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章
邬云珠诧异地抬起头,愣住了。
对面是一个高高的青年。穿着黑色宽松羽绒服,微微敞开,露出里面打底的灰色卫衣。头发微卷,眼睛亮亮的,鼻梁很挺,嘴巴咧开露出一口整齐白净的牙齿。确实如李阿姨说得那般,阳光帅气。
此时邬云珠嘴边还叼着一小节鸭肠。赶忙状似淡定地三两下包嘴里,放下筷子,扯了张纸捂住嘴,一边擦油一边高冷地点点头。因为嘴里还有东西,不方便说话,只好嗯嗯两声。
好家伙,老熟人了。
对啊,申这么少见的姓,之前怎么就没有想到呢。
是他,申思乐。
要说申思乐和邬云珠,其实也没啥关系。
差不多十年没见过的老同学罢了。
但邬云珠对他至今还有印象的原因,说来有些惭愧,申思乐是她活了25年,唯一一朵勉强可以算上的桃花。
邬云珠也有点纳闷,自己长得不说多好看,起码也是眉清目秀吧,怎么活到25岁,居然还是母胎单身?
高中没人追,姑且算是学校管的严,大家都专心学习的缘故。
等到了大学,也没有人追。
好吧,应该是自己太宅,总是待宿舍不爱出门,不参加社团活动的缘故。
等工作了,好家伙,早10晚10压根儿没时间认识异性。部门里唯二两个男士,一个结婚了,一个准备结婚了。
于是就这么单着了。
看到同事秀恩爱,邬云珠偶尔也感到有点后悔,早知道自己会母胎单身,就该从娃娃抓起,早点早恋,练练技术的,害。
这个时候,难免就会想起,自己那唯一一朵桃花。
申思乐的故事,还是有点抓马的。
他是初二时转学到邬云珠班上的。他性格很外向,很快就和班上同学打成一片了。
他家里条件不错。上下学骑一辆崭新的红色可变速自行车,在一伙灰扑扑的自行车大军中,是最亮眼的崽;在智能机还未普及、沟通全靠校门口小卖部3毛钱一分钟付费电话的时代,他居然有手机;不在学校吃五块钱一顿的午饭,而是顿顿在校门口饭店里吃......
这在小镇上妥妥是富二代。
十三四岁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班上开始有女生悄悄看青春小说,脑海里出现各种粉红泡泡。
申思乐这家伙,转校生+富二代+长得帅,几乎是buff叠满了,所以班里不少女生都暗恋他。
当然,邬云珠并不是其中一个。
那时候邬云珠不太瞧得上他。这家伙成绩一般,整天心思都放在打扮上。
初中大家都不讲究,一套衣服穿一周再换是基本操作。他呢,基本上一两天就换一套衣服,哪怕是规定要穿校服的周一,他也不拉校服拉链,刻意露出自己好看的内搭。动不动掏出一个小镜子整理下发型,甚至有几次,邬云珠瞥见他上课的时候还照镜子。
荒唐!简直是不务正业。
学生时代,邬云珠喜欢成绩好的人,可惜没谁成绩比自己好,嘻嘻嘻,所以当然是最喜欢自己啦!
后来有玩得好的女生来跟邬云珠八卦,说申思乐喜欢她。
邬云珠有点无语,心里想着,这些人一天天的,不好好学习,心里都在想些啥?
不过被人喜欢,总归是一件挺开心的事,有种被人肯定的欣喜。
不管怎么说,喜欢自己,说明他眼光还是很不错的。
那个女生好像变成了申思乐肚子里的蛔虫,啥都知道,总是来跟邬云珠传话。
她说,申思乐课堂上不是在照镜子,而是在透过镜子悄悄看邬云珠。
她说,有一次数学课上老师出了一道很难的题,全班就只有邬云珠一个人举手,那一瞬间好像整个人在发光,申思乐就是那一刻,一下子就喜欢上她的。
她说,申思乐看到邬云珠的餐具已经很旧了、变型了还在用,所以悄悄买了一套新餐具,准备圣诞节的时候送给邬云珠。
后来果然,圣诞节的时候,申思乐神神秘秘地递给邬云珠一个盒子,说是圣诞礼物。
邬云珠不收。
申思乐说,全班人人他都送了,就是表示下同学情,收下吧。
邬云珠坚持不收,推拒之下,不小心把盒子撞翻了,里面满满当当塞满了小礼物。
是之前有次同学们一起逛街,邬云珠拿起来打量过的每件小东西:有粉粉的发卡、小兔子橡皮擦、形状奇奇怪怪的魔方、印着花纹的便签纸...还有一套很精美的餐具。
邬云珠心里有些愧疚。
第一次被人这么用心对待,说不感动是不可能的。
但是初中生怎么能早恋呢?
早恋就会成绩变差,成绩差就考不上好学校,考不上好学校就找不到好工作,一辈子就完了。
邬云珠不知道该怎么拒绝,愣住了几秒,转身跑了。
后来听说,申思乐又追了另一个女生。买了一大把香槟玫瑰要送人家,人家不收,他追在自行车后面跑了两条街,终于把花送出去,人也追到了。
于是邬云珠心里仅剩的那一丝愧疚也消失了。
后来高中,邬云珠去了省里更好的学校,大学和工作也在外地,只在过年的时候回去几天。和以前的同学基本断了联系。也就不清楚申思乐后来的情况了。
哎,这抓马的过去啊。
思绪回到现在,虽然十几年没见过了,还是能认出小时候的影子的。
从初中起就知道照镜子捯饬发型的臭美小子,现在更帅了。
微卷的发型给他增加了一丝不羁;看起来随性的打底卫衣,系带被很心机地弄了点造型;手上还戴了两个叠戴的指环,率性和精致奇妙地融合到了一起。
想起这家伙,初中就那么会,在同龄人只知道扯心仪女生头发的时候他就知道买礼物送女生了,还会逛街时观察人家喜欢什么跟着偷偷买下来,那时候他才是个12、13岁的小屁孩啊。
现在这么多年下来,肯定也是情场里打滚,经验丰富了。当健身房教练,怕是有很多人要跟他买课吧。
“邬云珠,你该不会不记得我了吧!”见邬云珠迟迟没说话,申思乐的嘴角有点耷拉下来,显得有几分委屈。
“乐乐你们认识?”严阿姨看了看两人,问道。
“我记性好的很,记得的!”终于把嘴巴里的菜咽下去了,邬云珠笑着说,“申思乐嘛,我们是初中同学。好多年没见了。”
“邬云珠以前一直是我们全校第一。后来还走自招,考上了蓉城的高中。”申思乐对严阿姨解释。
“喔,巧了,你们居然以前还是同学!不过也对,镇上就那么两所初中。”严阿姨没有在意这个小插曲,挪了下椅子,给申思乐留出更宽敞的位子。
“你呢,你后来在哪里去读书啦?”毕竟是曾经的老同学,邬云珠还是有点好奇同学的际遇。
“我高中也没在镇上读,去我外婆他们老家读书了,盐城。然后大学是在蓉城读的。你大学是在蓉城吗?”申思乐定定看着邬云珠,无比专注。
“没,我大学去申城了。后来工作也一直在申城。听说你现在在蓉城做健身教练?怎么样?”想话题还真不是邬云珠的强项。于是又拿起筷子,边挑菜边聊,显得没那么尴尬。
“还可以,我挺喜欢健身的,既锻炼身体,又能赚钱。不过肯定比不上你们坐办公室的,高材生。”申思乐虽然嘴巴上在贬低自己,夸着邬云珠,但神情没有半分自怨自艾,显然他对自己的职业是很认同的,并没有觉得自己比不上别人,是个很自信的人。
“你耍朋友了嘛?准备之后一直在申城发展吗?”申思乐低头一边调油碟,一边状似随意地问到。
...邬云珠小小地僵硬了一秒,怎么回事儿,老一辈不懂事,年轻人还能不懂嘛?能不能有点边界感了,不知道“学习怎么样”“赚多少钱”“结婚没”“生娃没”是年轻人最讨厌的四个问题嘛。前两个问题,一向作为“别人家孩子”的邬云珠是不带怕的,后两个就尴尬了。
要换个场合,随便吹自己谈过几个朋友都无所谓,偏偏爸妈都在,不好扯谎。
要直说吧,快奔三的人,同龄人有的二胎都生了,自己还母胎单身,总觉得有些丢脸。
“这娃儿天天加班多得很,哪有时间耍朋友哦。”邬云珠正纠结着怎么说,亲爱的母上大人就把自己卖了个干净。“现在这一辈真的太造孽了,经常加班到十一二点,一点不像我们那些年生那么轻松。喊她回蓉城来吧,她又不回,硬是要待到申城那边。”
“申城那边多多少少工资要高一些。”邬云珠弱弱地辩解。
一听到要自己回蓉城的话,邬云珠就有点头大。她可一点也不觉得一个人孤身在外有多惨,巴不得远离家人朋友,远离唠叨和人际关系。
“再高也买不起申城的房子,也留不下去。”邬妈妈继续拆台。
“现在年轻人都有自己的想法。”严阿姨来打圆场,“看你们养的这女儿多好,读书能干,赚钱也能干。我们羡慕都羡慕不来哦!”
“怎么,我这个儿子给你丢脸啦?”申思乐插科打诨,成功把火力吸引到了他那边。
“你啊,看看你们同学多厉害,人家在申城工作,一个月两三万呢。”严阿姨数落起自己儿子来也是毫不留情,”再看看你,整天就知道捣腾头上那几根毛,一个男娃娃,搞那么好看干什么。什么时候也好好花花心思在工作上。”
申思乐没搭腔,嘴巴微微撅起来,翻了个白眼。得益于那张脸,做什么表情都赏心悦目,连翻白眼也只显得灵动调皮。
“哎呀,大过年的,娃儿们好不容易过年回来,莫在那儿叨叨叨。”申叔叔举起酒杯,“来来来,碰一个!新年快乐!”
对面是一个高高的青年。穿着黑色宽松羽绒服,微微敞开,露出里面打底的灰色卫衣。头发微卷,眼睛亮亮的,鼻梁很挺,嘴巴咧开露出一口整齐白净的牙齿。确实如李阿姨说得那般,阳光帅气。
此时邬云珠嘴边还叼着一小节鸭肠。赶忙状似淡定地三两下包嘴里,放下筷子,扯了张纸捂住嘴,一边擦油一边高冷地点点头。因为嘴里还有东西,不方便说话,只好嗯嗯两声。
好家伙,老熟人了。
对啊,申这么少见的姓,之前怎么就没有想到呢。
是他,申思乐。
要说申思乐和邬云珠,其实也没啥关系。
差不多十年没见过的老同学罢了。
但邬云珠对他至今还有印象的原因,说来有些惭愧,申思乐是她活了25年,唯一一朵勉强可以算上的桃花。
邬云珠也有点纳闷,自己长得不说多好看,起码也是眉清目秀吧,怎么活到25岁,居然还是母胎单身?
高中没人追,姑且算是学校管的严,大家都专心学习的缘故。
等到了大学,也没有人追。
好吧,应该是自己太宅,总是待宿舍不爱出门,不参加社团活动的缘故。
等工作了,好家伙,早10晚10压根儿没时间认识异性。部门里唯二两个男士,一个结婚了,一个准备结婚了。
于是就这么单着了。
看到同事秀恩爱,邬云珠偶尔也感到有点后悔,早知道自己会母胎单身,就该从娃娃抓起,早点早恋,练练技术的,害。
这个时候,难免就会想起,自己那唯一一朵桃花。
申思乐的故事,还是有点抓马的。
他是初二时转学到邬云珠班上的。他性格很外向,很快就和班上同学打成一片了。
他家里条件不错。上下学骑一辆崭新的红色可变速自行车,在一伙灰扑扑的自行车大军中,是最亮眼的崽;在智能机还未普及、沟通全靠校门口小卖部3毛钱一分钟付费电话的时代,他居然有手机;不在学校吃五块钱一顿的午饭,而是顿顿在校门口饭店里吃......
这在小镇上妥妥是富二代。
十三四岁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班上开始有女生悄悄看青春小说,脑海里出现各种粉红泡泡。
申思乐这家伙,转校生+富二代+长得帅,几乎是buff叠满了,所以班里不少女生都暗恋他。
当然,邬云珠并不是其中一个。
那时候邬云珠不太瞧得上他。这家伙成绩一般,整天心思都放在打扮上。
初中大家都不讲究,一套衣服穿一周再换是基本操作。他呢,基本上一两天就换一套衣服,哪怕是规定要穿校服的周一,他也不拉校服拉链,刻意露出自己好看的内搭。动不动掏出一个小镜子整理下发型,甚至有几次,邬云珠瞥见他上课的时候还照镜子。
荒唐!简直是不务正业。
学生时代,邬云珠喜欢成绩好的人,可惜没谁成绩比自己好,嘻嘻嘻,所以当然是最喜欢自己啦!
后来有玩得好的女生来跟邬云珠八卦,说申思乐喜欢她。
邬云珠有点无语,心里想着,这些人一天天的,不好好学习,心里都在想些啥?
不过被人喜欢,总归是一件挺开心的事,有种被人肯定的欣喜。
不管怎么说,喜欢自己,说明他眼光还是很不错的。
那个女生好像变成了申思乐肚子里的蛔虫,啥都知道,总是来跟邬云珠传话。
她说,申思乐课堂上不是在照镜子,而是在透过镜子悄悄看邬云珠。
她说,有一次数学课上老师出了一道很难的题,全班就只有邬云珠一个人举手,那一瞬间好像整个人在发光,申思乐就是那一刻,一下子就喜欢上她的。
她说,申思乐看到邬云珠的餐具已经很旧了、变型了还在用,所以悄悄买了一套新餐具,准备圣诞节的时候送给邬云珠。
后来果然,圣诞节的时候,申思乐神神秘秘地递给邬云珠一个盒子,说是圣诞礼物。
邬云珠不收。
申思乐说,全班人人他都送了,就是表示下同学情,收下吧。
邬云珠坚持不收,推拒之下,不小心把盒子撞翻了,里面满满当当塞满了小礼物。
是之前有次同学们一起逛街,邬云珠拿起来打量过的每件小东西:有粉粉的发卡、小兔子橡皮擦、形状奇奇怪怪的魔方、印着花纹的便签纸...还有一套很精美的餐具。
邬云珠心里有些愧疚。
第一次被人这么用心对待,说不感动是不可能的。
但是初中生怎么能早恋呢?
早恋就会成绩变差,成绩差就考不上好学校,考不上好学校就找不到好工作,一辈子就完了。
邬云珠不知道该怎么拒绝,愣住了几秒,转身跑了。
后来听说,申思乐又追了另一个女生。买了一大把香槟玫瑰要送人家,人家不收,他追在自行车后面跑了两条街,终于把花送出去,人也追到了。
于是邬云珠心里仅剩的那一丝愧疚也消失了。
后来高中,邬云珠去了省里更好的学校,大学和工作也在外地,只在过年的时候回去几天。和以前的同学基本断了联系。也就不清楚申思乐后来的情况了。
哎,这抓马的过去啊。
思绪回到现在,虽然十几年没见过了,还是能认出小时候的影子的。
从初中起就知道照镜子捯饬发型的臭美小子,现在更帅了。
微卷的发型给他增加了一丝不羁;看起来随性的打底卫衣,系带被很心机地弄了点造型;手上还戴了两个叠戴的指环,率性和精致奇妙地融合到了一起。
想起这家伙,初中就那么会,在同龄人只知道扯心仪女生头发的时候他就知道买礼物送女生了,还会逛街时观察人家喜欢什么跟着偷偷买下来,那时候他才是个12、13岁的小屁孩啊。
现在这么多年下来,肯定也是情场里打滚,经验丰富了。当健身房教练,怕是有很多人要跟他买课吧。
“邬云珠,你该不会不记得我了吧!”见邬云珠迟迟没说话,申思乐的嘴角有点耷拉下来,显得有几分委屈。
“乐乐你们认识?”严阿姨看了看两人,问道。
“我记性好的很,记得的!”终于把嘴巴里的菜咽下去了,邬云珠笑着说,“申思乐嘛,我们是初中同学。好多年没见了。”
“邬云珠以前一直是我们全校第一。后来还走自招,考上了蓉城的高中。”申思乐对严阿姨解释。
“喔,巧了,你们居然以前还是同学!不过也对,镇上就那么两所初中。”严阿姨没有在意这个小插曲,挪了下椅子,给申思乐留出更宽敞的位子。
“你呢,你后来在哪里去读书啦?”毕竟是曾经的老同学,邬云珠还是有点好奇同学的际遇。
“我高中也没在镇上读,去我外婆他们老家读书了,盐城。然后大学是在蓉城读的。你大学是在蓉城吗?”申思乐定定看着邬云珠,无比专注。
“没,我大学去申城了。后来工作也一直在申城。听说你现在在蓉城做健身教练?怎么样?”想话题还真不是邬云珠的强项。于是又拿起筷子,边挑菜边聊,显得没那么尴尬。
“还可以,我挺喜欢健身的,既锻炼身体,又能赚钱。不过肯定比不上你们坐办公室的,高材生。”申思乐虽然嘴巴上在贬低自己,夸着邬云珠,但神情没有半分自怨自艾,显然他对自己的职业是很认同的,并没有觉得自己比不上别人,是个很自信的人。
“你耍朋友了嘛?准备之后一直在申城发展吗?”申思乐低头一边调油碟,一边状似随意地问到。
...邬云珠小小地僵硬了一秒,怎么回事儿,老一辈不懂事,年轻人还能不懂嘛?能不能有点边界感了,不知道“学习怎么样”“赚多少钱”“结婚没”“生娃没”是年轻人最讨厌的四个问题嘛。前两个问题,一向作为“别人家孩子”的邬云珠是不带怕的,后两个就尴尬了。
要换个场合,随便吹自己谈过几个朋友都无所谓,偏偏爸妈都在,不好扯谎。
要直说吧,快奔三的人,同龄人有的二胎都生了,自己还母胎单身,总觉得有些丢脸。
“这娃儿天天加班多得很,哪有时间耍朋友哦。”邬云珠正纠结着怎么说,亲爱的母上大人就把自己卖了个干净。“现在这一辈真的太造孽了,经常加班到十一二点,一点不像我们那些年生那么轻松。喊她回蓉城来吧,她又不回,硬是要待到申城那边。”
“申城那边多多少少工资要高一些。”邬云珠弱弱地辩解。
一听到要自己回蓉城的话,邬云珠就有点头大。她可一点也不觉得一个人孤身在外有多惨,巴不得远离家人朋友,远离唠叨和人际关系。
“再高也买不起申城的房子,也留不下去。”邬妈妈继续拆台。
“现在年轻人都有自己的想法。”严阿姨来打圆场,“看你们养的这女儿多好,读书能干,赚钱也能干。我们羡慕都羡慕不来哦!”
“怎么,我这个儿子给你丢脸啦?”申思乐插科打诨,成功把火力吸引到了他那边。
“你啊,看看你们同学多厉害,人家在申城工作,一个月两三万呢。”严阿姨数落起自己儿子来也是毫不留情,”再看看你,整天就知道捣腾头上那几根毛,一个男娃娃,搞那么好看干什么。什么时候也好好花花心思在工作上。”
申思乐没搭腔,嘴巴微微撅起来,翻了个白眼。得益于那张脸,做什么表情都赏心悦目,连翻白眼也只显得灵动调皮。
“哎呀,大过年的,娃儿们好不容易过年回来,莫在那儿叨叨叨。”申叔叔举起酒杯,“来来来,碰一个!新年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