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元十年,护城河边,寒风猎猎,饶是春日,亦觉心寒.
林攸之蜷缩着身子在石头巷的一间破屋子里,意识逐渐清醒。
一阵冷风吹过来,林攸之不禁打了个喷嚏,下意识用手把身上补丁连着补丁的衣服用力裹了裹。
林攸之的最后记忆,是他因为车祸,正躺在医院的抢救室里,一种濒死感让他不自觉地用手拉着小护士的衣服哀求,他想活下去。
林攸之活动了一下四肢,舒了口气,还好,他还活着。
林攸之在看看四周的环境,古朴中透着一丝贫穷,屋顶上还有几处露着天,雨脚如麻似乎不想断绝
没错,他穿越了。
还不等林攸之多想什么,胃里泛起一阵痉挛,他现在这副身体似乎很长时间没有吃过饭了。
既来之,则安之,既然一个时空的自己已经死了,那在这个时空好好活着也不错。
活着最大,吃饭最大,目前还是填饱肚子活下去才是最重要的。
不过,林攸之摸着肚子找了一圈,一粒米也没找到,家徒四壁。
外边的雨淅淅沥沥,似乎小了一点,林攸之闻到了一丝烟火气,肚子接着发出了不甘的呐喊。
石头巷临街的一间屋子里,一群赤膊的汉子正起火烧着锅,里边炖着不知从哪里弄来的羊肉。
“大哥,听说今天被抄家的林家,还是个不小的官儿,这锦衣卫怎么说抄就抄了…….”
“笨蛋,小点声,现在城里闹锦衣卫厉害着呢,锦衣卫抄他们的,锦衣卫占了便宜,苦的是老百姓,他们吃肉,咱们兄弟也得喝点汤。”
林攸之脚下一空,不故意踩断了一根树枝,急中生智,发出一声猫叫。
不过,还没等他发出第二声,林攸之就被揪了出来,扔到了正滚着沸水的锅前。
林攸之咽了咽口水,敌众我寡,就算是平时,他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社畜都不可能打得过,更何况现在已经饿的快要晕过去了。
既然打不过,林攸之毅然决然地选择了加入。
“大哥,小弟着实是饿的没有办法了,这才敢来大哥们面前讨口吃,小弟就是个本本分分的生意人,我没钱给锦衣卫的那些大人,他们砸了我的摊子,还抢了我的老婆,我实在是走投无路。”林攸之立马朝着为首的汉子跪了下去,声泪俱下,“大哥,您放心,您今天说的话,我一句都不会往外说,您今天肯给小弟一口饭吃,以后小弟就跟着您干,今后您让我干啥我干啥,刀山火海,在所不辞……”
那赤膊汉子似乎对这个答案还算满意,对着林攸之露出了笑脸:“都是穷苦人,今后就算自家兄弟,兄弟不必客气,一双筷子的事儿,兄弟贵姓?”
林攸之悬着的心放了下来,心想着,还好天下劳动人民是一家,“小弟贱名林右,今后还望大哥多照顾。”
“小林哥,今后咱们就是好兄弟了。”林攸之被一个年纪十三四岁的叫石头的年轻人招呼了过去。
这顿饭虽然没什么味道,不过好歹也是填饱了肚子,补充了体力。
两天下来,林攸之也算是弄清了自己入伙的工作团体的性质。简单来说就是劫富济贫,说好听了叫侠义,说不好听了就是偷,而且专偷达官贵人。
林攸之的任务就是放风。穿着偷来的衣帽,装作前来探亲的下人,假意问路,吸引家丁侍卫的注意。达官贵人的余粮比老百姓几年的积蓄还要多久,几只鸡和几两银子这样的小偷小摸并不引人注目。
今天他们的目标是户部侍郎王崇远府。
这贪官似乎贪了不少油水,林攸之在正厅看到两个大腹便便的老头捋着胡子互相谄媚推诿着。
这一趟林攸之还顺道换了一套翠蓝色的孔雀锦袍。大摇大摆地跟在监察御史的轿子后随行出了王崇远府。
“小贼,今天算你倒霉,爷爷今天没穿官服,偷东西还偷到你爷爷头上了,走跟我去衙门。”
“大爷,求求您,您放了我吧,您就当小的瞎了眼,把我当个屁放了吧。”石头连连哀求。
林攸之看见石头被一个凶神恶煞的人像条丧家犬一样被揪着衣领。
因为石头年纪小,这次没有带他,没想到石头今天运气不好,撞上了瘟神。
林攸之整了整身上的孔雀锦袍,喊了句:“住手!”
那人似乎有些迟疑,眼中透着疑惑。
“这位,是监察御史连襟家的孙子,四日前在集市走丢,今日我来就是来请王大人帮忙,还不放开,吓着我们小爷,你担待得起吗?”
那人似乎有些动摇,林攸之指了指王家的大门,清了清嗓子,“我家大人不仅和王大人私交甚密,朝堂之上和指挥使大人的关系更是不一般,不知这位官爷是否要我找来王大人验证一番?”
一听到指挥使这三个字那人似乎被掐住了命门,立马赔笑道:“大人,是小人有眼不识泰山,冲撞了大人,小人知错,小人知错,少爷喜欢小人的东西,是小人的福气,小人的福气……”那人一边将怀里的东西一股脑地掏了出来,接着一步步地像后边退去。
“小林哥,你真的认识锦衣卫的人?”
“臭小子。”林攸之拍了一下石头的头,“我认识个头,骗他的,以后可别跟我学。”
“我倒是觉得跟你学,没什么不好。”石头嘴里嘟囔着两句,颠了颠荷包的重量,“小林哥,整整五两银子,这下咱们可捡到大便宜了。”
“咦,小林哥,这上边写的什么?”石头捡起刚刚那人一并扔下的一张纸来。
“好像是,通缉令,前大理寺卿林司南暗通反贼,意欲谋反,现肃清林氏余孽……”随手林攸之就扔到了一边,“谁反叛,关我屁事......”
不远处的面摊前,两个挑夫装扮的人放飞了一只信鸽。
“大人,听清楚了,那人姓林,不过与林司南并无关系。”
“林氏余孽,林司南的私生子林航无以为生,沦为乞丐,鼓动流民闹事,锦衣卫身负皇恩,当街斩杀。上头的意思是抓林氏余孽,生死不论。”声音着重在林氏这两个字顿了顿。
“是,大人。”
“一条贱命,活该当替死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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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街上,苏祁一人一马,一骑绝尘。
马蹄的蹄铁踏过雨后浸烂的泥巴,泥点子飞溅到路边杂草的叶片上,带起周围野草剧烈的摇晃。
北镇府司,昭狱内。
苏祁毕神色恭毕敬地跪在地上,衣襟暗藏血色,目光如炬却没有直视眼前人,“大人,林家余孽已进了刑部大牢。”
“好。”声音从苏祁头顶传来,带着一丝不容置疑的压迫感,“伤着了?”
苏祁紧了紧手指,看向左臂还未干的血痕,“小伤,无碍。”
“回去吧。”
这压迫的声音又从苏祁头顶传了过来。苏祁起身,抬眼时正好瞥见旁边已经没了牙齿的囚犯,被绑在老虎凳上,吐着血水,已经没了人的样子。
两日前,他还是风光无限的大理寺卿。
诏狱,光这两个字就足以让人闻风丧胆。不论是什么人,只要进了这儿,再硬的骨头也会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锦衣卫,是旁人嘴里的栋梁之材,心里皇帝的奴才,一群只属于天子的狗。
苏祁的义父苏豫明就是这群狗的头儿。
苏祁走出镇府司,迎面来的风就又给胳膊上的划痕添了一阵刺痛。
一个小太监叫住了苏祁,俯身贴着耳朵对苏祁说了两句话。
“赵公公,林司南反叛,暂无……”苏祁身子稍鞠了鞠。
“苏大人,这是殿下的意思。”司礼监的太监赵苟拍了拍苏祁的肩膀,打断了他的话,再没有多说什么,径直走了。
林攸之蜷缩着身子在石头巷的一间破屋子里,意识逐渐清醒。
一阵冷风吹过来,林攸之不禁打了个喷嚏,下意识用手把身上补丁连着补丁的衣服用力裹了裹。
林攸之的最后记忆,是他因为车祸,正躺在医院的抢救室里,一种濒死感让他不自觉地用手拉着小护士的衣服哀求,他想活下去。
林攸之活动了一下四肢,舒了口气,还好,他还活着。
林攸之在看看四周的环境,古朴中透着一丝贫穷,屋顶上还有几处露着天,雨脚如麻似乎不想断绝
没错,他穿越了。
还不等林攸之多想什么,胃里泛起一阵痉挛,他现在这副身体似乎很长时间没有吃过饭了。
既来之,则安之,既然一个时空的自己已经死了,那在这个时空好好活着也不错。
活着最大,吃饭最大,目前还是填饱肚子活下去才是最重要的。
不过,林攸之摸着肚子找了一圈,一粒米也没找到,家徒四壁。
外边的雨淅淅沥沥,似乎小了一点,林攸之闻到了一丝烟火气,肚子接着发出了不甘的呐喊。
石头巷临街的一间屋子里,一群赤膊的汉子正起火烧着锅,里边炖着不知从哪里弄来的羊肉。
“大哥,听说今天被抄家的林家,还是个不小的官儿,这锦衣卫怎么说抄就抄了…….”
“笨蛋,小点声,现在城里闹锦衣卫厉害着呢,锦衣卫抄他们的,锦衣卫占了便宜,苦的是老百姓,他们吃肉,咱们兄弟也得喝点汤。”
林攸之脚下一空,不故意踩断了一根树枝,急中生智,发出一声猫叫。
不过,还没等他发出第二声,林攸之就被揪了出来,扔到了正滚着沸水的锅前。
林攸之咽了咽口水,敌众我寡,就算是平时,他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社畜都不可能打得过,更何况现在已经饿的快要晕过去了。
既然打不过,林攸之毅然决然地选择了加入。
“大哥,小弟着实是饿的没有办法了,这才敢来大哥们面前讨口吃,小弟就是个本本分分的生意人,我没钱给锦衣卫的那些大人,他们砸了我的摊子,还抢了我的老婆,我实在是走投无路。”林攸之立马朝着为首的汉子跪了下去,声泪俱下,“大哥,您放心,您今天说的话,我一句都不会往外说,您今天肯给小弟一口饭吃,以后小弟就跟着您干,今后您让我干啥我干啥,刀山火海,在所不辞……”
那赤膊汉子似乎对这个答案还算满意,对着林攸之露出了笑脸:“都是穷苦人,今后就算自家兄弟,兄弟不必客气,一双筷子的事儿,兄弟贵姓?”
林攸之悬着的心放了下来,心想着,还好天下劳动人民是一家,“小弟贱名林右,今后还望大哥多照顾。”
“小林哥,今后咱们就是好兄弟了。”林攸之被一个年纪十三四岁的叫石头的年轻人招呼了过去。
这顿饭虽然没什么味道,不过好歹也是填饱了肚子,补充了体力。
两天下来,林攸之也算是弄清了自己入伙的工作团体的性质。简单来说就是劫富济贫,说好听了叫侠义,说不好听了就是偷,而且专偷达官贵人。
林攸之的任务就是放风。穿着偷来的衣帽,装作前来探亲的下人,假意问路,吸引家丁侍卫的注意。达官贵人的余粮比老百姓几年的积蓄还要多久,几只鸡和几两银子这样的小偷小摸并不引人注目。
今天他们的目标是户部侍郎王崇远府。
这贪官似乎贪了不少油水,林攸之在正厅看到两个大腹便便的老头捋着胡子互相谄媚推诿着。
这一趟林攸之还顺道换了一套翠蓝色的孔雀锦袍。大摇大摆地跟在监察御史的轿子后随行出了王崇远府。
“小贼,今天算你倒霉,爷爷今天没穿官服,偷东西还偷到你爷爷头上了,走跟我去衙门。”
“大爷,求求您,您放了我吧,您就当小的瞎了眼,把我当个屁放了吧。”石头连连哀求。
林攸之看见石头被一个凶神恶煞的人像条丧家犬一样被揪着衣领。
因为石头年纪小,这次没有带他,没想到石头今天运气不好,撞上了瘟神。
林攸之整了整身上的孔雀锦袍,喊了句:“住手!”
那人似乎有些迟疑,眼中透着疑惑。
“这位,是监察御史连襟家的孙子,四日前在集市走丢,今日我来就是来请王大人帮忙,还不放开,吓着我们小爷,你担待得起吗?”
那人似乎有些动摇,林攸之指了指王家的大门,清了清嗓子,“我家大人不仅和王大人私交甚密,朝堂之上和指挥使大人的关系更是不一般,不知这位官爷是否要我找来王大人验证一番?”
一听到指挥使这三个字那人似乎被掐住了命门,立马赔笑道:“大人,是小人有眼不识泰山,冲撞了大人,小人知错,小人知错,少爷喜欢小人的东西,是小人的福气,小人的福气……”那人一边将怀里的东西一股脑地掏了出来,接着一步步地像后边退去。
“小林哥,你真的认识锦衣卫的人?”
“臭小子。”林攸之拍了一下石头的头,“我认识个头,骗他的,以后可别跟我学。”
“我倒是觉得跟你学,没什么不好。”石头嘴里嘟囔着两句,颠了颠荷包的重量,“小林哥,整整五两银子,这下咱们可捡到大便宜了。”
“咦,小林哥,这上边写的什么?”石头捡起刚刚那人一并扔下的一张纸来。
“好像是,通缉令,前大理寺卿林司南暗通反贼,意欲谋反,现肃清林氏余孽……”随手林攸之就扔到了一边,“谁反叛,关我屁事......”
不远处的面摊前,两个挑夫装扮的人放飞了一只信鸽。
“大人,听清楚了,那人姓林,不过与林司南并无关系。”
“林氏余孽,林司南的私生子林航无以为生,沦为乞丐,鼓动流民闹事,锦衣卫身负皇恩,当街斩杀。上头的意思是抓林氏余孽,生死不论。”声音着重在林氏这两个字顿了顿。
“是,大人。”
“一条贱命,活该当替死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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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街上,苏祁一人一马,一骑绝尘。
马蹄的蹄铁踏过雨后浸烂的泥巴,泥点子飞溅到路边杂草的叶片上,带起周围野草剧烈的摇晃。
北镇府司,昭狱内。
苏祁毕神色恭毕敬地跪在地上,衣襟暗藏血色,目光如炬却没有直视眼前人,“大人,林家余孽已进了刑部大牢。”
“好。”声音从苏祁头顶传来,带着一丝不容置疑的压迫感,“伤着了?”
苏祁紧了紧手指,看向左臂还未干的血痕,“小伤,无碍。”
“回去吧。”
这压迫的声音又从苏祁头顶传了过来。苏祁起身,抬眼时正好瞥见旁边已经没了牙齿的囚犯,被绑在老虎凳上,吐着血水,已经没了人的样子。
两日前,他还是风光无限的大理寺卿。
诏狱,光这两个字就足以让人闻风丧胆。不论是什么人,只要进了这儿,再硬的骨头也会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锦衣卫,是旁人嘴里的栋梁之材,心里皇帝的奴才,一群只属于天子的狗。
苏祁的义父苏豫明就是这群狗的头儿。
苏祁走出镇府司,迎面来的风就又给胳膊上的划痕添了一阵刺痛。
一个小太监叫住了苏祁,俯身贴着耳朵对苏祁说了两句话。
“赵公公,林司南反叛,暂无……”苏祁身子稍鞠了鞠。
“苏大人,这是殿下的意思。”司礼监的太监赵苟拍了拍苏祁的肩膀,打断了他的话,再没有多说什么,径直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