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桃花村发生了件不大不小的事——村脚下的傻子捡了个女娃回来。

    “本来还说那傻子娶不到媳妇呢,这不巧了么?”

    “是啊,要不说傻人有傻福,还能捡个小媳妇回去热炕头,村东面的老王家二儿子都三十好几了,也没见捡个姑娘呢。”

    “啧啧,咱们村拢共这么大点地,老王家那老二什么德性这左邻右舍的还不清楚么?”

    几个聒噪的老爷们无所事事,最爱扎墙角下听墙根,比河边浣衣的大妈还八卦。见那被捡来的姑娘来了,一个个收了声,只是那下流的目光不住往她身上瞥去。

    翠云拉着他们口中的主人公,尽量用身体挡着那些不怀好意的目光,向那群人毫不留情地扔了白眼,只差将鄙夷二字宣之于口了,若不是碍着都是邻里,早就一口唾沫喷他们一脸。

    待走远了,四下无人时,翠云才开口道:“妹子听姐说,倒不必听那群杂碎嘴里的浑话,傻子家捡了你是不错,你却不是非嫁不可的,那傻子能懂房里那些事吗?总归损不了你清白,等你想起来事儿,离了桃花村寻亲便是,无谓为个恩情折了一生。”

    翠云言辞恳切,失忆的姑娘听得明白,也是感动地回应:“谢谢翠云姐同我说这许多,不过这两日我住在恩人家,他虽痴傻,性格却憨直可爱,是难得的良善之人。”

    “也就那张脸长得俊!”翠云说着自己也笑起来了,那傻子刚来时倒让村里不少小姑娘芳心萌动,只是发现他是个傻的后又歇了心思。即便如此,也总有几个小丫头常在门外偷偷朝里望的。

    说着说着,翠云便送她回来了,将赶集买的菜分好塞到她手中,失忆女子道了谢,刚要推开院门,破旧不堪的竹门就被从内打开,一道高高瘦瘦的身影立在她眼前,灰布麻衣也遮不住他眼中光华熠熠。

    “姐、姐,回来啦!”

    傻子拍了拍手,咧嘴笑得灿烂明艳。哪怕是个傻子,他的牙齿也比村里人洁白漂亮,身上虽有些脏污,但脸上总是干净的,就是那头发梳不好,像个鸡窝拖了一地羽毛。

    “回来啦。”女子也浅浅笑着回应,“我让翠云姐带我去集市换了些银钱,还买了菜,等我做给你吃。”

    “吃菜菜!”

    傻子心善手巧,常给村里孩子做些草编小玩具,村里的善堂和淳朴的村民经常给他送饭吃,一天一顿是有的,不过早饭他倒真没吃过几次。

    女子赶了早市回来,发现傻子已经将之前荒废的炉灶清理干净了,她昨夜歇息时说的,今天回来便弄好了,本以为要落空,这惊喜让她很是开心。

    傻子见她开心,自己也乖乖坐在小板凳上捂嘴偷乐。

    女子实在是想不起来事,自己姓甚名谁,来自何方,何故到这,一样皆记不起,脑海中是一片空白,就像突然从婴孩长成少女一般。

    不过她现在性子淡然得很,忆不忆起于她而言实在没什么好纠结的。

    她路上和翠云姐讨论了如何生火,折腾了小半个时辰总算是用火石生起了火苗。她从柴房抱来一小捆结了蛛网的柴来,扬手对一眨不眨看着她的傻子勾了勾手,“来帮忙。”

    “嗯嗯!”傻子跳着小碎步来了,乖乖蹲在女子身边,双臂环膝,仰头等着她的吩咐。

    “你呀,看着火,火苗要没有了的时候……就像这样,你可以塞一块柴禾进去,明白了吗?”

    她向他展示了一遍,信心满满回望他,等他的回应。

    傻子重重点头。

    两人第一次做饭,虽菜糊了、味道不好,可二人吃得开心,也都不介意这点瑕疵了。吃完饭,傻子自觉去洗碗筷,女子这才注意到他的袖角不知何时划开了一道口子。他平时袖口扎紧,倒不容易看出来哪里破了。

    待他洗碗回来,桌上已经有了针线,女子让他脱了外袍,他也乖乖做了,灰色衣袍褪下,里面是件更破的里衣。

    女子暗叹一声,笨拙地开始为他修补起衣服。

    针尖刺入指腹,她下意识嘶了一声,食指也放入口中吮吸掉血珠,接着再补。

    “怎么弄破的?”

    “火、火……”

    “烧火时被灶台刮破的?”

    “嗯!姐姐聪明!”

    傻子痴痴笑着,嘴角泌出一丝晶亮,她见了,拿过自己袖中的帕子为他擦了擦唇。

    她缝补的技术实在生硬得不行,勉强算是缝好了,咬断线头后将外袍递了过去,又开口道:“里衣也脱了,脱了再套上外衣。”

    “哦。”

    傻子低头解起乱糟糟的结,但今日的结似乎打死了,他解不开,便想硬扯。

    担心他又弄坏衣服,女子伸手摁在他的小臂上阻止他的动作,开始帮他解衣结。

    送鸡蛋的婶娘过来时见竹门大开,也没再叫门,直直进来了,正好见这一幕,“哦哟!哪有青天白日做这档子事的!”

    吓得女子手一颤,那有些脏污破烂的里衣顺势解开,敞了开来,露出一片姣好的肌肤。

    婶娘反而像是没见过似的,叫得格外响亮,还夹了一点羞躁。还不等女子掩好衣衫,傻子就紧紧抱住自己,身子向她身后拱去,拼了命地想藏起来,简直比她还要像黄花大闺女。

    女子顺势指了指桌上的针线和那件外袍,不疾不徐地解释:“婶娘,我是在为公子缝补衣裳。”

    并不用她解释,婶娘缓过神来后心里也知道了,讪笑着点头,将手里的六枚鸡蛋递过去。

    “多谢婶娘。”女子接过,客气道谢,又找出今早买来哄傻子的糖块,拿了两块做回礼。

    她将身上的金钗当了不少银钱,实在不必欠着太多人情。

    婶娘推拒了几下后收了糖,离去时还在门口多叮嘱一句:“丫头,你要是想跟他过日子,那得正经想个名字,这样才好列个家谱传香火不是?”

    女子本是打算等记忆恢复好知晓自己的名字,不过的确不太方便同周遭相处,于是颔首笑着算是应了。

    待婶娘走后,女子急急关了院里的竹门,再回去时,傻子已经脱好了衣裳,上身赤着,露出精瘦的身体来。许是这些年过得不算好,他比同村差不多的年轻人要瘦上不少,皮肤上深深浅浅覆着不均匀的污垢,尽管没什么难闻的气味,但看得女子怪不是滋味的。

    “回头我烧个热水,将身上好好搓洗干净。”

    “好~”

    傻子的笑容一贯明媚灿烂,是无论多少破烂衣衫、粗泥污垢都遮不住的漂亮纯澈。

    女子一边缝着他的里衣,一边考虑着自己的名字,盯着衣裳缺口处一丝不苟缝补,“你说「朝暮」这个名字如何?”

    “朝暮?”傻子愣住,明显是不知道意思的。

    “嗯,就是早上和晚上的意思。”

    女子本是随口解释一句,谁知傻子竟认真思考起来,眉头越发紧皱,俊秀的脸绷起来,是她从未见过的阴郁。接着他一声大叫:“不好!不好!不好!”

    女子咬断针线,着手开始缝下一处,却是先抬眸疑惑道:“怎么了?你不喜欢这个?”

    “那天,讲故事的说「朝生暮死」,我听了!不好不好!”

    他眼中像是有点点泪,又怕被她瞧见,于是低头去玩手指,嘴里嘟囔着什么“今日就要死了”、“短命”之类的话。

    听得女子扑哧一笑。

    “这朝暮是朝朝暮暮的意思。嗯……时间太长,我们可以慢慢走。”

    朝暮承认自己的确是没什么大抱负的,也不知要何去何从,有了名字如同上了一把名为“安心”的锁,她正一点点地落在这片土地上、这座村庄里。

    “暮暮……不喜欢这个。”

    “也是晚晚的意思。”

    朝暮笑着冲傻子扬了扬手中的衣裳,学着他那般笑,企图给他带来些许安慰与暖意。

    “晚晚好!”傻子开心时总会拍拍手,如同此刻。

    被这笑颜恍了神,朝暮又一次被针扎中,只是她这次轻呼后还不曾吮吸伤口,傻子就一个探身,灵活轻巧地含住了那冒出殷红血珠的指尖,甚至朝暮还察觉到,柔软的物细腻地擦过微小的伤口。

    “你——”

    朝暮即刻抽了手站起来,微凉濡湿的感觉提醒着刚才所发生的事,一时不知该是羞赧还是愤怒,白皙柔嫩的脸颊窜上红晕,盈盈水眸对上傻子那双干净的眼,满腔的情绪倒发不出来了。

    傻子还是乐呵呵地:“不疼不疼哦。”

    她只得坐下来,认命轻叹,潦草补好他的衣衫。跟傻子置气不至于。

    缝着缝着朝暮想起来傻子也还没有名字,便也想为他取一个,就是不知他肯不肯。

    在他穿上里衣时,朝暮背过身去试探询问:“你想要名字吗?”

    “能吃吗?好吃吗?”

    朝暮不必瞧他神情也知道他此刻必定是新奇地要流哈喇子了。

    “那可不是吃的东西。是我找到你的凭证。”

    傻子听不明白,只道她觉得好便好。

    “那就叫逢春吧。”

    “逢春……?”

    “向阳花木易逢春。”

    她就是别枝花木,攀附他的烈阳,直至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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