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牧今年多大了?”

    “六岁。”

    “过去的事情,你还记得多少?”

    云牧想了想,“我的家很大,有很多花,有树……还有大池塘!小玉经常陪着我去池塘喂鱼,有很多鱼呢,姐姐,什么颜色的鱼都有。”

    “小玉是谁?”

    “就是陪着我玩,还给我梳头发的姐姐。”

    陆清鹊心想,难道是丫鬟?

    她问,“你的家里是不是有好多个这样的姐姐?”

    “嗯,还有好多个呢,她们都会陪着我玩,但是她们的衣服都是一个样子,害我有时候认错了人。”

    陆清鹊现在确定了,那就是丫鬟。

    云牧家应该是富庶人家的宅邸,或者某座官员府邸。

    陆清鹊继续问,你还记得其他事情吗?

    云牧眨眨眼睛,“经常还有人来我家,找我爹,带着好多东西,他们进门就只顾和我爹说话,一点儿都不好玩。”

    “还有呢?”

    “我养了一只小狗,叫小白,很可爱,可是后来它走丢了,我很伤心。姐姐,我是不是永远也见不到它了?”

    “不会的,它肯定还好好活着,现在啊,说不定被哪个好心人收养了。你以后一定会再见到它的。”陆清鹊安慰他。

    “我好想它,我经常梦见它,可是梦里它又不肯理我,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姐姐,是我哪里做错了吗?”

    云牧一双湿漉漉的乌黑眸子看着陆清鹊,眼神中隐隐透出的是自责愧疚还有伤心。霎时间,陆清鹊的心紧缩了一下。

    陆清鹊摸摸他的头发,“小牧,你没有做错。小白不理你,是因为它还不懂得怎样表达感情。它不理你,是想要得到你更多的爱,而不是怪你。”

    “你要知道,我们表达爱的方式有很多,拥抱是一种,撒娇也是一种,甚至不理你、冲你发脾气,这也是表达爱的方式,只不过不被我们接受罢了。你能明白吗?”

    云牧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姐姐,你这样说,意思是小白还像以前一样喜欢我,还愿意和我玩,是这样吗?”

    “当然是啊。”

    云牧又高兴起来。

    “姐姐,谢谢你,我好喜欢你呀!”云牧的眼睛亮晶晶的。

    陆清鹊微微一笑,并未说话。

    虽然她仍保持着冷静,可内心早就欢欣鼓舞了。

    得到一个小孩子的称赞,真的是一件美妙无比的事情。

    “好了,”陆清鹊说道,“我们吃饱饭了,现在,咱们该做些什么事情好呢?”

    云牧歪了歪头,问道,“姐姐,你晚上都做什么事情啊?”

    “读书写字,或者缝衣服、做女红。”

    “好呀,好呀,我也会写字,我会写很多字呢!”

    “这么厉害吗?那写给我看看吧!”

    陆清鹊找出纸笔,云牧直接趴在桌子上写起了字,虽然稍显稚嫩,但胜在字迹端正,整齐干净,也是很不错的。

    陆清鹊不禁对他刮目相看。

    他的品质不同于平常的少爷,聪明机灵,又很亲近人,身上丝毫没有傲气和纨绔习气。

    看来云牧的爹娘很重视对他的教导,只是……陆清鹊看了一眼正卖力写字的云牧,心里叹息一声,这么年幼便失去了双亲,真是令人悲叹。

    看着那个瘦瘦小小的身体,陆清鹊暗暗想道,只要云牧还在这里住着,她会好好地照顾他。

    至少,等他长大成人,再回想起这段时光,是充满爱和温暖的。

    陆清鹊端坐在一旁,右手托腮,心里打算起将来的日子。

    现在的积蓄勉强养活自己,可是,若再加上一个人,势必会加重生活负担,那时,又该怎样去赚取更多钱维持生活呢?

    话说回来,自己就只是把云牧领回家,暂时照顾,他将来去向怎样,她一点都不明确。

    她也问过云牧是否还有亲戚,得到了否定的回答。可她认为,或许云牧只是不知道自己有什么亲戚,何况他的父母不是官员便是富商,朋友或亲戚肯定不少,这个世代,谁不愿和有权势地位富贵的人结交呢。

    如果能找到云牧父母的亲朋,并且他们愿意抚养他,那么也可以放心地将云牧交给他们了。

    眼下还寻不到他的亲戚,就暂时在这里住下吧,陆清鹊想,生活虽然简朴些,总归能饱腹,还有个住处。

    时候不早了,陆清鹊烧好热水,让云牧好好洗漱了一番。

    她翻箱倒柜,找到几年前一件旧衣服,套在云牧身上。衣服大了些,把他的身子完完全全遮盖住了,陆清鹊看着云牧的样子,禁不住笑起来。

    云牧有些为难地打量着穿在身上的衣服,说道,“姐姐,这件衣服好大,我该怎么走路?”

    陆清鹊翘着嘴角,心情很好,说道,“没关系,你不用走路,跳着或者滚来滚去就可以了。”

    云牧疑惑地抬起头,“这样可以吗?”没等陆清鹊说话,他直接向前跳起来,宽松的衣服挂在他身上晃晃荡荡,差点将他绊倒。

    陆清鹊笑着接住他,帮他整理好衣服,摸摸他的头发,说道,“好了,不要闹了,摔倒可就不好了。”

    云牧看着陆清鹊,亮晶晶的眼睛熠熠生光。

    陆清鹊这才发现,云牧原来是个挺俊俏的孩子,眼睛大而明亮,皮肤细腻白皙,鼻子和嘴巴小巧漂亮,不知道的人恐怕会错认为是女孩子。

    这样一看,云牧长大后肯定会是个美男子啊,不知道会迷倒多少女子呢。陆清鹊感慨。

    夜色加深,霜气增重。

    陆清鹊铺好床,叫过来云牧,把他安置好后,便轻轻带上门出去了。

    陆清鹊回到堂屋,又找来自己一件很久不穿的旧衣服,按照云牧的身量裁短,又用针线仔仔细细地缝好。

    昏暗的油灯之下,陆清鹊的影子映在纸窗上,显得如此温暖又令人安心。

    想到一墙之隔有个可爱的小孩子正呼呼睡着觉,陆清鹊嘴角不由得翘起来。

    云牧虽然是小孩子,不懂什么人情世事,可有他在旁,相处中也很快乐。

    只是以后若是找到了云牧父母的亲戚或朋友呢?

    她忽然感到一阵失落,云牧最终还是要离开的。

    第一眼见云牧,她就对这个小男孩有着好感,他乖巧懂事,和她一样也失去了父母,这使陆清鹊对他产生了一种“同病相怜”的感觉。

    可云牧与自己无亲无故,他最好的选择还是同与他父母有亲近关系的人一起生活,只有他们才会完全接纳他并且悉心照顾他。

    陆清鹊轻轻地舒了口气,还是顺其自然吧。

    油灯快燃完时,陆清鹊终于缝好衣服,她站起身来,舒服地伸展胳膊,然后拿起衣服抖擞几下,看着自己的成果,很满意。

    比不上成衣店的衣服精美,可只要能挡风御寒,不失其本分,就是好衣服。

    熄灭油灯,屋子里暗了下来,可窗外的月光正盛,透过窗户撒在屋里,铺了一地,像是白纱。

    陆清鹊悄悄走进云牧睡觉的房间,他侧身背对着房门,乌黑的头发散开,随意地铺在枕头上,被子也被他踢开,搭在床边垂下来。

    陆清鹊转到床的那边,正对着云牧的脸庞。她抓过被子,轻轻地拉上来,盖在云牧的身上。看着他翻了个身舒服地哼了一声,陆清鹊轻笑了一声。

    现在云牧正仰躺着,陆清鹊的视线瞥向他,月光明亮,可以将他的小脸看得清清楚楚。一片水光晃过,陆清鹊微怔了一下,又望向他的脸,这才看到,他的脸上湿漉漉的。

    陆清鹊立刻反应过来,他哭过。她伸过手去,轻轻地拭去云牧脸上的泪痕,静坐了半晌。

    现在的她,心中清明一片。

    云牧年幼,便经历了这样的苦难,承受着超出同龄人的痛苦,这苦难对他来说,毕竟还是太大了些。

    陆清鹊静悄悄地坐着,望向窗外,看着那一轮明月,似乎比昨日更加明亮,仔细一看才发现,天空没有云层遮挡,寥阔了几分。白玉盘似的月亮悬挂在天空,煞是好看。

    她带上了门,悄悄走了出去。

    *

    第二天陆清鹊起了个大早,劈柴生火,煮了一锅白粥,又用碗盛了一些自己做的咸菜,热了热馒头,便喊云牧起床。

    一开门发现小云牧已经穿好了衣服,乖巧地坐在床边等着了。

    陆清鹊好一阵惊讶,本以为富贵家出来的公子生活上处处有人照料,总会习惯于别人来伺候,却不想云牧年纪尚小,自理能力倒是不错。

    饭后,两人闲聊起来,不知说起什么,云牧欢欢喜喜地拉着陆清鹊的手说着,姐姐,我娘经常给我买糖吃,还有小玉,她会带我出去玩耍,路上我想要什么她就给我买什么,每次回家,东西多得都拿不了。

    陆清鹊笑着回应,随口问道,你们经常去哪里玩呢?

    云牧掰着手指数到,去很多地方玩呢!有时候去庙会,有时候去集市,晚上还有夜市,可以看杂耍,小玉还给我买花灯,有小兔子、小马、小猴子的,可好看了。

    夜市?陆清鹊皱眉想了想,别说这里,就连附近十里八村都没有夜市。除非大城里才有夜市,难道云牧的家其实是在大城里?想想也是,如果云牧是某个富商或者官员的儿子,住在大城里也在情理之中。

    只是,这里离得近的大城就是故名城,故名城又和离城相毗邻,然后再远些就是京城了。倘若云牧的家在离得最近的故名城,相距这么远,他怎么到这里来的?更别说离城和京城了,那更是遥远。

    之前自己匆匆忙忙地,还一直忘记问云牧是怎么到这里来的。

章节目录

只想当种田女奈何命运不许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零九破只为原作者羽诺禾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羽诺禾并收藏只想当种田女奈何命运不许最新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