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渭城梨花开时,唐栀派遣的马车队伍总算是抵达唐府。

    这队伍中的每辆马车的车身都由深色的檀木打造,表面雕刻着繁复的花纹,金色的镶边在阳光下熠熠生辉,每一寸都在宣告着主人的意气风发。

    车窗上悬挂着丝绸帘幕,绣着精致的纹路,风一吹,便能露出车内一角奢华的陈设。柔软的绒毯铺满车厢,座椅上覆盖着细腻的皮革,靠垫绣着金线,散发出淡淡的香气。

    马匹高大健壮,毛色油亮,步伐整齐划一,一瞧就是经过精心训练的。马鞍上还镶嵌着银饰,缰绳上点缀着细小的宝石,随着马匹的动作闪烁微光。

    “哪来的暴发户。”林梨瞧见这幕如是说。

    车上下来一位伙计,先恭敬地行了个礼,再爽朗地笑道:

    “林梨小姐!久仰大名!其实我也久仰唐府大名了!要不是出了当年那档子事……哎,我就不多说了。”

    “啊对了忘记自我介绍了——在下乃沂城甘焕之,是唐兄的助手。唐兄在京中还有要务处理,暂时脱不开身,因而托在下前来迎接——

    “在下早闻林小姐风度翩翩、绝世无双,今日一见,果真如此。”

    负责接送林梨之事的伙计名叫甘焕之,不高不矮,不胖不瘦,有着会泯然于众人之中的相貌。他是唐栀在会试前认识的小友,祖籍在沂城,为人仗义,唐栀在京学府被世家子弟刁难时,总是他,也只有他,愿意替唐栀出头。二人从此结拜为异姓兄弟。

    此次会试,他遗憾落榜,这也是他第三次落榜——他彻底想通了,也许自己就是没有学习的天赋。大不了以后回沂城种地、收租,娶个媳妇,生几个孩子,从此安度余生。

    唐栀却问他,今后可愿做他的助手,工钱他来定,还可与唐栀同吃同住。

    甘焕之毫不犹豫,直接答应了——这么好的差事,普天之下哪还能找到!

    他一想到回沂城肯定会受家中叔叔伯伯的冷嘲热讽,处处行事还得受制于自己的地主爹,真不如从了唐兄算了!

    况且唐兄一表人才、前途无量,跟着他到哪里都不愁没肉吃!这真是再好不过了!

    此次行动,其实也是他特意揽下来的,毕竟来回路上还能看看家里人,再他们说上几句话,显摆显摆自己从此便在状元郎的麾下做事。

    哼哼,前途无量啊!

    林梨礼貌回道:

    “过奖。东西都在院子里了,还有两位的行礼还在收拾,劳您等候了。”

    心中暗自嘀咕道:

    “结拜兄弟?我看是狐朋狗友吧。花言巧语、油嘴滑舌,此人不足为信。”

    “我在京城时,唐兄经常提起你,一直都很挂念你呢——对了,唐兄还托我问你,他从京城寄到唐府的桃胶味道如何?

    “嘿嘿,还是我陪着他一块在京城最有名的桃胶店挑的呢!他真的可用心了,一粒一粒选的呢!”

    林梨愣住了。

    所以说,她吃得不亦乐乎的桃胶居然是唐栀送的......?

    林梨缓缓转头,挑着眉,别有深意地瞥了点儿一眼。

    点儿立马明白了林梨的意思,边摇头边摆手,连忙低声解释道:

    “小姐,我真的不知道是哪来的......”

    哎哟老天哟,只求唐公子作的孽不要惹到自己身上啊——唐公子,小姐是真的生气了,点儿我真的帮不了你了......

    林梨面上无丝毫不悦,但说的话却是从齿缝中一个个蹦出来的:“当、然、好、吃。”说完,依旧辅以优雅一笑。

    “那太好了!唐兄要是知道你喜欢,一定会很高兴的!”

    谁管他高不高兴。

    “那个,甘理事,我还有些东西没收拾好,我们待会再会吧。”随后便扯着点儿转身离去。

    甘焕之并未察觉出任何不对劲,愉快地应道:“好嘞!”之后,便去帮着几位伙计将那些已经收拾好的行李搬到马车上。

    而林梨则去账房中收好账本,再次盘点好家中财物,与点儿一起打包好,随即去到林珑与菲姨的住处,想瞧瞧她们两个收拾得如何了。

    林梨刚走到林珑房边,便听到二人的争吵声:

    “怎么还不收拾东西?你想自己待在渭城住吗?”

    “我不要跟你们去京城!我要回家!京城不是我家,这里也不是我家!”

    “你家?林府查封了,你是想睡大街上吗?还摔东西,我看你是活得不耐烦了!”

    “我受不了了!她到底凭什么!?凭什么好事偏生都落到林梨头上?唐栀本来是与我订的婚,凭什么现在成了状元郎?”

    “嚓”——花瓶碎裂的声音。

    “你现在知道他本来是与你订的婚了?你姐姐替你嫁到唐府挨穷受饿的时候你怎么不说?”

    “又不是我让她嫁的,那是爹娘决定的,凭什么怪我?!我说我也心仪唐栀,他们说我疯了,然后问都不问我,就把我送到了尼姑庵......这几个月,我在尼姑庵过的什么日子,你知道吗?!”

    “你爹娘说得对,你真是疯了——这京城,你爱去不去吧。你娘做的那些丧尽天良的事,我从没有算到你头上,要不是见你没了爹娘,我才特地管着你几分,如今你已快二十岁,却还是这般任性,我管不了了。我对你,也算是仁至义尽了。”

    林珑哭喊着:“我不用你来假惺惺地可怜我!你滚!滚出去!”

    菲姨蹙着眉头,叹了口气,无奈地走出林珑的房门。

    一出门,便撞见了正候在门口的林梨。

    “啊,小梨儿,让你见笑了。”

    林梨笑笑:“没事。菲姨,你的行李收拾好了吗?要准备启程了。”

    菲姨扶额,眉头紧蹙,俨然一副苦恼模样。她指了指林珑的房间:“只差里边这位了。”

    ......

    *

    京城御苑是京中皇族的后花园,每逢春日,御苑内便游人如织,熙熙攘攘,皆是前来观山赏水的雅客。

    御苑深处,御景山巅的昌平亭依山而建,背靠飞瀑流泉,景致绝佳。然而,因御景山乃皇室禁地,寻常百姓不得登临,故而这亭子虽坐拥胜景,却常年寂寥,鲜有人至。

    而今日,这里总算热闹了不少。

    “陛下,您要的人带来了。”

    唐栀身着大红官服觐见,一顶乌纱帽下是少年长开的面庞。相比于初到京城时,他脸上的英气更增,真是像极了从话本里走出来的少年郎。

    “参见陛下。”

    “平身。”圣上束起了头发,身着紫色常服,气色比唐栀上次见他时要好了不少。

    “初见之时,看你被朕吓得脸色苍白,如今成了状元郎,面色倒是红润不少。这身衣服,适合你。”

    “陛下谬赞。鄙人能有今日,多亏陛下指点。”

    圣上轻笑一声:

    “不错,你倒是比上次大胆了,话也说得多了。”

    随即,他话锋一转,“眼下,虽已将身上大刺拔出,可排脓不易,可明白?”

    “鄙人明白。”

    这所谓“大刺”,便是常年干涉朝政的甄将军府,但侯府势力盘根错节,圣上若想要彻底拿回手上的权力,还需费上一番心思。

    圣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好。”他扭头询问站在一旁的季瑛,“对了,允公怎么还没来?”

    季瑛垂眸禀告:“这几日丞相府公务繁忙,白大人他......”

    “陛下,恕微臣来迟。”白贯道的身影蓦然出现在众人面前,随即便滴水不漏地与众人礼貌问好,“季将军,唐公子。”

    怎么又是他?

    这白贯道还真是无处不在啊......

    唐栀情不自禁地在心中暗自吐槽道。

    圣上不但不为白贯道的姗姗来迟恼怒,嘴角反倒还一反常态地高高扬起:

    “爱卿,你怎么每次都穿这么少。”白贯道又是只穿一套冬衣,再身披一件狼毛披风。

    “主要归功于这狼毛披风,是微臣家乡的特产。陛下若喜欢,不如等微臣择一良辰吉日献上?”

    圣上用开玩笑的口吻回道:“怎么,还需良辰吉日?朕就要你身上这件不行吗?”

    白贯道答道:

    “这是因为狼在微臣家乡的神话中,是英勇善战、保家安身的神灵,能守卫领地、驱赶外敌——唯有自然死去的狼,才能被剥皮制衣。微臣身上这件,已随我出行多年,沾染了霜雪烟尘,还未曾细细清洗;微臣只怕陛下,更喜纯净之物。”

    候在一旁的唐栀听罢,不由得发出感慨:

    做作。

    但是值得学习......

    “好,还是爱卿懂朕。只怕朕被爱卿的眼睛一瞧,什么心思都能被你看了去了——对了,这位,你可认识?”圣上将视线挪到还在低着头的唐栀身上。

    “自然。这唐公子是今科状元,放眼京城,哪会有人不识这位状元郎呢。”说着说着,笑脸盈盈的白贯道还悄摸瞟了唐栀一眼。

    二人就这么正正巧巧地对视了一眼。

    唐栀:不是,这白大人看我作甚?

    随即飞速将视线撇开。

    “正所谓后生可畏,允公啊,你是老人,要多提携提携晚辈啊。国之大事,少了谁,都难成。”

    “是。唐兄才思敏捷、胆识过人,定乃大有可为之才。”

    “有你这句话,朕就放心多了。既然如此,那唐——对了,你可有字?”

    “回禀陛下,鄙人出身商贾,家父尚未赐字。”

    其实唐老爷也并非不想赐,只是文化水平有限,又觉得这赐字之事重大,不可轻易交由他手,于是干脆就先拖着。拖着拖着,人走了,这字还是没赐。

    圣上轻蹙着眉头,思考片刻后,温声道:

    “行,那朕赐你——今日你我昌平亭中相会,这允公又一身玄色——

    “那我便赐你‘平玄’二字,如何?之后,朕便安排你去允公手底下干活——允公做事一向是叫朕放心。你呀,可得多多向允公求教才是,万万不可像你当初在侯府那般莽撞行事。”

    唐栀受宠若惊,连忙跪谢道:

    “是,平玄谢陛下恩典。”

    与此同时,一直默不作声的季瑛微微勾起唇角,笑意浅淡,几不可察。

    平玄?

    这二字,倒是耐人寻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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