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沫一旦被戳穿就再也回不到从前。

    我和布莱森或许是有些默契在的,回家之后他不提他们公司的人误会了什么,我也不问他像个痴汉一样在互联网上窥探我的生活、留下那样的评论是几个意思。

    我们在介于爱情的地带步步试探、你进我退,享受当下的快乐却不追求如何定义当前的关系。

    对此,我很满意。

    现在布莱森去哪都会提前跟我报备,我打电话、发短信几乎都是秒回,对我的要求从不推诿,可以说他对我比以前更好了,相对应的,我的脾气也更坏了。

    当然,特指对他的脾气。

    我也觉得奇怪,因为我从小也不是个骄纵的性子,不管是对长辈还是对周围的小伙伴我都是乖巧礼貌,一直以来也是大人口中的乖孩子。

    但自从来了美国,或许是呼吸多了“自由”的空气,我整个人变得松散起来。

    这种性格上的转变说得好听点叫寻找自我,说得难听点叫没规没矩。

    尤其在布莱森面前,我从不掩饰我的劣根性——矫情、古怪、脾气坏。

    现在想想,或许是一开始我就吃准了布莱森不会对我怎么样,他越是包容,我越是放纵,他越是宠我,我越是矫情。

    “或许不仅是我,所有人都一样,能无师自通地找到那个无限包容你的人并且踩准他的底线,让他心甘情愿地容忍你一辈子。”

    一辈子……

    我打字的手微微顿住。

    原来,我已经想到这么远了吗?

    无意拷问内心,把这则博客设为私密之后,我关上电脑去露台上看风景。

    天一天天冷起来,街上的人由风衣换成大衣,由帆布鞋换成靴子。

    我把户外的小桌撑起,拎了把椅子坐下,捧着一杯热气腾腾的可可,看楼下的人像小蚂蚁一样忙忙碌碌。

    不知不觉,我在斯坦福已经待了快一个学期了。

    上周交上去的阶段性报告把我们之前对于艺术传播的设想和实验做了一个总结,劳拉还在波士顿出差,我们几个小组成员最近也没碰面。

    本杰明除了艺术专业,还要攻读市场营销,他是我们中最忙的一个,考试、小组讨论、论文、活动组织,他是忙得团团转,除了碰头会很少能逮到他人。

    之前在芝加哥有艳遇的卡玛最近是春风得意,她的男朋友——没错,现在已经是转正后的男朋友了——是一位艺术品经销商,不仅在专业上和卡玛很聊得来,而且在经济上能够帮她不少。

    至少就我知道的,卡玛现在已经不用去餐厅端盘子了,她有了更多的时间可以投入到艺术的学习中。

    上周交完报告之后她就和她的男朋友一起飞去了纽约参加一个小型的私人拍卖会,看她的博客,她现在应该在夏威夷的海滩上享受阳光了。

    我和辛西娅来往得比较少,她不算是个热情的人。每次开完会总是第一个溜走,她很少谈起自己的私事,我们对于她小组项目之外的其他事也不太清楚,还是上次听劳拉说了一嘴——辛西娅现在去了一家艺术网站实习。

    大家都在找事做,我最近也在思索自己的方向。

    小口小口喝着可可,吹一口喝一口,吹开的热气退半步又上一步,重新笼在我的脸上。

    这边的冬天远没有纽约来得凛冽。

    之前有一年,纽约下了大暴雪,一夜之间气温骤降,厚厚的积雪足有三五米高,不仅阻碍交通,有的甚至连出门都做不到。

    我记得那个时候恰是圣诞前夕的考试周,我赶着要去学校,一路上看见撒盐的卡车队伍浩浩荡荡、在交通路口指挥的交警已经变成了一个雪人。

    我艰难地去学校参加了考试,晚上围坐在壁炉旁烤栗子的时候,我和妈妈说着好多人今天考试都因为堵车迟到了。

    还没感叹完,又听见李阿姨在那叹息:哎!这次又不知道要死多少人了。

    是的,纽约聚集了全世界最有钱的人。但住在这的,不一定都是有钱人。

    在那些治安良好的街区之外,纽约还有很多繁华背后的疮痍。

    果然,新闻里报道一场大雪夺去了许多无家可归者的生命。

    我由此感受到了生死之外的东西——就在同一个城市,我们在温暖明亮的房间里看新闻,却有人倒在风雪之中再也没能醒来。

    我仍然记得我当时的震撼。

    原来,贫穷和富裕之间的差距不是我以前在姥姥姥爷家和现在的生活的对比,也不是凡妮家和表姐家的差距——

    真正的差距是生与死。

    我无法理解为什么在如此强大富裕的国家还会有人吃不上饭、没有衣穿、没有地方住?之前的纽约市长不是承诺了要给每位纽约市民发钱的吗?那些人为什么还会死呢?

    我问妈妈,她说这很复杂,需要我自己想明白,但她支持我拿出了自己的零用钱捐给了致力于济贫救困的基金会。

    冬天天黑得早,从记忆中抽离,最后一丝亮光也缩回了灰蓝色的天幕后。

    我看着远处的街区和行人,脑中终于有了一个计划的雏形。

    我回到房间,给劳拉写了一封邮件说明了我的想法。

    今天早上出门前,布莱森就说了他晚上有应酬,要我自己好好吃饭。

    我一个人也不想出门吹风,就打算简单做点填饱肚子就行。

    我把杯子洗好,放在沥水架上,就去橱柜里找意大利面,也不知道平时布莱森给我煮的一份有多少,我只好抽了一把干面出来,比划着放进了锅里,按照包装上的说明订好了8分钟的计时器。

    然后准备好番茄罐头和冰箱里已经做好的肉酱,开火把它们放进锅里搅和到一起,有香味之后,番茄肉酱就做好了。

    我显然没什么经验,这边好了,面还在锅里沸腾着。我用筷子搅了搅,有些面粘在了一起,我想用筷子把它们分开,最后还是在沸腾的水蒸气面前选择了放弃。

    8分钟到了。

    我把面又放到了肉酱锅里搅拌,但是面没有沥水,整得收干了的肉酱又变得有了汤汁,总之,不像是平时布莱森做起来的那么一回事。

    欧芹碎和帕马森我懒得加了,端到餐桌上先拍了一张放到博客上之后我才开吃。

    其实以前我没有那么喜欢晒自己的私生活的,更多的是发表关于艺术的博文。

    但是自从知道那个关注我很多年的账号极有可能是布莱森之后我就开始暗戳戳地在上面晒一些照片。

    而且更新之频繁,连凡妮都觉得我不对劲了。

    我极为心虚地否定了凡妮说我有男朋友了的猜测,然后继续更新照片。

    调了调照片的色温,让它显得更有食欲一些,我终于拿起叉子尝了一口。

    嗯——

    好难吃。

    面煮的太硬了,好像还是生的一样,番茄肉酱味道倒是可以,只是太多汁水,没能裹在面上,吃起来一口有味道一口没味道。

    我知道自己在厨艺上应该没什么天赋,但也没想过用半成品制作我都能跌出及格线之外,多少还是有些挫伤了我的骄傲。

    我不禁回想起布莱森做饭。

    他虽然也不是什么大厨,但他好像做什么都游刃有余一样,连下厨也做的干净利落。

    他围上围裙,站在岛台后切菜、洗水果的神情总是很专注,他摆弄锅碗瓢盆也是驾轻就熟。

    看他做饭你不会觉得这是一件难事,他总是做得又快又好,你在他背后喝着咖啡、托着下巴看他,一晃神儿的功夫一顿美味就摆在了你面前。

    最让我佩服的是,自己都很少吃中餐的布莱森,还特意找了菜谱学几大菜系,只是为了让没有点亮厨艺的我能够在这吃到家的味道。

    我戳着盘子里的面,突然没有了食欲。

    好想布莱森回来做饭给我吃啊!

    我打开手机又合上——算了,他那么忙,我还是将就一顿吧。

    吃完饭,把锅碗扔进洗碗机里,我窝在沙发上找了一部电影看,准备在家等布莱森回来。

    《罗马假日》是经典的爱情电影,从上映以来就广受好评。

    我第一次看还是在国内,依稀记得是个秋高气爽的傍晚,家属院里边组织看电影,我们这些孩子们下了课连饭都不好好吃就急急忙忙拎着凳子下楼占位置了。

    年幼时看,只觉得赫本扮演的安妮公主真美,连黑白的电影幕布都遮挡不了她的美貌,连闪耀的珠宝都抢不走她的光芒。

    但是大了之后再看,却觉得这部电影写的不是爱情,或者说,写了爱情之外的更多的东西。

    “叮咚叮咚——”

    我特意设成门铃声的电话铃响了,一下子将我从电影的世界中扯了回来。

    “oh!谢天谢地,你接电话了!”

    我疑惑的把手机拿开看了看上面的备注——“全世界最讨厌的人”。

    是布莱森呀,怎么听着声音不像啊。

    我把听筒重新放到耳边。

    “你好,我是乔,布莱森喝醉了,他一直在叫你的名字,你看你方便来接他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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