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合欢宗的女修,可不是什么妖女。
师尊说过,合欢宗弟子,皆是天生美貌,多情风流,正因如此,我们都是利用他人精气修炼自身灵力,说到底是各取所需,双修即双赢。
于我们合欢宗而言,真心爱一人,是一种耻辱,因为我们做不到,所以又何必去做那跳梁小丑。
我白月光,二十岁,合欢宗修习已十三载,说是学成而出,随同门一起下山,但其实整个宗门都晓得,我那是一瓶子不满,半瓶子咣当,不如大师兄的剑术,也不如二师姐的媚术,永远都是得过且过,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毕竟天塌下来,有个高的顶着,地陷了有力气大的拉着,索性都跟我不甚有关系。
虽说我不求上进,不过连师尊都说我机缘甚好,倒是也不强求了,虽是弃婴,却从未受过磋磨,二十载过的倒是无忧也无虑。
师尊曾对我说,白月光,你这一生若是不下山,便会如这二十载一样,虽无波澜,却安稳无忧,平安喜乐。
可是啊,谁愿意在这山上一呆就是一辈子啊,山中岁月那么长,合欢花开了谢,谢了又开,也就那般景致,可我还记得山外的闹市,灯火通明,车水马龙,好不热闹。
合欢宗的岁月的确美好,可山外却也那般诱惑,我伸手比划着,其实鱼和熊掌也是可以兼得吧。
所以,我一定要下山。
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而此刻正是百年之后,美人迟暮,英雄末路,都是自然。
各个宗门不断涌现后起之秀,当然我们合欢宗也是,虽历来被名门望族,世家门派不耻,可说到底在正魔不两立这种大是大非的问题上,我们合欢宗也算得上是个正经的修仙门派。
尤其我们合欢宗弟子还总被那些高高在上的,所谓大家门派的好苗苗惦记。
我托腮望着窗外发呆,本以为依靠吸取精气修炼会很简单,再如何也宗比自己闷头苦练来得轻松吧。
但其实并不,我们新一批风流多情小分队自横空出世,便是马不停蹄地的游历和探索,毕竟在没有‘猎物’之前,修炼自身和寻找灵草是最紧要的事。
然而我碰见的不是魔修,便是那些视合欢宗如洪水猛兽的对头,甚至不时还要被魔兽追地满地找头,散尽灵力不说,有时还险些丧命,我算是明白了师尊所说留在山上的平安喜乐。
但是话说回来师尊不是还说我机缘甚好吗,可我现在狼狈的样哪像甚好的样子。
残酷的现实让我悟出了一个道理,譬如我这样初出茅庐的新人去游历修炼,是相当不划算。
与其主动出击,倒还不如守株待兔。
毕竟像我这样天资优越的人,而去耗费为数不多后天得来的灵力,也是一种耻辱。
日子被我掰着手指头一天天数过去,师兄师姐已经不需要游历,而是能满身餍足地归来,每每瞧见我,都叹息一番,说我白白浪费了一身好皮相,可是合欢宗的那里有皮相不好的呢。
好在还有大师兄,总是会带给我带来一些灵草,果然是日久见人心。
有些人的福气总是在后面的,譬如我,失之桑榆,收之东隅,奇遇宗是在荒谬中诞生。
我在山脚扒拉灵草,倏然一朵大白云以匪夷所思地速度窜过去,初出茅庐的我难免见识短浅,只知道我们寻常修士的御剑飞行之法,却未曾听闻凌霄宗的御云之术。
我遇到了一个人,凌霄宗最尊贵的弟子督思雅。
我不禁连连感叹,“真是世间之大无奇不有,连云都能修炼成精了。”
天上的白云猛地停了一下,我也被吓一吓,仔细瞧才惊觉上面竟立着个人。
机警如我,同门不在,我灵力又低下,可真在抵不住什么风吹雨打,赶紧脚底抹油开溜。
我深知修仙界可不是那么好混的,无怨无仇可不代表无杀无打,万一有人就是看你不顺眼呢,手起刀落咔嚓一刀,做什么鬼都行,就是不能做个冤死鬼。
于是我跑,他追。
起先我跑的还挺快,可是跑着跑着,我就发现不对劲了,我快他快,我慢他也慢,到后来我索性龟速行走时,那云却始终在不远不近处等着,不靠近,但也甩不掉。
我自幼不受拘束,被人无端这么跟着,胸中烦闷,脚步再次生风,心中犯起嘀咕,难不成这人是在溜我?怎的这般恶劣。
越想越气,心下一横,猛的一停,转身。
身后的人也惊地猛刹,却还是被云团推着向前跄了几步。
层层云团遮掩与我近在咫尺的人,他脚步有意停在原地,身体却被云朵牵制着向前,即便如此,依旧很小心地没有撞到我。
一身云气下一瞬惊慌着四散。
我踮起脚尖,叉腰去看清楚那人。
一瞬间云气惊慌四散而去,模样看起来倒是俊俏可爱。
他看着我,又迅速低下头,粉红的颜色跟刚刚流散的云气一样,从他的脖颈漂浮到脸颊,最后点染了耳朵。
我本来想摊牌,告诉他我不跑了,要杀要剐,细听尊便,切勿戏耍。
可现下瞧他这副模样却不由得好奇。
我凑地更近,他便变得更呆。
我的手指一寸寸抚上他的胸膛,狂跳不止的心脏,温热急促的鼻息,绯红羞涩的脸颊,举棋不定的眼眸,这分明就是情动的痕迹。
所以,这个人对我动情了?
他犹豫着将手指凑到我的眼前一晃,变出一朵浅粉色的小花,眼睛却别开不敢看我,掌心摊开的瞬间,映入我眼中的却是那再显眼不过的八卦图纹,那是元阳的痕迹,我不免盯着他的脸看了又看,他是有元阳的人。
与元阳男子双修,加以炼化,不仅增长灵力,甚至延年益寿,这叫我怎么能不惊喜。
我笑的愈发灿烂,到嘴的鸭子我可不能让他给飞走了,将他的手攥的紧紧。
守株待兔果然有用,谁说不会瞎猫撞上傻耗子呢,不对,好像是这傻耗子撞上我这只瞎猫。
我发自内心的高兴,他便看着又呆住了。
我歪着头,调笑道,“还真是一个小呆子。”
“那么,小呆子,我可好看?”
他盯着我,小声喃喃,如私语一般,“好看。”
“有多好看呢?”我在他耳边吐气幽兰。
我们四目相对,他眼中娇怯却期盼,一字一句,“你是我见过最、最好看的,没有之一。”
我笑着挥手重复了他的法术,轻轻将那多小花放在他的手心里面。
师傅教过的,接触时手指要似有若无的地滑过他的皮肤,让他意犹未尽。
师傅教过的,离开时一定果决,背影一定要曼妙,让他回味无穷。
师父教过的,最后一定要回眸,却一定不能看他。
师傅说,有心人哪怕天涯海角都能找到你,我们所要做的便只有一个字,等。
等那个有心之人,等那个让彼此各取所需的人。
当然我等到了。
师尊说过,合欢宗弟子,皆是天生美貌,多情风流,正因如此,我们都是利用他人精气修炼自身灵力,说到底是各取所需,双修即双赢。
于我们合欢宗而言,真心爱一人,是一种耻辱,因为我们做不到,所以又何必去做那跳梁小丑。
我白月光,二十岁,合欢宗修习已十三载,说是学成而出,随同门一起下山,但其实整个宗门都晓得,我那是一瓶子不满,半瓶子咣当,不如大师兄的剑术,也不如二师姐的媚术,永远都是得过且过,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毕竟天塌下来,有个高的顶着,地陷了有力气大的拉着,索性都跟我不甚有关系。
虽说我不求上进,不过连师尊都说我机缘甚好,倒是也不强求了,虽是弃婴,却从未受过磋磨,二十载过的倒是无忧也无虑。
师尊曾对我说,白月光,你这一生若是不下山,便会如这二十载一样,虽无波澜,却安稳无忧,平安喜乐。
可是啊,谁愿意在这山上一呆就是一辈子啊,山中岁月那么长,合欢花开了谢,谢了又开,也就那般景致,可我还记得山外的闹市,灯火通明,车水马龙,好不热闹。
合欢宗的岁月的确美好,可山外却也那般诱惑,我伸手比划着,其实鱼和熊掌也是可以兼得吧。
所以,我一定要下山。
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而此刻正是百年之后,美人迟暮,英雄末路,都是自然。
各个宗门不断涌现后起之秀,当然我们合欢宗也是,虽历来被名门望族,世家门派不耻,可说到底在正魔不两立这种大是大非的问题上,我们合欢宗也算得上是个正经的修仙门派。
尤其我们合欢宗弟子还总被那些高高在上的,所谓大家门派的好苗苗惦记。
我托腮望着窗外发呆,本以为依靠吸取精气修炼会很简单,再如何也宗比自己闷头苦练来得轻松吧。
但其实并不,我们新一批风流多情小分队自横空出世,便是马不停蹄地的游历和探索,毕竟在没有‘猎物’之前,修炼自身和寻找灵草是最紧要的事。
然而我碰见的不是魔修,便是那些视合欢宗如洪水猛兽的对头,甚至不时还要被魔兽追地满地找头,散尽灵力不说,有时还险些丧命,我算是明白了师尊所说留在山上的平安喜乐。
但是话说回来师尊不是还说我机缘甚好吗,可我现在狼狈的样哪像甚好的样子。
残酷的现实让我悟出了一个道理,譬如我这样初出茅庐的新人去游历修炼,是相当不划算。
与其主动出击,倒还不如守株待兔。
毕竟像我这样天资优越的人,而去耗费为数不多后天得来的灵力,也是一种耻辱。
日子被我掰着手指头一天天数过去,师兄师姐已经不需要游历,而是能满身餍足地归来,每每瞧见我,都叹息一番,说我白白浪费了一身好皮相,可是合欢宗的那里有皮相不好的呢。
好在还有大师兄,总是会带给我带来一些灵草,果然是日久见人心。
有些人的福气总是在后面的,譬如我,失之桑榆,收之东隅,奇遇宗是在荒谬中诞生。
我在山脚扒拉灵草,倏然一朵大白云以匪夷所思地速度窜过去,初出茅庐的我难免见识短浅,只知道我们寻常修士的御剑飞行之法,却未曾听闻凌霄宗的御云之术。
我遇到了一个人,凌霄宗最尊贵的弟子督思雅。
我不禁连连感叹,“真是世间之大无奇不有,连云都能修炼成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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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警如我,同门不在,我灵力又低下,可真在抵不住什么风吹雨打,赶紧脚底抹油开溜。
我深知修仙界可不是那么好混的,无怨无仇可不代表无杀无打,万一有人就是看你不顺眼呢,手起刀落咔嚓一刀,做什么鬼都行,就是不能做个冤死鬼。
于是我跑,他追。
起先我跑的还挺快,可是跑着跑着,我就发现不对劲了,我快他快,我慢他也慢,到后来我索性龟速行走时,那云却始终在不远不近处等着,不靠近,但也甩不掉。
我自幼不受拘束,被人无端这么跟着,胸中烦闷,脚步再次生风,心中犯起嘀咕,难不成这人是在溜我?怎的这般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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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后的人也惊地猛刹,却还是被云团推着向前跄了几步。
层层云团遮掩与我近在咫尺的人,他脚步有意停在原地,身体却被云朵牵制着向前,即便如此,依旧很小心地没有撞到我。
一身云气下一瞬惊慌着四散。
我踮起脚尖,叉腰去看清楚那人。
一瞬间云气惊慌四散而去,模样看起来倒是俊俏可爱。
他看着我,又迅速低下头,粉红的颜色跟刚刚流散的云气一样,从他的脖颈漂浮到脸颊,最后点染了耳朵。
我本来想摊牌,告诉他我不跑了,要杀要剐,细听尊便,切勿戏耍。
可现下瞧他这副模样却不由得好奇。
我凑地更近,他便变得更呆。
我的手指一寸寸抚上他的胸膛,狂跳不止的心脏,温热急促的鼻息,绯红羞涩的脸颊,举棋不定的眼眸,这分明就是情动的痕迹。
所以,这个人对我动情了?
他犹豫着将手指凑到我的眼前一晃,变出一朵浅粉色的小花,眼睛却别开不敢看我,掌心摊开的瞬间,映入我眼中的却是那再显眼不过的八卦图纹,那是元阳的痕迹,我不免盯着他的脸看了又看,他是有元阳的人。
与元阳男子双修,加以炼化,不仅增长灵力,甚至延年益寿,这叫我怎么能不惊喜。
我笑的愈发灿烂,到嘴的鸭子我可不能让他给飞走了,将他的手攥的紧紧。
守株待兔果然有用,谁说不会瞎猫撞上傻耗子呢,不对,好像是这傻耗子撞上我这只瞎猫。
我发自内心的高兴,他便看着又呆住了。
我歪着头,调笑道,“还真是一个小呆子。”
“那么,小呆子,我可好看?”
他盯着我,小声喃喃,如私语一般,“好看。”
“有多好看呢?”我在他耳边吐气幽兰。
我们四目相对,他眼中娇怯却期盼,一字一句,“你是我见过最、最好看的,没有之一。”
我笑着挥手重复了他的法术,轻轻将那多小花放在他的手心里面。
师傅教过的,接触时手指要似有若无的地滑过他的皮肤,让他意犹未尽。
师傅教过的,离开时一定果决,背影一定要曼妙,让他回味无穷。
师父教过的,最后一定要回眸,却一定不能看他。
师傅说,有心人哪怕天涯海角都能找到你,我们所要做的便只有一个字,等。
等那个有心之人,等那个让彼此各取所需的人。
当然我等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