宋曦看得心疼,在煜昭入住凤凰山后的第五天夜里,她揭开空落落的粮仓,再瞥了一眼喝了药已沉沉睡去的煜昭,终于下定决心——明日说什么也要下山换点粮食回来。
第二日天没亮,宋曦起了个大早,翻出些碎银子贴身带着,挎起篮子下了山。
山路蜿蜒曲折,又有宋煦布下的迷阵干扰,过程耗神耗时,宋曦到达山脚下的镇子上时,天已大亮,本该是最热闹的时辰,可今日不知为何,镇子上冷冷清清,大街上只有稀稀拉拉的几个摊位和屈指可数的村民,每个人都行色匆匆,神情紧张,像是对什么东西避之不及。
宋曦见此情景,心底已生出不好的预感,生怕是国公府的人捉拿逃奴来了,她下意识想要立刻转身离开,可手中空落落的篮子仿佛又在提醒她无论如何带着吃食回去,否则躺在家里那位身上的伤还没好就要先饿死过去了。
脑海中一晃而过煜昭苍白瘦削的脸,宋曦终是咬咬牙,深吸一口气朝镇上走去。
不会那么倒霉的。她每走一步都在心里安慰自己:不可能是来抓她,她也不是今天才跑的,离开国公府已经一年有余,国公府的人想要抓她早就来抓了,之前都风平浪静,没理由这个时候忽然满世界抓人。
虽然这样安慰自己,宋曦心里仍觉不安,头脸越埋越低,不敢和任何人对视,飞快地来到街口米铺旁站定,把碎银和篮子递给老板,压低声音吐出几个字:“老板,买米。”
摊主接过篮子,弯腰打米,宋曦却在这时看到街道尽头拐弯处并排走来两个身型魁梧的男人。
街头街尾离得太远,宋曦看不清他们的模样,可他们身上的衣服样式却是熟悉得一眼就能认出——
白袍银铠,正是端国公府上亲兵所着形制。
他们找来了……端国公府的人果然来捉拿她了……
一时之间,宋曦如遭雷击,浑身发麻,恐惧从足底窜上发丝,身体好像被一股看不见的力量定在原地,一寸都挪动不了,直到卖米的摊主把盛好大米的篮子放在她眼前晃了晃,拔高声音一叠声唤她:
“姑娘……姑娘?你要的米打好了。”
“好。”宋曦猛地回过神,匆匆接过米,低头敛目,拔腿就走。
可是已经来不及了。
她行色匆匆,藏头掩面,脚步凌乱,一看就是心里有鬼,那两名端国公府兵马上警觉起来,二人同时抬手按上腰间佩剑朝她大步走来,其中一人厉声怒斥:“前面那个人,给我站住!”
她是逃出主家的奴婢,如果被抓回端国公府,轻则受刑重则打死,宋曦哪里敢停步,只恨不得能撅地三尺把自己藏进去。
她越是慌乱匆忙,越是紧张,行走间脚步一乱,竟是被自己绊了一下,平地一个趔趄摔倒在地,篮子脱手飞了出去。
两个府兵立刻追了上来,一左一右把她围在中间,一人手中利剑出鞘直指她的喉咙,厉声斥道:“抬起头来!”
如果被抓回去,倒不如死了干净。宋曦对府兵的厉斥听而不闻,只垂眸盯着抵在自己脖颈前的剑尖,寻思要不要索性撞上去,也好过回到端国公府受人折辱。
那两个府兵却没有给她自戕的机会,见她低头不语,其中一个人伸手抓住她的头发用力向后一拽迫使她仰起头。
“怎么是个女的?”另一人却在看到她在地上蹭得乌七八黑的面容时大失所望,啐道:“你一个女的,鬼鬼祟祟的干什么?为什么见人就跑?”
“啊?”宋曦惊魂未定,浑身瑟缩,怯弱道:“军、军爷……民女第一次见活生生的军爷,民女紧张……”
府兵大怒:“你这村姑,什么叫活生生的,会不会说话!”
“水哥,别和她说这么多!”另一个相貌狰狞的府兵打断他,他生得面色灰黄,皮肤坑洼,额角一颗指甲盖大的痦子,稀稀疏疏长着几根黑毛。他用手里的剑尖挑起宋曦的脸,“管她男的女的,这人看到我们就跑得飞快,肯定心里有鬼,先抓回府里再说。”
宋曦慢慢缓过神来,细听他二人对话,似乎此番前来的目标并不是她这么一个小小的逃奴……
果然,下一刻便听水哥道:“算了吧,她这样的村姑能犯什么事?上面让我们抓男的,抓个女的回去做什么?没的被管事教训说我们不务正业,不要节外生枝,继续找吧。”
拿剑的府兵不甘不愿地收剑入鞘,顺便踹了地上的篮子一脚,嘟囔着:“快滚吧,浪费老子时间。”
宋曦不等他说第二遍,捡起篮子拔腿就跑,她离开得太匆忙以至于完全没有察觉到一根银簪从自己衣袖间滑落出来,静悄悄半掩在尘土中。
而在此时,那名端国公府府兵趁水哥不注意,弯腰捡起银簪匆匆藏进袖中,盯着宋曦仓惶离开的背影,若有所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