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8 章
高明月睁开眼,先看见大片的黄色,是她亲自挑的窗帘。
上面有大蓬凤尾花的图案,阳光照片进来,凤尾花的影子映在地板上,随风摇曳,时光的脚步慢慢,整个人都暖洋洋起来。
她从前最喜欢这窗帘。
难得她和沈兰泊都没事的日子,他们会赖一会儿床,趴在枕头上用平板看电影,而沈兰泊在她身旁,用电脑看看新闻,或者处理一些简单的工作。
沈兰泊不爱看电影,可是偶尔也会凑过来,靠在她的头边,把额头贴近她的额头,陪她看一小会。
他对悲情城市的评语是:一群人不停在吃饭吃饭吃饭。对低俗小说的则是:废话太多。
总结成一句话就是,有什么好看的,矫情。
他喜欢快节奏的剧情,恐怖片或是武打片,但是也是兴趣缺缺。高明月想,大概他的生活比电影里更趣味更刺激,所以才没兴趣体会别人的人生。
比起关注别人,他更关心自己。所以才有一种运筹帷幄的气势,使人不知不觉把他当做中心。
有一回,花样年华刚上映那会儿,他们专门去香港看过一次。回来又在家看了一次,看到梁朝伟在吴哥窟对着树洞说话。
明月由衷感慨,吴哥窟好漂亮。
沈兰泊突然说,什么时候我们一起去。
她问什么时候。
之后好一会她都在等沈兰泊回答,可是没了动静。她心里奇怪,扭过头一看,原来他不知道什么时候靠着枕头睡着了。
枕头也是她挑的,粉红色,上面有一只撅着嘴的卡通兔子,上唇突出来两颗大板牙,非常倔强的样子。
刚带回来的时候,沈兰泊怎么都不肯让明月把这个放在床上,因为觉得丑。这枕头在柜子里躺了有两个星期,不知道什么时候移动到高明月的背后,悄无声息,又枕到沈兰泊的脑下。
那粉色被他压得凹进去一块,他的唇正好压在兔子的大板牙上,红的,白的雾气映在他脸上,有一些滑稽。
他睡着的时候也是一脸正经,可是攻击性弱了很多,所以高明月偷看地正大光明,偷看得毫无畏惧。
凤尾花的影子顺着时光流经他的脸庞,黑睫毛在光影下照成金色,有一种温暖的感觉。
空气中飞着蓝色,粉色的灰,耳边有他的呼吸声,平稳而规律,一深一浅。
他的梦和他这个人一样神秘而触不可及。就算在幻境中,即使他就躺着她面前,哪怕她伸出手指,就可以触摸到朝思夜想的脸庞。高明月也描摹不出他梦的轮廓。
这种无力感使她的心一下子漂浮起来,像蝴蝶扑扑煽动翅膀。
那时候她真是年轻,把沈兰泊当做她的全世界,所以日日夜夜琢磨他,研究他,而目的一次次落空,所以才会奋不顾身地爱上他吧?
也许哪怕换一个人,结局也是如此。
那个人并不一定是沈兰泊吗?
高明月摇摇头,从床上站起来,在洗漱时发现那管蓝色的牙膏有移动的痕迹,她心一紧,随即感到一阵愉快,心像肥皂泡一样光洁。
沈兰泊在餐桌吃早餐,他在打电话,电话那头似乎是个女声,但明月一走近,他便掐断了电话。
“早。”明月只当没发现。
“嗯。”沈兰泊点点头,敲了敲桌面。
明月立刻走到他身边,替他倒了杯咖啡。
沈兰泊喝了一口,从口袋里拿出香烟,烟头刚放到嘴边,高明月便拿过桌上的打火机,捧着火星送了过去。
这房子出人意外地安静,让她不由得想去寻找陈澄,可是看了一圈,不见他的影子,连气息也消失地无影无踪。
她好奇地问:“陈澄呢?”
话说出口,又有点后悔,也许陈澄早走了,并没有和沈兰泊碰上面,自己再问,不是多此一举?反而引出昨晚的桩桩事。
可是他们若是已经见过面,自己不问一句也有些奇怪,好像故意在沈兰泊面前和陈澄保持距离似的。
虽然说身正不怕影子斜,但不知道为何,提到陈澄,她总有些顾忌。她也有男同学,男同事,可没有一个让明月觉得难以启齿。
大概陈澄那样的人,不光对于她,对于任何人,在任何处境都是异类,都是特殊吧。明月在心里对自己这样说。
沈兰泊吐出一口烟,才缓缓道:“他做完早餐,就上学去了。”
“哦。”
明月微微有些脸红,她年纪尚小,可不知为何,在沈兰泊面前,她总不由自主以家庭妇女自居,认为家务活都是自己的事。其中当然包括做早餐,照顾沈兰泊的晚辈。
哪怕她可能还比陈澄小几个月,在沈兰泊那种态度下,她也觉得照顾他是自己的责任。
至少在自己家,让客人做饭是不应该的。
其实她的同学们还处在青春无敌,天真烂漫的时期。高明月未老先衰,直接从儿童过渡到人妻,中间省去一大截子。
她有时候也会对着月光遗憾,可谁叫她先天不足,一出生即失去小女孩任性的资本。
在别人还在考学,和同龄男生大学校园里拥抱,亲吻时,她在处理婆媳关系,在讨好男人的奶奶,在琢磨该送什么礼物给婆家的长辈,怎么笑,怎样哭才符合社会对媳妇的要求。
她从没牵过同龄男生的手,不知道初恋的悸动,也不明白不掺杂物质的爱情到底是什么样?不掺杂情欲的爱情又是怎么样?
这些年,高明月盖了厚重的印。
像古代重刑犯所受的烧烙之刑,那郑重而坚硬的钢戳,用力往皮肤上一压。
一圈烫金的红印,火辣辣的切肤之痛,眼泪跟着掉下来,是为了让她谨记上面的字,不可忘记。
上面写着,归属沈兰泊所有。
“对不起,我起晚了。”明月伸手拂一下耳边的碎发,向沈兰泊道歉。
沈兰泊抬起头看她,抬手搂住她的腰,把她拉到腿上,“他那么大的人了,也该知道自己做饭了。”
明月感觉沈兰泊的脸在贴近自己,她也低下头,去迎合他,用脸摩挲他的脸,感受他昨晚冒出来的胡茬在扎自己的脸颊。
“奶奶已经出院了,我前几天把她接回家了,她大概很需要人陪,我去给她做过几次饭。她很想见你,还是你去看她比较好。”
“我哪有空。”沈兰泊干脆地回答道。
他伸手去够咖啡,明月先一步替他端到面前,他似乎对明月的乖顺很满意,眉头渐渐舒展开。
“你有做她爱吃的吗?”
语气自然,好像明月的价值只有下厨房而已。
明月想起沈奶奶点名要她做的菜。
其实沈奶奶也不见得爱吃,只不过工序复杂,食材处理困难,她才故意要明月做。
做好了送过去,沈奶奶也总是以没胃口为理由,放进冰箱,最后臭了酸了扔了,好叫明月做新的。
比如那道灌香肠。
要用猪肠洗净,加盐,料酒去腥,再手工塞生猪肉进去。
光是腥臭味,就够明月三天吃不下饭了,更别说过程中的劳苦,和机械工作的无趣。
其实现在年代,什么东西买不到。
大厨做出来的,比明月的不知好吃几许,明月买来送去,第二天便被老太太退回来。
此后,她逢人便宣传,明月是个懒媳妇,不孝顺。
这些种种,沈兰泊一概不知。
男人总是说女人天真愚蠢,其实男人才是最天真。
只不过周围人待他们太好了,导致他们当中的大部分人,一辈子都不会意识到自己的天真。
明月告诉他,“我觉得奶奶或许是想儿孙了,我毕竟不姓沈,去一百次也抵不上你去一次呀。”
“再说吧。”沈兰泊把咖啡杯放回桌子上,语气已经有点不耐烦了。
明月赶紧转移话题,“我很喜欢你送的新戒指。”
沈兰泊笑了,仿佛对她的话很受用,牵起她的右手看了看,低下头亲亲她的无名指。
“你戴起来很合适。”
他举起手,指间有一只戒指,和她的一样,放在一起,像狭小通道的两个门,门内只有他们。
明月也忍不住微笑起来。
沈兰泊今天在家待得异常久,或许新戒指让他们有了一种新婚的感觉,新的东西总比旧的好。
高明月今天上班迟到了,高宁来给她送咖啡的时候,用新鲜的目光看向她,因为她从入职以来还没有迟到过。
明月稍微有些不好意思,笑笑敷衍说起晚了。
其实迟到扣得也是她自己的工资,没要公司吃亏,也没什么该不好意思的。
她近日在开发一款新品,应甲方爸爸要求,指名某艺术家署名包装,于是明月被迫做了一次最窝囊的小甲方。
说起来是一把辛酸泪,谁解其中味。冲击力大到,明月现在听到艺术家饶旭,五个字就觉得头晕眼花腿打颤。
她几乎成了这位大腕的跟班,时时刻刻哄着劝着她合作,只要饶旭答应,明月愿意到她家洗衣做饭遛狗,当牛做马。
苏长明跟她说,“挣钱嘛,不寒碜。”
高明月仰面长啸,不寒碜,就是膝盖疼,跪的。
这次星期天,饶旭又给她发消息,约她去打壁球。
她原本以为这将是两人关系的催化剂,她处处顺着饶旭,不看功劳看苦劳,一片真心,饶旭不能假装看不见吧。
艺术家不是最感性吗?
可到了打壁球的地方,她却傻眼了,原来这俱乐部是会员制,她根本进不去。
给饶旭发消息,打电话都没人应,她想她大概在运动,手机放在柜子里,她就是把手机打爆,也不会有人接听的。
这可怎么办?
上面有大蓬凤尾花的图案,阳光照片进来,凤尾花的影子映在地板上,随风摇曳,时光的脚步慢慢,整个人都暖洋洋起来。
她从前最喜欢这窗帘。
难得她和沈兰泊都没事的日子,他们会赖一会儿床,趴在枕头上用平板看电影,而沈兰泊在她身旁,用电脑看看新闻,或者处理一些简单的工作。
沈兰泊不爱看电影,可是偶尔也会凑过来,靠在她的头边,把额头贴近她的额头,陪她看一小会。
他对悲情城市的评语是:一群人不停在吃饭吃饭吃饭。对低俗小说的则是:废话太多。
总结成一句话就是,有什么好看的,矫情。
他喜欢快节奏的剧情,恐怖片或是武打片,但是也是兴趣缺缺。高明月想,大概他的生活比电影里更趣味更刺激,所以才没兴趣体会别人的人生。
比起关注别人,他更关心自己。所以才有一种运筹帷幄的气势,使人不知不觉把他当做中心。
有一回,花样年华刚上映那会儿,他们专门去香港看过一次。回来又在家看了一次,看到梁朝伟在吴哥窟对着树洞说话。
明月由衷感慨,吴哥窟好漂亮。
沈兰泊突然说,什么时候我们一起去。
她问什么时候。
之后好一会她都在等沈兰泊回答,可是没了动静。她心里奇怪,扭过头一看,原来他不知道什么时候靠着枕头睡着了。
枕头也是她挑的,粉红色,上面有一只撅着嘴的卡通兔子,上唇突出来两颗大板牙,非常倔强的样子。
刚带回来的时候,沈兰泊怎么都不肯让明月把这个放在床上,因为觉得丑。这枕头在柜子里躺了有两个星期,不知道什么时候移动到高明月的背后,悄无声息,又枕到沈兰泊的脑下。
那粉色被他压得凹进去一块,他的唇正好压在兔子的大板牙上,红的,白的雾气映在他脸上,有一些滑稽。
他睡着的时候也是一脸正经,可是攻击性弱了很多,所以高明月偷看地正大光明,偷看得毫无畏惧。
凤尾花的影子顺着时光流经他的脸庞,黑睫毛在光影下照成金色,有一种温暖的感觉。
空气中飞着蓝色,粉色的灰,耳边有他的呼吸声,平稳而规律,一深一浅。
他的梦和他这个人一样神秘而触不可及。就算在幻境中,即使他就躺着她面前,哪怕她伸出手指,就可以触摸到朝思夜想的脸庞。高明月也描摹不出他梦的轮廓。
这种无力感使她的心一下子漂浮起来,像蝴蝶扑扑煽动翅膀。
那时候她真是年轻,把沈兰泊当做她的全世界,所以日日夜夜琢磨他,研究他,而目的一次次落空,所以才会奋不顾身地爱上他吧?
也许哪怕换一个人,结局也是如此。
那个人并不一定是沈兰泊吗?
高明月摇摇头,从床上站起来,在洗漱时发现那管蓝色的牙膏有移动的痕迹,她心一紧,随即感到一阵愉快,心像肥皂泡一样光洁。
沈兰泊在餐桌吃早餐,他在打电话,电话那头似乎是个女声,但明月一走近,他便掐断了电话。
“早。”明月只当没发现。
“嗯。”沈兰泊点点头,敲了敲桌面。
明月立刻走到他身边,替他倒了杯咖啡。
沈兰泊喝了一口,从口袋里拿出香烟,烟头刚放到嘴边,高明月便拿过桌上的打火机,捧着火星送了过去。
这房子出人意外地安静,让她不由得想去寻找陈澄,可是看了一圈,不见他的影子,连气息也消失地无影无踪。
她好奇地问:“陈澄呢?”
话说出口,又有点后悔,也许陈澄早走了,并没有和沈兰泊碰上面,自己再问,不是多此一举?反而引出昨晚的桩桩事。
可是他们若是已经见过面,自己不问一句也有些奇怪,好像故意在沈兰泊面前和陈澄保持距离似的。
虽然说身正不怕影子斜,但不知道为何,提到陈澄,她总有些顾忌。她也有男同学,男同事,可没有一个让明月觉得难以启齿。
大概陈澄那样的人,不光对于她,对于任何人,在任何处境都是异类,都是特殊吧。明月在心里对自己这样说。
沈兰泊吐出一口烟,才缓缓道:“他做完早餐,就上学去了。”
“哦。”
明月微微有些脸红,她年纪尚小,可不知为何,在沈兰泊面前,她总不由自主以家庭妇女自居,认为家务活都是自己的事。其中当然包括做早餐,照顾沈兰泊的晚辈。
哪怕她可能还比陈澄小几个月,在沈兰泊那种态度下,她也觉得照顾他是自己的责任。
至少在自己家,让客人做饭是不应该的。
其实她的同学们还处在青春无敌,天真烂漫的时期。高明月未老先衰,直接从儿童过渡到人妻,中间省去一大截子。
她有时候也会对着月光遗憾,可谁叫她先天不足,一出生即失去小女孩任性的资本。
在别人还在考学,和同龄男生大学校园里拥抱,亲吻时,她在处理婆媳关系,在讨好男人的奶奶,在琢磨该送什么礼物给婆家的长辈,怎么笑,怎样哭才符合社会对媳妇的要求。
她从没牵过同龄男生的手,不知道初恋的悸动,也不明白不掺杂物质的爱情到底是什么样?不掺杂情欲的爱情又是怎么样?
这些年,高明月盖了厚重的印。
像古代重刑犯所受的烧烙之刑,那郑重而坚硬的钢戳,用力往皮肤上一压。
一圈烫金的红印,火辣辣的切肤之痛,眼泪跟着掉下来,是为了让她谨记上面的字,不可忘记。
上面写着,归属沈兰泊所有。
“对不起,我起晚了。”明月伸手拂一下耳边的碎发,向沈兰泊道歉。
沈兰泊抬起头看她,抬手搂住她的腰,把她拉到腿上,“他那么大的人了,也该知道自己做饭了。”
明月感觉沈兰泊的脸在贴近自己,她也低下头,去迎合他,用脸摩挲他的脸,感受他昨晚冒出来的胡茬在扎自己的脸颊。
“奶奶已经出院了,我前几天把她接回家了,她大概很需要人陪,我去给她做过几次饭。她很想见你,还是你去看她比较好。”
“我哪有空。”沈兰泊干脆地回答道。
他伸手去够咖啡,明月先一步替他端到面前,他似乎对明月的乖顺很满意,眉头渐渐舒展开。
“你有做她爱吃的吗?”
语气自然,好像明月的价值只有下厨房而已。
明月想起沈奶奶点名要她做的菜。
其实沈奶奶也不见得爱吃,只不过工序复杂,食材处理困难,她才故意要明月做。
做好了送过去,沈奶奶也总是以没胃口为理由,放进冰箱,最后臭了酸了扔了,好叫明月做新的。
比如那道灌香肠。
要用猪肠洗净,加盐,料酒去腥,再手工塞生猪肉进去。
光是腥臭味,就够明月三天吃不下饭了,更别说过程中的劳苦,和机械工作的无趣。
其实现在年代,什么东西买不到。
大厨做出来的,比明月的不知好吃几许,明月买来送去,第二天便被老太太退回来。
此后,她逢人便宣传,明月是个懒媳妇,不孝顺。
这些种种,沈兰泊一概不知。
男人总是说女人天真愚蠢,其实男人才是最天真。
只不过周围人待他们太好了,导致他们当中的大部分人,一辈子都不会意识到自己的天真。
明月告诉他,“我觉得奶奶或许是想儿孙了,我毕竟不姓沈,去一百次也抵不上你去一次呀。”
“再说吧。”沈兰泊把咖啡杯放回桌子上,语气已经有点不耐烦了。
明月赶紧转移话题,“我很喜欢你送的新戒指。”
沈兰泊笑了,仿佛对她的话很受用,牵起她的右手看了看,低下头亲亲她的无名指。
“你戴起来很合适。”
他举起手,指间有一只戒指,和她的一样,放在一起,像狭小通道的两个门,门内只有他们。
明月也忍不住微笑起来。
沈兰泊今天在家待得异常久,或许新戒指让他们有了一种新婚的感觉,新的东西总比旧的好。
高明月今天上班迟到了,高宁来给她送咖啡的时候,用新鲜的目光看向她,因为她从入职以来还没有迟到过。
明月稍微有些不好意思,笑笑敷衍说起晚了。
其实迟到扣得也是她自己的工资,没要公司吃亏,也没什么该不好意思的。
她近日在开发一款新品,应甲方爸爸要求,指名某艺术家署名包装,于是明月被迫做了一次最窝囊的小甲方。
说起来是一把辛酸泪,谁解其中味。冲击力大到,明月现在听到艺术家饶旭,五个字就觉得头晕眼花腿打颤。
她几乎成了这位大腕的跟班,时时刻刻哄着劝着她合作,只要饶旭答应,明月愿意到她家洗衣做饭遛狗,当牛做马。
苏长明跟她说,“挣钱嘛,不寒碜。”
高明月仰面长啸,不寒碜,就是膝盖疼,跪的。
这次星期天,饶旭又给她发消息,约她去打壁球。
她原本以为这将是两人关系的催化剂,她处处顺着饶旭,不看功劳看苦劳,一片真心,饶旭不能假装看不见吧。
艺术家不是最感性吗?
可到了打壁球的地方,她却傻眼了,原来这俱乐部是会员制,她根本进不去。
给饶旭发消息,打电话都没人应,她想她大概在运动,手机放在柜子里,她就是把手机打爆,也不会有人接听的。
这可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