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不到一刻钟,沈琢又认命的打开门,哼哧哼哧的将这个陌生男人移进屋里。
沈琢将对方丢到地上后,拍拍手自顾自坐回床头,擦了擦脸上汗。
沈琢动作粗糙,放下袖子后,正准备找身换洗衣服,忽然发现蓝色衣物上出现了黄褐色痕迹。
???
怎么回事?
沈琢走到桌案前,借着烛火,确认自己没有看错。
隐约想起自己刚才擦脸的动作,沈琢用自己另一只干净的袖子又摸了把脸,不出意外,蓝色的袖子再次变得暗黄。
原来如此,沈琢知道原主是个女扮男装的女子,也知道胡子是贴的,但没想到这蜡黄色的皮肤竟然也专门摸了东西。
这屋里没有铜镜,沈琢也不知道自己现在这幅身体长什么样,既然不知道,沈琢也不去细想。
毕竟穿到了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长相这种东西并没有多么重要,以后如何生存才是个难题。
沈琢将假胡子、巾帽摘下,放到桌案下,才有时间打量起这个“从天而降”的男人。
沈琢目测这人得有一米八几,不然也不能才短短几步路的功夫,她就累出一身汗。
沈琢倚在桌沿,仔细观察起手中的玉佩,玉佩上的雕花精湛,栩栩如生,在烛火下细节清晰可见,隐约刻的是腾云驾雾的场景。
沈琢手一拢,玉佩重回手中。
她仗着对方昏迷不醒,用脚尖踢了下躺在地上的人说:“看样子你还挺有钱,我呢,就送福送到西,等你醒了,记得好好报答我。”
话落,沈琢起身移动到男人身边,从外衣开始,将沾血的衣物一点点剥下。
先前,因为是黑夜,再加上对方穿着一身黑,沈琢瞧不真切,只知道对方受了很重的伤,但具体严重到什么程度她还真不知道。
可现在单单手上手一摸,就已经沾满血迹,沈琢才知道已经出血到这个程度。
沾血的黑色外衣被脱下,只剩下了红色的里衣,沈琢借着烛火看到唯一一点白色,才知晓,原来这不是红色里衣而是被鲜血染红。
沈琢叹气一声,心说这都是遭了什么罪。莫不是被杀人放火被仇家追杀了。
里衣脱下,露出里面皮肉翻滚的大片胸膛,沈琢暗暗心惊,这是遭了非人的残杀才逃出来的吧。
这幅场景太过骇人,沈琢不敢细瞧,将里衣脱下后给他换上了自己的干净衣物。
原主的个子不高,只有一米六几,小了好几号的衣物穿在身上,瞧着到有些不伦不类,但……也比没有强。
沈琢不会给人疗伤,大学时学的更不是医学,只能用原主的几件旧衣服撕成破布条简单的包扎上,能止血是最好,就算不能止血,也是聊胜于无。
而那些原本沾满鲜血的衣物,沈琢直接用烛火烧掉,免得留下祸患。
沈琢准备向下摸索番,看看大腿有没有伤势,但刚碰上大腿,昏迷中的人就剧烈的抖动了下,双眉紧缩,表情痛苦。
沈琢估计这人的腿应该是摔骨折了。
但具体的损伤程度还是得等明天请来大夫查看一番。
为了避免不小心加重伤势,沈琢便没有再去碰,而是整理了下衣物。
做完一系列活动后,沈琢两手一摊,往脑后一枕,开始思索今后如何是好。
这是个架空朝代,民风开放,政治文明类似于宋朝,民俗文化盛行,市井文学兴起。小说、戏曲得到繁荣。
文中的主角则是从一个不起眼的说书先生成为名动京城的评书专家。
至于和她同名同姓的原主“沈琢”只是书中一个不起眼的配角,存在的目的只是为了衬托出主角的惊才绝艳,为了将主角与芸芸众生拉开差距。
她穿到此人身上,自然是不能做起着说书工作。
说书讲究个绘声绘色,时不时穿插通俗方言,使听书人身临其境,在关键时刻又能戛然而止,勾起兴趣。
她自认为做不到这一点。既然如此,那只能换个别的行当。
沈琢在现代时是位知名网络作家,书籍销量不说叫人望尘莫及但达到出版就众人哄抢的程度倒是有的。
想当初,她穿来书中的前一天还在开签售会,着手准备新书,谁成想第二天就穿书了。
“咳咳咳……”
阵阵咳嗽声将沈琢思绪唤回,她撑坐起来,看着躺在地上不断咳嗦的人。
昏迷中的人胸膛起伏剧烈,连带着大腿也跟着抖动几分,牵扯到骨折位置时,直接“闷哼”出声。
沈琢赶紧下床,她不是大夫,对于这种情况也无从下手,但看眼前人咳嗽的厉害,沈琢下意识的将手搭在他的前额。
手刚要触碰到对方额前,被人半空拦截,沈琢顺着握着她手腕的那只胳膊看去,对上了眼前人的眼睛。
他的面容瞧不出来,唯有一双眼睛还算清明,眼睛澄澈,闪烁着微光,像是黑夜里的烛火,自带灵动感。
“你做什么?”对方低压着嗓音问。
沈琢“呦”了声,讪讪收回手,稀奇道:“受了那么重的伤,居然还能清醒着说话。”
“你也听到了,你咳嗽个不停,我就想看你发没发烧。”沈琢掏出袖中的玉佩,在对方眼前晃了晃说:“我既然收了你的玉佩,那就对对你付得起责任。”
沈琢暗暗在心底说,还有就是为了今后在你身上谋求更好的报酬。
沈琢不顾对方反对,手背在对方额头前碰了下说:“有点低烧,应该是感……咳……风寒。”
那人短暂的“嗯”了声。
“你现在能不能起来?”
“做什么?”对方眉头紧锁,强撑着用一支胳膊撑起上半身。
沈琢怕他伤势加重,一只手扶助,另一只手一指土炕,说:“还能干什么,你风寒了,去塌上睡去。”
他语气生硬:“不用。”
沈琢最见不得这种不爱惜自己身体的人,她脾气上来,也不管其他,一顿输出:“不用什么不用,站不起来就直说,我真是服了,这么爱面子的吗?”
沈琢不顾对方反对,边说边扶对方起来,等到对方安安稳稳的躺到床上时,包扎好的伤口不可避免的又溢出些血迹。
但屋内已经没有别的布条了,只好作罢。
塌足够宽大,沈琢也不是个会委屈的人,见对方咳嗽声渐息了些,合身躺在了塌边。
第二天早晨,对方还没醒,沈琢伸手摸了下对方额头,不出意外,发烧加重了。
沈琢抄起昨晚从对方腰间找到的干粮,边吃边往集市那面赶。
这片区域她不认识,只是昨天老板送她回家时,记住了一小部分,一路上连打听带蒙,终于找到集市。
集市热闹,来来往往行人不断,沈琢本想好好逛逛,但屋内的人可能等不及。
沈琢一路打听当铺的位置,将玉佩兑换了钱又请了出外诊的大夫才回去。
等大夫看完病,开完药,早已经是中午。
对方吃了沈琢给煎的药后又睡了过去,沈琢没太在意,拿着换好的银两又出了门。
上午因为着急,许多生活用品都没有买,现在对方病情得到控制,沈琢也不太着急,一路上买了许多东西,包括吃食,生活用品,在路过书肆又买了笔墨纸砚。
沈琢拎着一大袋东西回家时,对方也刚好醒来。
对方脸上的污垢、干硬的鲜血早已经洗腿,露出男人的本来面貌。
跨进屋内的刹那,沈琢明显一怔,因为对方生的归于好看了。
五官生的标准,每一分都恰倒好处,但最为好看的还是他的眼睛,黑色眼眸明亮,眼尾自然下垂,应该不过十八,哪怕身负重伤,也自带朝气,算得上句翩翩少年郎。
只是眼瞳始终蒙着一层雾,萦绕化不开。
但沈琢莫名觉得有几分熟悉,好似在哪里见过这幅面容。
“你叫什么。”沈琢停留在门口,下意识问了嘴。
沈琢问完,咬了咬舌尖,有些后悔问出。
“谢韫。”
对方声音淡出水。
沈琢愣了下后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跨进屋内后,她将买来的东西放到屋内仅有的一张木桌上,拿出了细长的木棍丢到谢韫眼前。
“诺,这是给你买的,大夫说你大腿得半个月才能好,这段时间你就先对付用吧。”
谢韫眼睛触及到塌上的拐棍时,眸光闪了又闪。
谢韫虽然没说话,但沈琢却是知道,这是嫌弃。
沈琢懒懒的坐在木凳上,嗑着瓜子,不甚理解:“你都已经这样了,还挑什么三拣什么四,有工具能下床就不错了,就别老是嫌东嫌西的。”
“你……”蒙了雾的眼睛有了生机,只不过是在瞪沈琢。
沈琢从怀中拿出了个用油纸包裹的东西扔给谢韫道:“给你买的,先吃点东西吧。”
“对了,我衣服你穿可能不合适,我又去市集的成衣铺给你买了几套。”
谢韫冷冷的瞧了眼油纸包裹的干粮,就收回目光,没有动作。
沈琢“嘿”笑了声,自言自语:“敢情我捡的不是某个门派的弟子、叛徒,而是有钱人家的大少爷。”
真是够倒霉的。
沈琢在心底默默添上一句。
这种大少爷最是吃力不讨好,要不是看在对方有钱的份上,谁愿意管他。
谢韫在听到“大少爷”几个字时,手指攥了下被褥,下垂的眼尾带上了股凶劲。
他自认为很凶,但在沈琢眼中毫无威慑力,瞧着跟自己家养的大黄狗差不多。
昨天晚上这人一身黑衣,带着血,从天而降,她还真以为对方是个多么牛逼哄哄的大人物,但今个一看,也就这样。
都说成大事者不拘小节,可眼前这人倒像是什么都没有经历过的世家公子哥,连吃饭都挑剔。
这人现在身负重伤,站起来都费劲,这幅恶狠狠的模样,在沈琢眼中就是狐假虎威。
沈琢懒得理他,毕竟当初谢韫给她玉佩,也不过是要一个容身之所。自己给他买了衣服、食物、请了大夫、看了病,她自认为已经仁至义尽。
对方如何与她何干。
沈琢看了眼谢韫后,走出屋内来到小院内。
她今早出来时,见院中有一口水井,沈琢也不确定能不用,但眼下总不能去十几里外的小溪打水喝。
沈琢将悬空在井中的木桶放下,利用绳索捞上来时,隐约听到了水流声。
看来是有水,有水就好办了。
有水就能做饭,不然一直出去买干粮吃,哪怕玉佩兑换的银两不少,但两个人,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这水桶瞧着不干净,但水质是意外的清澈,没有泥土,沈琢回到屋内拿出自己刚买来的碗,给谢韫盛了些水。
她回屋时,谢韫应该是想开了,知道眼前的情况无力改变,拿起那包干粮吃了起来。
沈琢穿来时,已经有二十五了,在老家如果速度快点,都是能当妈的年纪,再加上她自己家里也养了一只猫当宠物,看见这不过十七八九少年,顿时母爱泛滥。
沈琢弯了下眼说:“喝点水,水是干净的。”
谢韫看了眼沈琢,依旧没有喝水,但最起码没再露出刚才恶狠的表情。
沈琢被人凶了,但母爱上来了,没太当回事。她起身,坐到桌案前。
她从布袋里拿出买好的笔墨纸砚,将纸张平铺在桌案上,毛笔沾上墨水,在空白宣纸上刷刷写下几个大字。
——修仙传。
沈琢昨天晚上就已经想好了,既然这个时代民风开放,说书盛行,他自然是要好好利用一番。
说书源源不断的供给自然是书,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就算说书先生讲述的再绘声绘色,没有一个好的作品在后面支持,也是无济于事。
其实沈琢最擅长的是女频,但无奈这个朝代再开放,女子外出终究是收到一定限制。
就算她穿来的第一天,台下坐的几乎都是男子。
就算沈琢不想,但才刚起步,只好抓住这个时代听说的主力军。
男人最喜欢看的无非是大男子爽文。
他昨天刚穿过来时,所讲的那个什么萧逸轩的书,作者描写的好是好,但少了其中最重要的一点——爽。
通俗点说,就是不够爽。
而沈琢要做的自然是开辟这个爽点。
沈琢将对方丢到地上后,拍拍手自顾自坐回床头,擦了擦脸上汗。
沈琢动作粗糙,放下袖子后,正准备找身换洗衣服,忽然发现蓝色衣物上出现了黄褐色痕迹。
???
怎么回事?
沈琢走到桌案前,借着烛火,确认自己没有看错。
隐约想起自己刚才擦脸的动作,沈琢用自己另一只干净的袖子又摸了把脸,不出意外,蓝色的袖子再次变得暗黄。
原来如此,沈琢知道原主是个女扮男装的女子,也知道胡子是贴的,但没想到这蜡黄色的皮肤竟然也专门摸了东西。
这屋里没有铜镜,沈琢也不知道自己现在这幅身体长什么样,既然不知道,沈琢也不去细想。
毕竟穿到了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长相这种东西并没有多么重要,以后如何生存才是个难题。
沈琢将假胡子、巾帽摘下,放到桌案下,才有时间打量起这个“从天而降”的男人。
沈琢目测这人得有一米八几,不然也不能才短短几步路的功夫,她就累出一身汗。
沈琢倚在桌沿,仔细观察起手中的玉佩,玉佩上的雕花精湛,栩栩如生,在烛火下细节清晰可见,隐约刻的是腾云驾雾的场景。
沈琢手一拢,玉佩重回手中。
她仗着对方昏迷不醒,用脚尖踢了下躺在地上的人说:“看样子你还挺有钱,我呢,就送福送到西,等你醒了,记得好好报答我。”
话落,沈琢起身移动到男人身边,从外衣开始,将沾血的衣物一点点剥下。
先前,因为是黑夜,再加上对方穿着一身黑,沈琢瞧不真切,只知道对方受了很重的伤,但具体严重到什么程度她还真不知道。
可现在单单手上手一摸,就已经沾满血迹,沈琢才知道已经出血到这个程度。
沾血的黑色外衣被脱下,只剩下了红色的里衣,沈琢借着烛火看到唯一一点白色,才知晓,原来这不是红色里衣而是被鲜血染红。
沈琢叹气一声,心说这都是遭了什么罪。莫不是被杀人放火被仇家追杀了。
里衣脱下,露出里面皮肉翻滚的大片胸膛,沈琢暗暗心惊,这是遭了非人的残杀才逃出来的吧。
这幅场景太过骇人,沈琢不敢细瞧,将里衣脱下后给他换上了自己的干净衣物。
原主的个子不高,只有一米六几,小了好几号的衣物穿在身上,瞧着到有些不伦不类,但……也比没有强。
沈琢不会给人疗伤,大学时学的更不是医学,只能用原主的几件旧衣服撕成破布条简单的包扎上,能止血是最好,就算不能止血,也是聊胜于无。
而那些原本沾满鲜血的衣物,沈琢直接用烛火烧掉,免得留下祸患。
沈琢准备向下摸索番,看看大腿有没有伤势,但刚碰上大腿,昏迷中的人就剧烈的抖动了下,双眉紧缩,表情痛苦。
沈琢估计这人的腿应该是摔骨折了。
但具体的损伤程度还是得等明天请来大夫查看一番。
为了避免不小心加重伤势,沈琢便没有再去碰,而是整理了下衣物。
做完一系列活动后,沈琢两手一摊,往脑后一枕,开始思索今后如何是好。
这是个架空朝代,民风开放,政治文明类似于宋朝,民俗文化盛行,市井文学兴起。小说、戏曲得到繁荣。
文中的主角则是从一个不起眼的说书先生成为名动京城的评书专家。
至于和她同名同姓的原主“沈琢”只是书中一个不起眼的配角,存在的目的只是为了衬托出主角的惊才绝艳,为了将主角与芸芸众生拉开差距。
她穿到此人身上,自然是不能做起着说书工作。
说书讲究个绘声绘色,时不时穿插通俗方言,使听书人身临其境,在关键时刻又能戛然而止,勾起兴趣。
她自认为做不到这一点。既然如此,那只能换个别的行当。
沈琢在现代时是位知名网络作家,书籍销量不说叫人望尘莫及但达到出版就众人哄抢的程度倒是有的。
想当初,她穿来书中的前一天还在开签售会,着手准备新书,谁成想第二天就穿书了。
“咳咳咳……”
阵阵咳嗽声将沈琢思绪唤回,她撑坐起来,看着躺在地上不断咳嗦的人。
昏迷中的人胸膛起伏剧烈,连带着大腿也跟着抖动几分,牵扯到骨折位置时,直接“闷哼”出声。
沈琢赶紧下床,她不是大夫,对于这种情况也无从下手,但看眼前人咳嗽的厉害,沈琢下意识的将手搭在他的前额。
手刚要触碰到对方额前,被人半空拦截,沈琢顺着握着她手腕的那只胳膊看去,对上了眼前人的眼睛。
他的面容瞧不出来,唯有一双眼睛还算清明,眼睛澄澈,闪烁着微光,像是黑夜里的烛火,自带灵动感。
“你做什么?”对方低压着嗓音问。
沈琢“呦”了声,讪讪收回手,稀奇道:“受了那么重的伤,居然还能清醒着说话。”
“你也听到了,你咳嗽个不停,我就想看你发没发烧。”沈琢掏出袖中的玉佩,在对方眼前晃了晃说:“我既然收了你的玉佩,那就对对你付得起责任。”
沈琢暗暗在心底说,还有就是为了今后在你身上谋求更好的报酬。
沈琢不顾对方反对,手背在对方额头前碰了下说:“有点低烧,应该是感……咳……风寒。”
那人短暂的“嗯”了声。
“你现在能不能起来?”
“做什么?”对方眉头紧锁,强撑着用一支胳膊撑起上半身。
沈琢怕他伤势加重,一只手扶助,另一只手一指土炕,说:“还能干什么,你风寒了,去塌上睡去。”
他语气生硬:“不用。”
沈琢最见不得这种不爱惜自己身体的人,她脾气上来,也不管其他,一顿输出:“不用什么不用,站不起来就直说,我真是服了,这么爱面子的吗?”
沈琢不顾对方反对,边说边扶对方起来,等到对方安安稳稳的躺到床上时,包扎好的伤口不可避免的又溢出些血迹。
但屋内已经没有别的布条了,只好作罢。
塌足够宽大,沈琢也不是个会委屈的人,见对方咳嗽声渐息了些,合身躺在了塌边。
第二天早晨,对方还没醒,沈琢伸手摸了下对方额头,不出意外,发烧加重了。
沈琢抄起昨晚从对方腰间找到的干粮,边吃边往集市那面赶。
这片区域她不认识,只是昨天老板送她回家时,记住了一小部分,一路上连打听带蒙,终于找到集市。
集市热闹,来来往往行人不断,沈琢本想好好逛逛,但屋内的人可能等不及。
沈琢一路打听当铺的位置,将玉佩兑换了钱又请了出外诊的大夫才回去。
等大夫看完病,开完药,早已经是中午。
对方吃了沈琢给煎的药后又睡了过去,沈琢没太在意,拿着换好的银两又出了门。
上午因为着急,许多生活用品都没有买,现在对方病情得到控制,沈琢也不太着急,一路上买了许多东西,包括吃食,生活用品,在路过书肆又买了笔墨纸砚。
沈琢拎着一大袋东西回家时,对方也刚好醒来。
对方脸上的污垢、干硬的鲜血早已经洗腿,露出男人的本来面貌。
跨进屋内的刹那,沈琢明显一怔,因为对方生的归于好看了。
五官生的标准,每一分都恰倒好处,但最为好看的还是他的眼睛,黑色眼眸明亮,眼尾自然下垂,应该不过十八,哪怕身负重伤,也自带朝气,算得上句翩翩少年郎。
只是眼瞳始终蒙着一层雾,萦绕化不开。
但沈琢莫名觉得有几分熟悉,好似在哪里见过这幅面容。
“你叫什么。”沈琢停留在门口,下意识问了嘴。
沈琢问完,咬了咬舌尖,有些后悔问出。
“谢韫。”
对方声音淡出水。
沈琢愣了下后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跨进屋内后,她将买来的东西放到屋内仅有的一张木桌上,拿出了细长的木棍丢到谢韫眼前。
“诺,这是给你买的,大夫说你大腿得半个月才能好,这段时间你就先对付用吧。”
谢韫眼睛触及到塌上的拐棍时,眸光闪了又闪。
谢韫虽然没说话,但沈琢却是知道,这是嫌弃。
沈琢懒懒的坐在木凳上,嗑着瓜子,不甚理解:“你都已经这样了,还挑什么三拣什么四,有工具能下床就不错了,就别老是嫌东嫌西的。”
“你……”蒙了雾的眼睛有了生机,只不过是在瞪沈琢。
沈琢从怀中拿出了个用油纸包裹的东西扔给谢韫道:“给你买的,先吃点东西吧。”
“对了,我衣服你穿可能不合适,我又去市集的成衣铺给你买了几套。”
谢韫冷冷的瞧了眼油纸包裹的干粮,就收回目光,没有动作。
沈琢“嘿”笑了声,自言自语:“敢情我捡的不是某个门派的弟子、叛徒,而是有钱人家的大少爷。”
真是够倒霉的。
沈琢在心底默默添上一句。
这种大少爷最是吃力不讨好,要不是看在对方有钱的份上,谁愿意管他。
谢韫在听到“大少爷”几个字时,手指攥了下被褥,下垂的眼尾带上了股凶劲。
他自认为很凶,但在沈琢眼中毫无威慑力,瞧着跟自己家养的大黄狗差不多。
昨天晚上这人一身黑衣,带着血,从天而降,她还真以为对方是个多么牛逼哄哄的大人物,但今个一看,也就这样。
都说成大事者不拘小节,可眼前这人倒像是什么都没有经历过的世家公子哥,连吃饭都挑剔。
这人现在身负重伤,站起来都费劲,这幅恶狠狠的模样,在沈琢眼中就是狐假虎威。
沈琢懒得理他,毕竟当初谢韫给她玉佩,也不过是要一个容身之所。自己给他买了衣服、食物、请了大夫、看了病,她自认为已经仁至义尽。
对方如何与她何干。
沈琢看了眼谢韫后,走出屋内来到小院内。
她今早出来时,见院中有一口水井,沈琢也不确定能不用,但眼下总不能去十几里外的小溪打水喝。
沈琢将悬空在井中的木桶放下,利用绳索捞上来时,隐约听到了水流声。
看来是有水,有水就好办了。
有水就能做饭,不然一直出去买干粮吃,哪怕玉佩兑换的银两不少,但两个人,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这水桶瞧着不干净,但水质是意外的清澈,没有泥土,沈琢回到屋内拿出自己刚买来的碗,给谢韫盛了些水。
她回屋时,谢韫应该是想开了,知道眼前的情况无力改变,拿起那包干粮吃了起来。
沈琢穿来时,已经有二十五了,在老家如果速度快点,都是能当妈的年纪,再加上她自己家里也养了一只猫当宠物,看见这不过十七八九少年,顿时母爱泛滥。
沈琢弯了下眼说:“喝点水,水是干净的。”
谢韫看了眼沈琢,依旧没有喝水,但最起码没再露出刚才恶狠的表情。
沈琢被人凶了,但母爱上来了,没太当回事。她起身,坐到桌案前。
她从布袋里拿出买好的笔墨纸砚,将纸张平铺在桌案上,毛笔沾上墨水,在空白宣纸上刷刷写下几个大字。
——修仙传。
沈琢昨天晚上就已经想好了,既然这个时代民风开放,说书盛行,他自然是要好好利用一番。
说书源源不断的供给自然是书,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就算说书先生讲述的再绘声绘色,没有一个好的作品在后面支持,也是无济于事。
其实沈琢最擅长的是女频,但无奈这个朝代再开放,女子外出终究是收到一定限制。
就算她穿来的第一天,台下坐的几乎都是男子。
就算沈琢不想,但才刚起步,只好抓住这个时代听说的主力军。
男人最喜欢看的无非是大男子爽文。
他昨天刚穿过来时,所讲的那个什么萧逸轩的书,作者描写的好是好,但少了其中最重要的一点——爽。
通俗点说,就是不够爽。
而沈琢要做的自然是开辟这个爽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