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夫君回门了
可尽管如此,他也没有办法拿看待正常人的眼光看沈檀。
她是马匪,打家劫舍,逼良为......逼良做压寨相公,实在为人不齿!
他紧抿着唇,别开眼不搭理她。
沈檀的一番热心被无视,十分受伤,垮下脸坐在了陆行隽身旁。
要说十八岁吧,实在是个叛逆的年龄。
陆行隽又是个性格十分别扭的人,要想拿言语感动他,可能性基本为零。
思来想去,沈檀还是决定对症下药。
“陆行隽,你想回家吗?”
一直没有动弹的陆行隽终于有了动作,他的脸上没有一丝欣喜,反而带着几丝防备:“你想要赎金?”
沈檀愣了。
啥玩意啊,她只是想送他回家,顺便跟着他回家。
她一点也不想一辈子做个马匪啊!
看沈檀不答,陆行隽冷笑两声:“我的命不值钱,你倒不如把那些马拿去卖了,兴许比我还值钱。”
听听,这是多么自卑又颓废的人才能说出来的话啊。
命都不值钱了。
一瞬间,沈檀的同情心达到了盛世巅峰。
她眼眶湿润,“你别说这样的话,乡下的猪被杀之前都得嗷两下,你怎么能这么不爱惜生命呢?”
陆行隽被气笑了。
他活了十八年,头一回一天之内被一个女人拿来和猪比较两次。
一个马匪劝他爱惜生命?实在可笑。
沈檀看他笑了,以为自己劝说成功,麻子脸上漾出一丝甜笑。
陆行隽看着那张脸,额头青筋直跳,他哑着声音道:“你别笑。”
“奴家笑得不好看?”沈檀眨巴眼,故作娇羞。
让你丫咬我那么使劲,恶心死你。
陆行隽无力的遮住自己的眼睛,眼不见为净。
“陆行隽,其实我的身世也很坎坷。”沈檀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既然“美色”行不通,那就只能曲线救国——装可怜来博取同情了。
“我本来是富贵人家的小姐,但是被奸人所害,被遗弃在这鹰嘴山上,后来幸亏被老寨主收养了,才捡起一条小命。”
陆行隽不说话,心中腹诽:“编,继续编。”
“我一直想离开这个地方,劫持你也不是我的本意,只是瞧着你是去京城的,兴许认识我的爹娘,所以才劫持了你,想让你带我回京城,找到我的家人。”
沈檀边说,边刻意吸了吸鼻子,偷偷打量着陆行隽的脸色。
无奈,某人依旧做死尸躺。
“我真的很不甘心,害我之人在京城过着富贵日子,我却在这儿做刀尖上舔血的勾当,陆行隽,”她顿了顿,垂下眼眸,万分怅然道,“你说,我爹要是知道我成了个马匪,他大理寺卿的位置,还能做得安稳吗?”
在听到“大理寺卿”四个字后,一直没有动作的陆行隽突然睁开了眼。
“你说谁?”
他侧目,望着面前梨花带雨的沈檀。
“大理寺卿,沈修。”
话毕,一长串眼泪如断了线的珍珠簌簌落下。
沈檀快被自己的演技折服了。
早知道她的演技如此优秀,当年就应该报考艺术系,而不是被家人逼着去学医。
她这话半真半假,大理寺卿沈修是真,沈修的女人走失也是真。
当初作者曾在书里一笔带过沈修家中的事情,提及过他有一个六岁的女儿被奸人所害,将她丢弃在荒山野岭,后来被野兽生吞入腹,着实惨烈。
如今万不得已,她只能冒充着沈修那个早夭的女儿了。
要说这沈修,和陆行隽还是很有干系的。
书中,沈修的二女儿嫁给了陆行隽的庶出弟弟,算得上是姻亲关系了。
有这么一层关系在,日后想接近陆行隽就方便多了。
陆行隽默不作声的打量着沈檀。
她是沈修的女儿?
他也曾听闻沈修的大女儿年幼走失,再无音讯,可这个沈檀的样子......怎么也不像是一个高门贵女。
“我知道你不信,你若是不信,不妨修书去京城,让人问问沈修,他的原配王兰香当初死时,是否让他好好照顾檀儿,是否让他切莫再宠妾灭妻!”
陆行隽的紧绷的唇微微松动,眼中闪过一丝茫然。
她为何会知道沈修宠妾灭妻的事情?这件事情在京城都鲜少人知,只以为当时的王夫人死于痨病,就连他,也只是在祖母与父亲的家书中略知一二。
难道真的......
他无奈的扶额。
半晌。
“我带你回京便是。”
“真的?!”她的眸中陡然放出一道亮光,宛如夜空最璀璨的星。
这孩子,也太好骗了吧!
陆行隽心中划过一丝不忍,年幼被遗弃,在这肮脏地活了这么多年,只想找到一丝回家的希望。
“我既然说出,自然不会骗你。”
他闷闷道,胸口一阵抽痛,他捂着嘴闷咳几声。
沈檀收起笑容,“你身上的毒已经侵入五脏六腑,再强行使用内力,只会加快毒素发作。”
“你懂医术?”
陆行隽眯起眼,他的眼睛生得极其好看,眼眸狭长,眸光潋滟,眼尾一颗朱砂痣,眼波流转之间给他英气的五官带上一丝阴柔之色。
“噢,李老头给猪扎针的时候瞧过几眼。”
沈檀面不改色的撒谎,“你的毒可以解,你要是不介意,我兴许能试一试,只是中毒时间过长,要想治愈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陆行隽听到“猪”这个字就开始头疼。
“你出去吧,我需要静一静。”
拿他中毒和猪染疾来相比,他是疯了才会把自己的身体交代给她。
他再度背过身去,身子蜷缩成一团,忍着五脏六腑的疼痛。
沈檀也没想久留。
她得赶紧收拾包袱,在官兵来之前遣散寨子里的人。
她离开屋子,麻子依旧蹲守在屋门前。
“大当家的,拿下没有?”
得了他的真传,大当家的肯定拿下那个小白脸了吧?!
沈檀现在心情正好,不和麻子计较,叉着腰吆喝着:“明日,我要和夫君回门了,你们把寨子里的家当分了吧,以后山高路远,有缘再会!”
麻子一听,顿时石化。
回,回门?
因为一个小白脸,大当家的连寨子都不要了,打算去做良家妇女了?
害!男女之情果然耽误他们称霸鹰嘴山的雄途霸业!
她是马匪,打家劫舍,逼良为......逼良做压寨相公,实在为人不齿!
他紧抿着唇,别开眼不搭理她。
沈檀的一番热心被无视,十分受伤,垮下脸坐在了陆行隽身旁。
要说十八岁吧,实在是个叛逆的年龄。
陆行隽又是个性格十分别扭的人,要想拿言语感动他,可能性基本为零。
思来想去,沈檀还是决定对症下药。
“陆行隽,你想回家吗?”
一直没有动弹的陆行隽终于有了动作,他的脸上没有一丝欣喜,反而带着几丝防备:“你想要赎金?”
沈檀愣了。
啥玩意啊,她只是想送他回家,顺便跟着他回家。
她一点也不想一辈子做个马匪啊!
看沈檀不答,陆行隽冷笑两声:“我的命不值钱,你倒不如把那些马拿去卖了,兴许比我还值钱。”
听听,这是多么自卑又颓废的人才能说出来的话啊。
命都不值钱了。
一瞬间,沈檀的同情心达到了盛世巅峰。
她眼眶湿润,“你别说这样的话,乡下的猪被杀之前都得嗷两下,你怎么能这么不爱惜生命呢?”
陆行隽被气笑了。
他活了十八年,头一回一天之内被一个女人拿来和猪比较两次。
一个马匪劝他爱惜生命?实在可笑。
沈檀看他笑了,以为自己劝说成功,麻子脸上漾出一丝甜笑。
陆行隽看着那张脸,额头青筋直跳,他哑着声音道:“你别笑。”
“奴家笑得不好看?”沈檀眨巴眼,故作娇羞。
让你丫咬我那么使劲,恶心死你。
陆行隽无力的遮住自己的眼睛,眼不见为净。
“陆行隽,其实我的身世也很坎坷。”沈檀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既然“美色”行不通,那就只能曲线救国——装可怜来博取同情了。
“我本来是富贵人家的小姐,但是被奸人所害,被遗弃在这鹰嘴山上,后来幸亏被老寨主收养了,才捡起一条小命。”
陆行隽不说话,心中腹诽:“编,继续编。”
“我一直想离开这个地方,劫持你也不是我的本意,只是瞧着你是去京城的,兴许认识我的爹娘,所以才劫持了你,想让你带我回京城,找到我的家人。”
沈檀边说,边刻意吸了吸鼻子,偷偷打量着陆行隽的脸色。
无奈,某人依旧做死尸躺。
“我真的很不甘心,害我之人在京城过着富贵日子,我却在这儿做刀尖上舔血的勾当,陆行隽,”她顿了顿,垂下眼眸,万分怅然道,“你说,我爹要是知道我成了个马匪,他大理寺卿的位置,还能做得安稳吗?”
在听到“大理寺卿”四个字后,一直没有动作的陆行隽突然睁开了眼。
“你说谁?”
他侧目,望着面前梨花带雨的沈檀。
“大理寺卿,沈修。”
话毕,一长串眼泪如断了线的珍珠簌簌落下。
沈檀快被自己的演技折服了。
早知道她的演技如此优秀,当年就应该报考艺术系,而不是被家人逼着去学医。
她这话半真半假,大理寺卿沈修是真,沈修的女人走失也是真。
当初作者曾在书里一笔带过沈修家中的事情,提及过他有一个六岁的女儿被奸人所害,将她丢弃在荒山野岭,后来被野兽生吞入腹,着实惨烈。
如今万不得已,她只能冒充着沈修那个早夭的女儿了。
要说这沈修,和陆行隽还是很有干系的。
书中,沈修的二女儿嫁给了陆行隽的庶出弟弟,算得上是姻亲关系了。
有这么一层关系在,日后想接近陆行隽就方便多了。
陆行隽默不作声的打量着沈檀。
她是沈修的女儿?
他也曾听闻沈修的大女儿年幼走失,再无音讯,可这个沈檀的样子......怎么也不像是一个高门贵女。
“我知道你不信,你若是不信,不妨修书去京城,让人问问沈修,他的原配王兰香当初死时,是否让他好好照顾檀儿,是否让他切莫再宠妾灭妻!”
陆行隽的紧绷的唇微微松动,眼中闪过一丝茫然。
她为何会知道沈修宠妾灭妻的事情?这件事情在京城都鲜少人知,只以为当时的王夫人死于痨病,就连他,也只是在祖母与父亲的家书中略知一二。
难道真的......
他无奈的扶额。
半晌。
“我带你回京便是。”
“真的?!”她的眸中陡然放出一道亮光,宛如夜空最璀璨的星。
这孩子,也太好骗了吧!
陆行隽心中划过一丝不忍,年幼被遗弃,在这肮脏地活了这么多年,只想找到一丝回家的希望。
“我既然说出,自然不会骗你。”
他闷闷道,胸口一阵抽痛,他捂着嘴闷咳几声。
沈檀收起笑容,“你身上的毒已经侵入五脏六腑,再强行使用内力,只会加快毒素发作。”
“你懂医术?”
陆行隽眯起眼,他的眼睛生得极其好看,眼眸狭长,眸光潋滟,眼尾一颗朱砂痣,眼波流转之间给他英气的五官带上一丝阴柔之色。
“噢,李老头给猪扎针的时候瞧过几眼。”
沈檀面不改色的撒谎,“你的毒可以解,你要是不介意,我兴许能试一试,只是中毒时间过长,要想治愈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陆行隽听到“猪”这个字就开始头疼。
“你出去吧,我需要静一静。”
拿他中毒和猪染疾来相比,他是疯了才会把自己的身体交代给她。
他再度背过身去,身子蜷缩成一团,忍着五脏六腑的疼痛。
沈檀也没想久留。
她得赶紧收拾包袱,在官兵来之前遣散寨子里的人。
她离开屋子,麻子依旧蹲守在屋门前。
“大当家的,拿下没有?”
得了他的真传,大当家的肯定拿下那个小白脸了吧?!
沈檀现在心情正好,不和麻子计较,叉着腰吆喝着:“明日,我要和夫君回门了,你们把寨子里的家当分了吧,以后山高路远,有缘再会!”
麻子一听,顿时石化。
回,回门?
因为一个小白脸,大当家的连寨子都不要了,打算去做良家妇女了?
害!男女之情果然耽误他们称霸鹰嘴山的雄途霸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